第九講
    一、肌肉感覺;它們對定位的影響
    二、運動感覺與其他感覺的聯繫
    三、練習對反射運動的影響
    四、空間排列;一種聯想過程

                    一

    反射運動的轉化始於它們最初的無目的性(purpselessness)和無規律性
(irregularity),以便它們符合明確的目的和遵循明確的規律。因此,這一轉化中的
基本因素只能在運動本身中尋找。這樣,便產生了測量肌肉運動(muscular movement)
的問題。
    當我們移動兩腿走路時,我們可以測量出每一步的長度,而毋須眼睛跟著腳步的運
動。訓練有素的鋼琴家在估計各種琴鍵的距離方面獲得了如此高超的技能,以至於他的
手指差不多可以移動得分厘不差。我們對肌肉運動力量也具有正確的判斷。我們可以通
過把重物舉起而辨別不同重物的量值(magnitude)。業已表明,這種分辨並不是根據
重物對皮膚施加的壓力而產生,而是歸因於可舉起重物的動作。你們也許還記得,如果
舉起重物的動作得以進行的話,那就可以分辨出1/17的差別;可是,在對皮膚施加簡
單壓力的情況下,只能分辨出1/3的差別。這樣,我們便可以對運動本身的運動力量和
規模進行正確的測量。而且,這樣一種測量只有通過感覺的幫助才能完成,因為感覺是
伴隨著肌肉運動的。正如我們知道的那樣,感覺是唯一的手段,通過該手段我們接受變
化的提示,不論這種提示來自體外還是來自體內。
    現在,如果我們密切注意我們的運動,我們便會意識到這些運動實際上始終由來自
肌肉的感覺伴隨著。一般說來,這些感覺如此微弱,以至於無法為我們所覺察,這是確
定無疑的。只有當我們施加某種力量時——譬如說,移動整個肢體時——我們才清晰地
觀察到我們肌肉中的緊張感(strain-sensation),儘管強度很小的運動也能夠產生
具有相當強度的感覺,如果這些強度很小的運動經常重複並產生疲勞(fatigue)的話。
疲勞通過一種肌肉感覺來表現自己,有時出現在我們休息時,有時則出現在我們運動時
(或者至少只表現為疼痛的感覺)。
    肌肉感覺在引起我們的注意以前必須異常強烈,這一事實有賴於我們感知覺
(sense-porception)的最終特性。我們已在上面看到,無法歸之於外部物體之特性
的感覺是很容易被忽視的。視覺和觸覺的部位(local)可以擺脫我們的直接觀察,因
為我們通常只把注意力指向外部印象發生的地方。用此方式,我們並未把肌肉感覺看作
是感覺,而是僅僅看作知覺的手段,它們構成了運動的力量和規模。感覺可以引起復合
的觀念(idea),因為它是觀念的組成成分;如果我們準備照此思考這一點的話,那麼
我們就需要特殊的實驗方法,或者一種不同尋常的感覺強度。
    伴隨著肌肉收縮的感覺也許是由壓力引起的,這種壓力使收縮的肌肉作用於包含在
肌肉之中的感覺神經纖維。但是,除了這些伴隨著實際的收縮,以及壓力與緊張的皮膚
感覺之外(它們始終與這些感覺相聯繫),還有其他一些感覺參與了運動。我們的運動
感覺並非僅僅依靠肌肉所作的外部的或內部的功(work),它們還受運動的脈沖強度
(intensity of the implse)的影響,這些脈沖來自中樞器官,運動神經就紮根在那
裡。這一事實為人們對肌肉活動的病理改變的觀察所表明。一個病人的腿或手臂部分地
癱瘓,他只能用很大的努力方可移動肢體,結果他對這種努力有了一種獨特的感覺:有
病的肢體彷彿比無病的肢體要更重一些,好像加了一塊鉛似的;那就是說,這是一種比
以前花費更大力氣的感覺,但實際所做的功跟原來一樣或者甚至更小。因為,若要實施
這一數量的功,就需要異常強度的刺激。同樣,病人也欺騙了他自己,尤其在疾病的初
始階段,在他運動的程度上欺騙了自己。他的步子小而且搖擺不定;他的手錯過了正在
伸手想取的東西。如果他的情況不變地保持一段時間,他就會或多或少重新獲得運動的
精確性,練習使他熟悉了新的肌肉感覺系統。
    有時,這種部分偏癱的情況僅限於單個肌肉群,或者甚至僅限於個別肌肉。例如,
在眼睛裡,部分癱瘓可能僅僅影響單一的肌肉,致使眼球向外,對此解剖學家稱之為外
部直肌(external rectus)。於是,便產生了十分奇異的視覺變化。病人對他用病眼
一側見到的物體的位置產生了錯誤的概念:他把每樣東西都置於比實際所在更外面的位
置。如果他嘗試用手取任何東西,結果往往將手伸到了該東西的外面。一個從事敲石塊
的勞動者,如果患有這種疾病,可能會將錘子擊中他握著石塊的手,而不是去敲擊石塊
本身。但是,在這些例子中,人們也經常可以發現,如果條件不變的話,那麼病人就可
以逐步適應他們的狀況,並重新獲得正確運動的能力,唯一不正常的是對患病一側感到
要花較大的力氣。
    部分肌肉癱瘓的現象使得下述觀念變得可以理解,即在全癱的狀況下,仍能堅持讓
癱瘓的肌肉積極活動的觀念。如果一個病人的一條腿全癱了,可是他堅持要挪動這條腿,
他可能會有肌肉緊張的獨特感覺,結果產生了那條腿真正挪動的觀念。當然,借助視覺,
他可以使自己深信他已經被欺騙了,黑暗中的幻想才是完整的。當眼睛成為全癱的器官
時,同樣的事情也發生了。一種實際運動的觀念與實施該運動的無奈是聯繫著的。結果
便是一種視覺幻象;外部物體似乎按照病眼假設的運動方向運動著。這種貌似的客觀運
動是主觀幻覺的必然結果。假定眼睛真的執行了設想的運動,那麼外部物體投在視網膜
上的映像只能使它們的位置保持不變,如果物體本身已經朝眼睛方向移動並完全和它一
致的話。
    人們有時這樣認為,意志活動(act of will)本身足以解釋這些主觀的運動幻想。
如果我想挪動一下某個器官(該器官的活動有賴於我的意志力),那麼,據說必然會與
我的決心,即該器官實際運動的觀念相聯繫。但是,要想看到其中如何包含一種決心是
很困難的,因為就特定的肌肉感覺而言,運動的量值(magnitude)在部分癱瘓和完全
癱瘓中測量起來是相似的。這種感覺是一個伴隨著意志活動的過程,對同一種意志來說,
其程度會隨著它的特定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在一般情況下,感覺是由肌肉收縮後感覺神
經受到刺激引起的。如果肌肉不能收縮,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感覺神經的刺激又如何
產生呢?
    我們必須記住,肌肉感覺始終伴隨著特定的意志。因此,無論何時,每當一種意志
得以重複時,適當的肌肉感覺便會與之聯繫起來。由於以往經歷過無數次感知,適當的
肌肉感覺已為我們所熟悉,而且是不可分割地、不變地與意志過程相聯繫,甚至在肌肉
不能收縮,從而難以提供通常的感官刺激的情況下,也可以發現它們與意志相聯繫。現
在,我們為所有那些感覺和觀念提供一個名稱(儘管它們不是由外部刺激引起的,而是
由內部刺激引起的,但它們仍然完全依靠以往的外部刺激),我們稱它們為再生的
(reproduced)感覺和觀念。我們可以相應地把始終伴隨著意志的肌肉努力的感覺視作
是再現的肌肉感覺。當我們根據它們與特定的意識過程——意志——的密切聯結而把它
們與其他相似性質的感覺相區別時,當我們根據它們與意志相伴的堅定性而把它們與其
他相似性質的感覺相區別時,便可以相應地把它們稱之為再現的肌肉感覺。當意志對肌
肉的影響是正常的和有效的時,肌肉感覺肯定伴隨著它們;但是,它們將會立即與實際
的肌肉感覺相融合,這些肌肉感覺是由肌肉收縮的刺激引起的。換言之,它們的效應只
能分別探究,正如上述說明的那樣,部分或完全的肌肉癱瘓已部分擾亂或全部破壞了其
他一些外周激發的肌肉感覺。

                    二

    對於我們感知覺發展的任何一種歷史調查來說,肌肉努力的感覺起源問題比起對它
們的擾亂而顯露出來的現象進行分析,後者顯得更為重要。在部分肌肉癱瘓的情況下
(正如我們已經注意到的那些情況一樣),對於疾病情形的逐步適應看來至少像對該情
形本身一樣是具有可訓性的。它表明肌肉感覺可能會施加哪種影響於感官的發展。我們
對一個物體的位置的認識,通常是以努力的感覺為基礎的,這種努力伴隨著感官對該物
體的運動。如果這種定位的力量(power of localization)在整個肌肉感覺系統的全
部轉換已經發生以後可以得到更新的話,那麼下列的假設中便不存在一點點困難了,也
就是說,當感知覺處於發展的過程之中時,在肌肉感覺和外部刺激運作的地點之間建立
起來的一種關係,便成為緩慢的和逐漸增長的問題。這就把我們直接帶回到原先的問題
上去了。我們從這個假設出發,也就是說,如果反射運動允許正確測量的話,那麼測量
便只能在運動本身中尋找。我們發現,感覺所需的測量隨運動的力量和規模而變化。我
們求助於經驗表明,正是由於這些運動,我們的四肢和觸覺器官方才獲得了其功能的准
確性。可是,肌肉感覺的任何一種變化排除了這種準確性。因此,它只能通過新的實踐
過程而重新獲得。
    我們關於反射運動的發展觀將如下面所述。在第一個例子中,反射運動的起源單純
地歸之於中樞器官內存在的神經聯結,那是它們唯一的主要條件。由一種刺激引起的感
覺產生了或多或少擴展的運動,這種情況反過來產生了肌肉感覺。因此,運動僅僅是兩
種感覺之間的一個中間術語,也就是說,在外部刺激引起的原始感覺和運動引起的肌肉
感覺之間的一個中間術語。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有比這更多的東西。當我們挪動四肢
時,它們既可能接觸感覺器官的敏感表面,也可能將刺激從該器官的一部分轉移到另一
部分。假設一個刺激作用於皮膚,在被激起的運動中,皮膚的這個部分或那個部分被觸
及;換言之,結果導致第二種接觸感覺,除了那個已經由外部刺激引起的感覺以外。由
於構成中等強度的興奮過程只擴展到鄰近的神經聯結中去,只有鄰近的肌肉群才介入運
動之中,所以這種情況自然地在鄰近部分發生。現在,整個過程不僅由兩種感覺組成,
而且由三種感覺組成。這些感覺中的後兩種感覺(運動感覺和次級的接觸感覺)首先具
有不定的擴展性質。但是,過不了多久,就有某種特定的接觸感覺來到前面,這種感覺
就其特徵而言類似於整個系列中最初存在的感覺,而且是直接由外部刺激所引起的。這
種相似性顯然是由與該部位的接觸引起的,刺激最初就作用於該部位。我們已經看到,
皮膚的每個部分依附於某些部位特徵(local characters),通過這些特徵,它可以被
分辨和識別。運動的目的將是刺激所作用的部位接觸感覺的產物。這一目的不論對假設
來說還是對現實來說都很容易。因為我們不僅能認出觸覺的特性,而且還能認出與這相
應的肌肉感覺。如果我們假設所有這些已經發生在大量的情形中,那麼我們便會看到在
兩種感覺之間將會建立起牢固的聯結。一旦一種刺激開始運作,並產生一種感覺,便會
喚起相應的運動感覺,以及與此相聯的運動,它是整個系列的最後步驟——觸覺在部位
特性上與構成它最初關係的感覺相一致。
    在眼睛中,我們發現了由器官的特定結構來改變的這些現象。視網膜的神經聯結將
它置於與肌肉的反射關係之中(該肌肉是轉動眼球的)。視網膜的一個部分具有特別清
晰的感覺之特徵。在視網膜的邊緣部分,不同的色彩印象實際上作為統一的灰色被感受
到,甚至當它們接近視網膜中央時,仍有一段時間在色彩上難以區分,直到落入「黃斑」
時,各種顏色才能清楚地被分辨出來。由此產生了決定眼睛反射運動發展的定律:每種
印象,不論落在視網膜的哪個部分,都會被帶到視覺最清楚的地方,即黃斑部分。在整
個無目的的反射運動系列中,突出地反映出這一特定的運動,它的效應是將眼睛直接置
於這樣的位置上,以便刺激能作用於黃斑。這裡還有一個明確的運動感覺問題,它的目
的是調節這一明確的運動,使之與視網膜感覺的部位特徵相聯繫,而不論它在何處被激
起。在整個過程中,由於黃斑所賦予的特徵,最後一個步驟始終是可以辨認的一種感覺。
    但是,當我們在描述反射的發展時,正如我們用經驗來觀察它那樣,我們可能已經
陷入了嚴重的錯誤。我們似乎一直把它歸之於有機體在心理發展早期階段的明確傾向和
有目的行為。難道這些觀察的現象不該被視作僅僅服從於機械定律嗎?換言之,當正在
感知和正在運動的被試對意圖的了解並不比將石頭撿起並拋出去的男孩對意圖的了解更
多的時候,難道不正是我們將目的放進它們中去的嗎?
    確實,我們不能用「目的」和「意圖」這些詞語本身所具有的意義去預言感知覺的
基本過程中的「目的」和「意圖」。事實上,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作為考慮上述措辭的前
提。我們認為對於反射運動的調節來說十分必要的過程,與我們根據強度和特性來辨別
感覺時存在的那些過程,具有同樣的性質。它們存在於同時觸發的感覺的聯結之中,或
者存在於通過操縱感覺刺激產生的相繼連續之中。這樣的聯結一般稱作聯想
(associations),而且被區分為同時聯想和相繼聯想(simultaneous and
successive associations)。現在,對A和B兩種感覺之間的一種聯想來說,其可靠的
特徵是:當其中之一的感覺A被提供時,感覺B就被加到A的上面,即便對B的外部刺激並
不存在。換言之,一個聯想的標準是一種聯想復合體內其中一個成員的自發再現。以此
標準作為我們的指導,同時仔細觀察一些事實,我們便可發現,在確定的感覺之間,聯
結變得穩定起來,並與它的重複的頻率成比例。但是,除了重複的頻率(它們涉及各種
練習和適應現象)以外,在這特定的例子中還有第二種重要影響起作用。如果一種感覺
A進入到兩種聯想中去,一種聯想具有類似的或相關的感覺B,還有一種聯想則具有相當
不同的感覺C,由此產生的復合物則具有不同的特性。在聯想A+B中,其組成成分被理
解成相似的和聯結的;而在聯想A+C中,其組成成分則被理解為不相似的和聯結的。於
是,一切感覺聯想可以再次被分成相似感覺的聯想和不相似感覺的聯想。例如,兩種樂
音(clangs),它們構成一種和諧的音程(interval),形成了一種相似性聯想;正如
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它們是由某些共同部分的音調聯繫起來的。但是,兩種完全不同
的聲音印象,它們沒有任何共同的要素,形成了一種不相似感覺聯想。如果現在有一種
感覺A,與其他一些感覺B、C、D……聯繫起來,其中B比起C、D……等感覺更像A,那麼,
相似聯想便具優勢,而其他東西則相等。比起交替聯想(altemaive associations),
它更容易形成。這是不難解釋的。從A到B的過渡將受兩者共同存在的特性所促進,B部
分地包含在A裡面,因此當A存在時,B已經部分地存在。
    現在,讓我們將這些考慮應用於我們一直在考察的現象。人們可以立即清楚地看到,
它們全都能夠用聯想過程來進行解釋。例如,光覺與視覺肌肉的相應感覺形成聯想。這
些聯想變得如此穩定(由於光的印象與作為結果而產生的反射運動形成了功能性聯結),
即使在實際運動被阻的情況下,運動的再現感覺仍然存在。或者說,視野中的光印象與
最清晰的視覺點的關係是相似感覺聯想的一個獨特例子。由於這種聯想要比所有其他可
能的聯想更為優先,因此它通過連續的重複當然會變得更加穩定。如果剛才在描述這些
反射聯結的發展中,我們偶然講到了印象的「再認」(recognition),講到了「被帶
到」最清晰的視覺點的話,那麼,就不必用這兩個術語的一般意義把它們解釋為「考慮」
和「反映」正在發生作用,這是就這兩個術語的一般意義而言的。為了便於理解,有必
要將我們稱之為心理機制(mental mechanics)的某些過程——某些聯想過程——翻譯
成邏輯思維的語言。邏輯思維是一種心理活動形式,我們在內部體驗中直接地對它有所
認識。它提供了一種現成的手段,這種手段使心理過程中各種分離元素的聯結變得清楚
起來,儘管該過程本身可能不屬於邏輯反映的範疇。但是,我們還得小心謹慎。在解釋
心理過程的聯結中我們經常發現的如此有用的邏輯公式一定不能與過程本身相混淆。這
些聯想(感知覺的過程可以被分解為這些聯想)構成了一種基礎,一切高級的心理活動,
包括邏輯思維在內,均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把這種情況往後推,在初級過程中找到它,
始終是可能的;或者,最好可以這樣來陳述,將心理的聯想機制的結果翻譯成邏輯反映
的語言(languop of logical reflection),始終是可能的。但是,它本身卻完全忽
視邏輯反映。

                    三

    我們一直在討論的心理聯想屬於一種十分簡單的類型。與之相平行的生理過程的聯
結相對來說也屬於簡單的性質。若要描述整個復合過程也一點不難,對於這種復合,我
們根據心理的觀點一直在對它進行觀察,而且用純粹生理學的術語對它進行觀察。為了
嘗試這一點,我們當然可以完全不去考慮那些感覺(它們在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中伴隨
著刺激過程)。確實,有時我們應當在已知事實的鍊索中插入假設的環節。但是,這些
東西對我們來說已足以與熟悉的物理定律相應,以便充分肯定我們關於感官功能的生理
現象是由十分接近於現實的反射過程的圖式(scheme)決定的。
    就我們當前的目的而言,我們可以把感覺神經中的一般刺激過程視作某種運動。關
於這種運動的真正性質,我們毫無所知。因此,我們並不謀求去界定它;我們僅僅假設,
它也遵循力學(rnechanics)的普遍定律。正如我們見到的那樣,這種運動通過神經細
胞傳向運動神經纖維;它根據刺激的強度和感受性的程度激起或多或少的神經纖維興奮。
最弱的刺激被束縛在特定的神經通道之內,它與受刺激的感覺神經是十分直接地聯結著
的;較強的刺激則具有更為擴散的效應。接下來的情況是,由一種明確的感覺神經的刺
激建立起來的反射過程,在大多數情況下都保持在一種明確的神經通道之內。當反射活
動被喚起時,該通道始終得到使用;至於其他通道被佔用的情況,則是偶然發生的事。
一種明顯的假設是,通過這種優先的神經通道,運動被傳導至受刺激的部位;也就是說,
反射中的一系列事件是由其神經聯結的一致性排列來提供的。確實,這種假設可以被認
為是特別可能的。無論何處,只要在系列的身體過程中發生心理干預,我們便會發現它
的活動條件在身體結構中被提供。位移(locomotion)是由骨骼的結構和骨骼肌的排列
決定的感覺,是由感官中神經末梢的特徵決定的。
    在外部自然界經常可以觀察到的一個事實是:沿同一方向一再發生的一種運動,就
其程度而言,遵循這一方向進行將比遵循任何其他方向更容易,而且不會受到原先將毫
不困難地使它轉向的影響的作用。當水被潑到地面上時,水本身就為自己形成一條通道。
它的最初方向可能純粹是由偶然因素決定的;但是,一旦水流方向被決定後,它就保持
下來了,而且我們潑水次數越多,水流方向也越確定。當一台機器被啟動以後,在機器
的不同部件之間,始終有同樣的阻力要加以克服;但是通過部件與部件之間的磨損和潤
滑,磨擦力會減少;因此,當一台機器被使用了一段時間以後,通常會比一台新機器更
加容易運轉,或者比一台長時期擱置不用的機器更加容易運轉。如果你解下你的手錶,
並將它擱置兩個星期不上發條,你知道它在轉動了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後便會停下來。
現在,可以充分證明這一觀點,即上述情況也適用於神經過程。如果我們習慣於實施某
種明確的肌肉運動,我們知道肌肉運動會逐步變得容易起來,也就是說,可以花較少的
力氣來實施運動。我們所謂的「練習」(pracetice)就存在於這種情況的變化之中。
實施一種經過練習的運動會更加容易些,因為神經和肌肉中的刺激過程越是經常重複便
越容易建立。這一過程起始於日益增多的對組織來說是必須的要素供應;從而使經過練
習的肌肉表現出增加了收縮物質的質量。
    對於有目的練習的觀察,使得下述情況不再令人懷疑,即神經分佈(innervation)
限於一種明確的通道應是一個十分普遍的問題。大多數人不能將某幾根手指——第三指
和第四指——分開。但是,經過稍稍的練習,便可使一個人獨立地移動任何一只手指。
起初這種運動需要花費相當的力氣;但是,隨著練習的繼續,分開手指的運動會變得非
常容易,到了完全可以隨心所欲的程度。
    在這些例子中,練習的過程近似於以下的過程。起初,我們試圖通過肌肉本身去移
動特定的肌肉,結果我們並不十分成功。不管多麼努力,相鄰的肌肉群也參與這個運動。
然而,隨著練習的繼續,這種伴隨的運動變得越來越弱,最後終於停了下來。因此,練
習中的一致性傾向是:數量越來越大的整個刺激伴隨著與特定肌肉相聯結的神經通道,
直到該過程得到充分重複以後,整個刺激便納入這種單一的神經通路。那恰恰就是我們
在恆定性反射的發展中所觀察到的東西。唯一的區別在於:在目前的例證中,由特定的
神經通道實施的主要刺激部分的傳遞是一種意志和意圖的問題,而在反射中,它卻通過
感覺纖維和運動纖維的聯結而自行發生。此外,很顯然,在目前的例證中,實際上並非
意志而是神經中同一生理過程的頻繁重複產生了練習的效應。如果它真是意志的話,那
麼我們就應當期望能立即達到所希冀的運動分離;可是,事實上,不論意志的努力多麼
大,練習還是必不可少的。另一方面,一俟分離實現以後,意志對分離運動產生的干預
就不總是必要的了。

                    四

    於是,我們通過不同的途徑達到了單一的結果。首先,我們把目的性反射的發展視
作一種心理過程,其目的是證明反射運動的局限。其次,我們試圖用生理學術語分析這
一過程,這裡,我們面臨作為生理練習之結果的同樣局限。所以,把兩種調查加在一起,
也就是把心理調查和生理調查加在一起,提供了一種原理的具體說明,我們發現這種原
理在簡單的感覺過程中是普遍有效的——它就是「心身平行論」原理(the principle
of psychophysical parallelism)。但是,我們現在必須回到我們的心理學問題上來,
並且問:按照這種描述方式,反射運動在被一致地限制以後,它們變成了什麼東西?
    我們將試圖首先借助眼睛的例子來回答這個問題,因為這種運動的機制顯然更為簡
單一些。眼動一開始就限於使眼球轉動的少量肌肉,黃斑的特殊感受性使它們進入視網
膜這一部分的明確關係之中。與此相對照,在皮膚裡,對感覺而言有著具有同等重要性
的無數系統;或者,換句話說,在眼睛裡僅提供一次的東西在皮膚裡卻反覆多次。
    正如我們所知,眼球的反射運動是這樣配置的,以至於任何一種光刺激不論出現在
視野的什麼地方,都可以趨向黃斑,也就是視覺最清晰的地方。每種光覺都產生一種運
動,它以最短的可能途徑將刺激傳遞到黃斑,相應的運動感覺便穩定地與黃斑相聯結。
運動的另一種結果是改變原始感覺的部位色彩;這就使得與視覺最清晰地點有關的特定
色彩得以呈現。原始刺激離開中央越遠,感覺的變化也越大。現在,運動感覺的強度也
與這種距離形成一定比例。如果我將重物舉高2英尺,那麼,我產生的緊張感要比將重
物僅僅舉高1英尺時產生的緊張感大得多。我們的一切運動感覺是按照產生運動的量值
之比例而分級的。因此,光覺的質量變化自始至終與眼動感覺的集中變化相平行。我們
通過呈現的部位色彩辨認一種特定的光刺激與最清晰的視覺點的關係;我們根據由此產
生的運動感覺從數量上測量這種關係。當一種靜止的光刺激通過眼動被帶到視網膜的不
同部位時,喚起的感覺特徵從一點到另一點不斷變化著。每一種變化與運動感覺相平行。
於是,我們用緊密關聯的方式將這種運動感覺與變化相聯繫,並把主觀的感覺差異與那
些由於客觀的刺激活動而引起的感覺分離開來。這並非意味著我們把它們理解為是主觀
的,並非意味著我們把它們作為我們中間的一個東西而與我們以外的各個東西區分開來。
在這些知覺過程中顯然不存在這類區分問題,而這些知覺過程完全依賴於聯想的心理機
制。正是這些我們所陳述的心理過程,主客體的區分才能從該材料中逐步建立起來。它
們僅僅是通向對自我進行有意識分辨的第一步。另一方面,毫無疑問,甚至在這個階段
仍存在著一種充分界定的區分:主觀的差異形成了一組感覺特性,其他一些感覺特徵則
形成另一組十分不同的感覺特性。這就是我們在這裡所關注的事實。一系列經常發生的
感覺差異以一系列完全相似的運動感覺被帶入到依賴的關係中去。與此同時,當我們這
樣說的時候,我們假設了一種條件(它的實際存在可能令人懷疑)——這種條件就是,
一俟眼睛已經將一種印像帶入黃斑,它便重新離開黃斑並轉向另一種印象;也許,將最
初的印像帶回到已經受到過刺激的視網膜的特定部位(如果對我們來說能夠認識到一種
視覺保持不變的話,那就一定是這種情況了)。成年人能夠將他的眼睛轉向這裡和那裡,
轉向這個點和那個點,這是毫無疑問的。他可以接收任何數量的印象,一個接一個地接
收,只要他願意便可。但是,同樣的事情能否作出這樣的假設,即在發展的早期階段,
簡單的反射機制仍然沒有被廢除?事實上,有一種影響已經在起作用了,它使得這種凝
視的變化成為可能,而且,如果沒有這種準備性運作,隨意變化的可能性就不會實現。
我的意思是指疲勞的影響——所謂疲勞是指經過長時期外部刺激的連續作用以後光覺的
減弱。
    作用於視網膜邊緣部分的每一種刺激均能引起反射運動,這種反射運動將映像置於
視覺最清晰的地方。在那裡,印象被保持較少時間——直到疲勞介入並使機制松弛為止。
嗣後,屬於不同類型的其他一些邊緣印象(視網膜對此並不感到疲勞)卻成為注意的中
心,並引起與之相應的第二種反射運動。借此方式,你就可以看到,大量的外部印象怎
樣在最清晰的視覺點上被相繼地感知到。首先,總是一些最強烈的印象,或者它的刺激
部位位於與黃斑的反射聯結的最近處;其他的印象則依次魚貫而至。現在,假設把兩個
彼此相隔一定距離的發光點呈現給眼睛。即便這兩種外部印象完全相似,由此喚起的感
覺仍有不同的部位色覺。如果眼睛從它原來的位置移向另一位置,其中第二發光點落入
先前由第一發光點給予刺激的部位,於是,第二感覺與第一感覺在質量上一致,儘管後
者已經變化。運動感覺是去測量兩個發光點彼此之間的距離。
    運動感覺與相應的部位色覺的每一種特定聯結是一種長期練習的聯想。這類聯想數
目巨大;它們彼此重新進入聯想的聯結中去。運動感覺形成量化的分級系列,部位感覺
差異即是量的分級,同時引起兩種聯想上相關的感覺系列的完全平行。這種復合的聯想
過程的結果是什麼呢?對此我們只能概述一二。由於該過程把眼睛裡面和眼睛四周激發
起來的感覺都聯結在一起,它也將使那些始於簡單光覺的感覺過程系統化;它也將決定
眼睛把感覺轉化為知覺的形式。
    這種形式便是空間知覺(space-percveption)。即使在這個階段,我們的觀察也
使我們得出以下的結論:從心理學角度考慮,空間知覺並非天生就有的,而是一種感覺
聯想的產物。現在,我們的任務是通過對空間知覺的特性進行考察以詳細地檢驗這個結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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