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
    一、視覺和聽覺的關係
    二、正後象和負後象
    三、機械感覺和化學感覺
    四、對比現象
    五、相對作用的一般定律

                    一

    根據我們所了解的關於視覺特性和聽覺特性的一些情況,我們可以看到,了解這兩
種感覺之間關係的最佳途徑是去探討它們的兩個基本差別。第一個差別是這樣的:由於
一種主觀上簡單的音調感覺(tone-sensation)只能由空氣的運動而產生,因此在視
覺情形中,任何一種以太(ether)的振動(不論是簡單的還是複雜的)都能產生一種
簡單的光覺(light-sensation)。第二個差別則存在於下述事實之中,簡單的音質
(tonal qualities)只能沿兩個方向變化,以產生較高和較低的音調,而光覺則形成
兩個系列,色彩(chromatic)系列和非色彩(achromatic)系列,每一個系列均由若
干基色和中間色構成,至於彩色系列,由於光譜終端顏色的主觀關係,進一步構成了多
種多樣的色調,它們回歸到主觀關係本身。因此,簡單的音調系統可以用一根直線表示;
而光覺系統則需要一個三維圖示加以表述。除了這些一般的差異以外,還有一些依賴於
各種特性的區別,這些特性專門依附於視覺,或者比起任何其他感覺來更大程度地依附
於視覺。
    如果我們發出一種音調(例如,敲擊琴弦或音又),然後又突然制止發音體的振動,
那麼,音調感覺便立即停止。即便它實際上比刺激持續了更長時間,它的後效
(after-effect)之持續也是如此短促,以至於在正常情況下無法為我們所注意。不過,
對於光和顏色的感覺來說,情況就頗為不同。你們都知道,如果將通紅的火把以適當的
速度呈圓周形晃動,你們就會看到完整的火圈。這種現象表明,光的印象在眼睛裡至少
可以保持一段時間,即從火把行程中的任何一個起點繞過一圈後再回到同一起點位置所
需的時間。我們可以用下述方法獲得關於光刺激的後效的更確切的知識,也即對一個發
光體凝視一段時間,然後突然閉上眼睛。於是,我們可以在黑暗的視野中看到一個後象
(after-im-age),它與該發光體很相似,但是在發光體的光和顏色特性上卻逐漸經歷
了十分奇異的變化。開始時,後象與外部物體十分相似,然後它的強度(intensity)
有些減弱,再過一些時間以後,它的性質又起了變化,開始向原始性質的相反方向變化。
如果被凝視的物體是白色的,後象便變成黑色——也就是說,比起看到的黑暗視野來要
更暗——如果被凝視的物體是黑色的,那麼後象便變成白色,比視野周圍還要亮。最後,
如果印象是彩色的,那麼後象便呈補色(complementary colour),如果被凝視的物體
是紅色的,那麼後象便呈綠色,如果物體是綠色的,那麼後象便呈紅色。因此,在第一
階段,後象被稱為正的或同色的(positive or same-coloured);在以後的各階段中,
則稱為負的或補色(negative or complementary)。如果被凝視的物體是極度明亮的
話,這兩種現象,尤其是更為持久的補色後象,是可以用睜開的眼睛觀察到的。例如,
如果你瞥了一眼落日,然後注視道路或灰色的牆壁,你便可以在凝視點上看到太陽圓盤
的清晰的綠色後象。
    後象現象表明:第一,視網膜中的刺激過程比外部刺激持續更長的時間,往往可以
達到若干秒鐘。但是,它們也表明,緊接著刺激的直接持續階段(這是在正後象中表現
出來的),便會發生相反的感官狀態,在這種情況中,明亮的物體被看成黑色的,黑色
的物體被看成明亮的,而且,一般說來,彩色的物體被看成補色。這種補色的後效可以
根據視網膜部分衰竭的假設來輕易地作出解釋。例如,如果我們對紅色的感受性在特定
位置上已經耗盡,我們便將在該位置上看到白光,就好像沒有任何紅光對它發生作用一
樣;換言之,由於從白色那裡減去紅色而剩下綠色,因此紅色物體將會在衰竭的視網膜
上留下一個綠色的後象。這些補色後象的質量可以通過與其背景的對比而得到提高。該
觀點尤其在上述情形中站得住腳,在那裡,黑白物體的後象是在黑暗的視野中被觀察到
的。
    在由兩種感官的刺激所產生的後效中,這些惹人注目的差異使得下述情況成為可能,
即引發音調感覺和光覺的過程在性質上是完全不同的。確實,聲音的振動在耳蝸(聽神
經纖維的終端)的鼓膜上建立起相應的振動,看來是有可能的;而且,我們對一種樂音
(clang)的各組成音調的分別感知是由於這種鼓膜的個別神經纖維對各種音調的調音
所致,看來也是可能的。因此,刺激過程在這裡將是一種機械過程,一俟被刺激的神經
纖維的振動運動停止下來,感覺也會受到干擾。當然,這種情形一定會在引起激發活動
的外部空氣振動停止以後很快發生。再者,也有可能鼓膜振動的快速制止是由於某些固
體護膜結構(cuticula structures)的作用而產生,這些固體護膜結構呈半圓形排列,
依附於鼓膜之上,其功能肯定與一架鋼琴的制音器(damper)十分相似。但是,當光刺
激作用於視網膜時,我們顯然具有十分不同的情況。有許多觀察將會證明,視網膜對光
線的感受性猶如一名攝影師在暗室中進行操作時底片的感受性。最惹人注目的情況之一
是這樣的:在黑暗中,視網膜具有深紅色;一旦暴露於光線之下,它便逐漸變色,並最
終變成白色。這種現象實際上得出以下的結論:即光刺激是一種光化(photochemical)
過程。這些過程在有機的自然界發揮重要作用,例如,在植物的綠色部分的呼吸中,在
花朵顏色的產生中,都存在這樣的過程。現在看來,一種化學過程,即便它相對來說是
瞬間即逝的,也始終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完成,比起一種簡單的運動傳遞來,前者需要
的時間更長。根據這一觀點,後象看來僅僅是一種光化反應的持續時間的主觀狀態而已。
它的兩個階段表明了這一事實,即有兩種過程在光化反應期間運行著。正後象為我們提
供了由光刺激引起的化學分解的持續時間;而負後象或互補後象則向我們表明了這種分
解的後效。後者是一種現象,它與其他生命體的衰竭現象很相似——例如,神經和肌肉
的精疲力竭——它們都表現出對原先運作著的同類刺激的激發性減弱。
    因此,視覺和聽覺可以被視作是兩種基本感覺激發形式的主要代表——機械的激發
和化學的激發。在使這些表述彼此對立起來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小心從事,不要把它們
歸之於感官神經的過程。這些過程由十分快速的化學分解所組成,也許在每種情形裡都
是這樣。我們的目的僅僅在於區分不同的方式,在這些不同的方式中,外部刺激對感官
中的神經終端產生影響。至於機械感覺,除了聽覺以外,也許還有皮膚壓力,這種情況
可以通過感覺中印象後效的簡短連續而得到說明。除了視覺以外,皮膚的溫度感覺和嗅
覺與味覺也屬於化學感覺。觸覺器官是最早產生的器官,而且在最為低等的生物中是唯
一的感覺器官。觸覺器官既包括機械感覺又包括化學感覺的這一事實,對於感覺功能發
展的生理史來說,不是沒有意義的。

                    四

    我們一直在討論的負後象和補色後象的現象幾乎不需要比純粹的生理學解釋更多的
東西。然而,有大量的例子表明,我們的光覺和色覺所經歷的變化不可能由刺激的後效
產生,也不可能從衰竭的影響中產生,或者,至少這些現象僅僅提供了部分的解釋。當
然,無論何處,只要後象得以顯示,它們便可用生理學術語予以解釋。
    如果我們讓光穿過一塊紅色玻璃,然後又在這塊被紅光照明的表面的某處投下陰影,
那麼,該陰影看來呈灰色。因為除了漫射的白光以外,它不包含任何東西,而該漫射的
白光的強度已經為陰影所減弱。然而,事實上,陰影不是灰色而是綠色。這樣的綠色有
時可以在自然界中觀察到,例如,落日因大氣層強烈吸收折射的光線而發出紅光時,在
樹木投下的陰影中可以觀察到這樣的綠色。
    我們可以做一個實驗,它正確地複製了對自然界的投影帶有主觀色彩的情況。這種
實驗很容易做,只要用一只快速旋轉的圓盤,頂部帶有彩色,用來說明色覺的混合。圓
盤的底板是白色,上面具有一塊塊小型色區。在圓盤中心和周邊之間的中途某處,色塊
為較為狹窄的黑色帶狀部分所取代(圖14)。如果我們讓圓盤頂部快速旋轉,那麼色塊
的顏色便與背景的白色相融合,從而形成白色;而在我們插入黑色帶狀的地方,我們便
得到黑白混合,也就是灰色。你們知道,這種灰色完全與投向彩色背景的圓形陰影相對
應。但是,這種客觀上灰色的圓圈在我們看來並非灰色,而是彩色的,並且作為對背景
彩色的補色。如果色塊是綠色的,那麼圓圈就呈紅色;如果它們是紅色的,那麼圓圈看
來就呈綠色,等等。
這裡,還有一種更為簡單的實驗。拿一張薄薄的白色信紙和一張同樣大小的彩色信 紙;將白紙蓋在彩色紙上面,以便正好把後者蓋住;然後,把一小方塊灰色紙或黑色紙 夾在這兩張紙的中間。如果壓在底下的彩色紙是綠色的,那麼它的顏色便能透過薄薄的 信紙,除了夾著灰色方塊的地方不能透過顏色之外。該方塊應當是灰色的,不過,實際 上看到的卻是紅色的。如果我們的彩色紙是紅色的,那麼灰色方塊看上去將是綠色的。 總而言之,它始終呈現與其周圍顏色相混合將產生白色的那種顏色。這種現象並不十分 引人注目,不過還是十分清楚的,當你將一張灰色紙放在彩色背景上,而不用薄的信紙 將它蓋住時,便會發生這種情況。例如,假設你從同一張灰色紙上剪下一些小的方塊, 然後把它們並排放在紅色紙、綠色紙、黃色紙和藍色紙上。它們看上去是完全不同的: 紅色紙上的那個灰色小方塊呈現綠色,綠色紙上的呈現紅色,黃色紙上的呈現藍色,而 藍色紙上的那個灰色小方塊則呈現黃色。而且,背景的作用同樣明顯,如果你使用具有 各種明度的非彩色光,而不是彩色光,將兩個相似的灰色方塊分別置於黑色紙和白色紙 上:前者便顯得十分明亮,甚至達到幾乎呈現為白色的程度;而後者(即灰色方塊置於 白色紙上)則顯得暗淡,甚至在一定的條件下會趨向於接近黑色。
在描述所有這些現象並列舉它們的條件時,我們沒有考慮一個重要因素——即表面 得到運用的程度。如果投入彩色光的陰影很大,那麼中央便呈現灰色,只有邊緣才能呈 現它的彩色。我們可以很好地說明主觀色彩對用作比較的表面空間關係的依賴,辦法是 再次求助於轉盤。我們提供如圖15所示的圓盤,上面的色塊剪成階梯狀,在每一情形中 色塊的大小是一樣的。如果現在色塊(B)是藍色的,而背景(G)是黃色的,那麼我們 將期望當圓盤旋轉時可以見到藍黃色的混合物,它與色塊B中的每一階梯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它從一個階梯到另一個階梯產生變化。變化是以這樣的方式進行的,即隨著我們接 近邊緣,黃色在混合物中越來越占居支配地位。因為從客觀上講,每一個階梯的顏色在 其整個範圍內始終保持不變。然而,實際上,每一個藍黃色圓圈的內邊和外邊的顏色是 不同的,中間各點顯示了從一種色彩的濃淡向另一種色彩的濃淡逐漸過渡。這些組合色 中的每一種顏色在接近於一個圓圈時(圓圈在它的混合色中包含較少的這種顏色),它 便十分強烈地顯示出來。因此,在我們的圓盤上,每個圓圈的外邊是藍的,而內圈是黃 的。也就是說,我們在混合色的背景上勾勒出連續的黃環和藍環。 同樣的實驗可以用不同的方式進行。我們可以取一個白色圓盤,上面不貼彩色塊, 而是貼上黑色塊,如圖15所示。我們將預期通過旋轉同心圓的灰色環而獲得明度的增加 (在朝著圓盤邊緣移動時),但是,在每個圓環內部,卻沒有顯示任何變化。我們發現, 所有的同心圓環內部顯得更亮,而鄰近圓環的部分卻暗一些,越到外邊越暗。差距如此 之大,以至於不同圓環的明度從裡到外看來是一樣的。結果,當快速旋轉時,圓盤似乎 僅僅由交替的黑白圓圈組成。 這些實驗說明了一組現象,這組現象有個一般的名稱——對比現象(contrast phenomena)。顧名思義,它們的主要條件顯然是兩種顏色的對立和兩種明度的對立。 而且,同理,由於這種對立,主觀的色彩(紅光中陰影的綠色)也稱為對比色 (contnlst colour)。因此,我們可以把「對比色」和「補色」稱為同義詞。 這兩種概念的一致性已經成為許多生理學家將對比現象歸之於與補色後象具有相似 原因的主要動因。他們認為,正如後象產生於視網膜受刺激區域興奮的持續一樣,對比 也是興奮在視網膜周圍部分擴散的結果。當然,這種類比立即遭到下述事實的駁斥,也 即我們從後象的負相位(negative phase)區分出正後象,正後象是與原始刺激相似的, 而後象的負相位則與前者相對立,對比的效果始終是負的和對抗性的。此外,後象的發 展需要相當的時間,而感覺的對比變化則是瞬間的。但是,我們還有其他一些理由用來 反對這種類推。刺激的空間擴散應當在原始刺激的強度增大時以更為集中的方式出現。 然而,情況絕非如此。 在有利環境下,一個弱刺激可以比一個強刺激產生更強的對比。這一情況我們已經 從實驗中了解到,該實驗就是將無色彩的物體放在彩色背景上。你們一定還記得,如果 我們用透明的信紙蓋在它們上面,產生的對比效果要比不用透明紙覆蓋顯著得多——盡 管它們的顏色被覆蓋的信紙所減弱。這一情況提示,一般說來,對比效果可能井不在於 感覺的直接變化,而在於我們理解感覺的主觀方式的變化。這一提示已由其他一些觀察 充分證實。讓我們稍稍改變一下上述的實驗,在灰色方塊旁邊(該灰色方塊已經呈現出 與其背景的互補顏色)放上明度恰好相同的第二個方塊。既然兩者的比較是可能的,那 麼對比色彩便消失了,但是一俟第二個灰色方塊移掉時,對比色彩又重新出現。 由於印象的對比在這方面如此重要,因此它堅持認為(這是違背上述生理學假設的) 對比有賴於一種判斷的欺騙(deception of judgement)。紅光中的陰影在我們看來呈 綠色,據說這是因為我們習慣於將普通的漫射日光視作白色,而且在與此比較中來對顏 色作出判斷。因此,如果在特殊的情形裡它不是白的,而是紅的,那麼投射於其中的陰 影在我們看來一定是綠的;如果紅光看來呈白色,那麼實際上白色的光就不再被認為是 這樣,而將必然會看作有一定量的紅色從中被取走,結果呈現為綠色。如果我們將光譜 上的所有顏色相混,唯有去掉紅色,那麼,我們肯定會得到綠色。同樣的錯誤判斷原理 也用來解釋用透明紙所做的實驗中觀察到的事實。如果我們用一張透明的白紙蓋在深紅 色的紙上面,那麼它看上去便呈淺紅色。現在,我們將灰色方塊放在這兩張紙中間,當 然會使該表面部分無色。但是,我們判斷那張淺紅色紙也展現於其上,而且用一種顏色 去看它,也即一個物體在通過紅色媒介呈現為無色時所必須具有的顏色;或者更一般地 說,我們用一種與透明紙顏色有著互補作用的顏色去看它。 現在,我們要竭力反對所謂從判斷的欺騙中產生對比現象的問題。首先,由於我們 已經習慣於把見到的漫射日光視作是白色的,因此,我們必須在當日光實際上不是白色 而是彩色時這樣做,這樣講是不正確的。我們十分清楚地看到,落日的光芒是紅色的, 同時我們至少也不會傾向於認為,落日的余輝是通過一塊彩色玻璃來到我們這裡而呈現 為白色的。我們實際上是精確地感受到了落日的確切顏色。這些例子用於說明,這樣的 解釋所依據的假設是不能證明為正確的。此外,還要考慮,根據我們所說的內容,這一 系列推論對感覺來說有著不同尋常的複雜性。例如,在用透明紙所做的實驗中,我們不 僅被期望去看到物體的實際顏色,而且還要考慮中介物的影響(光線在到達我們眼睛以 前必須通過這個中介物)。然而,在明確排除這類影響的條件下,這些實驗可以容易地 進行。我們已經看到,當我們將灰色方塊直接置於彩色背景上時,對比是多麼的明顯。 現在,如果我們盡力去選擇在前面的例子中與透明紙顯示出改變了的顏色和明度恰好相 對應的色彩飽和與明度的話,那麼,對比就像先前一樣清楚可辨。所以,不是因為錯誤 的判斷把我們引入歧途,即透明的中介增強了對比性,恰恰相反,是因為產生的飽和度 與明度特別有利於增強對比。當帶有色彩的物體與作為對比而不帶有任何色彩的物體盡 可能具有同樣的明度時,色彩的對比始終會表現得十分強烈。這種情況在下述情形裡更 易理解,即物體的明度原先是不同的,它們的關係對產生對比並不十分有利,結果卻由 於運用了透明紙作為覆蓋物從而產生了較好的對比效果。 儘管這種判斷理論站不住腳,但是「比較」這一表述在用於構成對比基礎的過程方 面卻有著某種正確性。我們不僅看到了實際上灰色的物體被它的環境所改變,從而變成 互補色,而且還看到了只要我們把同樣灰色的另一個物體引進來以破壞該環境的影響, 對比色就會消失。因此,對比的消失是比較的結果,這樣說至少沒有錯;而且,如果這 樣的表述在這個例子中行得通的話,那麼也可用來解釋我們原先的現象。確實,可以想 象,一種比較的結果為另一種比較的結果所消除,但是,由明確的生理原因而引起的興 奮過程卻幾乎不能為這樣一種活動所消除。如果我們客觀上給一張灰色紙染上綠色,那 麼,毋須與一張具有同樣明度的純灰色紙進行比較就可以在涉及到顏色存在的問題上欺 騙我們。我們從後象的現象中已經了解到,由主觀上的視網膜刺激而產生的顏色在這個 聯結中的表現如同客觀上產生的顏色一樣。但是,撇開這些考慮,在對比現象中,只要 是相對的比較,沒有一樣東西不能被證明是正確的。黑色背景上的一張灰色紙比白色背 景上的一張灰色紙要顯得更明亮些。如果我們假設,我們對一種特定光覺的理解不是絕 對不可以改變的,而是取決於同時存在於意識中的其他光覺,並且處在一種被測量的關 系之中,那麼,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同樣的觀點可以用於色彩對比的解釋。如果我們 逐漸減弱任何一種顏色的飽和狀態,那麼,它最終變成白色或灰色。因此,我們可以把 顏色的缺乏視作任何一種特定顏色的各種飽和階段的下限。我們一直在討論的相對性原 理(principle of relativity)使得下列情況不可避免,即一種顏色的飽和度應當增 加,如果它的環境(同時與這種顏色一起呈現)被染上補色的話。假定情況果真如此, 那麼飽和狀態的最小程度會像其他程度一樣變成更為完整的飽和狀態。也就是說,一種 無色的表面在與一種顏色對比時會顯出補色。 因此,比較的概念一般說來是可以用於構成對比基礎的心理過程的。但是,判斷理 論把該過程作為比較的判斷則是完全錯誤的,為了產生這一比較的判斷,必須考慮各種 形式的複雜反映。當人們說這些反映無意識地發生時,無疑作了不能兌現的許諾。在把 心理過程分解為邏輯反映的同時,實際上假定了這些反映並不存在,而僅僅表明一種完 全不同的過程轉化為我們通常投入反映的形式。當這樣一種轉化用作使各個元素的運作 方式成為可以理解的手段時(這些元素的運作方式已經經驗地表明存在於某個特定的過 程之中),這樣一種轉化是完全容許的。儘管在一定程度上是可容許的,但是為了澄清 的緣故,當這種解釋使我們把純想象的初始階段歸之於判斷時(例如,當一種顏色通過 另一種顏色被看到時,一種顏色該如何呈現的反映),這種解釋方式已超越了它的正確 界限。你們知道,那就是該解釋方式在我們討論的邏輯的對比理論中所幹的事——之所 以稱之為邏輯的,因為該理論是真正屬於邏輯的,而非心理的。所以,倘若我們希望保 持這個比較概念,以指明我們正在討論的那些過程,我們只能借助這一概念去意指一種 「聯想的比較」(associative comparison)。也就是說,將兩種感覺聯結起來,每一 種感覺的性質由它與另一種感覺的性質的關係來決定。                 五 我們把對比現象歸諸於同樣的「感覺相對性」原理(principle of sensaional relativity)。對於這個原理,我們已經相當熟悉了,而且是作為韋伯定律(Weber's law)的事實這個一般的心理學表述來加以熟悉的。我們對刺激強度的理解或者對音高 的理解並非絕對的,而是有賴於其他刺激的特性或音調的特性,我們把這種特定的感覺 帶入其他刺激或音調的關係之中。用此方式,對特定的光和顏色的主觀作用被一些關係 所決定,在這些關係中,它們涉及同時影響著我們的光和顏色的其他一些印象。 現在,我們可以把所有這些現象——音程,光的對比,以及與同等可覺察的感覺差 異的刺激強度的幾何增長——都歸入到一條普遍的定律中去,這條定律便是相對律 (law of relativity)。它們的心理學意義是相同的。我們可以系統闡述這條定律, 因為該定律被認為是最一般地表述了我們對感覺進行心理學分析的結果,該定律的闡釋 如下:無論何處,只要發生對感覺的量化理解,不管涉及強度還是質的程度,個體的感 覺是由下列關係來評估的,在這一關係中,它涉及同一感覺道(sense-medality)的 其他感覺。 有時,特定感覺的相對估計是由直接先於或後於感覺的印象決定的,在測量同等可 覺察的刺激差異方面,這種情況很普遍。有時,它由同時呈現的感覺所決定,也由先前 出現的和後來出現的感覺所決定,這在音高的測量中通常可見。有時,只有同時的印象 才予考慮,正如在光和顏色對比中的情形那樣。在這三種情況中,哪一種情況得以實現, 要看實驗的特定環境,以及我們正在處理的特定感覺的特性而定。這個問題並不影響定 律的意義。你們知道,這種意義首先是心理學的。關於該定律的最明顯的解釋是這樣的: 我們從未理解一種心理狀態的強度,好像它單獨存在似的;我們也從未估計一種孤立的 量值。但是,測量意指一種意識狀態與另一種意識狀態直接比較。我們期望發現這種相 對定律並不限於感覺範疇,而可以用於各種情形,在那裡,一種心理過程的強度可在量 上被理解,並可與其他強度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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