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 第二節 鈴木明之異乎尋常的采訪活動


               中國和美國真的未把南京事件看作重大事件嗎?

    鈴木明在《諸君》 一九七二年八月號和十月號上刊登文章, 再現了其就論證
「砍殺百人比賽」所進行的馬不停蹄的采訪情況,繼此之後他又在十二月號和翌年
一月號上連載了《南京;昭和十二年十一月》這篇文章,他對第十三師團和第十六
師團有關人員的采訪以及對隨軍記者和攝影記者的尋訪都十分活躍,實在令人瞠目
而視。從中也可得知在《諸君》編輯部的幹勁裡隱藏著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他
們誠如當事人尤其是編輯部負責人那樣,不想道出真實情況。不,對絕不會道出真
實情況這一點體會最深的恐怕還是鈴木明本人吧。

    我看了曾參加南京攻陷戰的高級軍官們以證人身份出庭參加遠東國際軍事審判
時提供的證詞後,已深深地感受到這一點。從鈴木明的采訪報道中得知第十三師團
和第十六師團有關人員的談話,則加深了這種感受。

    采訪當事人,道出事實情況,這種采訪報道誠然是∼種歷史的敘述。可是,我
們的歷史學家往往只是把這種采訪報道當作史料來處理。因此,我認為與已有的記
錄史料一樣,對采訪報道當然也需要進行史料批判,尤為難得的是進行采訪報道的
作者本人批判性地聽取當事人的談話。在開始采訪時就抱有使之成功的想法去采訪,
那怎麼能期望他會有批判性的態度呢?如果預先說出結論性的話,那本采訪的結果
自然也一樣了。
                  ※               ※                 ※

    作為反映南京事件的有關歷史著作,我寫過《近代戰史之謎》(一九七六年人
物來往社出版)。而且,我之所以將該書的後半部分的增訂版《南京事件》(一九
七二年新人物往來社出版)公開出版,誇張地說則是出於一種使命感。其中之一就
是出於自己必須捷足先登的好勝心理,因為當時有關遠東國際軍事審判的資料,除
了我與之有聯繫的大學圖書館有收藏外,尚未公開。因此,看到鈴木明對南京事件
的批判性文章後,我自然不能保持緘默,視而不見,結果便成了不倫不類的「專家」。

    那時鈴木明已在《諸君》一九七二年四月號上發表《「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
談》文章,但該文還不是采訪報道。對此,我在拙著《南京事件》書後的追記中敘
述了如下感想:

        據說,鈴木明曾經將田伯烈編著的《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和《遠
    東國際軍事審判速記記錄》逐字逐句地反覆閱讀數遍。在此基礎上,他提
    出質問;「這裡面所寫的有多少是真實情況?」而且,他說,姑且不說中
    國人和外國人的證詞,即便是日本人的「坦白」(儘管幾乎沒有什麼坦白),
    其內容也根本不存在能使研究者得到認可的東西。這就是說,我們迄今為
    止一直信以為真的「大屠殺」是一種「無稽之談」。

        正因為是一起非常重大的事件,自然會出現傳說。然而,如果不對我
    們現今能利用的全部資料進行批判地研究,就不可能輕而易舉地區別真實
    與無稽之談。就此意義而言,這次《南京事件》重新出版,自然為此起到

    了提供資料的作用。不過,筆者另外還在為南京事件等手進行資料集的編
    輯出版準備工作。
        此外,據鈴木明說,防衛廳資料室(或是戰史室)指出,自昭和九年
    起迅急增加的日本軍隊「素質下降」是在南京發生屠殺事件的原因。這種
    看法是:因兵員的激增,訓練忙不過來,結果難以維護軍隊紀律。頗為有
    名的日本的軍隊教育果真是那樣差嗎?而且,這種看法似乎把軍隊看成是
    把劣質的「平民百姓」訓練成堅如不屈的戰士的練武場所。但是,我們的
    看法卻與此截然相反。正如本文所敘述的那樣,軍隊正是這樣的場所,即:
    通過訓練與教育,將單純的青年培養成無動於衷地幹出殘酷行為的那種兇
    猛的士兵。恰如美國青年在海軍陸戰隊的軍隊生活中通過徹底的殺人合理
    化教育,成了職業殺人者(參見麥克林著、鈴木主稅譯《人性的崩潰:在
    越南的美國士兵的證詞》)。

    關於《諸君》一九七二年四月號所載文章,我不想再作敘述了。我閱讀了收編
在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裡的文章,發現有相當一部分是後來補充
進去的,其中也包括若干有問題的記述。此外,有的記述儘管是很重要的,卻被刪
除了。同此,我想就這些問題談幾句。

    在單行本中刪除的,是有關「砍殺百人比賽」的文章,它雖是與本文無直接關
系的問題,但我還是先將它提出來。鈴木明在原來的文章中是這樣敘述的:

        我看過刊登在《中國》雜誌一九七一年十二月號上的報道,內容是說
    「我親耳聽到N少尉說過關於砍殺百人的話」,其中有「N少尉作為戰犯在
    南京被槍決」這麼一句。可是,關於此事已無從查證。

    在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裡,這段報道乾脆給刪掉了,卻不知
是什麼原因。當事人N少尉在母校的小學生面前恬不知恥地說,當時,「砍殺百人」
就是砍殺俘虜,這一事實曾刊登在《中國》雜誌上,而且作者的名字也很清楚。可
是,鈴木明不惜耗費財力,不辭辛勞地進行了采訪,卻為何偏偏不去采訪此人,不
寫此人的采訪報道呢?鈴木明不僅沒有這樣做,甚至連前面已經引用過的報道也刪
除不用。 當然,N少尉的實情話對「砍殺百人比賽虛假報道論」的確是不利的反證
資料。所以,他連那種用詞模稜兩可的報道也不想照原樣保留下來。

                  ※               ※                 ※

    其次提一提增補的部分。我們可以從《「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中看到這
樣一段文字。那就是:「《生活》雜誌反映了當時美國的社會輿論,一直保持著極
端『反日』的格調,從一九三七年底至一九三八年在關於『東洋發生的事』的報道
中,五、六月間大量出現關於譴責日本空軍空襲的報道,但關於『在南京發生的事
件』的報道,卻一行也沒有。」(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三十
七頁)

    鈴木明如此敘述,並斷言,由此可見「當時在南京發生的事件並沒有被看作像
『對武漢空襲』的事件那樣重大」。

    不過,鈴木明果真能夠瀏覽當時全部《生活》雜誌嗎?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
我這裡有證據。我所說的證據,就是在一九三八年一月十日號《生活》上,有一個
標題,即《海外攝影——征服者日本軍在中國國民政府首都「地獄般的一周」》,
刊登了慘不忍睹的照片,並加了說明。這一期《生活》雜誌在日本國內是禁止發行
的(我是從《出版警察報》獲知這一事實的),幸好在國際基督教大學圖書館裡收
藏了一套《生活》 雜誌。 所以,我複印了一份,得以用作舊著《駁南京大屠殺是
「無稽之談」論》的插圖(見本書原著第一九四至一九五頁)。所謂「在《生活》
雜誌上關於南京大屠殺事件的報道一行也沒有」,那是謊言。
                  ※               ※                 ※

    鈴木明還推測說,郭沫若在其《抗日戰爭回憶錄》中關於「南京大屠殺」事件
之所以一行也沒有提及,乃是沒有把它看作是重大事件(單行本《「南京大屠殺」
的無稽之談》,第三十六至三十七頁)。然而,說是「一行也沒有提及」卻也令人
莫名其妙。郭沫若乘船從武漢撤離時,在甲板上目睹著淪陷前夕的武漢三鎮,感慨
萬千。他在敘述當時情景時,明確地寫道:「忽然一片淋漓的血景展開在我眼前,
使我不得不睜大眼睛凝視。那是南京大屠殺的血景!明天誰又能保定:不就在這武
漢三鎮再一次展開呢?……」(見《洪波曲》第十三章第六節——譯者)

    不僅如此,正如鈴木明也知道的那樣,郭沫若不是為田伯烈編著的《外人目睹
中之日軍暴行》一書中譯本寫了長篇序言,慷慨激昂地揭露過日本人嗎?(參見本
書第二四三頁以後)

    實際上,鈴木明這種「什麼也沒有」的說法在雜誌上刊登的原來的文稿中已有
若干敘述,因而我想在此作些敘述。

    鈴木明提到了史沫特萊在她那《八路軍從軍記》中的記述。他說,我讀了此書,
發覺「從一九三八年一月一日至一月九日,每天都有日記記述」,但「不知為什麼,
關於『南京屠殺』的記述一行也沒有」(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
第三十頁)。不言而喻,他是說中國方面並沒有把南京發生的事件當作重大事件。
據鈴木明說, 史沫特萊在她的著作中寫道: 「來自漢口的報紙要晚一個星期」,
「電台廣播傳來重大事件」。但是,史沫特萊之所以什麼也沒有寫,那只能看作是
當時有關南京暴行的詳細情況尚未傳到八路軍那裡。南京淪陷後三天,《紐約時報》
的記者德丁仍在該地采訪,寫下了關於十二月十八日(接著是翌年一月九日)那天
南京悲慘情景的詳細報道。難道還有人讀了這篇報道後仍然不承認南京暴行是重大
事件嗎?

    再有就是這樣一段記敘:在三鈴書房出版的《現代史資料》中有關南京事件的
第一手資料,一篇也沒有收編進去,由此似可得出「不存在南京事件」的假設(單
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十三頁),依然是「什麼也沒有」. 關
於這一點,且放在其他章節再作探討。

                  ※               ※                 ※

    在此,最後介紹一下鈴木明隨心所欲地搬弄資料的例子。他列舉了如下兩篇報
道:

        第一篇報道是:《東京朝日新聞》昭和十二年十二月七日作為「來自
    紐約」消息,從《紐約時報》的報道中轉載了這樣一段內容:在南京的美
    籍飛行員佩特森說:『由於國軍放火焚毀了南京郊區十英里內的村莊,現
    在南京因那些難民以及潰敗的士兵等蜂擁而至,極度混亂。全市人口達兩
    萬的鎮江成了一片火海。這是國軍自己焚燒的,我認為全是毫無意義的破
    壞,也只能說全是令人可怖的破壞。」

        第二篇報道是;埃德加·斯諾所著名《為亞洲而戰》一文說:「逃回
    南京的國軍紀律嚴明,沒有作出搶掠等非法行為。所有的掠奪都是因勝利
    而耀武揚威的日本軍隊幹出來的。」(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
    談》,第四十九至五十頁)

    鈴木明把這兩篇報道當作「同一情況」的報道,說;『這兩篇同是美國人寫的
截然相反的報道,該相信哪一篇呢?我不敢置喙。」這就令人奇怪了。一篇報道的
是關於中國軍隊戰術性地破壞南京城周圍地區的情況,而另幾篇則敘述了被圍困在
南京城內的中國軍隊紀律之嚴明。前一篇報道內容與軍隊紀律無關,因而兩篇報道
不是「截然相反的報道」。我認為,這兩篇報道都敘述了真實情況。至於中國軍隊
紀律之嚴明,那是留在南京城內的外僑一致公認的,而斯諾只是如實轉告而已。

                    有關南京事件的第一手史料未必缺乏

    在三鈴書房出版的多卷本現代史資料中,有關南京事件的資料一行字都沒有,
因而我為此詢問了這套叢書的編輯部,得到的答覆說,關於南京事件,幾乎沒有可
認為是「同時代的第一手資料」,所以未能收編進去——鈴木明這樣說道(單行本
《「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十三頁)。

    日本戰敗後不久,外務省燒燬了所有有關日華戰爭和太平洋戰爭的資料。陸海
軍當然也對機密文件作了同樣處理。由此看來,不妨認為有關南京事件的機密文件
均已銷毀。

    在中央,有關南京屠殺事件的資料已被銷毀,但參加南京攻陷戰的部隊官兵們
的手記之類以及部隊的記錄等資料已有幾種公開發表,而且似乎還可有待於新的發
現。

    事實上,在現代史資料中也收編了《第九師團作戰經過概要》一文,裡面記述
了在南京城內進行掃蕩時「殲滅七千餘名散兵」(另有中國軍隊四千五百名戰死)
的情況。

    此外,應對南京事件負責、已在南京城外雨花台處以極刑的第六師團長谷壽夫
中將就南京攻陷戰所寫的「軍情報告」,作為其舊著《機密日俄戰史》戰後版的附
錄,已公開發表。該報告也記述了慘無人道的殲滅戰的情況。有一份中國方面的資
料,作為南京審判戰犯谷壽夫中將的有關記錄,辦法務大臣官房司法法制調查部收
藏(《戰爭審判記錄有關資料目錄》,第一五四至一五五頁),包括給檢察官的陳
述書、給檢察官的辯明陳述書、起訴書、對起訴書的申辯書、辯論、最終發言、判
決書、申辯書(上訴書)、不服申辯書(補充上訴書)等。其中一部分收錄在五島
廣作編的《南京作戰真相》以及郭歧所著《南京大屠殺》等書中。而且,據五島廣
作說,谷壽夭中將的《陣日記》現存放在防衛廳戰史室,尚有八萬八千字的《血淚
南京獄中記》之類的手記保存在他的遺族那裡。

    現在,我們可以翻閱一下兩篇長短不一的手記,它們都是參加南京攻陷戰的旅
團長的親筆記錄。

    其中一篇是第十六師團第三十旅團長佐佐木到一少將寫的手記,他對攻陷南京
時處置俘虜和殘兵敗卒的情況也作了忠實記錄,收編在《一個軍人的自傳》(增訂
新版)中。另一篇則是第十三師團第一○三旅團長山田丹二少將的筆記,其中有關
於在南京郊區草鞋峽大量屠殺俘虜的情況。對此,在鈴木明所著《「南京大屠殺」
的無稽之談》 一書中已有抄錄和介紹(單行本《 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
一九一至一九五頁)。

    在山田少將指揮下實際執行大量槍殺俘虜任務的是第六十五聯隊長兩角大住。
最近,在舊書展出目錄中寫著:「中國派遣軍兩角部隊陣中日志,昭和十三、四年,
四卷」,現歸高崎隆治所有。既然有了這四卷日志,那麼有關南京事件的可稱為至
關重要的記錄——昭和十二年兩角部隊陣中日志也就可能被藏在什麼地方了。

    此外,我們還知道,在參加南京攻陷戰的士兵日記中對南京事件也有某種程度
的記述。例如,佐佐木旅團長率領的支隊所屬西田的手記,以及已故外賀關次(衛
生隊擔架兵)的詳細日記便是(參見本書第十八至二十一頁)。這些材料尚未公開
發表。

    再者,佐佐木元勝更不是戰鬥人員,卻以野戰郵政局長身份從軍。他在戰前所
著《野戰郵政旗》裡綴文描述了不知押往何處的俘虜和散兵的隊伍、在下關發生的
大批槍殺以及揚子江岸邊的淒慘情景。此書內容竟能獲准出版,令人不可思議。當
然,有的地方也被刪掉幾個字,但它已於去年以新版的形式由現代史出版會出版了。

    我認為,僅從上述介紹中就充分說明,所謂「幾乎沒有可認為是『同時代的第
一手資料』」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第十三師團兩角部隊對俘虜斬盡殺絕的「回憶錄」

    我的舊著《南京事件》以及本書關於南京暴行的記述,都是從介紹《東京朝日
新聞》的報道開始的。《東京朝日新聞》報道說,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兩角
部隊即第十三師團所屬合律若松步兵第六十五聯隊,在南京近郊的幕府山炮台附近
俘虜了從南京城內潰逃而來的數達一萬五千名中國士兵,包括士官學校大部分學生。
而且,該報援引了該部隊隨軍作家秦賢助的「回憶錄」(載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五
日號《日本周報》)說,這批俘虜數日後在揚子江岸邊草鞋峽全被槍殺(槍殺地點
為草鞋峽,是根據中國方面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書面證詞)。

    不過,鈴木明曾經對福島、仙台方面的第十三師團有關人員進行過采訪,他指
責我們所說的情況與事實不符。並認為秦賢助所寫的文章不可信(載《諸君》一九
七二年十二月號)。

    至為重要的「回憶錄」作者秦賢助已經故世。於是,鈴木明訪問了板本,打聽
秦賢助的情況。板本在日華戰爭爆發同時,以《福島民友》特派記者身份從軍,參
加華中戰線的鄉土部隊(若松步兵第六十五聯隊於昭和十二年九月編成,十月出征)。
據板本說,秦賢助第一次前往中國時是昭和十四年。如果此是事實,那麼秦賢助的
文章便不是「回憶錄」,充其量也只能是傳聞記錄而已。我曾根據秦賢助文章後面
署有「原白虎部隊隨軍作家」這一點,馬上斷定他的文章是「回憶錄」,看來這是
我的誤斷。由此來看,秦賢助的文章裡的確沒有片言隻字說他是描述了在現場所目
擊的事實,這種傳聞缺乏有力的證據。

    我也看過秦賢助寫的文章,有一點感到懷疑,即:兩角部隊既然已將為數一萬
多名的大批俘虜押進南京城內,卻為何又從太平門押出城外,再把他們全部殺光。
秦賢助說,兩角部隊將大群俘虜押進南京城內,當是入城之際,而且從四面八方陸
續不斷地進入市京城的部隊都帶著人數眾多的俘虜。對於帶著這些俘虜進城之事,
鈴木明說:「雖說『從四面八方進入南京城的部隊都帶著大批俘虜』,但就連孩子
也知道,帶著俘虜的戰鬥部隊是不能攻打南京的。我試向前面提到的許多記者查明
此事,毋庸贅述,不可能有『帶著俘虜的部隊』。」(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
無稽之談》,第一八七頁)

    我也知道,帶著俘虜的部隊從四面八方進入南京城,這件情況不合常情,但也
未必不可能。「帶著俘虜的戰鬥部隊」並不是「進攻南京」,事實上卻是在一部分
部隊在南京城的掃射大體結束後,眾多部隊無視華中方面軍司令官的命令,蜂擁而
進入南京城。因此,這些部隊將在城外「抓到」的若干俘虜押進城內,這種情況是
可以想象到的。不過,僅就兩角部隊來考慮,這種情況的設想看來是不能成立的。

    而且,鈴木明說:「即便將幕府山的兩萬名俘虜押過城內行走,穿過太平門,
再帶到從草鞋峽至下關一帶予以殺害,但是兩萬名卻是令人難以置信的一大批啊!
讓如此眾多的俘虜在來回三十多公里的地方行走,從常識上來看也是不可想象的。
相信此事的人也覺得奇怪」(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一八七頁)。
但是,估計要大批俘虜行走的路程有三十多公里,卻有點誇大其詞了。從幕府山經
和平門入城(約三公里),沿中央路向前走,到中山北路路口向東拐彎到太平門,
出太平門外,通過城外玄武湖東岸出和平門外,再到草鞋峽,如果沿著這條路線走,
其間路程約有二十公里(即使從金川門入城,沿著中山北路走,也只是多一公里而
己)。即便繞點遠道,沿中山東路走,也只二十二、三公里之多。要走這些路程,
未必不可能。然而,強迫幾天沒有吃飽飯的俘虜走二十幾公里的路程,未免太殘酷
了。


    在秦賢助的文章裡寫有這種可能與事實不相符的情況。而且,一般記事體文章
本身便是傳聞記事。然而,能否因此斷言秦賢助的文章所寫情況都是虛構的呢?大
可懷疑。因為秦賢助後來隨軍,參加了兩角部隊,那時或許就該部隊在南京的行動
獲知了許多情況。因此,我認為,秦賢助所寫的關於兩角部隊在幕府山下「抓到」
的大批俘虜的結局情況,是不能這樣一概加以否定的。

                         鈴木明所抓住的「事實」

    鈴木明否定了秦賢助在其傳聞記事文章中所說的屠殺全部俘虜的事實。那末,
他在尋訪報道中又是如何抓住「事實」的呢?

    鈴木明來到若松步兵第六十五聯隊所屬第十三師團編組所在地仙台,訪問了兩
角聯隊長的上級指揮官山田旅團長,接著會見了被稱為「第六十五聯隊的活字典」
平林以及「現仍在郊區從事農業生產的鈴木」等人,從他們那裡聽到許多有關南京
事件的情況。這三人所談的一個「事實」內容如下。

    根據以山田旅團長為首的幾個有關人員的證詞說,山田旅團長決意違抗軍司令
部關於「處理」俘虜的命令,毅然而然地將一萬幾千名俘虜帶到揚子江對岸予以釋
放,在舉行入城式的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晚,要俘虜在揚子江岸邊集中。關於
這天晚上在集中俘虜的地方所發生的事件,鈴木明敘述如下:

        總而言之,費了相當長的時間,俘虜們才抵達揚子江岸邊,此時已是
    漆黑一片了。俘虜們跟從著來到江岸,是相信了日本軍所作的「送到北岸」
    的許諾呢,還是一直忍耐著等待時機呢,現在就不得而知了。事實上,他
    們不知道船隻來了沒有,也不知道日本軍作了何種程度的準備。此時,在
    俘虜中突然發生暴動。深夜,俘虜們在一片漆黑之中一齊逃跑。步槍和機
    槍向俘虜掃射,這一點是確信無疑的。日本軍方面也由於遭到了突然襲擊,
    顯得一片混亂。後來情況怎樣,那就不得而知了。第二天早晨天大亮時,
    已有八具日本兵和一具日本軍官的屍體,夾雜在一千多具(也有說幾千具)
    的俘虜屍體中間。這名日本軍官戰死在那裡的情況,充分說明這起事件不
    是純屬「單方面屠殺俘虜」(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
    一九六至一九七頁)。

    看來,鈴木明毋庸諱言地全盤相信了有關人員所談的情況。可是,我卻覺得鈴
木明所采訪的談話內容裡有不少疑點。

    首先,我覺得可疑之處是,從收容所到揚子江岸邊近在咫尺,卻費了幾個小時
時間押送俘虜。平林說:「出發時還是白天,僅幾公里(一公里左右?)路,卻走
了幾小時。總之,到岸邊集中時已是夜裡。」山田說話的內容似乎相同,鈴木明寫
道;「費了相當長的時間,俘虜們才抵達揚子江岸邊,此時已是漆黑一片了。」為
什麼花費了這麼長的時間,而且在一片漆黑的夜裡要俘虜集中在岸邊呢?

    我們姑且先來研究一下花費時間押送俘虜這個問題吧。我在前面說過,秦賢助
說到在揚子江岸邊屠殺全部俘虜前先讓俘虜在南京城內走過,我認為大可不必如此
殘酷。不過,我注意到從收容所押送俘虜到揚子江岸邊所需時間,大體上相當於從
收容所到南京城內來回走二十公里路需要的時間,不由懷疑前面所作的推斷是否妥
當?

    其次,問題是為什麼到夜裡才要一萬多名俘虜集中在揚於江岸邊。鈴木明曾問
山田,當時是用什麼辦法將俘虜押送到對岸的。關於渡船問題,鈴木明問:「船有
多大,有幾艘?」山田回答說:「大概有幾艘吧,我看到一艘,能乘數十人,因而
是相當大的船羅。 在長江裡是沒有小船的。 」據鈴木明說:「他說話聲音微弱」
(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一九五頁)。難以想象,要動用數艘
這種能乘幾十人的船隻,將這麼一大批俘虜渡過那麼寬闊的長江,送到對岸,那是
何等困難。而且,夜間進行此事,顯然要發生很大混亂。部隊長官果然有這種信心
嗎?只有一千人左右的部隊要順利完成這項繁重任務,這實在是莫大的冒險!即使
日本軍方面有意釋放俘虜,但在夜間將俘虜全部集中,而且又沒有充分準備好渡船,
俘虜自當心懷疑慮,擔心可能會遭到屠殺,因而企圖一齊逃跑。即使發生這種事態,
也是必然的。這種危險,開始就應當充分預料到。如果發生這種事態,結果就會出
現日本軍方面對大批俘虜進行機槍掃射、斬盡殺絕的情況,個中的道理豈不是一開
始就昭然若揭了嗎?

    我覺得,要釋放大批俘虜到揚子江對岸,還有一個重大障礙。山田旅團長似乎
漫不經心地說過:「本應有一部分日本軍渡江到北岸,但當時卻沒有考慮到這一點。」
且不說「一部分」有多少,在南京對岸浦口,已經由從蕪湖附近出發渡江到對岸的
第五師團的國崎支隊占領。而且,與山田支隊同屬第十三師團的另一支隊已由鎮江
渡江,進攻北岸,切斷了津浦線。這就是說,聽憑可稱之為赤手空拳的一萬五千多
名敵軍在那裡附近一帶活動。也就是說,自己周圍一帶雖有幾萬友軍防守著,但山
田旅團也對大批俘虜束手無策,只好將他們送到揚子江對岸地區,由少量友軍去處
置。誰能容忍這種令人擔憂的作法?所謂「沒有考慮到這一點」,是不負責任的遁
詞。如此,我想說的是山田旅團根本沒有打算釋放俘虜,把他們送到對岸。

    如果這種看法沒有錯,那就可斷定要大批俘虜在晚間到江岸集中,是從—開始
就預料到會發現若干混亂而加以槍殺的一種策略。在這種情況下,俘虜或許已經意
識到了這種跡象,便在掃射命令下達之前發起了鈴木明所說的「暴動」。因此,我
認為山田旅團有關人員關於在俘虜中出現「暴動」的證詞,僅就這一點而言,並不
是虛構的。

    有關這次「暴動」,鈴木明說:「這名日本軍官戰死在那裡的情況,充分說明
這起事件不是純屬『單方面屠殺俘虜』。」鈴木明似乎想說,在下關槍殺俘虜不是
「單方面的屠殺」,而是在釋放俘虜過程中由於偶然發生的「暴動」所引起的事故。
正如我剛才所說的那樣,「暴動」就是在掃射前也有可能發生,何況在開始掃射之
際,當然會發生很大混亂。在這種情況下,不難推測,加害於人的一方也會有人喪
亡。一名軍官的死亡,未必能斷言歸之於在釋放俘虜過程中發生「暴動」所引起的。

    至於「釋放俘虜」問題,還有許多地方需要研究。山田似乎對鈴木明說過,打
算讓俘虜逃到對岸。然而,據平林說,「俘虜由船渡過揚子江,送回到鎮江的師團」。
根據平林的說法,不是「釋放俘虜」,而是「將俘虜押送到後方」。這就相差很遠
了,究竟誰對,誰錯?儘管他們都否認「處死俘虜」,但同是有關人員的談話,卻
大相徑庭。

    據說, 山田旅團長讓來自軍司令部進行巡視的憲兵軍官看了大批俘虜, 說:
「你看,這些俘虜能殺嗎?」而且,聽說俘虜了一萬五千名殘兵敗卒的兩角聯隊長
素以有人情味的部隊長而聞名(現已去世)。他們這樣一些旅團的首腦人物,不知
為什麼,卻為釋放俘虜而苦思焦慮。然而,作為旅團長,果真能這樣擅自采取行動
嗎?「處理掉俘虜」,這是軍司令部的命令。要違抗這項軍司令部的命令,當然需
有必要的思想準備。即使這項命令出於那個擔任上海派遣軍情報主任參謀長中佐的
異常自信的獨斷決定,總之也是以軍司令官朝香宮的名義發出的命令。旅團長對這
項軍司令部和師團的命令置之不理,以自己的擅自決定來釋放一萬多名俘虜,這無
論如何也是不可想象的。

    結果槍殺了俘虜,而本來是預定要釋放俘虜並把他們送到對岸的——山田部隊
的部分軍官這樣對鈴木明說。他們難道不是十分內疚地強忍著而不願說出其真相嗎?
在審判時,應對事件負責任的人,如果其證詞沒有附上客觀的證據,反而會顯得缺
乏說服力,這是常識。因此,關於這起事件,當時肯定是很需要有士兵這樣的有關
人的證詞。我想,在兩角部隊的士兵中,儘管有不少人對俘虜是「處理掉」還是釋
放問題一無所知,但對押送俘虜走一、兩公里路卻費了幾個小時,這一點可能是會
記憶猶新的。如果能了解個中的情況,那就更能清楚地判斷秦賢助所記述的文章之
證據資料的價值,而他的文章說兩角部隊根據軍司令部的命令屠殺了一萬五千名俘
虜。

    此外,這已是三十五年前的事,誰也難免會記得不那麼確切。例如鈴木明說,
儘管板本明確地說秦賢助是在一九三九年從軍的,但他本人在攻陷南京時從軍參加
兩角部隊,卻對該部隊抓了大批俘虜而無法處置一事也「全然不得要領」。鈴木明
說:「從其面部表情來看,我不能說他在撒謊,看來多半是真的不知道。」與其說
不知道,不如說可能已從記憶中消失了,或板本也不想講出這起事件的真相來?

    鈴木明在采訪中,也采訪了曾攻佔幕府山炮台的角田中隊長,聽到的內容,與
平林和鈴木(現居仙台)的談話大同小異。不過,在此前一天,鈴木明事先沒有聯
系就去訪問角田。據說角田醉醺醺的,說話顛三倒四,但那時角田目不轉睛地盯著
鈴木明說:「是我!我就是南京大屠殺的真正兇犯,你從誰那裡聽到這件事的?」
而且,他還對其妻子說:「怎麼樣?我和你,在日中邦交正常化後一起到中國去道
歉」 (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1○○至二○一頁)。據鈴木明
說,喝得酩酊大醉的角田說話時「顛三倒四」。但是,他在三十五年前的處境非常
困難,作為當時「內疚於心而活著的」與事件有關的人員的證詞,是頭腦清醒時斟
字酌句地談話,還是醉後隨口而言,吐露了事件的真相?我們至今也很難作出判斷。

                  ※               ※                 ※

    就提出證據的方式,本·達桑批評了《中國之旅》的著者本多勝一的態度,說:
「為了使人在證據面前表示沉默,提出的證據都是說明同一情況的,而省略、剔除
了不說明同一情況的證據」(《諸君》,一九七二年六月號,第二五一頁)。但是
(本多勝一在《諸君》同年四月號上提出四個有關「砍殺百人」比賽的證據,所謂
「省略、剔除」那「不說明同一情況的」證據,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呢?且不要說本
多勝一,就是本·達桑本人也肯定不知道有那種證據的),就這一點而言,鈴木明
的采訪報道的確是真實的,就連「不說明同一情況的證據」,也於采訪後予以介紹,
誠可謂是難得的資料。在采訪報道裡看不到隨心所欲的剪裁,即:對與事件有關人
員說出「事實」的談話加以選擇、取捨,只把與他所相信的事件情節相符之處適當

保存下來。即使前後有矛盾,也把聽到的全都記下來。因此,我自然也能從他的文
章中得出與他不同的看法。

    鈴木明對拙著和其他文章進行了批評,說:「看了這些文章,我感到驚異的是,
這些人幾乎都對對方所作的『坦白』和文章之類的東西不加懷疑,都作為『事實』
來構成事件。例如,社會上認為『南京大屠殺』的主犯是中島師團(我看未必如此。
——洞富雄注)。如果確是中島師團,為何不去找一下中島師團,聽聽該師團的人
的說法呢?秦賢助和今井『目睹』了『事件』,因而理應還有許多其他當時在南京
看到現場的人」(我雖也打算致力於盡可能進行資料批判,但就是沒有親自走訪和
聽取意見,尋找資料,對於這一點,我甘願接受批評)。鈴木明從這一批評出發,
努力「集『目擊』者的談話之大成」,以期獲知更具體的「事實」(單行本《「南
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一四八頁)。暫且不論鈴木明作了多少努力,但其此
番四出采訪的行程,我認為恐怕也是到了采訪的極限了。這一點,如果我推測有出
入,希能獲得諒解。

                            山田旅團長的筆記

    對以山田旅團長為首及其麾下幾名軍官對鈴木明所作的談話,我是這樣認為的,
而且鈴木的文章還介紹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資料,故請允許我能轉抄其中的一部分,
試對其內容作一探討。這部分資料便是山田旅團長在占領南京時所寫的筆記。這份
筆記才可說是第一手史料。

        十三日  穿越陣地縱橫的區域,尋找宿營地,但只見一片焦土,毫無
    辦法。前進中,獲悉先遣田山大隊占領了烏龍山炮台。南京城內已處於各
    師團的掃射中。向前行進了一段距商,就宿於邵家塘。

        十四日  要是被其他師團攻下幕府山炮台,有失面子。凌晨四時半出
    發,向幕府山挺進,至炮台附近,前來投降的士兵甚多,感到難以處理。
    附近的住宅、村莊皆被敵人焚毀。

        十五日  為處置俘虜一事,正要委派本間少尉前往師團之際,接到的
    命令是「處理掉」。各部隊已無軍糧,陷入困境。從被俘軍官中獲悉在幕
    府山有糧食,遂去搬運。要給俘虜吃飯頗成問題。

        十六日  派相田中佐前往軍司令部,商量處理俘虜問題。監視俘虜,
    實是田山大隊長的重大任務。

        十七日  舉行入城式,參觀中山陵、軍官學校。軍官學校比〔日本〕
    陸軍士官學校堂皇得多。下午五時返回。

        十八日  為俘虜之事殫精竭慮。視察江岸。

        十九日  為俘虜之事延期出發,上午全體出動加以處置。從軍司令部
    得到補給,吃日本米。

        二十日  從下關前往浦口。途中屍體纍纍。十時至浦口,見到了國東
    支隊長(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一九一至一九五頁)。

    看了這些筆記,沒有一處寫有其企圖違背軍司令部的命令釋放俘虜,以及這一
企圖失敗後結果發生屠殺俘虜的情況。相反,我們卻看到這樣意味深長的記述:十
五日那天,「為處置俘虜一事,正要委派本間少尉前往師團之際(師團總部設在後
方鎮江。——洞富雄注),接到的命令是『處理掉』」;十九日那天,「為俘虜之
事延期出發,上午全體出動處置俘虜」。

    假設山田旅團長所寫的和所說的,除這部分記錄外沒有其他的了,那麼我們將
這部分記錄與《東京朝日新聞》記者橫田的報道聯繫起來看,即報道說山田旅團長
所屬兩角大佐率領第六十五聯隊在幕府山一舉俘虜了中國軍隊官兵一萬四千七百七
十七名,就立即可以確認這樣一個事實;「山田旅團長遵照由第十三師團長下達的
軍司令部的命令,於十九日上午下令兩角聯隊長『處理掉』俘虜,也就是說,在揚
子江岸邊槍殺了全部一萬五千名俘虔」。而且,我認為把這兩份資料聯繫起來而得
出的推斷,並不怎麼有邏輯性的跳躍。

    然而,根據山田旅團長的筆記而作出上述那種聯想,並非沒有問題。首先,是
發生事件的日期和時間。根據山田旅團長的筆記,可以估計那是在十九日上午。但
是,先前所介紹的住在仙台的鈴木卻說:「時間是在舉行入城式的那天夜裡。我記
得,我待入城式結束後回來,便聽說回來得正好,現在就去押送」(單行本《「南
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頁)。入城式是在十七日舉行的。而且,據說
事件是發生在夜間。如前所述,平林所說的時間也一樣。因此,我認為可以斷定事
件是發生在夜間,而日期是十七日還是十九日,抑或是兩天之間的十八日?這就不
甚清楚了。在拙著《南京事件》裡推測為事件發生在十六日夜間,這當然是搞錯了。

    住在仙台的鈴木說,屠殺的日期和時間是十七日夜間,實際上這一點不是沒有
旁證材料。當時,南京金陵大學的戰時見證人貝茨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作為檢察
方面的證人出席了法庭。貝茨博士當時作證說:「中國軍隊大部分就在城外不遠處
投降,並被解除了武裝,七十二小時後被機槍掃射而死。地點就在揚子江岸邊。」
此外,順便介紹一下,貝茨博士繼上述證詞後,又說:「國際委員會僱用了工人,
旨在掩埋三萬名士兵的屍骸。這是按我們的工作方針而進行的。葬身在揚子江裡的
屍體以及用其他辦法掩埋的屍體不計其數」(《遠速》,第三十六號,洞富雄編日
中戰爭史資料8《南京事件》1,第四十九頁)。貝茨博士所說的可能是十四日在幕
府山附近被俘的大批中國軍隊官兵。他說這批俘虜遭到屠殺是在十四日以後七十二
小時,即整整三天之後。因此,那是十七日發生的事件。然而,雖說是七十二小時
以後發生的事件,但它果真是正確的日期和時間嗎?這一點尚有問題嗎?

    關於十七日的情況,還有一份資料。《野戰郵政旗》的著者佐佐木元勝曾在十
二月十七日下午三時半左右入城式結束後,乘卡車前往紫金山參拜中山陵。傍晚,
他回到中山門時,在那裡看到了一批被俘的中國軍隊。對此,他寫道:「乘卡車回
城,在中山門前又遇到大批解除了武裝的中國士兵,是〔大約七千二百名〕許多乞
丐似的長長的行列。沒有一個人值得可憐」(新版《野戰郵政旗》上卷,第二二○
頁,一九七三年,現代史出版會出版)。方括號內所記的「大約七千二百名」這幾
個字在初版時是沒有的,但在新版時又恢復了。從這個數字來看,這大約是兩角部
隊在幕府山下抓獲俘虜的半數。而且,那時這些俘虜似乎是在被屠殺的那天,在城
內示眾後出太平門的。因此,佐佐木於十七日在中山門外看到的七千二百名俘虜,
與前面所說的不同,應當看作為是在當天或其他日子遭到集體屠殺的俘虜。

    如此一來,日期與時間也有種種可疑之處,因而試圖重新看一下山田旅團長的
筆記。結果便可以這樣認為,十九日那天所記的「上午全體出動加以處置」,是出
動旅團的所有兵力,把前夜用機槍掃射而「處理掉」的俘虜屍體拋到揚子江裡,這
天上午的「處理」 也就是「善後處理」 了。如果是這樣,那末十八日那天所記的
「為俘虜之事殫精竭慮,視察江岸」的「殫精竭慮」意味著什麼,使一清二楚了。
看來,事件似乎還是在十八日夜間發生的。自以為似乎不會有錯的鈴木(住在仙台)
所說十七日夜裡這一記憶難道就不會記錯嗎?再者,關於這一點,南京國防部審判
戰犯軍事法庭對第六師團長谷壽夫中將的判決也說,十二月十八日夜間估計包括上
述一萬五千名俘虜在內的幕府山下被俘軍民五萬七千四百十八人,在下關草鞋峽遭
到了屠殺(郭岐:《南京大屠殺》,第二二一頁,一九七三年台北出版)。可以推
測,有關這起事件的判決,其依據顯然是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檢察方面的
書證一七○二,即《根據南京慈善團體以及平民魯甦所報告的敵人大屠殺》中「魯
甦向南京地方法院提出的上述證詞」 (洞富雄編:《日中戰爭史資料》1,第一四
一頁)。我想,將原來證據中關於十二月十六日的事件,在判決中改寫為十八日,
是另有根據的。

        十八日「處理掉」的俘虜屍體,其最後的清除工作(大概是拋進揚子
    江)似乎十九日還沒有結束。據鈴木明說,「山田族團長委託駐軍『清除』
    (指清除屍體)後開拔」(二十日前往揚子過對岸浦口。——洞窗雄注;
    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五三頁)。鈴木明在先前說
    過:「十七日至二十日的筆記只記了這一些」(單行本《「南京大屠殺」
    的無稽之談》 , 第一九五頁)。從其筆記的寫法上來看,應當認為所謂
    「清除」雲雲,似乎是根據筆記的記述。

                      俘虜的實際人數果真是八千嗎?

    也有一種說法,認為當時會津若松聯隊所抓獲的「俘虜」一萬四千七百七十七
人並非都是戰鬥人員。 防衛廳防衛研究所戰史室編纂的《支那事變陸軍作戰》1對
這一萬四千七百七十七人的處置問題是這樣敘述的:「釋放了非戰鬥人員,收容了
約八千餘人。當夜,有半數潛逃。由於戒備的兵力和補給不足等原因,旅團長為處
置俘虜一事頗傷腦筋,便於十七日夜間準備將俘虜釋放到揚子江對岸。正要向揚子
江岸邊押送時,俘虜發動了暴動,並襲擊了戒備的士兵,遇到危險的日本兵向俘虜
開槍射擊,因而約有一千名俘虜被槍殺,其余逃跑,日本軍也有軍官等七人死亡。」
(《支那事變陸軍作戰》,第四三七頁)

    在防衛廳戰史室編纂的戰史裡,僅對上述記述沒有標明依據,這種情況是不多
見的。不過,這些敘述無疑是根據鈴木明所寫《「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一書。
因為除此之外,別無有關這起事件的第一手資料之類的東西了。但是,鈴木明果真
撰寫了與此相同的事情嗎?

    據鈴木明的采訪報道,山田旅團長說,他和兩角部隊長兩人曾「逐一辨認當時
的『俘虜』是否果真是軍人」,並將戰鬥人員收容在用竹籬笆圍起來的一所學校裡。
這大概是說非戰鬥人員被釋放了,但就實際收容的人數問題,鈴木明寫道:「聽兩
角部隊長說,大概是八千人左右。」鈴木明還曾訪問了前少佐(戰敗時)平林,就
死者人數問題提問道: 「嗯……該不是一干人吧, 是不是三千人?」(單行本《
「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一九二、一九九頁)

    鈴木明僅提出這個數字,但戰史室的有關人員操縱了這些數字,最後竟然在堪
稱正史的戰史上進行了不負責任的編造, 說是收容的戰鬥人員約八千, 半數潛逃
(這是編造) , 在掃射中犧牲的俘虜約一千人,其余(大概是說三千人吧)逃跑
(這也是編造)。

    另外,前面所說的數字,是山田部隊有關人員對付本明說的,難道他們就不會
在記憶上有出入嗎? 本書第一編第1節開頭所介紹的朝日新聞社記者橫田的報道注
明是十六日,其中全然沒有提及這樣的內容:一半是非戰鬥人員,已予釋放,收容
的戰鬥人員也在十四日夜裡逃跑一半啦,等等。而且,收容的地方也並非是山田旅
團長所說的那種圍有竹籬笆的學校,而是「二十二棟大營房」。我們認為,就資料
所具有的可靠性這一點而言,與其相信三十多年後寫的回憶錄,還不如相信當時在
現場的記者對耳聞目睹所寫的報道。

    鈴木明懷疑,認為俘虜有一萬四千七百七十七名略嫌太多了,也許是這個數字
的一半左右。我介紹一下,參謀本部在戰時編纂的《支那事變陸戰概說》也明確記
述了抓獲俘虜一萬四千人(《支那事變陸軍作戰》1,第四二八頁)。

                    第十六師團有關官兵所說的「真相」

    鈴木明所采訪的第十六師團有關軍官和士兵達十人之多,在此我不能一一論及,
故列舉該師團前參謀長中澤三夫少將的談話要點,研究一下中澤三夫是否說出了真
相。

    據說,中澤三夫先強調說:「所謂南京屠殺之談,戰後我在東京審判時才首次
聽到,為之一愣。」繼而他又斷言:「我們負責城內警備,因而無疑是知道的,比
如,在難民區必設崗哨,不讓士兵等入內。據悉,憲兵人手不夠,但輔助憲兵則相
當多,憲兵過於嚴厲,以致遭到其他部隊的抗議。所謂來自難民區的表示不滿的報
告,從未聽說過。在東京審判時引人注意的則是侵犯外國權益問題。然而,這卻是
由於中國人打著外國的旗幟企圖蒙騙而引起的糾紛。揭發難民區內的便衣兵,這是
日本軍義不容辭的行動,絕無隨意帶走平民百姓而加以殺害之類的事情,而帶走的
士兵則以俘虜對待。當時,我恰在南京。如果因南京城外以南有無數墓地,而以屍
骨之數說日本人殺害了多少人,那是大錯特錯了。」(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
無稽之談》,第二三四頁)

    中澤三夫雖然這樣說,但他作為中島師團長的部下,又是參謀長,果真對南京
暴行一無所知嗎? 中島師團長在南京攻陷戰中, 曾受到松井軍司令官的指責,說
「中島今朝吾第十六師團長的戰鬥指揮違反人道」。可是,中島不久便當上了南京
警備司令官,使中國人覺得可怕。對此,據說同屬第十六師團的第三十八聯隊的助
川聯隊長也對鈴木明說;「我記得,雖前往南京,但我對南京所發生的事件一無所
知,聽說自己也許要在東京審判時成為犯人(助川未被起訴)大吃一驚。對我來說,
說是事件,真可謂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
第二四九頁)。助川是佐佐木到一旅團長麾下的部隊長官,而佐佐爾到一則是著有
《一個軍人的自傳》的性格剛毅的將軍,他掌握著「南京事件」的關鍵。這個助川
還能說什麼事實一無所知嗎?而且,東京審判是審判甲級戰犯的法庭,像助川這樣
的聯隊長擔心成為被告,也令人可笑。因此,不言而喻,鈴木明所注「助川未被起
訴」並非是事實。

    據說,當鈴木明就田伯烈和埃德加·斯諾的著作提出問題時,中澤三夫簡單地
下結論說:「我們沒有幹過,僅此而已。」對此,鈴木明說;「明快而又坦率,是
無可反駁的發言。」鈴木明並不否定南京事件的存在,卻又為何對中澤三夫的全盤
否定,寫出「無可反駁的發言」這篇可理解為全面支持中澤三夫的文章呢?這篇文
章是在欺騙讀者。

    這一點暫且不說,但我認為,在中澤三夫的談話中否定暴行的每一句話,都是
偽證,對此,只要看一下本書第一編和本節後面所述,便一清二楚。

    最後,我想對前面所引的前少將中澤三夫的談話置一言。他在談話結束時說:
「中國方面從南京附近收集屍骨,說屍體有多少具。然而,南京城外以南有無數墓
地,以屍骨之數說日本人殺害了多少人,卻是大錯特錯了。」說這話的人難道真是
當時在場的負責人嗎?連上海派遣軍所發表的關於占領南京的戰果,也說遺棄屍體
有八、九萬具(昭和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或說有八萬四千具(昭和十二月二十
九日)。日本人說,中國方面特地拋開墳墓,挖出屍骨,並把它計算在南京淪陷時
的遺棄屍體中,等等。我們不妨想一想,中國人聽到這種編造出來的謊言,將會多
麼憤慨!

                  ※               ※                 ※

    鈴木明在尋訪第十六師團有關人員的旅行中,必定已發現了該師團第三十三聯
隊的一位名叫西田的士兵(住於三重縣久居)每天寫的隨軍日記。

    對於西田所記之事,鈴木明說:「他說得生動,較之軍官說的更為出色」(單
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四三頁)。我們與其尊重三十五年後寫
的回憶錄,還不如尊重當時在場者的每天所記內容。介紹山田旅團長的筆記是鈴木
明在《諸君》一九七二年十二月號上刊登的采訪報道的壓卷之作。今後如能在雜誌
上原封不動地全文介紹這份稀有的寶貴資料,將不勝感激。《「南京大屠殺」的無
稽之談》一書從西田手記中摘取了十一月份中的六天筆記作了介紹(第二四四至二
四五頁)。但是,其中至關重要的在占領南京時所記的日記卻被人隱藏了,這樣就
無從知道事件的詳細情況。

                前軍事有關人員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的證詞

    第十六師團前參謀長中澤三夫少將接受了鈴木明的采訪,就南京事件發責了談
話。他在戰後不久開庭的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亦曾作為辯護方面的證人出庭作證。
如此敘說,雖然偏離了對鈴木明觀點的批判,但我想在此讓讀者看一看日本軍中有
關事件的負責人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采取了什麼態度。

    毋庸贅述,松井司令官不是下令屠殺俘虜、殘兵敗卒和對普通老百姓施加暴行
的人。他力圖阻止這種行為,那也是事實。然而,他的部下官兵卻無視他的有關嚴
肅軍紀的訓令,妄自采取了殘暴行動。松井大將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被追究其
作為最高司令官應對部下的這種行為負責,判處了絞刑。我認為,這雖實屬不幸,
卻也出於無奈。山下大將在馬尼拉進行軍事審判時自然也處於同樣的境地。

    日本軍在南京所犯大規模暴行是無可抵賴的確鑿的事實。不言而喻,松井大將
也在前面所引的手記和談話中承認了這一事實(參照本書第二二八、二三七頁)。
儘管如此,松井大將為什麼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沒有如實承認這一客觀事實呢?
事實上,他可能離開南京後就臥病在床,因而不了解事件的整個情況。不過他非但
沒有一問三不知,而且對檢察官就屠殺事件所作的審問,一口斷定:「這絕對弄錯
了,決沒有理由存在這種罪狀。我能以名譽起誓擔保,並陳述如上」(一九四六年
三月八日審問調查書〔檢證一○一○四〕 ,《遠速》,四十四號,載前引資料1,
第七十七頁)。此外,松井大將在宣誓供詞(辯證二七三八)中也說:我相信,絕
對沒有進行過像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檢察方面所主張的那種有計劃的集體屠殺這一
事實(《遠速》 ,三二○號,載前引書1,二七六頁)。他堅持這一主張,可能絲
毫沒有考慮要減輕部下和他本人的罪責。那末,他為什麼不肯如實承認事實,向中
國人民賠罪呢?

                  ※               ※                 ※

    對於日本軍的暴行,不僅松井大將,就是站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法庭上的華中
方面軍有關人員都異口同聲地加以否定。舉例如下:

        當時華中方面軍參謀中山寧人少佐的宣誓供詞(辯證一三四五)說:
    「我在南京舉行入城式前後赴南京時,巡視了市內,所看到的中國人屍體
    只有在下關附近一百具左右以及亞洲公園附近三十具左右,這可能是戰死
    的中國軍人的屍體。除此之外,我沒有看到平民的屍體和被屠殺的屍體。
    聽說,在南京俘虜約有五千名,而這些俘虜不僅沒有被屠殺,而且據兩軍
    的報告,已妥善地釋放到揚子江對岸。」(《遠速》,二一四號,載前引
    書1,第二○四頁)

        當時在華中方面軍參謀長武籐章大佐的審問調查書(檢證第一○一○
    五)中說:「我在南京正式入城時,隨松井大將前往。而且,當時已發生
    了十至二十起事件……我決不相信,也難以想象會有幾千起事件發生。」
    (《遠速》,八十四號,載前引書1,第八十四頁)

        當時在第十六師團參謀長中澤三夫少將的宣誓供詞(辯證二六六七)
    中說:「在南京根本不存在日本軍有計劃地進行強姦的事實。我知道,雖
    有少數觸犯風紀的人,但這些人均已繩之以法.」(《運速》,三○九號,
    載前引書1,第二四五頁)

        當時在上海派遣軍參謀長飯沼守少將的宣誓供詞(辯證二六六七)中
    說:「我於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二十日、年底三次巡視了南京城內,
    從未在城內看到屍體,只是在下關附近看到幾十具戰死的屍體,做夢也沒
    有想到會有幾萬具被屠殺的屍體。」(《遠速》,三○九號,載前引書1,
    第二五二頁)

        當時在第九師團山炮兵第九聯隊第七中隊代理隊長大內義秀少尉的宣
    誓供詞(辯證二六六八)中說:「中國兵的屍體,我只是在揚子江岸邊看
    到少許,未曾看到被屠殺的屍體等等。」(《遠速》,三○九號,載前引
    書1,第二三九頁)

        當時在第九師團第三十六聯隊長脅板次郎大佐的宣誓供詞(辯證二六
    三七)中說:「我在十二月二十四日凌晨前一直留在南京,但我的部下沒
    有一個人犯罪……攻下南京後,未在南京城內外聽到槍聲。如果有機槍等
    掃射情況,理當聽得見,但從未聽到過這種槍聲。」(《遠速》,三○九
    號,載前引書1,第二三九頁)

        當時在上海派遣軍參謀柛原主計的宣誓供詞(辯證二二三七)中說:
    「所謂南京發生火災,那也是日本軍占領南京之前的事,占領後就沒有發
    生大規模的火災。據我所知,只有極小部分地方失火,大部分市街並沒有
    燒到。」(《遠速》,三一○,載前引書1,第二五八頁)

        當時在第十軍法務部長小川關治郎的宣誓供詞(辯證二七○八)中說:
    「我於十二月十四日中午左右進入南京,下午巡視了第十軍的部分警備地
    區(南京城內南部)。當時僅看到六、七具戰死的中國兵屍體,沒有看到
    其他屍體。」(《遠速》,三一○號,載前引書1,第二五六頁)

    所舉例子似乎有點過於繁冗,我覺得這些證詞竟然說他們都是清白無辜的。可
是,武籐章中將在上述一九四六年四月二十日的審問(檢證一○一○五)後,於四
月二十二日進行的審問(檢證二二七三)中不得不承認發生過暴行事件,回答說:
「在南京,原決定由兩個或三個大隊進入市內,可是結果全軍都入了城,終於在南
京發生了掠奪暴行事件。」(《遠速》,一五九號,載前引書1,第一七二頁)

                  ※               ※                 ※

    關於前面所引小川關治郎法務官的證詞,最近公開發表了他親筆寫的資料,頗
為有趣地暴露了那完全是偽證。《軍事警察(憲兵和軍法會議)》第六卷作為《現
代史資料續編》出版,第一次分發給訂購者,書中收錄了《第十軍法務部陣中日志》。
這份日志是不值一提的記錄,但在附錄「月報」中刊有小川的部分隨軍筆記卻是引
人注目的資料。值得慶幸的是,通過隨軍筆記可以檢驗小川宣誓供詞記述內容的可
靠性。

    如前所述,前法務官小川在其宣誓供詞中說,他在巡視第十軍的部分警備地區
(南京城內南部)時「僅看到六、七具戰死的中國兵屍體,沒有看到其他屍體」。
然而,事實又是如何呢?在這份隨軍筆記裡記下了如下事實。

        〔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時,乘汽車外出,與獸醫部長同車出發。
    據說,到南京有十八里路程……駛近城牆南門(中華門。——《第十軍法
    務部陣中日志》注)。為貨車、載客汽車、車輛等所阻,不能前進,停車
    約一個多小時……路上看到中國正規軍士兵的屍體重重疊疊,並著了火在
    焚燒。日本兵看到足下橫臥著的屍骸,也幾乎都不以為然。由於路上全是
    屍體,有的士兵在行走時跨過正在焚燒的屍體,猶如對人類的屍體之類已
    無感知。漸至南門前(下午三時三十分。——《第十軍法務部陣中日志》
    注)……進入南門後,看到路邊兩側中國兵的屍體成堆。

        〔翌日十五日〕下午,外出視察市內情況。所有十字路口均設置了鐵
    絲網,而在鐵絲網旁邊又有幾個中國正規軍的士兵倒斃在地,日本兵並在
    其衣服上點火焚燒。目睹此狀,我別無異樣感受。日本兵也幾乎毫無感受,
    視之猶如路邊之物,這種情景不是身在戰場上所能看得到的,各處依然是
    熊熊烈火,黑煙沖天。

    對兩種記述作一番比較,便可看出供詞的偽造情況,甚至令人感到滑稽可笑。
如果說不願涉及與己不利的事實,尚情有可原,但在這裡竟篡改事實,敢於作偽證。
從這一例子中可以窺知,他們所說的和所寫的,如在法庭上宣誓後所提供的證言、
宣誓供詞等,大都令人難以置信。

    且說小川這篇隨軍筆記,它是在現場每天記下來的,還是後來整理後加以譽寫
的,不看到原件則不可斷言。可是,該隨軍筆記收藏在什麼地方?我們卻一無所知。

    這點姑且不說,但可以推測,這份隨軍筆記是反映南京事件真相的重要資料。
不知何故,至關重要的十二月十六日至十九日的日記卻沒有介紹出來,令人不勝遺
憾。

                  ※               ※                 ※

    關於就日本軍所犯違法事件的處置問題,兩位負責人即兩個軍團的法務官在其
宣誓供詞中提供了如下證詞。第十軍於十二月十三日進入南京城,同月十九日調防。
該軍的法務部長小川關治郎說:「在駐留南京期間,我未曾聽到關於日本兵有違法
行為的傳聞,而且也沒有人對違法事件進行起訴。因為日本軍處於作戰狀態之中,
軍紀頗為嚴格」(前引宣誓供詞)。上海派遣軍法務官兼檢察官塚本浩次說:「對
破壞軍紀、風紀者則予以嚴肅處置。十二月和第二年一月中所調查的事件僅十起左
右。在處分者中,軍官有四、五人,其余大都是士兵所犯下的零星事件,從未處理
過集體屠殺案犯。」(宣誓供詞〔辯證一○七四〕,《遠速》,第二—一號,載前
引資料集1,第一九二頁)

    松井大將也在他那前面介紹過的手記中說,受到軍法會議處置的,包括軍官在
內有數十人。因此,我認為這兩個法務官所說的情況基本上是事實。

    且看小川法務官所說的情況。誠然,看了前面所說的《第十軍法務部陣中日志》,
可知在十二月十三日占領南京前,觸犯風紀者,如對中國人進行殺人、強姦、猥褻、
放火、掠奪等情況,收到憲兵隊提交的報告有二十二份(此外,關於傷害軍馬、威
脅上司、臨陣脫逃者各一份),但在十四日至十九日第十軍駐留南京期間卻沒有受
理過一份搜查報告。也就是說,僅就軍法會議而言,宣誓供詞所說的並無虛假。

    不過,不應該由於起訴的件數少,就說觸犯風紀者也少;也不能由於在南京無
一份搜查報告,因而說沒有違法事件發生。法務部沒有對罪犯進行搜查的權利,只
有直屬軍司令部的憲兵押來嫌疑犯時才能起訴。因此,雖有違法事件,但憲兵不擬
搜查,或者違法事件頻繁發生,無法處理,這時審判等於零。最重要的是,當初在
占領南京之際,甚至連非常重要的憲兵也寥寥無幾,捉襟見時,這在前面已有詳細
敘述(參照本書第一○七頁以後)。

    日本軍對俘虜和便衣兵進行集體屠殺,無疑是根據命令執行的,因而,這些執
行者當然不能成為懲罰的對象。對普通老百姓的殘暴行為,出於維護軍紀的需要,
理應根據從嚴懲處的方針加以處置。然而,如前所述,南京由於日本軍的占領,已
成為地獄。在那裡,暴行屢屢發生,不計其數,陷入無法處理的狀態之中,因而事
實上不可能對犯罪行為進行懲處。於是,就發生的事件,提出不足幾百份之一的例
子,判處輕罪,敷衍了事。

                  ※               ※                 ※

    以中澤三夫少將為首的許多參加南京攻陷戰的高級軍官,以辯護方面的證人身
份出庭參加了遠東國際軍事審判,他們都否認曾進行過大屠殺這一事實。這不只是
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出庭的證人的態度,而且也是當事人一致表現出來的態度。
唯獨一個有關人員肯定了這一事件的存在,他便是在南京的特別軍事法庭上以大屠
殺事件的負責人身份被判處死刑的第六師團長谷壽夫中將。以B·C級戰犯而成為這
起事件的被告人僅谷壽夫師團長一人,其他軍司令官、部隊長官以及參謀長等人均
免予起訴。然而,谷壽夫中將雖認為自己無罪,卻也承認有大屠殺之事實,並要求
懲處大屠殺的負責人。谷壽夫中將在一九四八年三月十一日被宣判死刑的第二天提
出上訴,說:「應當先向與南京大屠殺有關的許多部隊長查明事實的全部情況,然
後確定真正的犯人。」(五島廣作編:《南京作戰的真相》,第二三六頁)

    還有一份岡村寧次大將所作的有關記錄,當時,他是派遣軍首腦人物,他作了
承認南京事件的發言。岡村寧次中將曾經於—九三八年八月擔任第十一軍司令官,
他在其回憶錄中談到:「在上海登陸後一、兩天內,從先遣部隊宮崎參謀、華中派
遣軍特務部長原田少將(一九三七年七月任駐華使館武官。——洞富雄注)、杭州
特務機關長荻原中佐等人那裡聽取了情況,總的情況如下:一、攻陷南京時,事實
上確實發生了對數萬市民大肆進行掠奪、強姦等暴行;二、第一線部隊有以補給為
名殺害俘虜之弊端。」(《岡村寧次大將資料》,上冊,第二九一頁)

            對遺棄屍體掩埋表之懷疑以及市民受害之「實際數字」

    關於遺棄屍體的掩埋數字,鈴木明對中國方面的主張也是持極端批判態度的。
負責掩埋南京城內外遺棄屍體的,生要是慈善團體即紅卍字會和崇善堂。據它們在
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書面證據,認為處理的屍體數目驚人:紅卍字會處理了
四萬三千零七十一具;崇善堂處理了十一萬二千二百六十六具。

    鈴木明與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的辯護團體一樣,認為這個數字缺乏可靠性,他
說:「即使充分理解紅卍字會和崇善堂的善意,南京有關人員也一眼即可看出這個
數字是誇大的」(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一五頁)。不僅是
鈴木明,可能誰都會對這一過於龐大的數目,表示懷疑,都想說,在未看到原始資
料前不能妄加評論。然而,日本方面理當預料得到,掩埋隊提交的報告尚在,所以,
可想而知不必擔心中國方面也會向法庭提出虛構材料作證的。現在,我認為前面所
說的數目是完全可信的(關於遺棄屍體的數目問題, 另參照本書第一編第6節以及
以後的第三三四至三三六頁、第四○七至四○八頁)

    總而言之,遺棄屍體的數目相當大。處理屍體花了近一年時間也絲毫不足為奇。
因此,所謂「在業已清除過的中山門附近等地,五個月後不可能還有那麼多屍體」
的反駁是不能成立的。據說,五個月、十個月後,甚至一年半後,在部分小河裡還
填滿了白骨(參照本書第一九八頁)。
                  ※               ※                 ※

    鈴木明也批評了中國方面關於在特定地點遭受屠殺的說法。為此,我對此作一
敘述。

    據悉,在南京市當局編印的某本《南京大屠殺攝影集》裡開頭刊登的「大屠殺
地圖」上,在雨花台處附有「萬余人被殺」的說明。對此,鈴木明說,那裡附近民
房全部焚毀,絕無居民,即使後來有人被帶到這裡來遭受殺害,也不能認為是大量
的。他還介紹了雨花台永寧寺住持的證詞,說「決沒有在這一帶殺過人」,以為這
是事實(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六二頁),那是鈴木明於一
九三八年一月前後從前獨立大隊炮兵聯隊石松那裡聽來的。

    誠然,南京攻陷戰結束後,沒有在雨花台進行大量屠殺的事實,我認為這一點
是可信的。不過,當時這一帶幾個月來遍地都是大量遺棄屍體,那也是事實。據崇
善堂掩埋隊留下的資料,一九三八年四月九日至十八日,在城外的兵工廠、雨花台
地區掩埋了二萬六千六百十二具屍體。

    這樣多的遺棄屍體,可以說不是由於屠殺造成的,而是通過殲滅戰這一正當的
戰鬥行動導致的傷亡的結果。然而,中國方面看來,這卻是慘絕人寰的大屠殺。據
說,在雨花台,有兩、三萬中國兵在撤退時遭到日本軍的掃射,哭聲連天、屍骨成
堆、血流過脛,一片慘狀(參照本書第二十六頁)。

    由此看來,在「大屠殺地圖」上的雨花台處附有「萬余人被殺」的說明,也就
沒有什麼不可思議的了。順便介紹一下,從正面進攻雨花台的第六師團,分出其一
部分部隊迂迴到南京城西側,在該地區也取得了駭人聽聞的「戰果」(參照本書第
二十六至二十七頁)。

    此外,據說在「大屠殺地圖」上這樣寫著:在離南京城東北八公里左右的揚子
江岸邊燕子磯有數萬普通平民百姓遭到屠殺,在其附近的觀音門有三萬普通老百姓
遭到屠殺。對此,鈴木明表示懷疑:數萬普通老百姓逃進這一地勢險要的山地,是
「絕難想象」的。他還特地說,南京附近的人們若要躲避戰火,是不可能向日本軍
進攻過來的東南方向或正東方向逃跑的。不過,日本軍的進攻出乎意料地迅速,南
京附近的居民如有人不能渡江到對岸,不能前往平地開闊的南面或西南面,那就要
麼進入南京城內,要麼即使與日本軍的進攻路線相遇,也寧可逃進東北面的「形勢
險要」的山地,認為那是「安全之地」。我認為這不足為奇。當然,正如我在舊著
《南京事件》中所指出的那樣(參照本書第七十二至七十三頁),發生在燕子礬和
觀音門的這起大屠殺是怎麼回事,由於檢察方面未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來,
所以對犧牲的人數尚存有疑問。然而,不管怎樣,總不能認為中國方面捏造了這種
謠傳。

                  ※               ※                 ※

    關於金陵大學教授史邁思博士負責進行的南京地區戰爭受害情況的調查結果
(Lewis S. C. Smythe, War  damage in  Naking  area,  December,  1937  to
March, 1938, Shanghai,1938.),前面已作了介紹,並進行了批判(參照本書第
二一二頁以後)。鈴木明也提到了這個調查,他認為在每五十戶房子中挑選一戶進
行調查是極為精確的實況調查(順便說一句,人們經常談論的視聽率調查比例是在
一萬七千餘人中挑選一個人。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五九頁)。
根據這次調查,可以推算出南京城內居民的受害情況,即因日本軍的暴行而致死者
二千四百五十人,受傷者三千零五十人,被強行拉走者四千二百人。被強行拉走者
後來由於下落不明,這個數字與死亡的人數相加,估計有六千六百名市民遭到了屠
殺。

    如前所述,鈴木明認為這次調查是「極為精確」的調查,但另一方面,他又說
「這些數字在調查方法及其他方面有多大的正確性,現在無法斷定」。但是,鈴木
不相信掩埋隊處理屍體的數目,卻斷言:「僅就這起『南京事件』而言,這是唯一
重要的數字。」

    是不是「唯一重要的數字」暫且不論,就連那史邁思教授也意識到由此推算而
得出的市民犧牲的人數太少了。於是,史邊思教授在報告中註明,根據城內外掩埋
的情況謹慎推算,結果表明有一萬二千名市民遭到屠殺。關於一萬二千名這一數目,
同是金陵大學的貝茨博士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法庭上作證說:「史邁思教授和我經
過種種調查和觀察,結果得出一致結論,即:在我們確切所知範圍內,城內包括男
女和兒童在內的非戰鬥人員有一萬二千人遭到殺害。」不過,這一萬二千人僅限於
在「安全地帶及其附近地區」調查所得的數字。貝茨博士進一步作證說:「市內其
他地區還有許多人遭到殺害,而我們無法調查這些人數。而且,在市區外被殺害的
人也相當多。我前面所說的,不包括屠殺中國兵,也不包括屠殺曾經當過兵的幾萬
中國人。」(《遠速》,第三十六號,載前引資料集1,第四十九頁)

    可想而知,這次南京地區戰爭受害情況的調查,在南京事件構成起訴原因而進
行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毋寧說是有利於被告的證據。但是,辯護方面最終沒有將
這份報告作為書面證據提出來。我想,這可能是因為連辯護方面也對這份資料所示
數字的可靠性表示懷疑。在《南京地區戰爭受害情況》中所統計的有關死者的數字,
不能照用, 這在本書第一編第6節《關於犧牲人數的估計》中已有詳盡的敘述,故
在此不再重複。然而,一段時間來沒有提到南京事件的鈴木明,卻又打破了沉默,
在一九八二年十月號的《文藝春秋》上刊登了一篇文章,題為《敬告〈人民日報〉
總編閣下》。他在文章中重又提出了在史邁思的調查報告中所見到的受害市民人數
的統計。當然,他一句也沒有提及我對該調查報告所作的批判。對於他,只能將他
定為是一個「企圖蒙騙不太明了事實的讀者」 的人物(參照本書第二編第1節中的
《對批判未予答覆的鈴木明和山本兩人》)。

                          馬吉牧師的批判當否?

    田伯烈所著《日軍在華暴行》(中譯本題為《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在
書後附有「難民委員會對日本提出的抗議書」,列舉了四百二十八起(正確地說應
是四百四十四起。——洞富雄注)日本軍的暴行事件。鈴木明說,根據這些報告來
看,在占領南京後的六十天左右時間內,他們所能知道的強姦事件約有八十起(單
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一五頁)。不過,田伯烈在其書後附錄的,
自然不是國際委員會所列舉的日本軍暴行的全部事件,實際上只不過是四百四十四
起中的一百三十起左右而已。因此,可以把八十起強姦事件視為這一百三十起左右
中的一部分。

    此外,鈴木明還說:「馬吉牧師的證詞抽像而誇張地解釋了這份記錄(安全區
國際委員會關於日本軍暴行的報告),不具體。馬吉牧師在信中說:『十六日有一
千名婦女被強姦。』但在《難民委員會記錄》中關於十六日那天的報告寫的是受害
人數充其量總共只有十二名」(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四八
頁)。鈴木明所說的馬吉牧師的信,就是田伯烈在書中所引用的、馬吉致其在上海
的妻子的那封日記體的信。鈴木明所依據的是從該書中譯本翻譯過來的轉譯本,其
中說:「昨天(十六日。——洞富雄注)白天和夜裡遭到強姦的婦女至少在千人以
上。」但是在馬吉牧師的信中,此處應正確譯為「自昨晚到今天(十七日。——洞
富雄注)白天,有一千名婦女被強姦」(前引資料集2,第三十四頁)。

    鈴木明把十六日的受害人數充其量定為十二人,這自然是根據《南京安全區檔
案》定出來的。不過,正確地應當說這是一起由八個以上軍官和士兵所強姦的超過
七名婦女的案件。因此,應把「充其量總共只有十二名」改為「至少也有十二名」。
此外,我還想提請注意該委員會所報告的一個事實:在廣東路某處,從十三日至十
七日,有三十多名婦女被強姦。根據南京安全區檔案,,第二天即十七日還有三十
四名(十七起)婦女被強姦。除此而外,大學對面和第二條馬路,各處都有人被強
奸,而且在五台山小學也有許多人被強姦。

    然而,這只是在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記錄中所看到的,不能認為是在安全區發
生的強姦事件的全部。馬吉牧師在其上述信中,又就十六日那天的強姦事件寫道:

「從那天早晨起似乎就有人來報告強姦事件。即使在我們熟悉的人們當中,亦有一
百多名婦女被日本兵強行帶走,其中十七人是大學圖書館的職員。但在自己家裡被
強姦的人肯定要多幾倍」 (前引書2,第三十三頁)。而且,前面所說的貝茨博士
是當時管理金陵大學的負責人,該校收容了三萬名難民。他和安全區委員會分別每
天向日本人使館報告在其管轄範圍內所發生的日本軍的暴行事件。他後來還作為證
人出席了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法庭,當時曾就十六、十七日所發生的強姦事件作證說:
「我曾報告,十二月十六日,日本軍從南京大學帶走了許多婦女,而且又於第二天
報告說,前一天晚上日本軍強姦了三十名婦女。在十二月十七日向日本官憲報告說:
『你所見之處以及你的鄰居所見之處,正在繼續發生令人可怕的殘酷行為。』我於
十二月十八日的信中又報告了前一天晚上發生在南京大學(金陵大學。——洞富雄
注)校園內六座建築物裡持續進行的強姦事件。」(前引書2,第五十三頁)

    鈴木明難道也能斷定這些證詞是虛假的嗎?

    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馬吉牧師把十六日夜裡至十七日白天被強姦的婦女定為
一千人,這也是大致推測,但僅根據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所列舉的,說實際受害人是
十二人啦、四十人啦、一百人啦等等,都是令人可笑的。在留在南京市內的二十五
萬乃至三十萬市民中,有十五萬以上的市民在安全區內避難。管理這一包括十個難
民收容所在內的安全區委員有十五人,即使加上中國的委員助理,其人數也是屈指
可數的。在這種情況下,委員們不可能聽到發生在安全區內的所有事件。而且,可
以想象,即使收到了報告,也不可能如數報告日本大使館,而且關於強姦等情況,
受害人及其家屬大都隱情不報(參照本書第八十六至八十七頁)。再有,就安全區
的委員們而言,在安全區以外的市區內發生了什麼事件,他們就不得而知了。

    馬吉牧師估計,從十六日至十七日,在南京被強姦的婦女有一千名,這是根據
日本兵橫行不法。使全市處於恐怖狀態之中和獸性大發作的傳聞而作出的大致推測。
當然, 這可以說「不具體」 。但馬吉牧帥所說的一千名婦女被強姦」,鈴木明說
「是抽像而誇張地解釋了這份記錄」(即表示受害人有十二人的安全區國際委員會
的記錄。——洞富雄注;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四八頁)。
對鈴木明的這種簡單的解釋,我不能同意。

    前面提到的金陵大學博士貝茨曾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作為證人作證說,僅根
據「安全地帶的國際委員會報告」,在南京占領後不到一個月,「估計發生強姦事
件八千起」 (《遠速》,第三十六號,載前引資料集1,第五十頁)。另一方面,
國際委員會主席、德國人拉貝在一月十四日致德國駐上海總領事的信中寫道:「強
姦了約兩萬名婦女」 (《遠速》,第五十九號,載前引書1,第一六六頁)。拉貝
所說的兩萬人大概是對全市被害人數的估計數。說八千起事件也好,兩萬人也好,
我也不是不覺得有些誇張,但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也是辯護人的博學之士瀧川政
次郎博士,曾於南京淪陷後半年訪問那裡時記下了這樣一段話;「據我所乘的人力
車車伕對我說,現在南京市內,沒有一個姑娘不遭到日本兵的暴行。」(《新版:
評東京審判》,下冊,第九十六頁)

    對馬吉牧師的手記表示懷疑的鈴木明竟然說出這樣的話來,他說:

        試舉一個小小的例子。在十二月二十八日那天手記裡馬吉寫有這樣一
    段話:「星期二。天氣惡劣,先下微雨,繼降大雪,這是我們一向所恐懼
    的。難民區的幾乎所有草棚都漏雨,簡直等於狗窩,遍地泥濘,難以插足。」
    二十八日是星期二,這是毫無疑義的。但是,查閱了當時記錄,二十八日
    卻是晴天。第二天,即二十九日,早晨稍微降了一點小雪,但很快就停了,
    轉為陰天。除二十九日外,幾乎都是「晴天」(這段記錄,在《諸君》一
    九七三年一月號裡沒有刊登,在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
    一一三至一一四頁裡有補充記述)。

    鈴木明根據「當時的記錄」指出,十二月二十九日早晨稍微降了一點小雪,隨
後便轉陰,但在此前後,每天都是「晴天」,而馬吉牧師卻把十二月二十八日那天
寫成下大雪。如後面所述,若是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前每天的氣候情況,我也知道一
些,但後來的情況就不甚清楚了。如果有記有占領南京當初的每天氣候情況的「當
時記錄」,我很想查閱一下。

    或許正如鈴木明所說的那樣,二十八日是個晴天。據鈴木明說,馬吉牧師把十
二月二十八日的氣候情況寫成先下微雨,繼降大雪。不過,這種說法卻略有舛誤。
鈴木明所依據的是中譯本《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我查閱了英文原文,在書中
是這樣寫的:「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我們所擔憂的是天氣惡劣。先是下起蒙
蒙細雨,隨即下起雪來。雖說是草棚,但大多簡直就象狗窩,住在裡面的可憐的難
民,其境遇更為悲慘。因為這些草棚大多數不能避雨,而且遍地泥濘」(洞富雄編
前引資料集2, 第四十一頁)。乍降即露的小雪與「大雪」,情況殊不相同。要批
評別人所寫的文章,嚴謹地弄清其所寫內容,則是個前提。在這方面,理所當然,
不應該根據有出入的譯文,而是必鬚根據原文進行研究。

    這點暫且不說,也許如鈴木明所說的那樣,二十九日那天下雪,而在那前一天
則是晴天。儘管馬吉牧師誤寫為二十八日下小雪,恐怕也不能據此懷疑那位牧師的
手記的可靠性。即使是日記體的手記,也有不少是在隔天記寫的情況,因此,在執
筆時由於記憶錯誤,將發生事件或事實的時間前後錯寫一天,遺誤於後世的研究工
作者,這種例子可以舉出不少。但我想再次請教鈴木明,希能告知記有十二月二十
八日是晴天,翌日二十九日是小雪的那份「記錄」的名稱。

    鈴水明說:「田伯烈所寫的主要是以難民區為中心的南京城內發生的事件。而
且, 至於有關南京的事件, 則主要是美國牧師——估計是馬吉的手記」(單行本
《「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一一頁)。對此,正確地說,田伯烈編著的
那本書是由正文十章(包括序和結論在內)和附錄資料七篇組成,正文的前三章內
容是有關南京的,在這部分裡,馬吉牧師的手記佔百份之五十五,貝茨博士的手記
佔百份之三十五。不過,在田伯烈所編著的那本書中收錄的有關南京事件的記錄,
不僅僅是這一些。作為附錄,該書還大量收錄了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向日本大使
館提出的關於日本軍的暴行報告和公函。儘管如此,僅就田伯烈編著的那本書的正
文而言,可以說「至於有關南京的事件,則主要是馬吉牧師的手記」。馬吉牧師也
出庭參加了遠東國際軍事審判,他和貝茨博士、許傳音博士一起就南京暴行事件作
了長時間的陳述,並各都準備了長篇大論的宣誓口述。

    如此,馬吉牧師是有關南京大屠殺事件的重要證人,這是事實。雖然鈴木明試
圖指出這位馬吉牧師的證詞有矛盾和悖謬之處,但如前面所看到的,其批評沒有作
用。然而,一部分人對鈴木明的著作——包括他對馬吉牧師的批評在內的評價依然
很高,如渡部升一,他作為導演活躍於社會,博學而聲譽頗高。他揮筆疾書,竟然
這樣說:「『南京大屠殺』使我們羞對世界尤其是羞對中國,這是所謂日本軍在南
京殺害三、四十萬士兵和男女平民百姓的事件。但是,此事也通過鈴木明的詳盡的
調查報告即《「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一書而真相大白,這種事件無論如何想
象都不可能存在。它證明,這次大屠殺的所有傳說以及文件的來源都集中到一處。
南京大清殺是美國牧師馬吉造的謠,而且查到底,這些謠言無一能找出像樣的事實
根據。總之,日本人由於一個不負責任的外國人的造謠,而被打上了集體屠殺幾十
萬中國人的烙印。」(《歷史的閱讀方法》,第一三五至一三七頁)

    這實在是粗暴的議論,尤其是針對馬吉牧師的議論,應當說是無視事實的造謠
生事。即使鈴木明本人也決沒有說過這種活。看來,渡部升一大概沒有仔細看過鈴
木明的那本著作。

                       所謂「經常是同一個目擊者」

    南京的姜福根曾接受了本多勝一為寫《中國之旅》而進行的采訪,後來又同訪
問南京的三留理男見了面(《中國報道》,載《每日週刊》,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十
九日)。姜福根還親自投稿《控訴南京大屠殺》一文,刊登在《人民中國》一九七
二年七月號上。南京的外事工作人員曾多次向日本人介紹了姜福根在少年時代的痛
苦遭遇,這種心情,我想是十分容易理解的。不過,鈴木明卻由此產生了一個殘忍
的提問,說:「能介紹南京大屠殺的,難道只有當時年僅七歲的姜福根一個人嗎?」
(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一九頁。)每當想起看到此文的南
京人的憤恨和中國人民的滿腔怒火,我的心情便十分沉痛。

    南京的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審判戰犯法庭(後改為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僅
審判了應對南京事件負責的第六師團長谷壽夫中將,並處以死刑。據谷壽夫中將的
遺書《血錄南京獄中記》說,這次審判僅讓受害市民七十五名男子、二十五名女子
作為證人出庭(五島廣作著:《第六師團無事實根據》,一九六六年在《熊本廣播》
連載)。當然,這並非說受害人只有這些,而是考慮到審判的進行,僅選出了一百
個受害者。在這些人當中,尚有幾十個人健在,何不找他們采訪一下呢?倘若此事
不成,即使去台灣,自然也能從與蔣介石一起逃到那裡的中國人中間找到南京暴行
的受害者。我也間接地知道一個人,此人是身負三處刀傷而活在世上的南京事件的
受害者。

        在南京開設的戰犯軍事法庭上對谷壽夫中將的審判,如本書正文所述,
    似有一百名證人出庭作證。據在這次審判中「對起訴的申辯書」所說,谷
    壽夫中將被追究的罪責是殺害九百多人,強姦四十多人。而且,據「不服
    判決補充呈報書」所說,自十二月十二日至二十一日,第六師團在中華門
    一帶所犯事件共達三百七十八起(五島廣作編:《南京作戰的真相》,第
    二二八、二三六頁)。

        順便說一句,在南京的戰犯軍事法庭受審的與南京事件有關人員,除
    谷壽夫中將外,還有第十六師團的兩個少尉(有砍殺百人比賽的嫌疑)、
    一個大尉(有砍殺三百人的嫌疑?),共計四人,都被判處死刑(法務大
    臣官房司法法制調查部編:《戰爭犯罪裁判史概要》〔一九七三年八月〕,
    第三五○至三五一頁。同調查部:《戰爭審判記錄有關資料目錄》〔一九
    三三年七月〕,第一五四至一五五頁)。除谷壽夫中將外,其余三人可以
    說是在「南京大屠殺事件」前參與屠殺的人,因而應該認為與南京事件無
    直接關係。

                             德丁記者的報道

    鈴木明說,要揭示事件的真相,第三國人的資料是最為可信的。他找到了《紐
約時報》 南京特派記者德丁寄往報社的報道與電報, 並介紹了其中的一部分內容
(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一六六至一六七頁)。這位記者在南
京被佔領時的三、四天內,詳細目睹了日本軍的行徑。

    鈴木明在前面提到的那本書中說:「過期的《紐約時報》沉睡在東京大學新聞
研究所的地下倉庫的深處,散發著一種獨特而又濃烈的書蠹霉味。事實上,我萬萬
沒有想到能如此輕而易舉地看到《紐約時報》的原件,不禁啞然。在洞富雄編撰的
書籍裡有一篇文章說:『德丁的報道於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刊登在《紐約時
報》上』(根據檢察方面為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而提出的德丁的宣誓口述〔檢證一
七九二,未提交〕,不過記錯了時間,參照後面的記述。——洞富雄注)。洞富雄
之所以沒有發現它,我想是因為要找到過期的《紐約時報》相當困難。」鈴木明還
談了他那煞費苦心地尋找該報的經過:我們倆花了兩天時間,逐頁翻閱了十二月份
和一月份每天多達六十頁的《紐約時報》,尋找德丁這個署名,結果缺少了引人注
目的十二月二十四日那天的報紙,後來總算在一月九日出版的那天報紙上發現有十
二月二十二日由上海航空郵寄的長篇大論的報道。據他說,那是在「盛夏,在沒有
空調機的閱覽室裡」進行的艱苦勞動。其實,我早在此幾個月之前就想到把這些資
料收進南京事件資料集裡,充作《日本戰爭史資料》中的兩冊。我懷著希望或許能
找到德丁的報道的僥倖心理,查閱了東京大學以及其他各處所收藏的《紐約時報》
原件。

    正如鈴木明所說的那樣,我迄今為止沒有看到過引人注目的那一天的《紐約時
報》。我想,這些刊有德丁記者撰寫報道的報紙當然被檢查後沒收了。戰後制成的
該報縮微膠卷,因日本各地都沒有日華戰爭爆發前後出版的那些報紙,所以沒有努
力去查找。不過,我自我檢查,覺得這樣編撰資料集是太疏忽大意了。於是,我明
知也許勞而無功,還是想去東京市內各處收藏《紐約時報》的地方大體上把它創覽
一遍。就這樣,我決定先去東京大學新聞研究所,查閱了該報的索引。幸好,在該
所閱覽室裡也偶然備有一套刊有引人注目的那些報道的前後幾年《紐約時報》的索
引。最近,似乎有一整套影印版的索引上架收藏。我記得,那時,即一九三七年至
一九三八年的。紐約時報》索引肯定是日本銀行的舊藏本。這對我來說實在太幸運
了。

    查找的結果表明,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和翌年一月九日出版的《紐約時
報》上曾刊登了署名德丁寫的有關南京事件的報道,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出版的《紐約時報》上刊登了題為《美國傳教士筆下的南京恐怖統治》(American
missionaries describe Nanking region of terror)的報道。於是,我決定查閱
國立國會圖書館、 東京大學新聞研究所、 慶應大學和早稻田大學圖書館所收藏的
《紐約時報》,看看有無前面所說的兩個月份的《紐約時報》。結果,我知道前面
所說的三天《紐約時報》在上述四處共十二份中,看來保存下來的只有兩份:一份
在早稻田大學,是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出版的;一份在東京大學,是一九三八
年一月九日出版的。 在十二份中, 有十份因撿查而被沒收,唯獨這兩份免遭厄運
(東京大學所收藏的那一份並非像鈴木明所說的那樣,僅缺少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
十四日出版的那一份,也缺少刊登德丁記者第一篇報道的同月十八日出版的那一份。
因此,德丁記者刊登在一九三八年一月九日出版的《紐約時報》上的報道,自然並
非「世界上最先發表的有關『南京事件』的報道」)。現在,雖然無人自報姓名,
但在東京大學和早稻田大學的師生中理應有人看過《紐約時報》 , 了解南京事件
(藏在早稻田大學的那一份報紙個別地方有破損,已用薄紙修補)。但我雖是與早
稻田大學有關的人員,當時也沒有看過這則報道,也未從誰那裡了解到這一事實。
不要說是當時,就是近十年來潛心研究南京事件、並撰寫了有關專著的作者——我,
竟然如此不知身邊就有報紙刊登著德丁記者所寫的報道,深感慚愧。

    鈴木明似乎也翻譯了刊登在一月九日出版的《紐約時報》上的那篇報道,那是
小號字體占滿了整整一個版面的長篇文章,連同上一年十二月十八日的報道(這篇
文章約占三分之一版面)合在一起,其譯文均收錄在《日中戰爭史資料》裡。

    此外,在日本軍占領南京時尚留在那裡的,除德丁記者外,還有《芝加哥每日
新聞》的斯蒂爾、美聯社的麥克丹尼爾、路透社的史密斯三位記者,以及第一流電
影攝影師門肯。他們和德丁記者一樣,於十五日或十六日前往上海。這些記者當然
也給他們的通訊社和報社寄去了關於南京事件的重要新聞。

    倫敦的《泰晤士報》也肯定刊登了有關南京暴行的報道。這也和《紐約時報》
的情況一樣,可以說,這些報紙報道的原件在日本幾乎不可能看到,最近,該報從
創刊號起的縮微膠卷在日本各處都已上架收藏,因而也盡可查閱了。這些情況是通
過《出版警察報》才知道的。該報特派記者麥克唐納(日本軍占領前一直留在南京,
後乘美國炮艦「帕奈號」逃出。該艦在南京揚子江上游二十八英里的和縣附近被日
本海軍飛機擊沉)在乘坐返回上海的美國救護艦「奧阿胡號」途經南京時,從留在
那裡的外僑那裡聽到了目擊者的談話,並於十二月十七日由上海發出電訊,報道了
這些情況。

    關於前面提到的門肯攝影師的情況,拙著《南京事件》對他作了敘述:「門肯
攝影師既然是在美國國旗下進行工作的,雖會受到占領軍的嚴重干涉,也必然攝下
了淒慘事件的某些片斷,並帶出南京」(該書第一一四頁)。鈴木明也提及此事說:
「上述洞富雄的著作(指舊著《近代戰史之謎》 。 ——洞富雄注)雖也寫道,他
『理應拍電將詳細消息送回去』,『必雄攝下了事件的情況,並帶出南京』。但是,
洞富華卻沒有寫出消息刊登在何處,拍攝的影片在何處上映。」(單行本《「南京
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十四頁)

    我大致認為門肯把十二月十三日至十五日所目擊的慘狀親自拍下了膠卷,並帶
出南京,但這種推測看來很難成立,因為日本軍是不允許讓這種新聞電影的底片帶
出去的。這樣,即使門肯本人雖然未能把膠卷帶出去,但似乎已由馬吉牧師偷偷帶
回美國,廣泛上映。此膠卷是馬吉牧師繼門肯攝下後又加以補充拍攝的呢,還是整
卷膠卷都是馬吉牧師拍攝的,其經過情況就不甚清楚。關於這卷膠卷,貝爾加米尼
在他引人矚目的著作《日本天皇的陰謀》中敘述如下:

        約翰·馬吉牧師——一戰後他是耶魯大學的牧師,是戰爭詩人伊安·
    馬吉的父親——用攝影機記錄了他所見到的情景。這部黑白影片—一他後
    來鄭重聲明,該影片沒有適當地反映出「黑色帳篷和紅色帳篷的真實情況」
    被偷偷地帶回美國。人們感到影片中顯示的那殘缺不全的屍體、濺滿血跡
    的房屋和挑在刺刀上的嬰兒實在慘不忍睹,不堪公演,因而僅有少數人觀
    看了影片。頗具諷刺意義的是,影片的某些片斷被「『美國第一』委員會」
    這個組織拿去廣為上演,旨在說明卷入外國事務是無益的。

    據貝爾加米尼說,他為收集資料和撰寫《日本天皇的陰謀》一書而來到日本,
逗留了三年左右時間,當他即將啟程回國,其行李放在神戶的一個棧橋上待運時,
「兩本筆記本和一卷攝有『南京屠殺』的膠卷從他的六只書箱裡失蹤了」。貝爾加
米尼是從什麼地方把這卷「南京屠殺」的膠卷搞到手的呢?在紀念「七七」的廣播
電視屏幕上,有時會出現有關「南京屠殺」的片斷面面,我也覺得奇怪,但在日本
畢竟也有這卷膠卷。貝爾加米尼這個人搜集資料真是非同尋常。這位美國人不知采
取什麼手段把鈴木明、我以至幾乎所有日本人都不知道的這種膠卷的複印件搞到手
的。

                  ※               ※                 ※

    《每日新聞》前板俊之撰寫的《受到檢查的南京大屠殺》一文刊登在最新一期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現代之眼》上,我在它即將定稿前,曾拜讀過。這篇文章
根據《出版警察報》對受到查禁的有關南京事件的外國新聞報道作了介紹,並調查
了遭查禁處分的數量。

                      雙方不宜對殘暴的照片過於認真

    鈴木明提出了兩張眾所周知的慘不忍睹的照片問題(單行本《「南京大屠殺」
的無稽之談。,第二六二至二六六頁),而這兩張照片曾刊登在本多勝一所著《中
國之旅》、《在中國的日本軍》以及三留理男所著。抗日戰爭記錄》中。

    一張照片是日本兵舉起軍刀,正欲砍殺一位已萬念俱灰的中國青年,而站在後
面的日本兵面露笑容地觀看此情景。另一張照片是一個日本海軍士兵一手提著一把
出鞘的軍刀,一手提著一個中國人的人頭,得意忘形。我想,這兩張照片都陳列在
似乎是位於南京紫金山麓叢林中的南京事件資料館裡。

        本多勝一說,刊登在他那本著作裡揭露殘暴行為場面的照片是從南京
    大屠殺影集裡翻拍過來的。從照片下面的說明文字奇大這一點,可以推測
    影集裡的照片是根據展覽用的鏡框裡的照片翻拍下來的。這種鏡框大概就
    是前面所說的資料館裡專供展覽用的。迄今為止,中國的這個陳列館是不
    向日本人公開的,據我所知,僅給已故的高野實一人參觀過。此事,我是
    直接從他那兒聽來的。

    且說前面提到的照片問題,鈴木明懷疑說:「這張照片真是『日本人在南京砍
殺中國人』時拍攝的照片嗎?」他說:「具體說來,沒有一個說明這種情況的證據。」
誠然,這樣的懷疑是存在的。我也知道在南京陳列的照片中就有兩張是一九三○年
間島事件的照片。看來,當時似乎有不少日本兵在身上藏有色情、變態的照片和慘
不忍睹的照片。為此,我認為研究工作者不宜把出處不明、反覆多次翻印的照片當
作資料看待。當然,這並不是說這張引人注目的照片不是占領南京時拍攝的照片,
因而我認為鈴木明也大可不必對這張照片過於認真。

    至於另一張照片,鈴木明舉出證據說,它拍的不是全景,而是剪去下半部攝有
似是身體的部分,修剪成日本兵提著剛砍下的人頭的模樣。這張全景照片並不怎麼
稀奇,以前我也覺得奇怪,認為這張照片或許正如鈴木明所說的那樣。可是,我在
後來看到了一張印得較好的照片,對那個站著的手提人頭的日本水兵的腳下邊的地
方看得清清楚楚。也就是說,照片上只照出中國人的人頭,沒有照出身體。因此,
南京的這張照片顯然不是故意修剪而成,使人看上去如同提著一個剛砍下的人頭似
的。

    這點暫且不談,鈴木明說:「查閱了所有關於『南京暴行』的記錄,全然未能
找到日本海軍登陸的事實。」對鈴木明的這種說法,我不能同意。我之所以這樣說,
是因為《紐約時報》記者德丁在為了乘上十二月十五日開往上海的輪船而前往下關
碼頭時,曾親眼目睹了如下事件。

        本記者在乘上開往上海的輪船前,在江邊看到兩百個人被處決。這次
    殘殺前後花了十分鐘時間,兩百個人在牆邊排成一行,然後遭到了槍殺。
    隨後,許多佩帶手槍的日本兵在橫七豎八地躺著的中國人屍體旁邊,滿不
    在乎地走動著,還踩在屍體上面,一旦發現還有人未斷氣,手腳在抽動,
    便再補上一槍。

        陸軍士兵一邊幹著這種令人毛骨悚然的事,一邊從停泊在江面上的軍
    艦裡叫來海軍士兵,讓他們觀看這種情景。圍觀此景的許多軍人似乎大感
    興趣(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2,第二八一頁)。

    我認為,既然有德丁記者所看到的那種事實,在下關登陸的部分海軍中自然會
有人幹出照片上所拍出來的那種事。總之,這張照片也與前面提到的照片一樣,不
能認為是偽造的照片。我相信,它無疑是日本兵特意幹出來的殘暴行為的確鑿證據。
然而,即使是陳列在南京的陳列館裡的,也不能立即把它看作是與南京事件有關的
照片,實際上也有與間島事件有關的照片。當然,所陳列的照片鏡框裡的說明文字,
也沒有下結論說那是南京事件的照片。

    重複說一遍,我認為,對這類照片不宜過於認真。如果判明這些照片是偽造的
照片時,就必然會有一批人說要著看這些照片,從而斷定南京屠殺事件是「無稽之
談」。我想起了一九八○年上映香港電影《旭日》時的情況。當時,電影進口公司
曾企圖以影片中有關南京屠殺事件的幾個場面是真實的還是虛假的問題,挑起一場
關於「南京大屠殺的論爭」,用它來進行宣傳。這種論爭十分危險。

                     駐南京大使館有關人員與暴行事件

    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幾乎全部收錄了《諸君》雜誌上連載
的文章,並作了相當篇幅的增補,同樣有的地方也刪掉了大段文字。這已在前面作
了敘述。在一處增補的地方,就有從日高信六郎那裡聽來的記錄。日高在日本軍占
領南京時曾以外務省參事官身份進入南京。這篇記錄是令人感興趣的資料,它說,
日高信六郎先就田伯烈編寫《日軍在華暴行》一書的內容談到:「由於在南京的外
僑更為強烈地申訴他們自己的困境,其內容當然不可能不摻進許多誇張的成分。然
而,瑣碎的小事可以姑且不說,但就其所寫的基本情況來說,我也認為有很多地方
不能同意。我本人認為田伯烈絕對不會是個反日的人,毋寧說他是個天真的反戰主
義者……」(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一二五頁)。接著,他對
日本軍占領南京後的第四天,即十二月十六日進入南京時的情況敘述如下:

        我進入南京的十六日那天,沒有一位外國記者。那裡的情況是,街上
    空無一人,連一只貓跑出來也會嚇人一跳。在下關那裡,還留有屍體。我
    一到那裡,就獲知在占領時日本軍與當地市民之間發生了許多磨擦。於是,
    我便逐個拜訪了日本軍方面的有關人員,要求妥善處理。日本軍方面也對
    這類問題大傷腦筋,於是我連夜拜訪了憲兵隊長等人,他們緊急召集全體
    憲兵,加強巡視。儘管如此,在眾多事件中,可能發生了田伯烈在他書中
    所寫的那類事件(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一二七至一
    二八頁)。

    日高信六郎也曾對作家城山三郎談到他進入南京時所目擊的情況。不過,他對
城山三郎所談的與對鈴木明所談的卻有不少微妙的出入。據城山三郎所著《南京事
件與廣田弘毅》(上冊)(載《潮》一九七二年十月號)說,日高信六郎的談話是
這樣的:

        可厲害了,那一帶死了許多人。走在路上,只聽到一陣陣砰砰的槍聲,
    是開槍打人的聲音。我想,這樣下去可要不得,便朝憲兵隊長大尉那裡走
    去。

        我對他說:「到街上去看看!要是有一個士兵手裡沒有拿著什麼,我
    就向你敬禮。」

        憲兵隊長說,憲兵只有十四個,而且正在為明天(即十七日)的入城
    式作準備,忙得不可開交。所以……可是,由於我再三勸說,他雖剛洗好
    澡,還是穿上軍服,帶領部下,坐上卡車出去了。而且,據說還抽打了正
    在進行掠奪的士兵和正在強姦婦女的士兵,連軍刀也打彎了。

    繼此之後,城山三郎根據高回信六郎的談話,作了如下的敘述。

        暴行事件連日來不斷發生,夜裡日本軍進行掠奪後,還放火焚燒,到
    處是烈火熊熊。

        日高信六郎拜訪了上海方面(旁注原文如此——作者)派遣軍司令官
    朝香宮,告訴他說:「在南京的行動已引起世界上極大的關注。」他對第
    十軍司令官柳川中將也提出了警告。

        最有問題的是第十六師團。該師團長中島今朝吾中將曾任憲兵司令官。
    又是拿破侖的崇拜者。他在攻城戰中曾負過傷,大有縱虎歸山之感。

        日高信六郎的往訪,是作好了思想準備的,準備在與中島今朝魯中將
    交涉時挨打。可是,中將不在,見到了和藹的參謀長(即中澤三夫。——
    洞富雄注),並轉致了對他的警告。

    城山三郎轉述的關於日高信六郎的談話是相當具體的。

    毋庸贅述,鈴木明和城山三郎兩人所轉述的談話,都是從日高信六郎那裡聽來
並記錄的原話。不過,同一個人在幾乎同一個時間所講的有關同一事實的談話,也
會由於聽者所采取的態度不同而不同,這很有趣。

    再說,城山三郎也作了這樣的記述。在日高信六郎參事官於一九三七年正月訪
問松井大將時,松井說;「看來,我的部下確實幹出了悖理的事。」為此,日高信
六郎問;「是不是命令沒有到達下面?」松井大將說;「不,上面也有幹壞事的家
伙。」關於師團長們在南京事件中應負的責任,松井大將在其死刑判決書下達後不
久,也對教誨師花山信勝談過,這在本書的第一編(第二二七頁)中已作了介紹,
這裡從路。

                  ※               ※                 ※

    趁提出日高信六郎的談話之便,我想就日本駐南京大使館面對嚴重暴行事件所
采取的態度,略寫幾句。

    如前所述,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每天向在南京的日本大使館提出了有關日本軍暴
行的報告。關於提出這些報告的事實,日本軍有關人員卻堅持說當時不知道這些情
況(檢察官對中山寧人、塚本浩次、飯沼守等人的反審問,載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
1,第一九五、二一一、二五四頁)。

    可是,從常識上來看,他們的說法是不可能成立的。事實上,以巡迴總領事身
份從上海前來日本駐南京大使館的岡崎勝男,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準備提出的宣
誓供詞(檢證二一七一,未提交法庭)中說:「我在日本駐南京領事館曾收到了南
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提出的報告,當時便將該報告的大概內容致電東京,並將報告
也郵寄東京外務省。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下半月,每天,幾乎每天收
到這類報告。日本駐南京領事館每當收到這類報告後,就提請松井大將及其所屬軍
官注意。我在南京期間,松井大將也來到過那裡。關於在南京不斷發生的事件,後
來與松井大將談話時, 松井大將說:『無言可以辯解』。」(前引書1,第三八三
頁)

    當然,關於這一點,貝茨博士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法庭上作證說:「我每天攜
帶有關前一天的報告前往大使館。我會晤的官員是福井,他身居領事之職。還有副
領事田中和福田篤泰,他現在是吉田總理大臣的秘書官。這些日本官員雖然在非常
困難的情況下,還是盡可能地努力作一些事,但他們對軍部懷有強烈的恐懼心理。
而且,他們所能辦得到的,只是將這些報告通過上海轉達東京。」這就是說,外交
官們害怕軍部,沒有將貝茨博士以及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報告內容轉告軍部(《遠
速》,三十六號,載前引書1,第五十二頁)。

    除此之外,還有英國駐上海使館一月十五日電(檢證一九○六)也轉達了日本
駐南京使館館員的苦衷。電報說:「據將這些報告帶給本館的中華全國基督教協進
會博因頓牧師(Rev. Boynton,又譯鮑引登、包引登——譯者)說,日本大使館館
員在日本軍進入南京後不久抵達南京,他們看到日本兵公然在難民區內外酩酊大醉
地飲酒作樂、殺戮、強姦和掠奪等行為後,也會不寒而慄。雖然他們提醒軍司令官
注意,卻毫無效果。結果,他們觀察認為,由於其司令官之冷酷無情、漠不關心的
態度,來到南京後故意放鬆采取懲罰的措施。而且,他們雖曾想拍電與東京聯絡,
但因軍隊控制而不能拍電報。為此,大使館館員甚至對牧師說,是否由牧師們試向
日本國內公開這些事實,使日本政府通過輿論來抑制軍隊。」(《遠速》,五十八
號,載前引書1,第一四九頁)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末是否就像岡崎所說的那樣,果真每次都與上海派遣軍司
令部取得聯繫,轉告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報告內容,這點姑且存疑。

    不過,在南京的日本外交官員們似乎不會像貝茨博士如上所說的那樣毫無自尊
心。

    正如前面所介紹的那樣,據城山三郎往訪日高信六郎時所聽到的談話說,日高
信六郎在前去向大有「縱虎歸山」之感的第十六師團長中島今朝吾中將進行交涉時,
作好了思想準備,準備挨打。

    而且,福井淳領事說,因為要制止土兵的暴行,也曾感到了自身危險。當時,
在外務省任東亞局局長的石射豬太郎也提到了這一點。他在其所著《外交官的一生》
中有如下敘述:

        南京在十二月十三日陷落,隨我軍返回南京的福井領事拍來了電報,
    接著上海總領事寄來了書面報告,使我等不勝慨歎。這些報告都反映了日
    本軍在南京入城後對中國人的掠奪、強姦、縱火、屠殺的情況。憲兵雖有,
    但人數寥寥無幾,不起監督作用。甚至報告說,福並領事因為進行了制止,
    而感到自己有生命危險。我在一九三八年一月六日那天的日記中說:「上
    海來信詳盡報告了我軍在南京的野蠻行為。掠奪、強姦,慘不忍睹。嗚呼,
    這難道是皇軍?或許是日本國民民心在頹廢,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中
    略)。」

        這就叫做聖戰,叫做皇軍的形象。當時,我就習慣地稱這起事件為南
    京暴行。因為它有比「暴虐」這一漢語更為確切的語感(一九七二年新版,
    第二六七至二六八頁)。

    此外,從這段記述中可以看到,除有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提交給日本駐南京使館
的有關日本軍暴行事件的報告送回日本外務省外,還有福井淳領事等人的相當於親
筆記錄的情況非常詳盡的報告也寄回了日本外務省(〔據外務省說〕這些文獻以及
有關日華戰爭、太平洋戰爭的記錄均在戰敗時「燒燬」)。

        還有一件事。想順便介紹一下。那就是田伯烈在其編著的《戰爭是什
    麼——日軍在華暴行》的序言中不指名地贊揚了三位日本人高尚的人品。
    關於這三位日本人的實際情況,我獲知如下。

        在這三位日本人中,有一個就是前面所說城山三郎已提到其為人的日
    高信六郎。我暫先引用田伯烈的敘述:

        「本書的目的決非挑起對日本人民的仇視。我有許多日本朋友,我非
    常尊敬他們,我在這裡不想指出他們的姓名。尤其是其中有一位身居要職;
    還有一位,其才智之高超,情操之高尚,不易多見,在上海任職屬於半官
    方性質。不僅在人道主義的事業上,而且在各個方面,我和他們彼此雙方
    能夠進行接觸,這是我引以為榮的。他們在十分困難的環境下,仍然給我
    以同情的合作與友誼,我對此表示衷心感謝。同時,我還要向日本某軍官
    表示敬意。去年九月上旬,在松江附近發生轟詐載有難民的列車事件,大
    批中國市民無辜遭到屠殺。他對此以私人名義表示遺憾。這些人士——像
    這樣的人士無疑還有許多——值得贊揚和尊敬,因為他們處於這樣一個時
    代:萬一他們的真情實意向本國人洩露了,就會遭到生命危險,並名譽掃
    地。」(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2,第二十頁)

        日高於一九四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曾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同檢察官莫
    羅(Colonel Morrow)上校會談過(或受過他的審問)。根據當時的記錄
    ——沒想到最近才看到—一說,在田伯烈編著的那本書的序言中出現的日
    本人,最先提到的是日高,後兩人是松本重治和宇都宮少佐。松本當時是
    同盟通訊社上海分社社長,著有回憶錄《上海時代》。第三位宇都宮少佐,
    現查明,他是擔任華中方面軍參謀的宇都官都賢(戰敗時任少將)。據悉,
    宇都宮都賢曾直接從田伯烈那裡得到他所編著的《戰爭是什麼——日軍在
    華暴行》兩冊,但已在戰火中遺失。能夠查明外國人證實日本人的良心的
    三位日本人姓名,可慶可賀。

        松本重治本人在其《上海時代》 (中央公論社新書) 中這樣寫道;
    「第二年四月,曾與我一起在某難民區工作過的田伯烈來到總社辦事處,
    告知說他編著出版了《日軍在華暴行》 一書。 而且,他推心置腹地說:
    『誠然,這對善良的日本人來說有所不恭,但我想讓世界各國廣泛知道戰
    爭改變了人這一可悲又可憎的事。然而,尤其是對日高先生和松本先生,
    我在建立〔上海〕南市的難民區時取得了你們兩人的合作,但事實上我卻
    編著了反日的書籍,這是一種恩將仇報,自己也惴惴不安。為此,出於時
    局考慮,我不直接指名,但我在序言中對你們兩人衷心表示敬意。務必請
    你們將此書始終作為反戰的書籍來接受。』」(《上海時代》,下冊,第
    二四九至二五○頁)

                     隨軍記者、攝影師所談的「真相」

    鈴木明就南京暴行事件采訪第十三師團、第十六師團有關人員,要他們提供證
詞,另外還采訪了這樣一些人:在隨軍參加過南京攻陷戰的新聞記者和攝影師中,
有《東京朝日新聞》的今井正剛、平松、近籐和角野等四人,《東京日日新聞》的
佐籐振壽,《讀賣新聞》的真柄和波岡兩人,《報知新聞》的二村;在電影界裡有
白井、籐井兩人;作家有中村正常等人。

    他的采訪報道刊於《南京:昭和十二年十二月》的正編和續編。在正編中,僅
介紹了《東京日日新聞》的攝影師佐籐振壽的談話(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
稽之談》,第一四八至一五○頁)。據悉,佐籐說,他從南京陷落後的十二月十三
日至二十四日這段時間逗留在那裡,其間,他實際看到集體屠殺的僅一次,即在中
國軍隊第八十八師司令部營房內,約有一百名俘虜被槍殺。除佐籐振壽外,對其他
人的談話,鈴木明則斷言:「問題的焦點是關於『南京事件』,幾乎未能聽到比佐
籐的親身經歷談話更多的東西。」

    看了這段文字,我覺得,儘管鈴木明作了力所能及的努力,但僅介紹佐籐振壽
一個人的談話,則過於簡略,因而想請告知采訪這些人的所有內容。尤其是想知道
寫有《南京城內的大屠殺》一文(載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出版的《文藝春秋特輯》)
的《東京朝日新聞》隨軍記者今井正剛重又談了些什麼。另外,我還想聽一聽《東
京日日新聞》隨軍記者鈴木二郎的意見,他曾發表過《我目擊了那次「南京的悲劇」》
一文(載《潮》一九七一年十一月號:《日中戰爭的全貌》)。而且,鈴木明沒有
對今井正剛和鈴木二郎兩個記者的手記提出批評,這樣,他的采訪報道使缺乏說服
力,因而我也朝望鈴木明在這方面作出努力。

    不過,看了續篇後,發現他在文中重又介紹了上述隨軍記者、攝影師的談話,
並對今井正剛和鈴木二郎兩人的回憶錄進行了批評。

    首先是對新聞界人士的采訪。誠如鈴木明所說,聽了這些新聞界人士的談話,
除今井正剛談話外,都沒有「比佐籐的親身經歷談話有更多的了」。在他們中間,
有的是漫不經心的攝影師,竟「全然沒有注意到難民營的存在」;有的是令人莫名
其妙的作家,竟遇見了鹿地亙的幽靈,看見他在南京陷落後還在上海「大搖大擺地
逛街」,而其實此人已於十一月間脫離險境逃往香港了(鹿地亙用雙氧水染紅了頭
發,裝扮成西洋人與中國人的混血兒,他的妻幸子則裝扮成南洋的華僑。見《在上
海戰役中》);有的則是缺乏毅力的紀錄電影的制片人,他們儘管是可以「自由出
入於難民區」的新聞界人士,卻「因拍電影而想找一些姑娘」,最後「沒有找到姑
娘」只好作罷——雖然在安全區內的金陵女子文理學院裡也收容了四千多名女難民。
僅從鈴木明的敘述中就可以知道,這些新聞界人士實在不可信,因而這次采訪看來
也不太可靠。而且,最為重要的是,無論是哪一個記者、攝影師,當他們受到陌生
人的突然來訪(鈴木明說,這是報告文學作家所進行的有效的方法),被問及重大
問題時,果真會推心置腹地講出真實情況來嗎?關於這一點,鈴木二郎在上述手記
中說:「現在,作為現場記者總算有勇氣寫出一些證詞來。」對此,希望鈴木明能
很好地想一想。

                  ※               ※                 ※

    其次是鈴木明對今井正剛、鈴木二郎兩位特派記者的回憶錄(參照本書第三十
八至四十一頁、第六十二至六十四頁)所進行的批評。他嚴厲批判說:「這兩個人
的手記,其文字和結構都非常高明,乍一看,使人產生一種錯覺,以為他們似乎親
眼目睹了『大屠殺』的現場。實際上,對真實情況什麼也沒有描繪出來。」他甚至
下結論說:「就其內容本身的資料價值而言,我並不認為有多大價值。」(單行本
《「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一五、二一七頁)

    我也同意,鈴木二郎記者所看到的屠殺俘虜情況「與『大屠殺』的情景稍有不
同」。但是,對於今井正剛的手記,鈴木明說他沒有看到現場,因而「對真實情況
什麼也沒有描繪出來」,進而懷疑說「既無電燈,又無煤油燈,在一片漆黑中,又
能看清到什麼程度?」這是怎麼回事呢?

    首先是關於一片漆黑問題。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五日相當於陰歷十一月十三日,
今井正剛尾隨在長長的俘虜行列的後面,直至下關。或許是天色陰暗的緣故吧,但
說成是黑夜,卻也令人奇怪了。要是晴天,那天晚上必是月明之夜。此事發生在第
二天,即十六日,出庭參加遠東國際軍事審判的梁廷芳上尉在其陳述書中說:「下
午七時左右到達江岸,捆綁俘虜,槍擊俘虜,持續了兩個小時。當時,月色明亮,
那裡的情形清晰可見,而且手錶也戴在手上。」(《遠速》,四十三號,載前引資
料集1,第七十三頁)。

    今井正剛在其回憶錄中寫道;「我們跟在隊伍後面,沿著漆黑一片的街道,一
個勁地向前趕路。」據說,他對前來訪問自己——當時住在彥根——的鈴木明說:
「總之,一片漆黑。」誰都會記憶錯誤,若有閒工夫去拘泥於這一點,那就應當翻
看一下日歷,弄清楚那天晚上是漆黑一片還是有月亮。即使是陰天,也不一定就是
漆黑一片呀。承蒙一位朋友的善意,我看到了第九師團衛生隊繃帶所的業務報告。
根據該報告,我了解到在十二月十二日至二十一日這十天內,只有十八日、二十日、
二十一日三天是陰天,其余幾天,包括引人注意的十五日在內,全都是晴天。個井
正剛記者跟在大批俘虜後面前往下關的那天,正是將近望月的銀輝皎皎的夜晚。

    其次是關於有沒有看到掃射現場的問題。由於現場是不可能讓新聞記者靠近的,
今並正剛即使跟在俘虜行列的後面來到江岸附近,也不可能看到現場。因此,他不
能把當時呼救慘叫的場面描繪出來。但對黎明後清楚地看到的下關碼頭的慘狀,都
與得清清楚楚。令人困惑不解的是,鈴木明把我的名字也提了出來,說:「洞富雄
的著作等介紹了今井正剛的手記,說他『看到了下關兩萬人的大屠殺』。」他甚至
說;「細細地讀來,今井正剛所說的真實情況就是『夜裡,向發出槍聲的下關走去,
發現似乎在槍殺俘虜。於是,我就向身邊的人打聽槍殺了多少人,回答說是兩萬人』。」
這是不是「巧妙的文章」,暫且不論,但用五十多個字來概括用兩千四百余字寫成
的一篇好文章,卻令人難以接受。何況,這樣概括故意歪曲了今井正剛所寫的文章,
它使沒有著過原文的讀者理解為「真實情況什麼也沒有描述出來」。還有,「身邊
的人」也不是處身於現場之外的「人」,而是前一天晚上指揮槍殺俘虜、黎明時站
在成堆屍體面前的「軍官」之一。

    鈴木明在批評鈴木二郎的回憶錄時,說什麼南京守軍不可能有紅槍會那樣非正
規的部隊,又宛如親眼目睹似地認為重型坦克在光華門附近狹窄的馬路上轉來轉去,
那是不可想象的,幾乎是說鈴木二郎記述的是根本沒有的情況。鈴木明的批評總給
人一種有點文不對題的感覺(關於這一點,參照本書第三七八、三八四、三九一至
三九七頁)。

                        同盟通訊社隨軍記者的眼睛

    留在南京當地的人們對在那裡發生的事件,或對那裡的情況,出乎意料地無知。
這些事例已在前面有所敘述。前不久剛出版了前田雄二所寫的《在戰爭的浪潮中》
一書,在書中也似乎可以看到類似情況,因而我想在批判鈴木明的論點之後,略作
批判性的敘述。這是因為我在前田雄二的著作中看到了有可能誤解南京事件的真相
的記述。

    前田雄二作為同盟通訊社的隨軍記者,與日本軍占領南京的同時入城,此後在

南京逗留了約一個星期。他這樣說:「占領南京後,外電流傳說在難民區內發生了
大規模的掠奪、暴行和縱火事件。我們得悉此事後,覺得莫名其妙……同盟社小組
也於十八日(後面介紹的另一記述說是十七日)遷移到在難民區內的原分社。這是
在難民區內的治安得到了恢復之後。就在此後不久,從上海傳出了日本兵在難民區
內『胡作非為』的說法……我們都面面相覷了。新井、掘川、中村農夫(分社長。
——洞富雄注),還有在市區內不辭辛勞地到處走動的攝影記者、拍電影的人,誰
都不知道恢復治安以後發生暴行一事。掃蕩殘敵以及檢舉揭發逃入難民區內並潛伏
下來的中國兵,這些工作也在十四日就已告結束。要是有上述不法行為,不只是一
個同盟社,還有各報社組成的百人報道陣容,他們不可能都不知道。即使在警備司
令部的記者招待會上,也沒有正面提出的氣氛,照例是『諸多辛苦』。如果說在難
民區內發生大規模的掠奪、暴行和縱火事件是確有其事,那末我們這些新聞記者便
是睜眼瞎了。」(《在戰爭的浪潮中》,第一二五頁)

    前田雄二在《在戰爭的浪潮中》一書出版後不久,又將《目擊者的證詞:「南
京大屠殺」的真相》一文寄給桶谷繁雄主辦的《星期一評論》,他在文中也這樣說
道:

        日本軍自占領南京後的第二天,即十四日起,指定市民的居住地區為
    「難民區」,禁止日本官兵入內,在各處要地有憲兵站崗放哨,維持秩序。
    由於同盟通訊社的原分社在難民區內,自十七日起難民區內的分社恢復工
    作後,我們以此為活動基地。在難民區內,商店、飲食店、錢莊等已經開
    門營業,人們恢復了日常生活。中國人多次經歷過戰亂,我們對他們的頑
    強的生活能力瞠目結舌。於是,在恢復和平的居民區裡,日本軍不可能胡
    作非為,即使有胡作非為之事,也逃不出開始生活在該區內的我們的情報
    網。

    前田這樣記述道:「十四日,在難民區內搜捕便衣兵的工作也已結束,治安得
到了恢復。記者們誰都不知道後來日本軍在難民區內發生過暴行之類的事。」然而,
這果真是事實嗎?

                  ※               ※                 ※

    在研究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想談幾句話,因為後來在前田所發表的文章中發
現,他在前一部分的記述裡有自相矛盾之處。

    「難民區」,正確地說是「安全區」,而這種安全區並不是等於「市民居住區」。
當時,留在南京城內有二十五萬至三十萬市民,其中劃入安全區的,即使在高峰時
期也只是十三萬人左右。所謂日本軍在十四日指定了安全區,是什麼意思,不得而
知。然而,日本軍絕對不會承認國際委員會管理的這種安全區是治外法權區。

    其次是在各處要地都有憲兵站崗放哨這一點。最初,在南京只有十四、五名憲
兵,不久似乎增加了十七名。僅這些憲兵,如何監督得了在南京城內橫行不法的五
萬多名日本兵呢。而且,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再三要求日本軍當局派衛兵前往安全區
的各入口處和收容所,要求憲兵在安全區內巡邏。但是,給安全區配備憲兵則是前
田離開南京的那天,即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後。

    再有,那就是安全區內搜捕散兵的問題。前田說,搜捕散兵的工作在十四日就
已結束了。不過,這一記憶也有錯誤。實際上,似乎是前田所說的第二天即十五日
以後才開始在安全區內搜捕散兵的(參照本書第一二三頁以後)。

    在安全區內,沒有一兵一卒的憲兵和衛兵在維持治安,日本軍慘無人道地搜捕
散兵,並將其強行押走,連普通的市民也被牽連進去。在這種情況下,市民生活怎
麼能安定下來,自不必問了。

                  ※               ※                 ※

    我也不認為在安全區內會發生「大規模的掠奪、暴行和縱火事件」。但是,不
能說「在恢復和平的居民區內,日本軍不可能胡作非為」等等。雖說「恢復和平」,
「恢復治安」,但在安全區內,南京陷落時本來就沒有進行過掃蕩。所謂在安全區
十四日已恢復治安的說法,是莫名其妙的。如前所述,搜捕散兵也是從十五日才開
始的。

    持續不斷的縱火,使整個南京城的房屋焚毀了百份之十三,主要商業區有百分
之六十五的房屋被焚毀(參照本書第一編第一四三至一四四頁上的表格),但在安
全區內卻幾乎沒有縱火。可是,就是在前田雄二所說的「恢復治安」之後,三五成
群在安全區內到處游進的日本兵強姦、掠奪和傷害市民之事住勝枚舉。因搜捕散兵
而發生的大批人被強行帶走和屠殺的事件也層出不窮。

    關於這方面情況, 在前一章第4節已有詳細例證。因此,似乎已無必要再作說
明。在此,我想僅就前田在南京的這段時間,對安全區內居民的悲慘情景盡可能避
免重複地作一些敘述。

    貝茨博士既是金陵大學的負責人,又是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委員。他在為
提交給遠東國際軍事審判而準備的宣誓口述書(檢證二二四七)中,根據有關在該
大學校園內難民收容所(安全區內最大的)裡發生的日本兵暴行事件而每天提出的
報告(給日本大使館),作了如下敘述。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我寫信報告了在前一天和前兩天內發生的
    掠奪、破壞門窗、撕破美國國旗和美國大使館的佈告及搶奪婦女等情況,
    也報告了十二月十五日晚發生在大學校園內的污辱婦女——包括在大學的
    一幢建築物內污辱三十名婦女——等問題。

        十二月十七日,我寫道:「從閣下的建築物附近的建築物裡可以清楚
    地看到,恐怖和暴行每天不斷地發生。」(中略)

        十二月十八日,我這樣報告說:「不幸的是,由於士兵的強姦、暴行
    和盜竊,到處都使人感到恐怖。」就在前一天晚上,大學附中裡有八名婦
    女遭到凌辱,在驚恐萬狀的情況下發出叫喊聲的兒童被刺刀戳死,其余的
    兒童都負了傷。美國的國旗在一片嘲笑聲中被士兵撕破。我詳盡地敘述了

    在大學的其他五幢建築物內所發生的凌辱婦女事件。我說:「士兵不分晝
    夜地數次登上牆頭。 許多人在這三天內不敢睡覺, (為此)產生了一種
    『歇斯底裡』的恐怖心理。如果這種恐怖和絕望發展到反抗士兵們襲擊婦
    女的話,那就會發生應由閣下等官憲負責的殘酷的殺傷事件。」官憲雖答
    應派衛兵來守衛大學的建築物,但沒有衛兵前來。我要大使館的官員跟我
    來,並對他們說:「大街小巷都有人在流著淚淒慘地說,只要有日本兵在
    場,不論哪個人和哪個家庭都得不到安全。」我還說;「就離閣下這幢建
    築物最近的地方,仍有幾處尚處於這種恐怖和苦惱之中。」(洞富雄編前
    引資料集1,第五十五頁)

    馬吉牧師(?)和貝茨博士一樣,也是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他在致其在上
海的妻子的那封信裡也詳盡地敘述了那段時間安全區內的治安情況。這已作了介紹,
所以在此只列舉那封信所寫的主要內容。

        十二月十五日,在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總部附近的一所收容所裡,全部
    難民一千三百人被強行帶走,帶到了屠殺的地方。

        十六日,早晨開始就接到了關於強姦事件的報告,在熟知的人們中起
    碼也有一百多名婦女被士兵們拉走。在自己家裡遭到強姦的,無疑是此數
    的幾倍。白天,日本軍將收容在司令部和最高法院裡的難民全都強行拉走。

        十七日,掠奪、殺人、強姦事件毫無收斂之跡象,還在繼續發生,即
    使粗略地計算一下,從昨夜至今天白天,也有一千名婦女被強姦。

        十九日,全然是毫無秩序的一天。由士兵縱火而引起的重大火災屢有
    發生。

        二十日,野蠻行為和暴力未見停止,繼續發生。整個南京城已被有組
    織地焚毀(前引書2,第三十二至三十三頁。抄錄)。

    十二月十六日發生了這樣一起事件:除安全區內的華僑招待所外,還有兩個難
民收容所裡的五千名(當然,確切數目不詳)散兵被帶走,在下關中山碼頭被槍殺。
這起事件在外僑的資料中未見反映,但中國方面和日本方面都有確鑿的證據,是無
可置疑的事實(參照本書第四十三至四十四頁)。

    由於發生事件的時間不詳,所以這起事件未能成為批判前田雄二的論點的直接
資料。許傳音博士同樣也是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該委員會僅有一名中國人),
並是慈善團體「紅卍字會」南京分會副會長。他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法庭上就如下
嚴重的集體輪奸事例作證說:一夥日本兵分乘三輛卡車來到安全區內的一個難民收
容所,帶走了所有歸女,並在走廊裡進行強姦。許傳音博士想去制止這種暴行,但
無濟於事(前引書1,第二十七頁)。

    舉例太多,似嫌囉嗦,但最後介紹一下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提交日本大使館的關
於日本軍暴行事件的記錄(該記錄未包括在金陵大學校園內的難民收容所裡發生的
暴行事件)內容。根據初期階段的記錄記載,調查了十二月十四日至二十日發生的
事件,總數達一百三十四起(報告數是一百零五起,但在一起中大多涉及兩起事件)。
細目如下:殺傷十八起,掠奪五十一起,強姦(有很多情況是一起中有數人輪奸)
五十一起,強行帶走十四起。時間分別是:十四日九起,十五日十九起,十六日二
十二起,十七日三十五起,十八日十一起,十九日十六起,二十日二十二起(前引
書2, 第一○三至一一○頁,第一六七至一七三頁)。一百三十四起是一個相當大
的數目,但在整個安全區內所發生的日本兵的暴行事件,肯定不止這些。該記錄還
說,此外不斷有人報告發生親眼目睹卻沒有時間撿查,也沒有時間記錄的事件(前
引書1, 第一六七至一六八頁)。而且,最主要是安全區相當大,僅幾個外僑委員
和中國職員肯定是不能了解暴行事件的全部情況的。而且,也正如貝茨博士所說的
那樣, 被害人怕報復,大多隱情不報(前引書1,第五十七頁)。理當能夠禁止日
本兵進入的安全區,竟然也每天發生這樣多的暴行事件。

                  ※               ※                 ※

    前田雄二說,安全區已在十五日恢復了治安,在此以後就根本沒有看到也沒有
聽到有關日本兵在安全區內的不法行為。然而,上述引證的各種記錄,可說是一種
反證的資料,望能加以研究和探討。

    儘管這樣說,但我並不就此認為以前田為首的許多隨軍記者是「睜眼睛」,是
偽證者。主要是特定的人看問題的角度相當狹窄。我認為,在現實中所看到的的確
是事實,而他們的眼睛是雪亮的。不過,我要說的是,只要這些隨軍記者出來作證,
說出事態的全部情況,那就有危險性。

    我所作的批判稍許詳盡了一點,但那是擔心前田的記述影響很大。事實上,渡
部升一在《諸君》十月號上撰寫了題為《萬犬虛吠的教科書問題》一文,很快就提
到前田的著作,他在闡述南京事件時,認為鈴木明的《「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
一書應當作為共同研究討論的基本資料。

                  ※               ※                 ※

    再者,前田雄二企圖不承認所謂的「南京大屠殺」。在發生事件的當時,松本
重治是同盟通訊社上海分社社長。他在自己所寫的《上海時代》中介紹了據說是隨
軍參與南京攻陷戰的前田雄二、新井正義、深澤干藏等前同盟通訊社記者所說的、
對被屠殺的人數所作的估計。松本重治說:「三人都是相當老練的記者。他們說,
似乎沒有發生過幾十萬人的大屠殺事件,並說在非戰鬥中被屠殺的人數最初可能是
一、兩萬人」(中央公論社新書版,下冊,第二五二頁)。前田是松個重治提到的
三名記者中的一個。但是,他本人在其《在戰爭的浪潮中》隻字未提關於一、兩萬
人的估計,在敘述了他親眼目睹的屠殺情況後,只寫道;「難道不正是以這些事實
為核心,讓謠言廣為傳播,以致戰爭受害者的人數也不斷增多,膨脹到一個巨大的
數目」(《在戰爭的浪潮中》,第一二四頁)。不過,他在上述《星期一評論》上
刊登的文章中寫道:「受害人數合起來無論如何也不到萬位數,總數可能是三千人
左右。」

    同盟通訊社的各位記者所說「一、兩萬人」,是根據什麼資料推算出來的呢?
尤其是前田所說的「三千人左右」,難道說是由「老練的記者」推算出來的嗎?僅
被屠殺的俘虜和「便衣兵」人數就是此數的幾倍、幾十倍。如此重大的事件,僅根
據自己看到的進行估計,這是相當危險的。我希望前田能在充分研究有關資料的基
礎上再作負責的發言。
    ------------------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