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 第四節 對無辜南京市民的殘暴行為


                                 資  料

    日本軍對殘兵敗卒的逮捕是冷酷無情的,進行得相當徹底。有時,全體占領軍
像是發瘋一樣。於是,對無辜的普通老百姓進行屠殺、強姦、掠奪、放火等殘暴行
為擴大到了全市,勝利者的宴會一而再地舉行,令人可怕。

    有一本書,匯集了有關日本軍占領南京時所犯下的殘暴行為,特別是一般市民
嚴重遭殃的記錄,向世界輿論提出了控訴。那就是《曼徹斯特衛報》駐中國特派記
者田伯烈(H. J.  Timperley,一譯廷珀利——譯者)編著的《戰爭是什麼:外人
目睹中之日軍暴行》  (What war means: the Japanese  terror  inChina;  a
documentary  record, London, 1938, 228p.),該書除出倫敦版外,也出了紐約
版,書名為《日軍在華暴行》(The Japanese terror in China, New York, 1938,
280 p.),還出了加爾各答版。在中國出版的,書名為《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
(楊明譯,一九三八年七月出版,三一八頁),那是在原著公開出版前,根據原稿
副本翻譯的。根據這一中譯本進行轉譯的有兩種日文版本,一為《外國人目睹之日
軍暴行》(譯者不詳,二五五頁),一為《所謂戰爭?日軍暴行錄》(譯者不詳,
二一五頁)。當時在漢口的鹿地亙、青山和夫為該書作了序,因而似乎可以這樣認
為,該書是在漢口或重慶出版的。
        在戰爭期間出版的轉譯本,龍溪書會的翻印版是現在普遍知道的文獻,
    而在中國出版的轉譯本則十分珍貴。這是最近承蒙今井清一的好意才了解
    的,認為在日本恐怕只有一本,收藏在橫濱市立大學教授山極晃手裡。鹿
    地、青山為此書作了序,我曾看過鹿地寫的《在華十年》、《像火一樣》
    和青山寫的《謀略熟練工》,但都沒有談到這個譯本的事。無論怎麼說,
    他們所作的序總是揭示「皇軍」真面目的重要資料。可以認為,這個譯本
    的出版,是專供收容在常德、西安的日本俘虜收容所裡的日本士兵和朝鮮
    義勇隊士兵們閱讀的。但是在鹿地寫的《和平村記》等等的文章中,則看
    不到這種情況。

    田伯烈編寫的書,不僅僅限於對南京大屠殺事件的披露,而且還把日華戰爭初
期階段日本軍在華北、華東各城市所犯暴行和日本空軍狂轟濫炸所造成的災害情況,
集中彙編在一起,那都是一些僑居在各地的外僑各自記下來的目擊記。

    有關事件的基本資料,  有燕京大學徐淑希教授編著的  《南京安全區檔案》
(Documents of the Nanking Safetyzone, Limited, 1939, 171p. )。南京安全
區的國際委員會 (The l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Nanking SafetyZone)
從昭和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到翌年即昭和十三年二月上旬這段時間,幾乎每天都向
日本駐南京大使館就日本軍人所犯暴行提出報告,並為保證難民的安全問題發出了
公開信,此書收錄了關於上述情況的記錄。這些記錄,多半也收於田伯烈編寫的那
本書中。

    在占領南京之初,  《紐約時報》 的德丁、  《芝加哥每日新聞》 的斯蒂爾
(Archibald T. Steele)、美聯社的麥克丹尼爾(C. Yates McDaniel)以及路透
社的史密斯 (L. C. Smith) 四位新聞記者, 還有派拉蒙影片公司的攝影師門肯
(Arthur Mencken),他們都留在南京。在發生南京事件時,這些留在南京的外國
記者和其他有關新聞工作人員,紛紛向國外發佈消息,上面提到的田伯烈和徐淑希
教授編著的書也很快問世。但是歐美人士大都知道這一事件,一般認為是通過一九
四一年出版的埃德加·斯諾(Edgar. P. Snow) 的《為亞洲而戰》 (The Battle
for Asia, 1941. )一書了解的。在發生事件時,斯諾並非在南京,所以,他所記
述的,似乎也有多少謬誤之處,但出於熟練的記者之筆,無怪乎具有扣人心弦的強
大感染力。
    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後身南京國際救濟委員會     (The       Nanking
International Relief Committee)在南京陷落後第二年,對南京市區及其附近農
村地區在戰爭中的受害情稅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已公開發表,題為。南京地區戰
爭受害情況。  (War damage in the Nanking area, December, 1937 to March,
1938, Shanghai. 1938. 70 p.)。這是一份出色的調查,但其推算方法有些問題。
特別難以同意的是對於死亡的人數作了過少的推算。由於存在這個弱點,即使在遠
東國際軍事審判時,辯護方面也沒有把它作為證據提出來,這一點務必考慮進去。

    不管怎麼說,遠東國際軍事審判的記錄收羅了有關南京事件的資料。這些記錄
十分龐大、複雜,但要簡單了解其全貌,可以看一下檢察方面最後提出判刑要求中
關於松井石根的部分(《遠速》 ,三八○號,見洞富雄編:日中戰爭史資料8《南
京事件》 1,第三一九至三四三頁)。在該書裡,每份資料都標明了編號和英文速
記記錄的連續頁碼,因此,可以據此作為原始資料。另外,前面提到的檢察方面的
證據一九○六,內容以美國駐南京大使館提出的。南京現狀及這份報告為主,而這
份報告的筆錄者是駐南京的副領事詹姆斯·埃斯皮(James Espy)。這份材料也綜
合而詳盡地記述了南京在日本軍占領後一個半月時間內的現狀,可以說是重要的文
獻(《遠速》,五十八、五十九號,見前引書1,第一四九至一六三頁)。

    大約在日華戰爭爆發後的第二年四、五月間,在武漢的軍事委員會政治部也出
版了《敵寇暴行實錄》(關於編印這一文獻的情況,郭沫若在他的《抗日戰爭回憶
錄》(即《洪波曲》——譯者)中有詳細說明)。我雖沒有見過這本書,但仍然認
為,其所收資料是與南京事件有關的。

    上述各種資料,除斯諾寫的那本著作和《敵寇暴行錄》外,包括記者德丁的兩
次報道,都收集住筆者編輯的日中戰爭史資料8、9《南京事件》1、2中。田伯烈編
寫的那本書,作了重新翻譯的嘗試。

    中國人和日本人就南京事件所寫的書,這裡不作介紹,但只想推舉一個文獻。
那就是《朝日新聞》記者本多勝一的采訪報告《中國之旅》,此書取材於日本軍在
中國各地所犯下的屠殺事件的後果——一九七一年在中國的特別關懷下調查所得。
不言而喻,書中關於「南京事件」占了很大篇幅。對此出色的報告文學,務希大家
一看。

    在日本,企圖把南京大屠殺事件當作「無稽之談」的,有已出版的鈴木明、山
本七平、前田雄二等人的著作,它們引起了反響。我在本書第二編,將對他們的觀
點進行批判,希參閱。
                                 概  況

    如前所述,斯諾的記述是第二手資料,因而可能有錯誤,但要概括了解日本軍
對南京市民所采取的殘暴行為,那是比較合適的材料。先抄錄了部分如下:

        現在世界上到處可以聽到關於南京屠殺的血腥事件。根據南京國際救
    濟委員會委員告訴我的計算數字,日本軍在南京至少屠殺了四萬二千人。
    而且其中大部分是婦女和兒童。又說,在從上海向南京的進擊中,估計有
    三十萬人被日本軍殺害,這個數字差不多與中國軍隊的傷亡人數相等。

        卑鄙的是,只要是女的,從十歲到七十歲的人都遭到日本軍的強姦。
    難民常常死於喝得酩酊大醉的士兵的刺刀之下(中略)。

        一萬二千戶商店和房屋在儲藏的東西和家具被掠奪一空後,即被付之
    一炬。市民喪失了所有動產。無論是日本軍的士兵還是士官,都用汽車和
    人力車搶走了一切可以搬得動的東西,並企圖把東西運到上海(中略)。

        國際「難民區」是住滿了多達二十五萬名(實為十三、四萬名。——
    洞富雄注)萎靡不振的流浪者。實際上,這對非戰鬥人又來說成了危險地
    帶,而對善意地建立這些「難民區」的人來說,成了多管閒事,自找煩惱。
    他們單純地認為,日本軍也將考慮外國的輿論而尊重這個天堂。可是日本
    軍司令官決不會承認這個神聖的私自設置的地區(中略)。

        日本軍每天到這個地段來,抓走婦女,以便安慰好色的英雄們(中略)。

        數千名男子從這個區裡被帶走,表面上說是要他們去勞動。他們被迫
    排成一行,一齊遭到機槍的掃射。有時日本軍把好幾批人當作練習拼刺刀
    的靶子。當他們厭倦後,就把活生生的人縛起來,澆上汽油,把他們活活
    燒死。還有人把他們關在空著的戰壕裡,命令他們裝做中國兵的樣子。日
    本士官下令突擊,要他們的士兵去占領這個「敵方陣地」,刺殺了手無寸
    鐵的防御軍隊(中略)。

        因軍事行動而造成的損失,與長時間在南京「歡慶勝利」的結果而造
    成的損失相比,實在是饒有興味的。據國際救濟委員會估計,在價值二億
    四千六百萬元(中國幣)的建築物及其內部的所有財產,因軍事行動而造
    成的損失不到百份之一,其余主要是由於掠奪和放火而損失的。另外,美
    國價值一億零四千三百美元以上的動產(自然,被沒收的政府財產除外)
    被搶走(《現代史大系》,第四十五至四十七頁)。

    如上所見,斯諾說日本軍在南京屠殺了四萬二千名市民,其中主要是婦女和兒
童,又在從上海向南京的進擊中屠殺了三十萬中國人民。不過,僅就屠殺婦女和兒
童的情況來說,這個數字似乎有誇大。在南京被屠殺的一般市民到底有多少,這將
在別的章節裡另作詳細敘述,希參照有關章節。關於上面提到的屠殺三十萬人這個
推算出來的數字是否上確,也在這些有關章節裡加以論述。

    日本軍在中國首都南京入城後,市區內出現了什麼樣令人可怕的戰鬥場面呢?
在下面引述的、一個留下來的外僑在占領後第三天即十二月十五日寫的一封信中,
有幾段內容反映了這些情景。該信收在田伯烈編寫的《戰爭是什麼:外人目睹中之
日軍暴行》一書中,寫信人在南京外僑中是最受尊敬的,很有聲望,他以持公正態
度而聞名。據推測,這位外僑就是貝茨博士,他系金陵大學歷史系教授,該校非常
時期委員會主席,也是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他在信中說:

        在南京,日本軍已經聲譽掃地,甚至得不到中國市民的尊敬和外僑的
    好評(中略)。

        入城兩天來,由於日本軍連續不斷地殺人,大規模而有計劃地掠奪,
    肆意妨害居民家庭生活(包括侮辱婦女)等等,南京的局勢越發不可收拾
    了。外僑巡視市區後報告說,這時在馬路上堆滿了許多市民的屍體。昨天,
    在南京市中心幾乎每個街區都有一具屍體。死去的市民中,大部分人是在
    十三日下午和晚上死的,就是說是在日本軍入侵時或被機槍槍殺,或被刺
    刀戳死的。如果誰因恐懼與興奮而奔跑,誰在黃昏後被巡警抓去,幾乎都
    被就地槍決。其殘酷的程度是難以置信的。南京安全區也和其他地方一樣,
    都是如此,外僑和有地位的中國人曾清楚地目睹了這許多暴行。有些人被
    刺刀砍得慘不忍睹。

        有幾批男子被帶走,日本軍把他們看作是當過中國兵的,因而他們都
    被捆綁在一起,一一被槍殺。這些士兵已放棄了武器,脫去了軍裝。因此
    可以說,實際上,除了為搬運掠奪來的東西和裝備物資,需要從什麼地方
    找暫時充當苦力的人外,被抓獲的一批批男子肯定是要被槍殺的,當然,
    連俘虜的影子也看不到了。日本軍強迫當地中國警察眾難民區內的一幢房
    子裡拉出了四百個人,每五十人排成一行捆綁起來,帶著步槍和機槍的日
    本士兵插在他們中間,把他們押走。不管目擊者作什麼樣的說明,他們的
    命運是不言而喻的。

        在繁華的大街上,中國兵曾從食品商店和無人看管的櫥窗裡掠奪了零
    星什物,而現在日本軍卻取而代之,他們在單官的指示下,挨家挨店地掠
    奪,進行了有組織的破壞。日本兵拿不動大件的東西,就需要強拉苦力為
    他們扛重物。日本軍首先要食物,後來也要其他日用品和貴重的東西。市
    區內的無數私人住宅,不論大小,不論中國人的或外僑的,經日本人的多
    次搶劫,都被掠奪一空。

        關於強姦和侮辱婦女的事情,我們已聽到了很多反映,但我們尚無時
    間去進行仔細調查。不過,下面幾個例子已足夠說明事態的嚴重性。我們
    有一位外國朋友,昨天看到附近一家人家有四個姑娘被日本兵搶去。還有
    幾位外僑看到,在一個新到任的軍官寓所裡有八個年輕姑娘,而該寓所實
    際上是市內一般居民放棄的無人居住的房屋。

        在這種情況下,恐怖的程度是筆墨難以形容的。日本的軍官們大言不
    慚地說什麼「戰爭的唯一目的是為了同中國政府作戰,拯救中國人民」,
    簡直令人作嘔。

        誠然,出現在南京的這種使人毛骨悚然的情景,並不足以反映日本帝
    國的最佳成就,與此相反,日本也一定會有富有責任心的政治家、軍人和
    一般人民。他們將會為本國利益著想,立即起來糾正這幾天出現的危及日
    本在中國地位的不法行為。有少數士兵和軍官作為職業軍人是與日本帝國
    相稱的,有紳士風度。但日本軍的整個行動則是殘酷無情的(洞富雄編前
    引資料集2,第二十四至二十五頁)。

    十七日那天,松井司令官到達南京後,舉行了日本軍的入城式。第二天,在進
行祭奠時,松井對軍紀之敗壞表示憤慨,並聲淚俱下地訓斥了官兵。可是,在南京
發生的令人悲痛的狀況卻毫無改善。安全區委員會委員馬吉牧師寫的一封長信(致
其在上海的妻子, 參照《遠速》,四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八十八頁)同樣收在
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中。馬吉牧師對當時情況是這樣敘述的:

        十二月十七日,星期五。掠奪、屠殺和姦淫的情況不斷發生,有增無
    減。從昨天晚上到今天白天,大致算來也有一千個婦女被姦污。一個可憐
    的女人竟被強姦了三十七次。另一個婦女,她那五個月的嬰孩被日本兵活
    活悶死。那是因為這個獸兵在強姦時,為了不許嬰孩發出哭聲來。如果婦
    女進行反抗,就會遭到刺刀殺害。一會兒時間,醫院裡擠滿了日本軍的殘
    暴和野蠻行為的犧牲者。鮑勃·威爾遜(Bob Wilson,金陵大學附屬鼓樓
    醫院醫生。——洞富雄注)是我們這裡唯一的外科醫生,他忙得不可開交,
    只得干到深夜(中略)。

        十二月十八日,星期六。早餐時,住在安全區內與我們僅一牆之隔而
    一起用膳的裡格斯(在金陵大學任職。——洞富雄注)報告說,住在他家
    裡的兩個女人(其中一個是青年會某秘書的表妹)被強姦。當時,他正在
    這裡吃午飯。據威爾遜說,有個五歲的男孩被送到醫院裡來,他被刺刀戳
    了五刀,一刀戳穿了腹部。有個男子,身上被刺刀戳傷了十八處;有個婦
    女,臉部有十七處被截傷,腿部也給戳了好幾刀。下午,有四、五百個婦
    女驚恐萬狀地擁到我們這裡來,在露天過了一夜。

        十二月十九日,星期日。今天一整天日本軍完全處於無政府狀態。士
    兵們放火,有幾起發生了嚴重的火災,看樣子以後仍會發生。許多地方美
    國旗均被扯了下來(中略)。

        十二月二十日,星期一。野蠻行為和暴力行為接連不斷地發生。整個
    城市被日本軍有組織地放火焚毀了。下午五時,史邁思(金陵大學社會學
    教授、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秘書。——洞富雄注)和我乘車外出。在市區內
    最繁華的商業區太平路一帶,看到火焰沖天。我們的車子在燃燒後的場地
    上駛過,飛散的火星像雨一樣從頭上落下來。向南行,我們可以看見士兵
    們進入店內放火;再向南行,我們看見士兵們正在把掠奪來的東西裝上軍
    用卡車。接著我們來到青年會,那裡也已經起火,顯然已經燒了一、兩個
    小時。火勢尚未波及周圍的房屋。我不忍心見此情景,就匆匆走過。那天
    晚上,我從窗口望出去,數了一下,發現有十四處火舌向上飛騰,波及范
    圍甚廣(前引書2,第三十四至三十六頁)。

    馬吉牧師(?)還在同一封信中就十二月二十五日的情況這樣說:

        昨天和前天晚上,七個士兵來到聖經師資訓練學校,強姦了婦女。我
    們的鄰居有個十二歲的女孩和十三歲的小姑娘,被三個士兵強姦了。我們
    正想去救,但為時已晚。被日本兵用刺刀戳傷的人仍然很多。據威爾遜報
    告,日本軍占領南京後,在送醫院(屬南京紅十字委員會管理的鼓樓醫院。
    ——洞富雄注)求治的二百四十名患者中,有四分之三是由於日本軍的暴
    行所致。

    這裡再介紹一個情況。那還是一位外僑所作的調查報告。他當時留在南京,並
較長時間地親眼看到了南京的活地獄。那份報告就是《一個德國人的所見所聞》,
他調查的是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八日至翌年一月十三日這段時間發生在南京的一些事
件, 它已作為檢察方面的證據文件(四○三九) 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在
《一個德國人的所見所聞》中是這樣說的:

        十二月十三日下午晚一些時候,報告者在市區首次看到了日本軍。起
    初,日本軍很遵守紀律,而且在某種程度上說行動也較謹慎。國際委員會
    立即與日本軍取得聯絡,為使安全區問題取得他們的承認而再次進行了努
    力。 日本軍拒絕承認安全區, 這是事實。但現己深入「波茲達馬」廣場
    (據查南京無此廣場,疑為當時德國人的代用詞——譯者)的日本軍隊尚
    持中立態度(中略)。

        至十二月十四日,日本軍完全改變了態度。他們不准委員會再為在外
    交部醫院裡的中國傷員進行治療,並不准他們進入醫院。

        十二月十四日,日本軍由於緊急進入南京城,在物資上未獲得充分供
    應。他們在市內解散,採取了對於正規軍完全是無法形容的行動。

        日本軍從難民那裡奪去了所有可以奪取的東西,諸如儲備的糧食、毛
    巾、衣服、鐘表等等所有他們認為有價值的東西。反抗自不消說了,如果
    在交出物品時磨磨蹭蹭,那就立即會挨刺刀。許多人只因語言不懂,就成
    了這樣的犧牲品……一個日本兵要四個小工為他搬運搶來的東西,這種情
    況不是絕無僅有的。

        十四日,日本軍的這種有組織的盜竊和掠奪行為繼續在進行,直到今
    天,人們仍受到某集團的威脅。他們找借口出去勒索。在中國軍隊撤退期
    間,日本軍闖入了有些食品商店,並發生幾起火災,但大部分市區街道,
    在占頷時幾乎未受損害。

        在日本軍的統治下,市區街道發生了徹底的變化。連日來,天天都有
    新的縱火事件出現。現在,街道只剩下了太平路、中山東路、國府路(今
    長江路——譯者)、龍江路。市南全部地區以及夫子廟全遭掠奪、燒燬。
    打個百分比來說,被燒燬的街道佔百份之三十至四十。

        日本軍發現了許多丟棄的軍裝,正好給他們提供了這樣一個論據:有
    許多中國兵留在避難區。

        他們雖然幾次三番徹底搜查了避難所,但實際上沒有花力氣去搜查士
    兵。相反,他們先是信手帶走青年,後來又借口什麼理由將引起他們注意
    的人全部帶走。在市區內,中國人沒有對日本軍開過一槍,而日本軍至少
    槍殺了五千名中國人。為了省去掩埋屍體的工夫,日本軍大抵都把屍體丟
    入江河中、在被槍殺的人中,有市政府工作人員和從事水電工作的無辜工
    人(中略)。

        其他關於悲劇的話題,牽涉到對許多少女和婦女進行虐待和施加暴行。
    他們連幼小的孩子也不放過,這種情況屢見不鮮(中略)。

        一九三八年(昭和十三年)一月一日臨時自治政府成立,並正式發表
    聲明。在古老的太鼓塔上掛起了五色旗,同時蘇聯大使館(旁注原文如此.
    ——譯者)被火燒,自治政府是在非常困難的情況下勉強成立的,直到今
    天它還毫無統治能力。中國人完全缺乏自信心,日本人有一方同意給予援
    助,而另一方則予以拒絕。有教養的中國人依然表示沉默。紅十字會申明,
    自治政府只為發展中日某種共同事業而進行合作(《遠速》,五十九號,
    載前引書1,第一六九至一七○頁)

    這一普通報告所記述的關於日本軍對南京市民進行屠殺、強姦、放火、掠奪等
所犯下的罪行,與埃德加·斯諾所寫的不同,那是留在南京的外僑親眼目睹和直接
聽到的事實,它記述了日本軍占領南京後一個月內的情況,是秘密記錄。我認為,
記述的內容雖不那麼詳細,但總可以說是有關南京事件的重要資料。而且據推測,
筆者德國人正是上述引文中所提到的設置「安全區」 的「國際委員會」 主席拉貝
(John H. D. Rabe,西門子洋行職員)。

                  ※               ※                 ※

    國際委員會主要就日本軍對安全區市民所犯下的暴行提出報告,它已由徐淑希
教授編輯出版,題為《南京安全區檔案》。其中一部分內容也被收錄在田伯烈編寫
的那本書中,這已在前面介紹過了。這些報告列舉了從十二月十日以後到次年(昭
和十三年)二月七日期間連續發生的事件,曾向日本駐南京大使館提出過二十余次。
內中報告了四百四十四件日本軍人的犯罪事實。另外,國際委員會委員之一、金陵
大學非常時期委員會主席貝茨博士根據拉貝主席的建議,在日本軍人城後,除以國
際委員會的名義外,又單獨用打字稿幾乎每天向日本大使館提出一份報告,內容是
反映日本軍在安全區內最大收容所——金陵大學裡的犯罪事實。貝茨教授把這些報
告中的部分內容抄錄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的宣誓口述書(檢證二二四七)中,它
是為檢察方面向法庭提出作準備的(貝茨以證人的身份站在法庭面前,由於他是知
識分子,因而不提出口述書,而是應檢察官的直接訊問,予以口述)。教授除向日
本方面提出這些報告外,又於一九三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向美國駐南京大使館提出了
綜合報告,內容是關於在美國國旗下保護難民的金陵大學遭日本軍破壞的情況,其
概要情況已在上述宣誓口述書中談到了,這裡介紹如下:

        在這些報告(每天向日本大使館提出的報告。——洞富雄注)中反映
    說:一般武裝士兵非法進入金陵大學一千七百二十次,為進行強制勞動而
    強行拉走六百四十七人,凌辱婦女二百九十人,殺傷事件超過六十起,還
    犯下了其他暴行以及撕毀美國國旗七次。在此報告中未包括這些情況:有
    記錄在冊的四百名以上男女工人被轉移和強制勞動,據說因他(她)們過
    去曾在中國軍隊呆過,而現在避難於南京大學(金陵大學。——洞富雄注)
    內。毫無疑問,日本軍的凌辱和暴行的實際件數要比報告中提到的多得多。
    很明顯, 那是由於沉默,或擔心報復而不願多提出來(前引書1,第五十
    七頁)。

    可以這樣說,參加攻打南京戰鬥的日本軍官兵中,過去根本沒有人對身臨其境
的屠殺事件講過話。然而,在昭和四十六年,我開始能夠看到了兩、三份這種證詞
和坦白材料。這裡介紹兩份值得注意的材料,都是作為士兵參加南京攻陷戰的人們
說的。

    生於東京的岡本健三這樣說:

        有人說未發生過南京屠殺事件,那是一派胡言。我目擊了屠殺的現場。
    日本軍占領南京後,由於區別不出良民與游擊隊,因而就發良民證。我們
    的部隊也每天干起像是查問之類的事情來。雖然要中國人填寫出生的年、
    月、日、職業、性別,但中國人很少有人會寫字。我們對不會寫字的人作
    了說明,但他們聽不懂我們的活。於是,回答清楚的人就沒事,如有人講
    得慢騰騰的,前言不搭後語,就被視為行跡可疑的人而另行處置。

        我想日本軍是在南京機場焚燒了被殺害的中國人的屍體。行跡可疑的
    中國人由各部隊集中後帶到機場。他們在雜草叢生的草地上,被繩子團團
    捆住,他們無法逃跑。他們感到莫名其妙而喧囂起來,喋喋不休。架在飛
    機庫頂上的機槍對準那裡噠噠地射擊。我認為這種射擊是在接到「射擊」
    的命令後進行的,是不知不覺地勾動了扳機。由於我們沒有殺人的精神准
    備,因此毫無表情。如果在戰鬥中,命令我們殺人,若不把對方殺掉,則
    自己有被對方殺掉的危險。可是在那種場合,有點人性的話就不會射擊。
    射擊的任務由機槍隊執行。我們的部隊則駐紮在四周進行監視。

        射擊開始,有人搶先奪路而逃。即使逃跑,但因為到處都架有機槍,
    結果也必然被槍殺。當時估計被殺害的有四、五百人。事情結束後,日本
    軍把路軌堆起來,上面放著屍體,下面塞進木柴,澆上汽油後統統焚毀。
    雖說是燒起來了,但內髒之類的東西很不容易燃燒,總是於冒煙。日本軍
    用棒撥動一下,這些屍體就落到下百的洞裡。後來,日本軍將路軌挪開,
    把骨灰等掩埋得乾乾淨淨。如果有誰知道是用機槍掃射的,那就情況不妙
    了,可能就是因為這一點,所以在焚毀屍體後再加以掩埋。屠殺大體上是
    在夜間進行的。在傍晚屠殺後,清理屍體的工作一直要干到第二天早晨。
    這些事情並不是僅僅在一天內完成的。有時我們的部隊也被拉出來,我也
    幹過焚燒屍體的工作,一直要於到第二天,干到很晚。被害的人不只是男
    的,也有婦女和兒童,甚至有不到十歲的兒童。這是不折不扣的屠殺啊!
    被殺的人是不是游擊隊,也不清楚。在區別他們是否是良民時,並非什麼
    都是有根據的。由於語言不通,情況不會弄得很清楚。雖說在地獄裡與極
    樂世界相差無幾,實際上,這是胡言亂語。

        強姦事件也不是謠傳,而是實有其事。占領南京後不久,情況糟得很。
    自杭州灣登陸後,軍隊裡就沒有女人了。士兵們都是青年……上級說,如
    果干了那種事就當場把女人殺死。不許用刺刀戳,也不許開槍射擊,應該
    把她們打死。我想,這樣做是為了不使人們知道那是誰幹的。那是因為強
    奸和盜竊是要交軍法會議處置的。話雖這麼說,但在一線部隊,有時是睜
    一只眼,閉一只眼,很放鬆。無一人為了儆戒而遭到槍決……不,也沒有
    受到懲罰。幹壞事的,不僅僅是士兵。有時軍官先干在前頭。厲害的中隊
    長、大隊長什麼的,他們在去南京前,即使是在戰鬥中,有的也帶著女人。
    這些女人反正都是隨便抓來的,恐怕沒有傻瓜會出錢去買。據說他們天天
    晚上同女人睡覺,而士兵們則不允許這樣子,上級卻干了這種事。我們的
    心情都……

        當然,日本的安慰婦(即隨軍營妓——譯者)在日本軍占領南京的同
    時也來到了。有的安慰婦張惶失措,比部隊到達得早。在南京時,我們的
    部隊進城那天,商店已經營業了。九州一帶的女子很多。待軍隊逐漸安頓
    下來以後,似乎大阪的、東京的女子也來了(《參加杭州灣敵前登陸》,
    載《中國》,一九七一年八月號)。

    現在要提一下水戶市人田所耕作的談話,太平洋戰爭研究會曾利用他的談話,
從中取材,編寫了報告文學,即作為《太平洋戰爭的紀實材料:最前線情況異常》
之一部分(載德間書店出版的《朝日週刊藝能》,一九七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號)。
筆者曾在舊著《南京事件》中大致介紹了他的談話,但由於是擅自利用他的談話,
主編提出了異議。也有這種原委,認為談話內容太殘忍,所以這次再要引用則有顧
慮。順便提一下,在這《最前線情況異常》中,關於日華戰爭方面所寫的報道,後
來通過拙著的編者片桐軍三整理,由新人物往來社於一九七五年作為《證詞記錄:
三光作戰》一書出版,因此,對關心田所證詞的人,希研究該書內容。

                  ※               ※                 ※

    再想介紹一份日本方面的有關資料。遺憾的是這份資料是後來所寫的見聞,不
能說是同時代的資料。筆者是瀧川政次郎。大學者瀧川博士是個體制派的人物,他
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也擔任過辯護律師,連他也這樣說:

        我當時住在北京,由於盛傳南京屠殺之事,昭和十三年夏,我通過津
    浦線去南京旅行。南京市區的居民住宅基本上都被焚燒,我以為那是日本
    軍轟炸引起的,對他們的空襲威力感到驚訝。可是仔細一打聽,才知道這
    些居民住宅都是在南京陷落後,日本兵放火焚燒的。當時,南京市民對日
    本人所產生的恐怖心理半年後仍未消除。我曾溫和地向南京婦女搭話,她
    們也不作回答,個個躲避起來。據給我拉車子的車伕對我說,當時在南京
    市區內的姑娘,沒有一個不遭到日本軍糟蹋的(《新版:評東京審判》,
    下冊,第九十六頁)。

    瀧川博士關於日本軍放火所引起的損害和強姦的實際情況,在說法上似乎有某
些誇大。但不管怎麼說,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軍隊方面的證人全都堅持認為不
知道,不了解南京屠殺事件。對比之下,瀧川作為原海軍大臣島田繁太郎的日本方
面的辯護律師,在戰後赤裸裸地寫出這些情況作證,是有勇氣的,希能予以高度評
價。

                               南京安全區

    談到南京暴行事件,在這裡有必要敘述一下叫作安全區的國際難民區。

    首都南京陷落時,有四十名左右的外僑留在這裡求走,他們不顧其本國的外交
代表的勸告,把生命危險置之度外。留下來的外僑人數,正如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
中所引的材料——估計是外僑馬吉牧師秘密致其在上海的妻子的那封信裡,談到十
二月十一日那天情況時說:「我們現在外僑二十七名,其中美國人十八名,德國人
五名, 英國人一名,奧地利人一名,蘇聯人兩名」(前引書2,第二十八頁)。在
十二月十七日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致日本大使館的公函中,也認為在南京有二十
七名外僑(《南京安全區檔案》第九號文件,田伯烈編寫的書,第六號文件,載洞
富雄編前引資料集2, 第一二七至一六八頁)。但是這二十七名外僑,並非留在南
京的全部外僑人數,他們不包括宣傳報道工作人員、大使館工作人員和女僑民等等,
似乎僅指除此以外的男僑民而已。實際留下來的好像有四十名左右。在這四十名左
右外僑中,有十五名僑民參與組織國際委員會工作,這個委員會的設置,目的是為
了保護、救濟當時留在日本軍占領下的南京三十萬左右市民。前面提到的南京安全
區就是難民區。

        根據十二月十四日那天安全區國際委員會致日本當局的公函中所附名
    單(收於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中),該委員會由十五名僑民組成,計:德
    國人三名,美國人七名,英國人四名,丹麥人一名。而另行組織的國際紅
    十字會南京委員會方面, 則由十五名外僑和兩名中國人組成(前引書1,
    第一六七頁;2,第一二一至一二二、一六七頁)。

        在後一組織的十五名外僑委員中,有七名與前一組織重複。屬於這兩
    個委員會的外僑共達二十三名。但在紅十字委員會的委員中有兩名是女的,
    如把她們除去不算,則男僑為二十一名。

        可是,在該書收錄的各種資料中,除上述二十三名外,還可見到十二
    名男僑和五名女僑的名字,他們都是官在南京的外僑。合起來,外僑人數
    為男三十三名,女七名,共四十名。在不屬上述兩個委員會的外僑中,除
    美國大使館二等秘書艾利森(John Allison)和巴赫(J. Lossing Bach)
    教授外,人們知道還有《紐約時報。記者德丁等五名宣傳報道工作者,如
    從三十三名男僑中除去這七名,就成為二十六名。這與馬吉牧師(?)的
    報告和十二月十七日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公函中所說的二十七名相比,僅
    少一名。在兩個委員會的成員中有男僑二十一名,其他男僑除知道名字的
    十二名外,恐怕還有一人,定居的男僑人數還是二十七名,這可能是正確
    的。

        接著要指出的是,馬吉牧師(?)所說的二十七名不同國籍的外僑,
    在人數上稍有出入。這與前面提到的十二月十四日發出的安全區國際委員
    會的公函中所附名單一比較就清楚了。另外,在《確京安全區檔案》中,
    不完整地記載著二十二名外僑名單,其中德國人五名,奧地利人一名,蘇
    聯人兩名, 美國人十四名(前引書2,第一七三至一七四頁)。這裡,少
    了四名英國人和一名丹麥人(計二十七名)。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僑居南京的外僑時常聚集在一起,他們為了對付日本軍的
空襲,為安全起見,就設置中國人和外僑可以避難的安全區問題進行了商議,認為
「當此日本軍來臨之際,情況緊急,希望在事後得到中國和日本兩國承認的情況下,
設置專事建立安全區的委員會」,不久,這個委員會的核心——南京安全區國際委
員會成立了(田伯烈編寫的書, 載前引書2,第二十一至二十二頁)。德國人、實
業家約翰·拉貝就任主席,金陵大學社會學教授斯邁思博士擔任秘書。

    南京市市長馬超俊把安全區的行政權交給國際委員會,是在十二月一日。這些
權利包括涉及警察、重要公共事業、消防、住宅、食品以及衛生等各種職權。為了
執行警察行政任務,還移交了四百五十名警察。市長還保證向安全區供應三萬擔米、
一萬擔麵粉和鹽,並撥給十萬美元予以資助。事實上,該委員會很快得到了二萬零
九袋米的發貨單和現款八萬美元(前引書1,第一五九至一六○頁;2,第二十七至
二十八頁、一二五、一二七、一三一、一三八、一四八至一五○頁)。

    這一安全區的範圍規定為:南至漢中路,東至中山北路(今人民北路),北至
山西路(實際上從山西路更向北延伸),西至西康路。面積為兩平方英里,約占城
內總面積的八分之一而巳。據說該區建築物僅占城內總數的百份之四。管理安全區
的國際委員會, 其辦事處設在寧海路前外交部部長張群的公館內(前引書2,第二
十九、五十、五十二、二一九頁)。

    據推測,留在南京的市民約二十五到三十萬人(日本軍所登記的市民達十六萬
人,但其中不包括十歲以下的兒童,有些老婦也不計在內〔前引書2,第一四三頁〕),
其中有十五萬人聚集在小小的安全區內(前引書2, 第五十三頁)。在難民中,也
有些人是好不容易剛從上海、蘇州、無錫、鎮江等地逃難來南京的。

    日本兵的殘暴行為使市民產生了恐懼心理。居民,特別是害怕他們暴行的婦女
陸續來到安全區的收容所避難。在這安全區裡,丟下武器、穿上便衣的中國兵,即
日本方面叫做便農兵的也混了進來,這是不言而喻的。國際委員會即使知道了這一
點,也認為,他們既然已經放棄武器,同樣把他們當作一般難民收容下來,這是理
所當然的。

    在安全區裡,利用公共機關的房子設置了十八個難民收容所。在這些房子裡,
到十二月十七日為止,約收容了五萬名(當初,預計收容三萬五千名)難民(前引
書2, 第一三一至一三二頁),從十二月下旬到翌年一月間,最多的時候竟收容了
六萬八千名乃至七萬名。

    此外, 據說未進收容所而居住在安全區內的人,也有六萬八千名(前引書2,
第一三六、二二○頁)。

        十二月十七日那天,各收容所及其收容的人數如下:

        舊交通部:一萬名〔家屬〕。五台山小學:一千六百四十名〔家屬〕。
    漢口路小學:一千名〔家屬〕。陸軍大學:三千五百名〔家屬〕。小桃源
    南京語學校(原文如此——譯者):二百名〔男子〕。軍用化工廠:四千
    名。金陵大學附屬中學:六千至八千名〔家屬〕。聖經師資訓練學校:三
    千名〔家屬〕。華僑招待所:二千五百名〔家屬〕。南京神學院:二千五
    百名〔家屬〕 。 司法部:空。最高法院:空。金陵大學蠶桑系:四千名
    〔家屬〕 。金陵大學圖書館:二千五百名〔家屬〕 。德國人俱樂部:五
    百名〔家屬〕 。 金陵女子文理學院:四千名〔婦女〕。法學院:五百名
    〔家屬〕。農村師資訓練學校:一千五百名〔家屬〕。山西路小學:一千
    名〔家屬〕。金陵大學宿舍:一千名〔婦女〕。總數共四萬九千三百四十
    至五萬一千三百四十名。

    在這些收容所中,收容最多的要算美國教會學校——金陵大學(今南京師範學
院)所屬各單位。最多的時候校內各處好像有三萬難民(前引書2,第五十一頁)。
 由於越來越多的難民從安全區外擁進來, 自此比較大的私人住宅也都改作收容所
了。這樣,收容所總共有二十五處,但要把所有難民全都收容在這些單位裡,那是
不可能的。在安全區內,居民住宅都住滿了人,要讓幾萬難民住在現有房子裡是住
不下的,倒不如在空地上、單位內部和居民住宅的院子裡搭起臨時小屋,暫時住下
來。當然,安全區一片都是臨時小屋(前引書2,第三十三、五十二至五十三頁)。
對居住在這種臨時小屋的難民來說,天氣—直晴朗是幸運的,但到年底,他們終於
遭受大雪的襲擊。在外僑馬吉牧師(?)的信中這樣說:「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
二。我們所擔心的惡劣氣候到來了。先是雪子下個不停,接著又下起鵝毛大雪。可
憐的難民們雖說是住在臨時小屋裡,其實這種小屋與狗窩沒有什麼兩樣,他們處於
悲慘的境地。因為這種臨時小屋多數不能防雨,路面又很泥濘。前些日子連續放晴,
對我們來說確實感到幸運。」(前引書2,第四十一頁)

    揚子江岸邊也是集結難民的地方,那裡約有兩萬市民。在日本軍入城前由國際
委員會配給他們的糧食幾乎已經吃光,他們吃盡了苦難後,要求轉到安全區來。然
而,安全區裡的難民已人滿為患,事實上,日本軍也不容許他們進入安全區。在馬
吉牧師(?)的信中,談到十二月二十九日那天情況時,對此有所記述(前引書2,
第四十一頁),這個難民區大概就是中國方面所說的「寶塔橋難民區」。據本多勝
一在南京采訪後所寫的報道說:「寶塔橋難民區」地處英租界,所以「許多居民在
那裡避難,他們抱著這樣一種希望:也許日本軍不能隨便侵入這個地區」(《中國
之旅》,若波文庫版,第二四四至二四五頁)。據說,在這個難民區裡收容了數千
名難民,其中二千名青壯年男子在附近的煤炭港碼頭被屠殺,對此,前面已有敘述
(參照本書第四十四至四十七頁)。

    安全區雖已設置,但日本軍不承認它在國際法的意義上是具有治外法權的區域。
本來,安全區的性質是:它的設置是為了在發生戰鬥期間保護那些在戰鬥中受害的
一般市民,因此在占領後,日本軍理應接收。所以日本軍當局不承認管理安全區的
國際委員會有其特殊的法律地位。

    國際委員會主席、德國人拉貝在一月十四日致函(檢證四○三九)德國駐上海
總領事,就這個安全區和管理安全區的國際委員會問題,敘述如下:

        如同當時貴電之照會所報告的那樣,我在當地設置的難民區國際委員
    會擔任主席。

        上述地區成了二十萬中國非戰鬥人員之最後的避難場所。在該地區設
    置這個委員會不太容易。那是因為尤其日本方面根本不承認上述地區。其
    原因在於,(中國方面)高級武官和他們的幕僚一起,在最後的時刻,即
    在他們逃離南京前,一直居住在這個地區(中略)。

        我委員會管理著全部約有七萬難民的二十五個避難所,在七萬名中約
    有五萬名難民毫無糧食來源, 要由我們供給(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1,第
    一六六至一六七頁)。

    如果能保證南京市民的正常生活得以全面恢復的話,國際委員會也答應日本軍
接收安全區。該委員會事實上是這樣希望的,它在十二月十七日致日本大使館的公
函中提出:「本委員會雖說受舊南京市政府委託,其職權在任何意義上說都是半行
政性的,但無意繼續行使該職權。我們迫切希望盡可能將這些職權及早移交給貴方。
如此,本委員會則可成為單純的救濟機關。」(前引書2,第一二七頁)

    可是,日本軍在開進南京的同時,掠奪、強姦、屠殺,為所欲為,軍紀很壞,
出現了軍事當局亦感到束手無策的恐慌局面。於是出現了這樣的局面:連在占領前
還留在一般市區的市民也要求保護,陸陸續續不斷地逃到安全區。為此,日本軍事
當局未能要求接管安全區,而國際委員會雖無能為力,卻也不得己而負責保護難民。
不久,軍事當局對安全區的存在,在口頭上表示了不負責任的承認,即采取了默認
的方式(前引書2,第二十二、一二六、一五四頁)。

    占領南京後不久,日本軍對逃入安全區的許多「便衣兵」進行了徹底的搜捕,
並加以集體屠殺。許多普通男性市民受到這種殘酷無情的搜捕便衣兵的連累,也遭
受了與便衣兵同樣的命運。對此,後面還將詳細敘述。這種有組織地進行的屠殺另
當別論。在安全區外,南京陷落伊始,日本兵就對市民開始犯下了可怕的暴行,而
這種暴行不久就可能波及到安全區。

    國際委員會擔心日本兵的暴行影響到安全區,早在十二月十四日使致函日本軍
事當局,要求在安全區的各入口處分別派駐一名衛兵。十五日,日本軍的特務機關
長口頭保證實施所提出的上述要求。可是,日本軍事當局卻始終沒有派駐衛兵。正
如委員會所擔心的那樣,日本兵三五成群地很快潛入安全區內的東西兩邊,開始實
施暴行。十六日,他們強行拉去駐屯在司法部內的五十名穿制服的警官,另外又帶
走了四十五名「義務警官」。第二天,由於駐在高等法院的四十名穿制服的警官被
帶走,其他警官見此情景嚇得發抖,不敢在街頭露面,安全區內只能任憑日本兵橫
行不法。國際委員會從十六日到二十日連日來向日本大使館提出建議,要求他們在
安全區內派憲兵日夜巡邏, 並在收容所的入口處設置衛兵(前引書2,第一二○、
一二三、一二四、一二六、一二七、一二九、一三一、一三三、一七一頁)。

    日本軍占領南京後一星期,即二十一、二十二日左右,安全區內好不容易配備
了憲兵。於是,憲兵似乎在安全區內巡邏起來,但未能因此而確保安全區內的秩序。
如根據國際委員會就日本軍的暴行所提出的報告,看來這種事件仍在不斷發生(前
引書2,第一一○至一一一頁):

        第一五一件  十二月二十二日,兩個日本兵在金陵大學蠶桑系強姦了
    十三歲少女難民。她的母親前去阻止而負了傷。另外,日本兵還強姦了一
    名二十八歲的婦女。二十三日凌晨四時,一個日本兵強行拉走兩個姑娘,
    在路上遇見憲兵後,這個日本兵就逃之夭夭〔警察局副局長H·K·吳提供〕

        第一四六件  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時,兩個日本兵來到漢口路小學
    收容所,搜尋了值錢的東西後,強姦了職員黃(譯音)小姐。此情況被緊
    急報告了日本軍特務憲兵隊後,他們為了逮捕日本兵,派來了憲兵,但日
    本兵已逃走,於是,憲兵帶走了黃小姐以作為證人。當天晚上,又來了另
    一個日本兵,強姦了王夫人的女兒。下午七時左右,又有三個日本兵進來,
    強姦了兩名婦女,其中一個還只有十三歲〔漢口路小學難民收容所所長岑
    達臻(譯音)提供〕。

        第一四八件  十二月二十五日晚,七個日本兵來到聖經師資訓練學校
    難民收容所,整整呆了一個晚上。白天,上午九時來了四個日本兵,下午
    二時來了三個日本兵,他們搜尋了衣服和現金後,強姦了兩名婦女。在被
    強姦的婦女中,一個年僅十二歲〔聖經師資訓練學校提供〕。

        第一六七件  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一時,五個日本兵和一個勤務員來
    到漢口路小學,企圖帶走兩個姑娘。正當她們要被帶出去時,幸虧來了幾
    個巡邏的憲兵。憲兵看到這種情景後,就逮捕了三個日本兵和一個勤務員
    〔漢口路小學難民收容所所長岑達臻(譯音)提供〕。

    即使有憲兵巡邏,也沒有產生太大的效果,那是因為發生的事件實在太多了。
當時駐南京大使館參事官日高新六郎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宣誓供詞中說:
起初,在南京,除憲兵隊隊長外,只有一支由十四人組成的憲兵隊,但幾天內,理
應再增加四十個憲兵,那是在十二月十七日聽說的(《遠速》,二一○號,載前引
書1, 第一八二頁)。可是,憲兵隊的力量好像沒有迅速增強。馬吉牧師(?)在
上述信件中,在談到十二月十九日那天的情況時這樣寫著;「我們聽說,最近來了
十七個憲兵,他們可能是為了前來協助恢復秩序的。與五萬多軍隊相比,憲兵只有
十七個!」他又在談到二十二日那天的情況時說:「今晨五時,射擊隊立即在附近
進行活動,射出的槍彈竟達一百發以上。夜間,他們兩度闖進大學,站在門口的警
察被他們的刺刀戳傷,門也被破壞了。先前剛部署的日本憲兵隊已經睡著了。新上
任的日本憲兵隊的代表們來訪, 保證在一月一日前恢復秩序。」(前引書2,第三
十七頁)

    貝茨博士也在其宣誓口述中,引用了十二月二十一日寫的那封信中所談的一節
話:「國際委員會的兩名委員乘汽車走了四、五英里路,還沒有看到過一個憲兵」
(前引書1,第五十五頁)。在一月十日寫的那封信中,所談情況如下:

        五萬多名日本兵在南京橫行不法時,真正的憲兵只有屈指可數的十七
    個,因而我們一連幾天未曾見到一個憲兵。結果是有幾個日本兵戴上了特
    制的臂章,充當憲兵,這樣,他們自己所作的壞事當然被隱瞞起來,而僅
    僅阻止了一些無足輕重的事件的發生(前引書2,第五十一頁)。

    這封信說,派到安全區來的喬裝的「憲兵」是些非常令人擔憂的士兵,同樣,
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作為證人出庭的馬吉牧師就當時在南京的憲兵人數問題,對
辯護律師的盤問,作證答覆如下:

        起初,我們幾乎看不到憲兵。但我們想同日本人交涉一下或許多少會
    派一些憲兵來,於是就前往日本大使館。後來日本大使館好像不斷地帶來
    了許多人。那是經過了一番努力的。於是,大家繼續努力,要求把他們派
    到安全區附近去站崗。為此,起光大家壯了膽,可是後來漸漸鬧出笑話來
    了, 其情況是, 這些哨兵也干起了像前面所說的士兵所幹的不法行為了
    (《遠速》,四十九號,載前引書1,第一○二至一○三頁)。

    這裡所敘述的,是從進攻南京的過程中所看到的日本軍的軍紀敗壞情況,以及
與此不相適應的憲兵不足的問題。原系第十軍所屬的憲兵、不久後擔任杭州憲兵隊
隊長的上砂勝七中佐這樣說:

        如上所述,隨著軍隊的前進,各種各樣的事件也多起來了,要阻止這
    些事件的發生很不容易,煞費苦心,無奈分配來到幾個師團二十萬大軍的
    憲兵僅不到一百人,實在毫無辦法。即使提出派輔助憲兵來,如果部隊是
    在駐紮期間,似乎還能接受這一要求,但如果部隊在進攻中,各部隊都希
    望多一個兵,所以我們的要求就得不到滿足。我們僅僅只能逮捕不能容忍
    的現行犯,而且假如是在進攻中發生事情,也沒有設置軍法會議未加以處
    理,於是,把一部分人引渡給所屬部隊,由這些所屬部隊去進行監督;把
    另一部分人由憲兵隊帶走,前往南京。

        這種情況傳到了東京的中央部門以後,當時的參謀總長困院宮殿下於
    是發出了《關於整飭軍紀的訓示》(中略)。

        雖被稱為皇軍,但這使皇軍聽後感到討厭。由於出現這種情況,所以
    憲兵每占領一個地方,都要在那個城市、村落的人口處和重要地方向日本
    兵貼出告示,但其語調婉轉,避免用露骨的文字和反而為敵人利用的寫法,
    並寫了幾個大字:防火,防盜,愛護居民(《憲兵三十一年》,第一七六
    至一七七頁)。

    正如前面所介紹的那樣,馬吉牧師(?)在信中談到十二月二十二日那天的情
況。從他的那封信中可以知道,日本憲兵說自元旦起已恢復秩序。事實上,一月份
以後,安全區的情況稍有緩和。那似乎與十二月底發出命令,禁止在安全區內出入
有關。可是,事態的緩和只持續了很短時間。過不了多久,站在入口處的衛兵並不
聽從關於嚴格執行紀律的命令,五、六個不戴臂章的士兵又開始在區內徘徊,隨之
而來的是暴行事件續有發生(洞富華編前引資料集已第一七七頁)。

    對一月份情況開始有所緩和問題,也有另外一種看法,貝獲博士在一月十日寫
的一封信中說:「元旦以來,在難民擠得滿滿的安全區內,事態沒有發展,相當緩
和。這主要是由於日本軍的主力部隊已經出發了。根本見不到『軍紀恢復』的情況,
就連憲兵也進行強姦和掠奪,玩忽職守。新的軍隊到來,或在作戰上有變動,很可
能會發生新的變化。日本方面沒有明確的政策。允許外國的外交官回到市裡(本周)
之事頗費周折, 看起來,這也反映了要求安定的一種願望。」(前引書2,第四十
八頁)

    憲兵在十二月二十二日說,一月份以後事態將會緩和,他們所以這樣說,也許
是因為上海派遣軍的主力撤離南京估計是在二十三日,那些憲兵預料,如果上海派
遣軍的主力撤退後,日本兵的暴行也可能減少,這將在《在「歡慶南京勝利」期間》
一節中談到。這樣的話,南京的情況稍有改善,即使是暫時的,也還是如同貝茨博
士在一月十日所寫那封信裡說的那樣,它與日本軍的主力撤離南京有關。

    二十三日以後,僅第十六師團留在南京,負責南京的警備任務,但事態有所緩
和,時間很短。雖說是警備部隊,但這個師團也決不能說是模範部隊,這就是所以
出現軍隊再度開始橫行不法的原因。因為他們和過去的占領軍一樣,其中有很多劣
質的軍官和士兵。單以警備隊司令官、師團長中島今朝吾中將為例,據說他就是殘
暴的色情狂,是個性格反常的人。松井司令官將重大任務交給這位將軍,其措施也
有問題。關於中島中將的問題,希參看第5節中《令人可怕的南京地區警備司令官》
有關敘述。

    正如馬吉牧師(?)在信中所提到的那樣,憲兵依然是無能為力的,但外國使
館工作人員回到南京,這對難民來說是個好消息。由於得到日本方面的許可,一月
六日和八日,美國代表和英國、德國代表各三人分別到達南京(前引書,第四十二
至四十三頁)。

                        抓「殘兵敗卒」和市民遇難

    前面已經說過,在城外被集體屠殺的人們中間,不僅有被俘的軍官、士兵和難
民,而且還包括許多占領後在城內被抓去的殘兵敗卒和被誤認為是殘兵敗卒的一般
市民。

    在南京陷落前的十二月十二日那天,城內的中國軍隊崩潰,殘兵敗卒變成了日
本方面所說的「便衣兵」。南京被佔領後,在南京逗留了三天的《紐約時報》記者
德丁曾目睹中國兵的情況完全變了樣,對此,有如下描述。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的報道,只是作了簡單的記述:

        記者在星期日(十二日)傍晚驅車在市區內兜了一圈,當時看到一個
    部隊的全體人員脫下了軍裝,這種光景滑稽極了。許多士兵是在去下關的
    途中脫下軍裝的。有人走進小路裡換上便衣。也有些士兵光著身子,然後
    穿上普通老百姓的衣服(前引書2,第二九○至二九一頁)。

    翌年一月九日出版的報紙,有則更為詳細的消息,內容是這樣的:

        星期日傍晚,整個安全區都有中國軍人,多數人開始脫下了軍裝。他
    們有的從過路人那裡撿來了普通老百姓的便衣,有的請求把衣服讓給他們。
    儘管如此,在沒有一個「普通老百姓」時,士兵們就脫下了軍裝,只穿一
    件襯衣。

        武器也和軍裝一起被丟棄了,馬路上堆滿了手槍、手榴彈、刺刀、背
    包、軍裝、軍靴和鋼盔。在下關門附近,丟棄的軍用品數量很多。從交通
    部門前到兩條馬路之間,像是丟棄垃圾的地方,堆積著卡車、炮、公共汽
    車、指揮官的專用車、運貨馬車、機槍和小型火器。在市區內,價值二百
    萬美元的最好的建築物深更半夜被焚燒,儲藏在裡面的彈藥連續爆炸了很
    長時間,這種情景真令人可怕。

        建築物外面的垃圾山也著了火,一直燒到第二天很晚的時候。拉炮車
    的軍馬也被包圍在火焰之中,軍馬的悲鳴聲更使現場的情景淒慘萬狀。大
    火災封鎖了通向下關的主要馬路——中山路,小巷擁擠到了極點。

        中國的軍隊好容易走到下關,他們無疑想乘上幾艘帆船,從沿江馬路
    出發, 渡過揚子江。但多數人由於恐慌而溺死在江裡(前引書2,第二九
    ○至二九一頁)。

    日本軍似乎認為,到占領南京後第三天,這些殘兵敗卒還有二萬五千人。對此
情況,東京朝日新聞社特派記者曾於十五日發出的電訊中報道過(見本書第七頁),
十五日前留在南京的記者德丁也報道說:「日本軍自己公佈,在掃蕩南京的最初三
天內逮捕了中國兵一萬五千名。當時,日本軍認為,在市區內還潛有二萬五千名士
兵。」(前引書2,第二九一至二九二頁)

    這種所謂「便衣兵」,照字面看來就是游擊隊。由於游擊隊不適用於陸戰法,
所以也可以把他們交付審判後予以處決。然而,南京陷落後的所謂「便衣兵」,即
便有他們的軍籍,也已不能說他們是兵了。因為他們已經喪失鬥志,丟掉武器,一
面隱瞞自己的身份,一面混入國際委員會所管理的安全區內,要求保護。他們既無
當游擊隊的思想,也無這種能力。所以,稱他們為便衣兵並不確切。儘管如此,日
本軍把他們當作敵軍逮捕起來,這在戰爭法規上是容許的。但他們即使被檢舉,也
是俘虜,對俘虜是不能殺害的。可是,日本軍不加審判,就把大半「便衣兵」視同
一般俘虜進行屠殺。即使在陷落後的南京城內出現若干游擊隊活動的情況,那也不
能把殘兵敗卒統統殺光。

        在城內,游擊隊的活動相當厲害,也有一種傾向認為,這是所以發生
    大屠殺的原因之一。

        例如,松平鷹史在其所著《鄉土部隊奮戰史》中敘述說:「城內各處
    還潛藏著殘兵敗卒,治安極度混亂,日本軍受到狙擊……中國散兵換上了
    老百姓的衣服,扮成一般民眾,偷襲日本兵。也可以說,這是引起大屠殺
    的潛在原因之一。日本軍覺得隨時隨地都會飛來手榴彈和手槍子彈,因此
    感到極度緊張,於是一面隨即進行著徹底的掃蕩。在這掃蕩中發生了屠殺,
    所以也可以說,這是具有戰爭殺傷力的宿命的悲劇。」(第四○○至四○
    一頁)

        另外,曾參加南京攻陷戰的日本兵岡本健山作證說:「游擊隊的活動
    在南京也很厲害。我們絕對不能單獨行動。當時有掉隊什麼的,士兵們接
    連不斷地遭到了殺害。他們不是被手槍打死的,而是被刺殺死的。暗殺好
    像天天發生。」(前引《參加杭州灣敵前登陸》中一士兵談日華戰爭)

        《鄉土部隊奮戰史》所反映的情況,似乎稍微有些過分。岡本所說的
    日本兵遭到等害,似乎是在「單獨行動」時,那也許是在他們膽敢進行某
    些不法村為時,中國人所采取的正當防衛,或者是出於報復的結果。他所
    說的情況,似乎顯然全都不是在屠殺事件發生時的情況。

        也有這樣的資料,認為在南京城陷落後,幾乎看不到有散兵進行抵抗
    的情況。前面提到的佐佐木到一少將在他所寫《進攻南京紀實》一書中記
    述說;「雖說是殘兵敗卒,有的還潛伏在村莊裡和山中繼續進行狙擊。」
    他一點也沒有談到城內的游擊隊活動。

        前面介紹過的、認為是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主席拉貝所寫的秘密文
    件(檢證四○三九)中也說:「在市區內,中國人對日本軍從未進行過槍
    擊。」(參照本書第九十頁)

        該委員會委員、金陵大學貝茨博士也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出庭作證
    說i「中國市民感到十分失望, 留在市區內的少數外僑也感到非常驚訝,
    在市區內竟全然沒有進行抵抗。我們(貝茨和斯邁思)對日本的這種殘暴
    行為,曾同日本官員進行過種種協商。在協商時,日本官員從未說過受到
    市區內的抵抗,以此來為他們的暴行辯解。只發生過一起事件,即關於日
    本軍入城後的一個水兵事件〔即監聽員林某,在入城後十天發生的〕。」
    (《遠速》,三十六號,載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1,第四十八頁)

    日本軍主要是為了搜捕混入安全區內的散兵,但許多南京市民因受牽連而遭害。
為介紹與此有關的具體例子,引用一下關於搜捕散兵的事實及其被害人數的資料,
那是美國駐南京劇領事埃斯皮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報告(檢證一九○六)的
一部分。

        在十二月十三日晚上和十四日早晨之前,暴行發生。先是日本軍的分
    遣隊奉命掃蕩殘留在城牆內的中國軍人,把他們一網打盡。日本軍對市區
    內的馬路和建築物進行了仔細搜索。所有當過兵的人及可疑分子,一個個
    均遭到槍殺。詳細的記錄雖未到手,但估計遭受這種殺害的人達二萬以上。
    日本軍幾乎不管他們過去是否當過兵,是否確實在中國軍隊裡幹過事,只
    要是稍有一點軍人嫌疑的人,都一律帶走槍殺了。日本軍掃蕩中國政府軍
    隊的所有散兵之決心,好像是堅定不移的(《遠速》,五十九號,載前引
    書1,第一五二頁)。

    埃斯皮說,在搜捕殘兵敗卒的情況下犧牲的「便衣兵」和普通老百姓,總數達
二萬人以上,但金陵大學教授貝茨認為,其犧牲的人數達四萬,增加了一倍。在處
理遺棄屍體時證實,在南京城內外近四萬非武裝人員遭受殺害,其中百份之七十左
右是「便衣兵」 (前引書2,第四十七頁)。貝茨教授提出四萬人這個數字是否恰
當,將在第6節(第一八四頁以後)加以研究。

                  ※               ※                 ※

    這種搜捕便衣兵並進行殺害的情況, 喬治·菲奇(Georse A. Fitch)——以
紐約基督教青年會國際委員會書記身份駐於南京——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
證詞(檢證一九四七)中說:「日本人從我們宿營的地方抓人時,不遵守任何規定。
他們把手上有老繭和剃光頭的,當作曾經當過兵的充分證據,認為務必判以死刑。
在我們宿營的地方,幾乎都受到軍隊的侵入,他們想要槍殺誰,就把誰拉出去。」
(《遠速》,五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一一五頁)

    不僅手上有老繭和剃光頭的人被當作「便衣兵」,而且有誰在曬得黑黑的臉上
露出白的額角,也會被視為戴過軍帽的證據。因而許多無辜的工人和苦力被判斷為
「便衣兵」,不幸遭到了集體屠殺。許多「便衣兵」像是混入在安全區內,貝茨博
士在出庭參加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作證說:「由於日本軍的軍官估計,在市區內也
有許多士兵,因而安全地帶的問題也嚴重了。由於在市區內未能發現這些士兵,那
些軍官就認為這些士兵隱藏在安全地帶,而我們應負隱藏他們的責任。在這種假定
之下,三天內,日本軍的軍官以及下士官天天侵入安全地帶,企圖在中國難民中發
現這些士兵,並把他們強行帶走。這些軍官通常總是在安全地帶內的某地區或某一
難民收容所中,要身強力壯的男子全都排列在一起,一個個地進行檢查,凡發現手
中有持槍的老繭或頭上留著戴過帽子的一圈印子者,均強行將他們帶走。」(《遠
速》,三十六號,前引書1,第四十九至五十頁)

    為了徹底搜查出這種「便衣兵」,從十二月二十四日開始,日本軍對全南京的
市民進行了登記。據十二月二十二日南京憲兵司令貼出的佈告說,進行市民登記是
「向所有難民和市民發給通行證,這完全是為了居住和工作上的方便」(前引書及
第一三七頁)。其實,這也是搜捕散兵的一種手段。當時負責南京城內警備工作的
佐佐木到一少將在其手記——《進攻南京紀實》——中這樣寫著:「十二月二十二
日,命令城內肅清委員會主席立即召開會議。十二月二十三日,開會。十二月二十
四日繼續開會,查問工作開始」(《一個軍人的自傳》增訂版,第三三四頁)。市
民登記時是經過「查問」的。通過查問,一般無辜市民受牽連的危險性很大,因此,
他們對日本軍的這一手段感到極度不安。  大概是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馬吉牧師
(?),他在信中這樣說:

        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三。幸而今天的天氣比昨天好。登記工作繼續
    進行,效率極低。人們一點也不卻道去什麼地方和什麼時候出面才好。而
    且有許多難晨被當作散兵強行帶走。婦女和老人前來向我們跪拜哭泣,懇
    求我們幫助找回他們的丈夫和兒子。交涉了兩三次,情況較好,但軍方對
    我們的干預表示憤慨(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2,第四十一頁)。

    金陵大學——收容三萬余難民——的貝茨博士,曾就當時按內進行市民登記時
采用陰謀手段使「便衣兵」自首並對他們予以屠殺的情況,報告如下:

        十二月二十日(貝茨博士的手記收錄在國伯烈編寫的那本書和《南京
    安全區檔案》中,但後者未寫明是十二月二十日。由於登記是從十二月二

    十四日開始的,所以這個日期有誤),登記從主要收容婦女的收容所裡開
    始進行。軍部當局又對這裡少數男子中居住在圖書館新館裡的兩千名以上
    男子進行了登記。 大約有三千名男子集中在史威斯堂(Swazey Hall)下
    面的網球場上,其中有兩、三百人(馬吉牧師(?)說是有二百四十人〕
    響應了三十分鐘的演說,走上前去。這種演說的目的是要「以前當過兵的
    或接受強制勞動的人,一律站到後面去、如果你們自首,就可以保生生命,
    可以獲得工作。否則,一經覺察就槍決」。在日本軍官的指揮下,通過中
    國人所作的短短的演說,這幾句話反覆了好幾遍。這些中國人盡量想把許
    多被認為原來當過兵或不幸被誤認為是原來當過兵的同胞從處決的命運中
    拯救出來。 大學裡的許多中國職員、H·L·桑納、查爾斯·H·裡格斯和
    我自己把這些演說都聽得清清楚楚。一些中國人認為,去自首的人中,有
    的是受了恐怖的影響,或是誤解了強制勞動這幾個字。確實,他們中間有
    許多人從未當過兵……在中午前,軍官們又說要把軍隊儲藏的糧食發給大
    家,我們要求對兩、三百個「自首者」每人準備兩頓飯的糧食。當時,連
    負責警備任務的一般士兵也表現得很親切,根本談不上拔出拳頭,而是親
    切地遞香煙。下午,男子們一一報告了他們的姓名和職業,均被記錄下來
    ……下午五時左右,出來自首的兩、三百人被分成兩組,被憲兵強行帶走。
    這裡說的雖是其中一個人的回憶,但他對警備兵親切的反常的殷勤態度開
    始表示懷疑。

    貝茨教授就從冒險逃回來的中國人那裡聽到情況,繼續寫道,被強行帶走的這
兩、三百個中國人,或被當作練習拼刺刀的活靶子,或被機槍掃射,或以五人、十
人為一組,被用鐵絲捆起來後投入火燒得正旺的院子裡,等等。日本軍用殘酷的方
法對他們進行屠殺。這一記錄是根據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料和一月三日的筆記,寫
於一月二十五日,在其長篇記述的結尾中說:「近幾個星期內發生的種種暴行,使
我還是不忍通過那個網球場。幾萬難民被送到校內來,聽候登記。為了他們的安全,
接連好幾天,我們對在此慘劇中處於各種重要地位的日本軍官和士兵必須笑臉相迎
和謙恭有禮,這對於我們簡直是一種苦刑。我們好像誰都成了屠殺那兩百人的幫兇,
覺得應該向那些不幸的家屬負責,要是那些家屬處於極度悲慘狀態之中的話。日本
軍官和士兵怎麼樣呢?他們中間有的人與我們接觸的暴徒相比,還有些人性,他們
中間有許多人誰無妻子呢? 他們也一定愛著自己的妻子。」(前引書2,第四十四
至四十五頁,第四十七至四十八頁)

    下面所談的,是同一件事情,見之於《黃俊鄉署名的證詞》——遠東國際軍事
審判時檢察方面的書面證據(一七三三。但未向法庭提出)。

        在南京大學(東爪市)的校院裡召開大會,大約有一萬名難民參加。
    當時,有個叛徒詹用光起來發表一場演說,要求這些國民軍舉手投降,如
    果這樣,就能保證所有難民的生命安全。約有七百個人信以為真,舉起手
    來。 結果,他們被帶到上新河監獄,在那裡遭到殺害(前引書1,第三八
    四頁)。

    這一記錄所說的地方是在東爪市的南京大學。自然,南京大學即指金陵大學,
東爪市恐怕就在天津路百步坡附近。座落在東爪市的是金陵女子文理學院。貝茨博
士把當著許多人的面發表演說的中國人理解為「想拯救同胞的中國人」,但黃俊鄉
卻罵他是「叛徒」。這個中國人的真實情況如何,我不了解。


                  ※               ※                 ※

    日本軍就是這樣施計搜捕散兵,而抓到「便衣兵」後就槍決的命令到了下面,
解釋就擴大化了。有時公務員也受到了迫害,不僅僅是連累了一般市民,日本軍好
像是在進行殺人比賽。

    國際委員會從南京市市長那裡接管了四百五十名正規管官。該委員會覺得僅僅
這些警官還警備力量不足,於是在十二月十三日組織了志願警官。志願警官不穿制
服,只戴委員會肩章,也不帶槍支。不如說,他們好像是西方的童子軍。十二月十
五日,國際委員會主席拉貝與日本軍的特務機關長會面時,就安全區內保留警察問
題取得了口頭諒解。但如前所述,安全區的警察,不知為什麼實際上經常受到干涉。
十六日,駐屯在司法部內的五十名警官被捕,志願警官也有四十五、六名被捕。隨
後, 在最高法院內的四十名警官也被捕(前引書2,第二十七、一二○、一二三、
一二六、一三一頁)。

    軍隊撤退後,南京自然剩下了四百五十名正規警官和若干名志願警官,由他們
負責市內的警備任務。但這些警官也和散兵一樣,似乎全遭日本占領軍的屠殺。如
前所述(第五十六至五十八頁),根據前警官伍長德的證詞,收容在司法部的三百
名警官(此數似有出入)在西大門外被槍殺。另外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同樣作為
檢察方面的證據而提出的紅卍字會南京分會的報告(檢證一七二八。但未向法庭提
出)中,列舉這樣的事實說:「有兩百名以上的警官在南京城外被捆綁起來,圍在
地坑的四周。然後在坑內倒入火油,點上了火。警官們都一邊掙扎,一邊受火刑。」
(前引書1,第三八六頁)。

    其中也有胡作非為的軍官。儘管修復電燈是迫於緊急的需要,可是他們把發電
廠的職工當作公務人員,全部槍殺。對此,馬吉牧師(?)在他的一封長信中,就
十二月二十二日的那天情況說:

        下關發電廠有個姓吳(譯音)的工程師向我講起一個不可思議的消息。
    他說,該廠五十四名工人在南京陷落前一直堅守工作崗位,都是那樣的勇
    敢,可是終於落到個去揚子江岸邊英商國際出口公司避難的地步。日本軍
    借口該廠系政府官辦(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便把其中四十三人強行帶走
    槍決。日本方面的官憲每天到我的辦事處來,說是要一個個地找這些工人
    去開動發電機,恢復供電。我對他們說,他們的軍隊已經屠殺了該廠的一
    大半工人。這樣,我至少感到舒服一些(前引書2,第三十七至三十八頁)。

        這是根據田伯烈編著的《戰爭是什麼》英文版中所敘述的,而中文譯
    本把「國際出口公司」譯為「和記洋行」(肉類禽蛋加工廠)。在遠東國
    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  國際紅十字會南京委員會J·麥卡勒姆   (Rev.
    James McCallum)的日記(檢證二四六六)中,談到的翌年一月八日那天
    的情況,與此相似。——「通過拉貝,最後商定讓工人們恢復工作,但是
    就在這前一天,以下士官為首的一隊陸軍前往英國出口公司。而且要求發
    電廠所屬四十三名工人排好隊,旋即用機槍對他們進行掃射。這個發電廠
    是私商辦的。這些士兵未經調查,卻認為被槍殺的是政府工作人員。在一
    般情況下, 要想在一個月後制止發生這些事情幾乎是難以辦到的。 」(
    《遠速》,五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一二五頁)

    在日本軍搜捕殘兵敗卒中,無辜的普通百姓被當作「便衣兵」,與殘兵敗卒們
一起遭到了悲慘的命運。下面介紹兩、三份資料,都反映了當時在安全區搜捕殘兵
敗卒的情況。

    紅卍字會副會長許傳音,在其宣誓口述(檢證一三七四)中說,有一天,他親
眼看到日本軍闖進安全區內一所收容著約一千五百個難民的建築物裡,把難民捆綁
起來,以十人或十五人為一組,集中起來後帶走,後來得到消息說,這些難民在第
二天早晨全被機槍打死,屍體被投入池中(前引書1,第二十六頁)。

    前面提到的菲奇在供詞中說:「十二月十五日,我看到約有一千三百名穿便服
的人剛從我們總部附近的一個宿營地被日軍帶出來。他們在手持上了刺刀的步槍的

日本士兵的押送下,分別各約有一百名列隊排在一起,被繩子串連縛著。儘管我向
隊長提出了抗議,可是他們仍把這些人帶去槍決了。」(《遠速》,五十八號,載
前引書1,第一一四至一一五頁)

    馬吉牧師也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出庭作證,意思是說:「是十四日晚上,還
是第二天早晨,我已記不清楚了,但我看到了多達一千人或兩千人的市民被帶走,
他們都被捆綁著手,排成兩列縱隊。其中有負傷的人逃回去後報告說,這些人全被
刺刀戳死,而他自己佯裝死去,才倖免於難。」另外,他又說,十六日,有十四個
(內有十五歲少年)教徒從安全區內他所十分熟悉的教區裡被強行帶走。據四天後
逃回來的一個少年報告,他們和一千個市民一起,在揚子江岸邊被槍殺於機槍的交
叉的火力之下(《遠速》,四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八十八至八十九頁)。

    馬吉牧師在法庭上作證說,在十日或十五日,有一千名或兩千名難民從安全區
裡被帶走。但是在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中說,估計還是馬吉牧師這個外僑,他在十
二月二十四日致其在上海的妻子的那封信中說,十五日,從國際委員會辦事處附近
的收容所裡被強行帶走的難民有一千三百名。這個數字同菲奇所說的相符。這封信
對當時的情景敘述如下:

        那天晚上,在職員開會時通知說,在我們總部附近的一個收容所裡,
    士兵們帶走了全部難民一千三百名準備槍殺。我們知道,其中有許多人過
    去當過兵,當天下午,我們還對拉貝(安全區國際委員會主席,德國人。
    ——洞富雄注)說,要他從某軍官那裡就他們的生命安全問題取得保證。
    他們將怎麼樣呢?現在已經明明白白。男人們在帶著刺刀的士兵們的押送
    下,排好了隊,每一百個人集中起來,系在一起。戴著帽子的人,被粗暴
    地脫去了帽子,扔在地上。然後,我們通過車頭燈的照明,看到他們走向
    刑場。我們沒有從這些群眾中聽到啜泣聲。我們自己也覺得心裡憋得慌。
    他們從南邊一直拖著沉重的腳步走來,其中不是也有四個廣東青年曾於昨
    天無可奈何地向我交出了武器嗎?有個身體強壯的高個子北方人,他那作
    出生死攸關的決定時所流露出來的幻滅的目光,至今還留在我的腦海裡,
    令人擔憂。我對他們說,要日本軍保證難民的生命安全,這是多麼愚蠢啊!
    我們深信,日本軍至少可能會在某種程度上實現其所作的保證,在他們到
    達的同時,也許會建立秩序。但做夢也沒有想到,他們的暴行恐怕是殘忍
    透頂了。因為後來更險惡的日子來臨了(前引書2,第三十二頁)。

    我認為,菲奇和馬吉牧師作證所說的日本率從安全區帶走了一千三百名左右難
民並加以屠殺的這起事件,是日本軍在安全區搜捕便衣兵的最初屠殺人數。當時,
黃俊鄉曾被日本軍逮捕,但倖免於難。他在為提交遠東國際軍事審判而作的宣誓口
述中(檢證一七三三。實際未向法庭提出),敘述如下:

        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十一月(陰歷)九日,日本軍在光華門附
    近破壞城牆,侵入城內,迫近難民地區。兩天後,日本軍開始搜查住宅。
    他們見到地上到處是丟棄的武器,斷定有許多軍人潛伏在難民區內。於是,
    他們就無視國際道義而開始進行殺戮。凡是十八歲到四十歲的人,一概被
    看作為國民軍而逮捕起來。最初幾天逮捕的人超過兩千名。我也是其中之
    一。被逮捕的人排成四列縱隊,從難民區出發,走向沿揚子江堤岸的各處
    (寶塔橋、 四所村、 老江口、草鞋峽、燕子磯一帶),隊伍長達一日裡
    (約二英里) 。入夜後。日本軍幾乎把他們全都斬盡殺絕(前引書1,第
    三八三至三八四頁)。

    集體屠殺的方法好像是極其殘酷的。估計是馬吉牧師,這個外僑在信中談到十
二月二十三日那天的情況時是這樣寫的:「中午,一個男子被送到總部裡來,他頭
部焦黑,既無眼睛也無耳朵,鼻子也殘缺,樣子很淒慘。我叫他乘上我的車子,把
他送到醫院裡去,但兩、三小時後他就死去了。據說他是和幾百個同伴一起,被日
本軍捆綁起來後,澆上了汽油點火焚燒的。但他碰巧在外側,汽油未澆到他的頭上。
後來,有一個類似的患者被抬進醫院裡來,其燒傷的程度更為嚴重。這個人也死去
了。起初,他們恐怕是遭到機槍的掃射,沒有全部死去。第一個人全然沒有外傷,
但第二個人卻有外傷。後來我又在去家——在鼓樓對側——途中,途經馬路的拐角
處,看到一個男子躺在地上,他的頭上和手上同樣被燒得焦黑。一看便知道他是掙
扎著爬出來, 到了這裡後才死去的。真是難以置信的暴行!」(前引書2,第三十
八頁)火刑的方法是殘酷的:以五至十人為一組,被緊緊地捆綁在一起,然後把這
些人投入在熊熊燃燒中的院子裡。這是日本軍對十二月二十五日從金陵大學收容所
裡帶出來的一部分中國便衣兵的處置方法,是前面已介紹的該大學教授貝茨博士的
報告中所談到的。

    關於這種火刑以及其他暴行,新島淳良也於一九六七年在南京曾聽說過,他記
錄如下:

        屠殺的方法是各種各樣的。在西邊的漢中門附近,出現了活埋的情況。
    把幾萬人分幾次埋於土中,使他們窒息而死。當時倖存的伍長德,後來站
    在東京審判的證人席上。在市中心繁華的馬路上,約有一千個人排成一行,
    被點火焚燒。對逃走的人,就地槍決。在市中心,即現在的人民廣場一帶
    (鼓樓下面),許多青年被吊在電線桿上,火從下面燒上來,把他們活活
    燒死。還有許多青年被剝得精光,給澆上硝酸、硫酸後死去(《奪走三十
    萬人生命的「南京事件」》,載《東風新聞》,一九六七年七月三日。關
    於在漢中門附近的活埋情況,參照本書第五十九至六十頁)。

    一九七一年夏,訪問南京的《朝日新聞》記者本多勝一也聽到過下列可怕的事
實:「在『永利亞化工廠』,反對日本軍強行帶走人的工人,當場被剖開肚子,挖
去心肝。據說,後來日本兵把心肝煮熟後吃掉了。」(《中國之旅》,巖波文庫版,
第二三一、二三四頁)

    這是日本軍對俘虜施加暴行的方法,俘虜當中,有的似乎也被用來作人體實驗
的。提交遠東國際軍事審判的。南京地方法院檢察處敵人罪行調查報告》,對此情
況介紹說:「敵多摩部隊將我被俘的人帶到醫藥試驗室,把各種有毒細菌注入他們
體內,對其所發生的變化進行實驗。該部隊在極保密的機場內進行這種試驗,因而
不知道確切的死亡人數。犧牲犬貓來進行藥物實驗,這對於富有同情心的人來說已
是於心不忍,何況把我俘虜同胞供實驗用,這種做法實是視俘虜連犬貓都不如。真
是可悲之極」 (《遠速》,五十八號,載洞富雄編前引資料1,第一四四頁)。對
於這種情況,是有人作證的,新島淳良根據當時曾在日本軍的俘虜收容所裡被役使
的謝金龍這個人提供的證詞,他介紹了這樣一個事實:「在俘虜收容所所長森田中
尉的指揮下,有一百個俘虜死於細菌試驗。」(前引《奪走三十萬人生命的「南京
事件」》)

        正當校對本書時,出版了《同細菌戰部采取自決行動的兩位醫學工作
    者》(常石敬一、朝野富三合著,一九八二年十一月,新潮社)這本關於
    「多摩部隊」的書。此書認為,「多摩部隊」是個通稱,陸軍給它起了個
    隱秘的稱呼,叫「榮一六四四部隊」。該部隊成立於昭和十四年四月十八
    日,創始人也是臭名遠揚的「七三一部隊」的石井四郎(第一七九頁)。

    前面已經說過,南京地區西部警備司令官、第十六師團第三十旅團長佐佐木到
一少將於十二月二十四日開始進行查問工作,但查問會議於翌年一月五日停開,佐
佐木就這將近半個月時間所取得的「成果」說:「到今天為止,從城內清除了殘兵
敗卒兩千名左右,收容在舊外交部裡。」接著,他還說:「在外面,把牧師手裡的
中國傷兵當作俘虜收容起來,還陸續逮捕了在城外近郊繼續進行不法行為的散兵。
在下關處置了數千人。」(《一個軍人的自傳》,增訂版,第三三四至三三五頁)

    在下關處決的是數千名游擊隊員(?),雖說有兩千名「便衣兵」收容在舊外
交部裡,但這些「便衣兵」的實際命運又如何呢?

    如前所述,佐佐木少將在一月五日停開了查問會,但好像隔了兩天,七日又恢
復開會。在貝茨博士的手記中這樣寫著:「他準備接受登記。我認為,一月七日正
在大學內恢復進行公開登記時,憲兵從走在憲兵們前面的許多男子中強行拉走了一
百個人左右,其中就有他。可見,在這個星期內,實際進行工作的軍官們,奉命每
天強行拉走許多男子。如果他們不這樣做,似乎認為是未能滿足上級的要求(先前
提出要當過兵的人去自首的做法,實際已經停止,那是不言而喻的,登記的做法也
與最初時大為不同)。」(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2,第四十七頁)

                  ※               ※                 ※

    對散兵的搜捕是進行得很徹底的。但儘管如此,不少中國軍隊的官兵好容易才
倖免於難,成為控告日本軍暴行的活著的證人。寫了《南京大屠殺》一書(一九七
九年出版)的在台灣的郭岐將軍也是其中的一個。

                                瘋狂屠殺

    前面敘述的是日本軍通過搜捕散兵對中國軍民進行集體屠殺的事實,但他們除
這種奉上級的命令犯下的暴行外,還主要在占領南京後不久;在整個南京市區膽敢
對普通老百姓進行瘋狂屠殺,美國大使館的埃斯皮領事在報告中就這一事實說:

        除由日本軍負責驅逐前中國軍人和對他們執行死刑外,日本兵以兩、
    三人或兩、三人以上為一小組,在全市自由巡邏。這些兵殺人、強姦或掠
    奪,引起了城市裡莫大的恐慌。這些兵為所欲為,什麼事都幹得出來,他
    響是否得到了空白委任狀,抑或日本軍在南京入城後,完全不受管制?對
    此毫無充分說明。我們聽說,最高指揮官至少發出了兩項命令,這就是:
    命令對官兵加以管制,又嚴格命令軍隊在入城前切勿燒燬財產。

        但就實際情況說來,幾千幾萬個日本兵聚集於全市,犯下了荒謬絕倫
    的掠奪和殘暴行為。據外僑目擊者說,士兵們像一群野人,放任自流,糟
    蹋了城市。全市無數男女和兒童被殺。據說,日本軍槍殺或用刺刀殺戮一
    般老百姓,卻絲毫沒有明確的理由,這種情況很多(《遠速》,五十九號,
    載前引書1,第一五三頁)

    由一個日本兵或幾個日本兵集體屠殺南京市民的種種例子,人們記憶猶新,試
以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每天向日本大使館提出的、關於日本軍暴行事件的報告來說,
它曾對日本軍在安全區自入城後到二十日為止的一周時間內所發生的屠殺事件作了
調查。殺傷等事件的總數達一百三十四起(報告中列舉的事件,編號為一百零五起,
但其中很多在一起內包括兩起事件),內殺傷十八起,掠奪五十一起,強姦(很多
情況是一起強姦數人, 或進行輪奸)五十一起,強行拉走十四起(前引書2,第一
○三至一一○頁,第一六七至一七三頁)。殺傷十八起,這個數字不大,但這類事
件竟然會發生在治安情況還比較好的安全區內,安全區外的情況與這裡相差就更遠
了。

        總數一百三十四起是個很大的數字,但在整個安全區,最初一周內所
    發生的日本兵暴行事件,自然不止這一些。在該報告中也說,另外還有接
    到通知和目睹的情況,但沒有時間去查實,沒有工夫記錄下來(前引書2,
    第一六七至一六八頁)。

        另外,安全區範圍相當大,僅外僑委員和中國職員決不可能了解暴行
    事件的全部情況,這一點十分重要。也像見茨博士所說的那樣,被害者擔
    心報復,或出於恥辱感,他們不少人把事件隱瞞起來。

    《紐約時報》記者德丁在十五日前留在南京,他對日本兵屠殺人民的情況作了
這樣的報道:「一般市民,不問男女老少都被日本軍槍殺。消防人員和警官都成了
日本軍的犧牲品。日本兵一走近,如出之於恐懼心理而逃跑的,就有被槍殺的危險。
在日本軍加強市內管制時期,凡外僑巡視市內所到之處,連日來看到了一般市民死
亡的情況。時常見到有老人趴在馬路上,很明顯,他們個個都是被日本兵憑一時高
興而從背後開槍擊斃的。」(前引書2,第二九二頁)

                  ※               ※                 ※

    這裡,作為這種瘋狂屠殺的一個例子,從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報告中摘錄介紹
第一起事件如下:

        十二月十五日,安全區衛生委員會第二區有六名清道夫,在他們鼓樓
    的家中被日本兵殺害,一名被刺刀戳傷。他們都是無緣無故遭到殺害的。
    他們是我們的僱員。日本兵侵入了他們的家裡(前引書2,第一○四頁)。

    本多勝一也在他的《中國之旅》中,記述了幾起這類事件,希能一看(巖波文
庫版,第二三八至二四一頁,第二五二至二六○頁)。

    被殺傷的男子,他們大都是試圖保護婦女和他們的家屬。下面舉一個例子。

                              對婦女的暴行

    國際委員會每天向日本大使館提出的關於日本軍暴行的報告,多半是關於強姦
事件的具體事例。其中一部分提到了發生在「南京安全區的情況」,在此作一介紹。
另外在《後記》中也揭露了「安全區的接收情況」以及其他事例,這裡僅舉兩、三
起。對婦女的暴行事件,希參看本節的《概況》中所援引的貝茨博士以及其他人的
證詞。

    馬吉牧師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法庭上,對日本軍在占領南京後對婦女和兒童所
犯下的殘暴行為,就提出的訊問,作證答覆說:

        那與剛才所說的情況一樣,即情況極為可怕,簡直令人難以置信。到
    處發生強姦事件,許多婦女和兒童被殺。如果婦女拒絕受辱進行反抗,那
    就會立即遭到殺害。我拍下了這種情況的照片和影片。從中看到,婦女的
    頭被斬或全身被刺……如果婦女的丈夫想要搭救他什1的妻子, 她們的丈
    夫亦會被殺害……我們外僑感到最困難的問題,是無法阻止日本兵帶走男
    子,可是阻止了日本兵到處強姦婦女的材為(《遠速》,四十八號,載洞
    富雄編前引資料集1,第九十一至九十三頁)。

    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法庭上,貝茨博士又就當時情況作證如下:

        在這安全地帶的委員會提出的報告以及自己的調查中寫著,在南京大
    學裡的三萬名難民中,發生了數百起強姦事件。其正確而詳細的情況,已
    作為整個報告交給了日本軍官。日本軍占領南京後一個月,國際委員會主
    席「拉貝」向「德國官員」提出報告說,相信至少有兩萬人被強姦。前不
    久,我曾保守地估計,僅根據國際委員會提出的報告,強姦事件估計達八
    千起。日本兵成群結隊,幾乎每天每晚到處在馬路上游蕩,特別是在安全
    地帶內轉來轉去。當時,大多數市民住在安全起帶內,約有十五至二十個
    士兵結為一夥,他們為了尋找婦女進行強姦,到處亂竄。日本兵還侵入了
    老百姓的家中。我清楚地記得發生過兩起事件,我幾乎險些為此喪生。日
    本軍官也參與了這些發生在大學裡的強姦事件。這種事情有時在夜裡發生,
    而多數又是在白天發生,不少是在路旁進行的。在南京神學院內,我的朋
    友看到十七個日本兵輪姦了一位中國婦女。這裡,不特別去談論與這類強
    奸有關的發瘋似的或殘暴的事件,但要附帶一提的是,就是在大學內,連
    九歲的女孩和七十六歲的老婆婆也被強姦(《遠速》,三十六號,載前引
    書1,第五十至五十一頁)。

    貝茨博士談到的關於拉貝主席提出的報告,是前面已作了介紹的、一月十四日
給德國駐上海總領事的信,信中就強姦婦女和屠殺普通老百姓的情況寫道:「日本
軍當局對其所屬部隊發出的命令,似乎明顯不起作用。部隊在占領南京後數周時間
內,在市區進行掠奪,強姦了約兩萬名婦女,用殘酷的手段殺害了數千名無辜市民
……被槍殺後的屍體尚躺在市區馬路上,不許掩埋(其原因不明)。」(《遠速》,
五十九號,載前引書1,第一六六頁)

        在這封信中,談到了關於不許掩埋屍體一事,這意思可能是指禁止一
    般市民去掩埋屍體。實際上,紅卍字會和崇善堂兩慈善團體從十二月中旬
    開始,著手進行了大量的屍體掩埋工作。

    日本軍入城後一星期,鼓樓醫院的麥卡勒姆牧師在十二月十九日的日記(遠東
國際軍事審判時的宣誓口述〔檢證二四六九〕)中這樣記著:

        一星期已經過去,那是今世的地獄,講起來令人膽寒。——我不知道
    從何講起,從何結束。迄今為止,我一次也沒有聽到過和看到過如此殘忍
    的事件。強姦——強姦——又強姦——一個晚上多達一千起,白天發生這
    類事件也很多。假如有人表示抵抗或稍不同意,日本兵就對她們或用刺刀
    戳殺,或開槍打死。這種情況,我們一天可以寫上數百件。民眾得了歇斯
    底裡插(《遠速》,五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一七頁)。

    慈善團體紅卍字會副會長、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許傳音也在遠東國際軍事審
判時出庭,就日本兵對玩弄婦女所采取的行為作證說:「這在文明的世界上,是連
做夢也未能想到的,達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遠速》,三十五號,載
前引書1,第二十七頁)

    日本兵對婦女所犯下的暴行,有時似乎是惡魔般地殘暴。對此,《南京地方法
院檢察處敵人罪行調查報告》作為檢察方面的證據(一七○六),曾在遠東國際軍
事審判時被提出,其中這樣說:

        從一般青年婦女到六、七十歲的老媽媽,受害者甚多。日本軍所采取
    的手段有強姦、輪奸,凡拒絕被強姦者即遭到殺善;有的或迫使父親姦污
    他的女兒,或迫使哥哥姦污他的妹妹,或迫使公公姦污他的媳婦,從中取
    樂;也有的割去婦女的乳房,戳破她們的心髒,打壞她們的下巴,拔掉她
    們的牙齒, 其狀慘不忍睹(《遠速》,五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一四四
    頁)。

    關於上述日本軍對婦女所犯下的暴行,在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和《遠東國際軍
事審判速記記錄》中,可以見到許多具體例子。特別是馬吉牧師和許傳音博士的證
詞,提到了許多可怕的事實,不堪入目。

    在許傳音博士列舉的有關強姦的事例中,有這樣一起嚴重的集體進行強姦的事
件:「在一個『宿營』地,日本兵開來了三輛『卡車』,把所有婦女帶到走廊上,
並在那裡對她們全部進行了強姦。我想去阻止這些日本兵,但結果無濟於事。被帶
走的婦女年齡在二十二、三歲至四、五十歲之間。這是我親眼目睹的。」(前引書
1,第二十七頁)

    強姦婦女常常還會引起了對被害者家屬的殺傷事件。日本兵在強姦了婦女後,
竟然還對她們殘酷地加以殺害。後面敘述的情況,希望參照本節《概況》中所介紹
的岡本的證詞,這裡作為上述情況的例子,還是從許傳音博士的宣誓口述(檢證一
七三四)中引證一起聽起來令人感到可怕的事件。

        不知道有幾千名婦女受到日本兵凌辱後被殺,連屍體也被污辱。士兵
    們在市中心及其外圍地區反覆進行這些行為,以南門「新開路七號」為例,
    這一家有十一個人被殺。

        當軍隊來到房門口時,年老的祖父出來接待。他當場被殺。七十多歲
    的祖母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情,跑出來看,她在離自己丈夫幾步路的地方也
    被槍殺。他們的女兒抱著嬰兒過來,日本兵把她和嬰兒兩人全都殺害。家
    中有十七歲和十四歲兩個未婚少女,都受到士兵的凌辱後被殺。一個少女
    倒在桌子上的血泊中,有短棒插入她的陰道內;另一個在陰道內被插入了
    香水瓶,倒在血「床」上。其他還有五個女人在家中被殺。日本兵把在這
    一家看到的人全都殺害了。有個少女住在附近,在他(她)們被殺後,躲
    了一天一夜, 才倖免於難(《遠速》,二十九號,載前引書1,第二十九
    頁)

    許博士還在法庭上作證說,那天這一慘劇發生後,他是同馬吉牧師一起去的,
他對現場的情景作了這樣的敘述:「這個年輕姑娘在桌子上被強姦,而且我看到她
還在桌子上流血;後來我們看到了她們的屍體。這些屍體被丟在離那個家幾『米』
遠的地方。馬吉牧師和我都對這些屍體拍了照片。原因是,這些屍首赤身露體,顯
然是受了致命傷而死的。」(前引書1,第二十九頁)

    根據許博士所說,他們看到現場似乎是在事件發生後不久,但馬吉牧師的證詞
說,他們兩人前往新開路七號現場是在事件發生大約已有六個星期之後了。馬吉牧
師對事件的記載比較詳細,所談的情況與許博士談的稍有出入。馬吉牧師認為,事
件發生在一九三八年,他說:「〔前略〕那些屍體從家中被拖到外面,我們到達那
裡時,正好是發生事件後的六個星期左右,但到處都是血跡。如果我帶有彩色電影
放映機(旁注原文如此——譯者)的話,想必能把當時的血跡顏色清楚地拍攝下來。
——在其中一個少女被強姦的桌子上,以及另一個被殺害的少女的床上,到處都是
血跡斑斑。那位老婆婆又陪我到廣場附近,然後在那裡撥開了覆蓋在屍體上面的竹
席子,要我看看屍體。這些屍體,一個是年約十四歲的少女,另一個是十六歲的少
女,還有一個是那位老婆婆的女兒,她與一歲的嬰兒同死在那裡。」(《遠速》,
四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九十六頁)

        人們說馬吉牧師在這裡拍攝了上述悲慘情景的鏡頭。馬吉牧師拍攝的
    關於南京大屠殺影片,是盡人皆知的(儘管如此,我和幾乎所有日本人都
    沒有看到過)。他可能對這些場面拍下了幾個片斷。關於馬吉牧師拍攝影
    片的內容, 戴維·貝爾加米尼在他所著 《日本天皇的陰謀》   (David
    Bergamini, Japan's Imperial Conspiracy, 1971)一書中說:「約翰·
    馬吉牧師——戰爭詩人伊·馬吉的父親,戰後為耶魯大學教會的牧師——
    通過攝影機記錄了當時見到的情景。他拍下的這部黑白影片(後來他提出
    異議,說是該影片沒有適當反映「黑色帳篷和紅色帳篷的真實情況」)被
    偷偷帶回美國。他認為在影片中所顯示的那些被屠殺的屍體、濺滿血跡的
    房屋、一排排死於刺刀下的嬰兒,讓超過限定範圍的少數人看到這種情景,
    刺激實在太強烈了。頗具諷刺意義的是,「美國第一」委員會廣為放映這
    部影片,旨在證明介入外國是愚蠢的行為(前編,第五十頁)。

    另外有不少婦女在遭受日本兵的暴行時,作了堅決抵抗,因而也受到了殘暴的
報復。

    當時,本多勝一曾聽說,一個住在南京的年約三十歲的婦女,在遭受日本兵的
襲擊時,為了自衛,進行抵抗,因而得罪了他們,結果全身受傷三十七處。據說這
個婦女現在住在浙江省漢雲縣(《中國之旅》,巖波文庫版,第二三五至二三八頁)。
前面提到的鼓樓醫院的麥卡勒姆牧師也在十二月二十九日那天的日記中寫道:「同
日本兵進行抵抗的一個懷孕六個月(旁注原文如此——譯者)的婦女來到我們這裡,
她的臉上和身上被戳了二十六刀,腹部受傷二十一處。」(《遠速》,五十八號,
載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1,第—一八頁)

                               掠奪、縱火

    關於日本兵掠奪、縱火的情況,在前面介紹的《一個德國人的所見所聞》一書
中作了令人吃驚的描述(參照本書第八十八至九十頁)。對此,貝茨博士也在遠東
國際軍事審判時出庭作證說:

        「開始占領南京時,約有五萬個日本兵從難民那裡拿走了許多被褥、
    廚房用具和副食品。在占領後六個星期內,他們幾乎侵入了市內的所有建
    築物。有時,他們的掠奪行為是非常有組織地進行的,他們動用了許多軍
    用「卡車」,在軍官的指揮下進行。銀行的保險箱,特別是「德國人」保
    管的私人保險箱等也被他們用「乙炔」割開了。有時我看到,長達三分之
    二英里的輜重隊拿走了老百姓的紅木家具。兩、三個月後,外僑為要回從
    他們家裡拿走的「鋼琴」,有個專門機構曾前往一個倉庫去了解情況,看
    到在那裡保管著兩百架「鋼琴」。包括「德國」大使館在內,各國大使館、
    公使館也遭到了侵犯和掠奪,連「德國」大使個人也不能倖免。使館內所
    有貴重物品差不多都被拿走了……除喝得酩酊大醉的士兵放過一、兩次火
    外,日本軍入城後五、六天來,未發生過火災。從十二月十九日或二十日
    左右開始,在六個星期內,建築物經常被火燒掉。日本兵有時也在掠奪了
    一批商店的東西後,即付之一炬。除此以外,其余的焚燒現象並不能認為
    是有計劃地進行的。雖然沒有造成大火災,但每天照例燒掉了一批建築物
    ……另一個大問題是,據說日本兵是為來到南京的日本僑民而去拿個人的
    私有財產的。除有些建築物因軍隊使用而被強佔外,從一九三八年到一九
    三九年的某些時候,來到南京的日本商人都通過日本憲兵隊和特務機關,
    分別從中國老百姓手裡取得了一爿商店和一幢私人住宅。我曾多次看到,
    僅十二個小時的領先通知,許多中國人即被迫離開自己的家,坐在路旁。
    其中有幾十個朋友,是我幾年前認識的(《遠速》,三十六號,載前引書
    1,第五十一至五十二頁)。

    貝茨博士說,日本軍的憲兵和特務機關從中國人那裡殘忍地沒收了店舖和住宅,
把它們無償地送給了來到南京準備賺一筆錢的日本商人。他又說,儘管日本人並不
提供任何資金,但如果中國人不和他們聯合經營,就得不到營業權,這裡「又一個
難題是,他們施加極大壓力,要中國人把日本人請到商行裡來,作為其商業合作者。
這種情況多數是日本憲兵隊或特務機關直接下達命令的。也就是說,如果中國商人
不讓日本人到商行裡來,就領不到許可證,也不能自由經商,這是一種威脅。在我
的朋友中,有許多這樣的商人,即他們為了領到許可證,把日本人請到商行裡來,
而這些日本人毫不提供資金,唯在賺錢時從中獲利,又掌握著營業權」(《遠速》,
三十六號,載前引書1,第五十八頁)。

    掠奪並非僅僅是軍隊所幹的行當。一部分隨軍記者好像也在模仿。那是發生在
日本軍正在進去南京時的事情, 《東京日日新聞》 隨軍記者淺海一男曾經提到:
「在戰場上,發生變化的不僅僅是官兵。這種變化的發展趨向稍有不同,但它也可
以從少數隨軍記者身上看到。」他後來就兩個記者(一個以報社臨時囑托的資格從
軍,後來成了記者;一個是與他同去采訪消息的當地記者)的行動這樣說:「他們
早晨出去,似乎去采訪消息。但夜裡回到帳篷裡來時,兩人雙手捧著各種各樣中國
傳統的美術品,我們十分吃驚,感到憤慨。」(本多勝一編:《筆桿子的陰謀》,
第三四六頁)

                  ※               ※                 ※

    在《一個德國人的所見所聞》一書中,就市區焚毀建築物的損失情況記述如下。
市區的整個南部全被燒光,現在只剩下了太平路、中山東路、國府路、九江路,焚
毀的面積占市區的百份之三、四十。但前面提到美國駐南京副領事埃斯皮對當時造
成的損失,比較具體地敘述如下:

        下關地區在火災中遭受相當大的損失。當時看到的情景以及從長江所
    能看到的江邊馬路上的情景,可以說是江邊建築物的修羅場[1] ……在城
    牆內,作為南京市的一部分,損害最為嚴重的是南京的商業區。要恢復市
    區內的王常活動,這些地區幾乎全部需要重新建設。在新而寬闊的馬路,
    即太平路、中山路、中華路以及其他主要馬路,在各個區中,除沿馬路的
    大樓外,有十一、二幢或不到這個數字的大樓全被燒掉。僅中山路一帶,
    商店和洋行幾乎都被焚毀。在國民政府的官廳房屋中,郵政部的房子被破
    壞,那是在日本軍占領南京前被焚毀的。其他沒有發生異常情況,現仍為
    日本軍所使用。在南京的其他地區,住宅和大樓,甚至連貧民階層的房屋
    也遭到了同樣的命運,隔一幢就有被焚燒的。在北部的住宅區,蒙受火燒
    的損失最少(這部分情況在法庭上宣讀時,被省略。——洞富雄編前引資
    料集1,第一五七頁)。    
  [1] 修羅為阿修羅的略稱,意譯「不端正」、「非天」等。原為古印度神話中
的一種惡神。因常與天神戰鬥,後世亦稱戰場為「修羅場」。佛教沿用其說——譯
者

                 南京城內外建築物受損情況(按原因分類)

    ┌═════┬═════┬═════════════════════┐
    │ 地 區 │ 建築物數 │      受損原因 (%)       │
    │     │     ├────┬────┬────┬──────┤
    │     │     │軍事行動│ 放火 │ 掠奪 │各種原因合計│
    ├═════┼═════╪════╪════╪════╪══════┤
    │ 城 內 │ 30,516  │ 1.8  │ 13.0 │ 73.2 │  88.0  │
    │(安全區)│(1,493) │ (-) │ (0.6)│ (9.0)│  (9.6) │
    │ 城 外 │ 8,684  │ 1.1  │ 61.6 │ 27.5 │  90.2  │
    ├─────┼─────┼────┼────┼────┼──────┤
    │ 整個地區 │ 39,200  │    │ 23.8 │ 63.0 │  88.5  │
    └═════┴═════┴════┴════┴════┴══════┘

             南京城市主要商業區建築物受損情況(按原因分類)

    ┌════┬════┬═══════════════════┐
    │ 路  名 │建築物數│            受損原因(%)            │
    │        │        ├────┬───┬───┬──────┤
    │        │        │軍事行動│ 放火 │ 掠奪 │各種原因合計│
    ├════┼════╪════╪═══╪═══╪══════┤
    │ 太平路 │  233   │  1.7   │ 68.3 │ 26.6 │    96.6    │
    │ 中華路 │  319   │  3.1   │ 51.4 │ 43.9 │    98.4    │
    │ 建康路 │  585   │  0.5   │ 47.5 │ 49.6 │    97.6    │
    │ 白下路 │  411   │  3.1   │ 34.3 │ 61.1 │    98.5    │
    │ 升州路 │  320   │   -   │ 25.0 │ 53.1 │    78.1    │
    │ 中山路 │  498   │  5.0   │ 15.5 │ 53.6 │    74.1    │
    │ 朱雀路 │  122   │   -   │  7.4 │ 76.2 │    83.6    │
    │ 中正路 │  340   │  5.9   │  3.8 │ 75.9 │    85.6    │
    ├────┼────┼────┼───┼───┼──────┤
    │ 合  計 │ 2828   │  2.7   │ 32.6 │ 54.1 │    89.4    │
    └════┴════┴════┴═══┴═══┴══════┘

    資料來源:南京國際救濟委員會編:《南京地區戰爭受害情況》。
    中正路即今中山南路——譯者

    看看前面介紹的南京國際救濟委員會——前身為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編
印的《南京地區戰爭受害情況》 ,建築物的受損情況,如上表所示(前引書2,第
二五八、二六二頁)。

    兩表所示,引人注目的是;建築物遭受破壞或損失的原因,很多是由放火引起
的,特別是在繁華的地方,其比率甚大。在南京陷落後半年時間,去過南京的瀧川
政次郎也見到了這種繁華大街的荒涼情景,他說:「市區的居民住宅大多被燒。」
(參照本書第九十六頁)

    其中,最多的還是因掠奪而遭受的損失。據調查者說:「城內被燒燬的大半建
築物,裡面的東西幾乎都在焚燒前被徹底地、有組織地一搶而空。而且,在倖存的
百份之十一的建築物中, 日本兵也毫無例外地闖進去進行掠奪。」(前引書2,第
二三○頁)

    建築物是由於日本兵放火而焚燒的,這在上述證詞中都提供了同樣的說法。

                  ※               ※                 ※

    日本軍隊在南京所犯下的這種殘暴行為,通過遠東國際軍事審判傳遍了國內外,
使我們過去一無所知的人感到非常吃驚,也覺得悲痛。另一方面,在決心堅持死守
南京的中國兵中,有的在處於無政府狀態的最後時刻,也許也犯下了若干不法行為。
他們也殺害自己的同胞,並對自己的同胞進行了掠奪。可是,以同盟通訊社記者身
份從軍、在與十二月十三日南京陷落的同時入城的前田雄三,最近就陷落前的南京
情況敘述如下:「在城內,從十一日起已陷入了極大混亂。政府工作人員和富裕階
層,還有軍隊,開始逃跑。大批逃跑的人從揚子江岸邊的城門排起了一行長蛇形的
隊伍。他們利用一切船隻渡向對江,其中有的船沉沒,有的人溺死。這樣一來,城
內的治安無法維持。無人居住的空屋和商店、機關等,成為留下來的居民和中國兵
等掠奪的目標。 日本軍是在城市已遭到了破壞之後入城的。 」(《目擊者證詞:
「南京大屠殺」真相》,載《星期一評論》,一九八二年八月九日號)

    上面所記述的關於南京陷落前的情景,完全像自己親眼目睹似的。前半部分所
記確是事實,但結尾說,市區遭到了中國兵的破壞,這種說法與事實有出入。當時
留在南京、眼看中國軍崩潰的《紐約時報》記者德丁在一九三八年一月九日出版的
該報上發表了消易,對此,他這樣寫道:

        住在市內的外僑擔心,隨著中國軍隊的潰敗,成了袋中之鼠的散兵是
    否會采取各種手段,干不法行為?但除了有斷斷續續的放火現象外,其他
    什麼也沒有發生。 中國軍隊老實得可悲(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2,第二九
    ○頁)。

    前田記者與德丁記者所說的情況,事實上完全相反。但我相信德丁記者的報道,
因為他當時目擊了中國軍隊的潰敗情況。在日本軍占領南京後,他又留在南京三天,
曾精力充沛地進行了采訪。

    當然,由於是在那個時候,在中國兵中無疑多少會發生一些違反軍紀的情況。
對此,在美國副領事埃斯皮的報告中也這樣說:「這裡不得不一提的是,在日本軍
入城前中國軍隊並非全然沒有掠奪行為,至少在某種程度上也進行了掠奪。無疑,
他們在最後幾天犯下了殺人和掠奪財產的暴行。」(這部分內容也在法庭上略而未
談。前引書1,第一五一頁)

    如此看來,中國兵的縱火和掠奪事件極為少量,這則是事實。儘管如此,如與
日本軍的暴行事件相比較,那是微不足道的。

                             接收國際安全區

    占領南京後第十天,即十二月二十二日,日本方面要南京市民成立自治委員會
籌備會,翌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立南京自治委員會(會址在舊首都警察廳。一月十日,
設置警察廳。到四月二十四日,自治委員會解散,其工作由督辦南京市政公署接管
〔南京特務機關編:《南京市政概況》,第二十二至二十四頁〕)。日本軍當局對
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存在,並不感到高興。一月六日,它通過大使館向該委員
會提出,一切有關事情的責任,今後希由自治委員會負責,因而要求把安全區國際
委員會所擁有的錢款和物品均移交給自治委員會。翌日,安全區國際委員會致函大
使館說,把半行政性質的機關職權移交給自治委員會,對此毫無異議,但不同意移
交錢款和物品。一月八日,日本軍當局準備用暴力封鎖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米店。
該委員會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同自治委員會商量。十日,米店自動停止營業。到底
在什麼時候行政權全被接收,情況雖不清楚,但過後不久,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成為
單純的難民救濟機關,其名稱也於二月十八日改為南京國際救濟委員會(洞富雄編
前引資料集2, 第三十九、一四○、一四三、一五四至一五七頁。據貝茨博士的宣
誓口述,南京國際救濟委員會一直存在到一九四一年〔前引書1,第四十八頁〕)。

    我認為,取消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職權,是日本軍當局把收容所裡的難民強行
遷至以前居住的家裡後所采取的一項措施。下令關閉收容所的命令是在一月二十八
日發出的。那天下午,日本軍的特務機關長協同自治委員會通知各難民收容所的主
任,要他們訂出種種計劃,把難民分散到各處,諸如保證安全、提供房屋等。另一
方面,卻又下令說,務必在二月四日前讓所有難民回到他們以前居住的家裡。否則,
日本軍將把難民趕出收容所, 還要把所有商人強行趕出安全區(前引書2,第一五
二至一五三頁)。

    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反對強行關閉難民收容所,首先是由於房屋問題。漢中路以
南、到南城牆為止,東面以中正路、中華路為界,該地區被燒的房屋較少(前引書
2, 第一四一頁),但由於大規模放火焚燒的結果,逃入安全區的市民大都已無家
可歸。即使難民想回到以前居住的家裡,但他們仍擔心是否完全確保自己生命的安
全。可是,那時在安全區以外果真已經恢復秩序了嗎?在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向日本
大使館提出的關於日本軍暴行的報告中,記錄了下列幾起事件,作為這段時期的情
況提了出來。

        第二二二件  一月三十日,住在金陵大學蠶桑系收容所的一家難民接
    到離開收容所的命令,要他們回到二條巷三十號二十五室自己的家裡。當
    天晚上,三個日本兵從後面破牆而入,敲了大門。難民不讓日本兵進來,
    於是,日本兵就破門而入,點了燈,命令家裡的人起床。日本兵還自稱是
    「巡邏隊」。一個持刀,一個帶著手槍,一個人手裡沒武器。他們詳細地
    說:不必有在何驚慌,不想傷害你們,再去上床睡下!家裡的人就聽從了
    他們。他們在這戶人家裡東搜西查,看有沒有錢,然後一個持刀的士兵強
    姦了十二歲的少女,其他兩人強姦了一個老婦。士兵們直至半夜才回去。
    因此,這一家人遂於三十一日重返收容所〔裡格斯〕 。

        第二二三件  二月一日。今晨六時半,貝茨博士離開大學時,又有一
    群婦女集中到他那裡來,向他哭訴。她們對博士說,她們無法回家。在其
    他幾起暴行事件中,發生這樣一起事件,即昨天有個婦女,她想,如果收
    容所被關閉後,將會失去被褥等物,於是就在昨天帶著兩個女兒回到西華
    門自己的家裡。晚上三日本兵來到她家,要強姦這些少女。這兩個少女拒
    絕,便被士兵們用刺刀戳殺。那個婦女表示,回家後也沒有辦法。與其返
    家後被殺,還不如在把她們趕出收容所時被士兵所殺〔貝茨〕。

        第三八二件  二月一日,當吳長生(譯音)回到光華門外自己的家裡
    時,七個日本兵帶來一個老太婆,強迫兩人性交。日本兵在旁取笑(前引
    書2,第一一七至一一八頁)。

    關於這些事件的記錄,其他還有不少。要難民回到自己的家裡去,這是眼睜睜
地把他們當做野獸的誘餌,對此,委員會是不堪忍受的。二月二日,該委員會主席
拉貝同日本大使館的日高參事官進行面談,要求他們保證不強行趕走難民(前引書
2, 第一五四頁)。與日高參事官、日本軍當局交涉的結果不了解,但就暫緩執行
當初發出的命令問題取得了成功,即日高參事官表示延長強行關閉收容所的期限,
或允許一部分收容所繼續存在。不過收容所裡的難民似乎已逐漸回到了自己的家裡。

    斯邁思教授在二月八日的記錄中寫道,居住者的三分之一,即兩萬人左右離開
了收容所。在後天,即十日的記錄中寫道,住在收容所裡的一部分難民已遷移出去,
但必須把數千名無法離開的居民包下來;又說,根據日本軍記錄的數字,還有十六
萬居民住在安全區內(前引書2, 第二○五、二○九頁)。

        斯邁思教授認為,在安全區內,接受市民居住登記者似有十六萬人,
    但於一月十四日國際委員會在致日本大使館的公函中說;「你們登記的市
    民有十六萬人,但其中不包括十歲以下的兒童,在有幾個地區裡,也不包
    括年老婦女。因此,我認為本市的總人口大概為二十五萬至三十萬」(前
    引書2, 第一四二頁)。這個十六萬人的數字,似乎可以理解為,那是全
    市市民的登記數。

    這樣,進收容所的難民,似乎多半回到了自己的家裡,但市民生活的安全問題,
在安全區外當然是無法得到保障的,就是在安全區內,除收容所外也是無保障的。
在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向日本大使館提出的上述關於日本軍暴行的報告中,又記錄了
這樣一起事件:

        第四二八件  二月七日,一個十二歲的少女在深夜被強姦。她的父母
    親和她自己剛在前一天回到大方巷自己的家裡。父親把女兒送回收容所。
    她痛苦萬分,至今還不能行走,據她的父親說,她的陰部腫得厲害(前引
    書2,第一一九頁)。

    隨著南京治安狀況的好轉,關於促使難民離開安全區回到自己家裡去的問題,
美國駐南京大使館二等秘書艾利森曾於二月十八日致電國務卿,美國駐漢口、北京
大使館,美國駐上海領事。他在電報(檢證一九○六二法證三二八中的一部分。未
在法庭上宣讀)中報告如下:

        據報告,近兩、三天來南京情況有顯著好轉,我感到高興。大部分中
    國人從所謂「安全地帶」回到了市內各區他們以前居住的家裡。還有,反
    映日本軍人秩序混亂和不法行為的報告,實際上有所減少,日本官憲保證,
    將努力改善原來居民的生活狀況。

        日方對外僑所采取的行動限制逐漸放寬,美國的一個設施——一南京
    大學(金陵大學)醫院,無論如何一定要恢復。

        最近,已同意美籍醫生返回南京。

        (前引書1,第一六三頁)

    關閉收容所和安全地區的正常化問題,就這樣一天天有了進展,但另一方面,
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在安全區所擁有的行政職權,事實上也於二月七、八日左右,似
已移交自治委員會。前面提到斯邁思教授在二月十日所寫的記錄,早已使用了「舊
安全區內」(the former Zone  boundaries)這個詞(前引書2,第二○八頁。原
著,第一六三頁)。如前所述,二月十八日,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改名為國際救濟委
員會。報告這一情況的拉貝主席在公函中就會名的更改問題,說是改為「與現在職

務相稱的『南京國際救濟委員會』」。這個會名是在其職權移交完畢後更改的(前
引書2,第一五七頁)。關於二月份後有所改善的南京情況,希參照下面的記述。

                     關於市民生活的新聞報道全是謊言

    占領南京後不久發生的日本軍的軍紀敗壞情況,持續了兩個月以上,對此,未
能從日本的新聞報道中了解一鱗半爪。在占領地區出版的英文報紙也同樣如此,因
為當時報道受到了嚴格管制。總之可以說,幾乎看不到關於南京市民情況的報道。
有時難得發表的消息,也是與事實大相徑庭。


    估計是馬吉牧師——那個留在南京的外僑,在信中對一月十一日那天的情況這
樣說:「我們看了兩、三份上海的日文報紙和兩份《東京日日新聞》。據這些報紙
報道,自十二月二十八日以來,商店正在迅速開門營業,業務正在恢復正常,日本
軍同我們合作,向可憐的難民供應糧食。『中國匪賊』已從南京一掃而光,現在所
控制的是和平和秩序!如果事情果真這樣,就不會出現悲劇性的結局,這真使人忍
不住要發出苦笑。」(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2,第四十三頁)

    在上述同一封信中,在談到十二月三十日那天的情況時,他說:這一天,在日
本大使館裡集中了收容所幹部等約六十個中國人,分別製作了五色旗和太陽旗各一
千面。元旦那天,在有一千名以上的難民的收容所裡推出代表二十名,在難民較少
的收容所裡推出代表十名,他們被喚去鼓樓集合。據說當天的計劃預定是:日本軍
在難民們於鼓樓前高舉五色旗的同時,發表演說,奏樂,還對這些揮舞旗幟前來歡
迎新體制的幸福的人們拍攝新聞紀錄影片(前引書2, 第四十二頁)。因而我們也
能夠通過報紙照片和電影看到那種煞有介事的情景。可是這封信在寫了上述事實後
說;「然而有報告說,在市區內日本軍繼續采取火攻辦法,強姦和誘拐十二歲、十
三歲少女的事件發生了三起。 斯珀林(Edward Sperling)忙於把士兵趕出總部附
近的屋子,日本士兵抓人時,曾在蠶桑系(金陵大學的一部分,美國人的資產)附
近設有步哨線。」

        馬吉牧師(?)在信中所說的「新體制」,那是指年底成立的「治安
    維持會」,該會於一月一日舉行了成立儀式。

        第十六師團參謀長中澤三夫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宣誓供詞
    (辯證二六六七)中,對那天的「盛況」是這樣供述的:


        「翌年一月一日,在舉行治安維持會成立儀式時,有數萬中國民眾集
    合在舉行儀式的地方——鼓樓宮前的廣場上大聲歡呼」(《遠速》,三○
    九號, 載前引書1,第二四五頁)。據說,當時準備的旗幟僅兩千面,但
    集合起來的民眾卻達「數萬」。好大的動員力。其他證人也一樣,他們對
    與己不利的,一概采取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態度,明哲保身,但唯有對
    這一「盛況」,卻想誇張其詞地把它寫出來。

    另外,上海發行的《新申報》這份中文報紙,在一月八日出版的那天刊登了下
列消息,看起來好像實有其事。《新申報》是由日本人主辦的,它所刊登的關於南
京的消息,當然是對中國人進行宣傳。

                           日本軍親切關懷難民
                           南京充滿和睦氣氛

        南京街道極為平靜。深情厚誼的太陽之光尤為和煦地照射在西北部的
    難民區。九死一生地逃出來的難民們,受到了日本軍的親切撫慰。他們喜
    氣洋洋,十分感激,恭恭敬敬地跪在路邊。在日本軍入城前,他們苦於受
    到懷有反日情緒的中國軍的壓制。事實上,他們手中沒有一粒米,病人得
    不到治療,饑餓的人得不到食物。善良的市民痛苦萬分,處於無比悲慘的
    境地。

        幸虧皇軍在南京入城後收兵,伸出了深表同情之手,對病人進行診療,
    對善良的市民來說,他們來得正及時。在日本大使館的西側地區,多數難
    民放棄他們過去所采取的愚蠢的反日態度,為獲得生活的保證而感到欣喜,
    跪拜在地。男女老少彬彬有禮地向是軍致意。這表示了中國人的特別禮儀,
    如果他們沒有誠意,那是不可能看到這種情況的。在難民區內,他們(日
    本兵)不問性別、年齡,給難民分送麵包干、點心、香煙等,大家感到非
    常高興,表示感謝。(日本兵)在井邊和他們的兵營附近向窮人和難民贈
    送物品。

        衛生班也開始進行醫療工作。因患嚴重眼疾而失明的人,也全被日本
    醫生醫治好了。母親帶來了患百日咳的孩子們,得到了醫生的治療;患有
    足疾而腫得厲害的老婦們,同樣得到了醫治。大批難民嘗到了藥品的特有
    滋味,嘗到了美味的食品,他們露出了笑臉,頻頻致謝。診療結束後,不
    計其數的群眾高呼「萬歲」,聚集在太陽旗和紅十字的旗幟下,圍著士兵
    們表示謝意。在馬路對面,憲兵笑著同忙於準備開始營業的商人談話。在
    日本大使館附近的鼓樓,有塊高地,可以了望到周圍情況。在大使館附近,
    掛有美國國旗;在西北面掛有英國國旗;在南面掛有法國國旗;在東面掛
    有蘇聯的紅色國旗,都倒映在荷花池翡翠色的水面上。在這些國旗當中,
    日本大使館的鐵塔高高聳起,太陽旗在微風中迎風招展。往下看,在南京
    的兒童游樂園裡,日本兵和中國的孩子們好像愉快地在滑梯上玩耍。現在,
    南京是引起各國注意的最好的地方。因為在這裡,誰都能呼吸到和平生活
    和愉快工作的空氣。

    如上所述,一月八日那天《新申報》的報道,似乎說南京已恢復秩序,和平的
寂光(佛教用語,意為柔和的光——譯者)普照於市民生活。但是,南京市民的生
活這一天到底處於什麼樣的情況呢?我想介紹一下反映當時實際情況的兩、三份材
料。

    安全區是比較安全的地區,而且日本軍的主力也已調防到別處,所以自新年以
來,區內情況有時也稍有緩和。但就連這樣的安全區,在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每天向
日本大使館就日本軍暴行所提出的報告中,對七、八日兩天所發生的暴行事件記錄
如下:

        第一八○件  一月八日,五、六個日本兵在沈舉人巷二十二號強姦婦
    女後,開槍射擊居民,有個姓李(音譯)的婦女負傷。

        第一八一件  一月八日,四個日本兵在昨晚闖進了高家酒樓附近四十
    九號袁(譯音)氏家裡,企圖強姦三名婦女(二十一歲、二十五歲、二十
    九歲)。由於她們行動遲緩,沒有聽任日本兵擺佈,日本兵便向她們開槍
    射擊。

        第一八三件  一月八日下午六時,三個日本空軍飛行員強姦了華僑路
    四號姓高(譯音)的姑娘(十八歲),事後任意開槍射擊。

        第一八四件  一月九日,一位老人離開安全區回到大沽巷(譯音),
    想看看自己家裡的情況,以便決定是否能夠住下來。他一到家,三個日本
    兵站在門前,一言不發,其中一個開槍,打穿了他的兩條腿。現在,老人
    正在鼓樓醫院治療〔威爾遜〕 (前引書2,第一一四頁)。

    新的歲月到來了,但同過去一樣,女難民好像仍然感到惶惶不安。後來,日本
軍的暴行不斷發生,從未停止。僅就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提出的報告中可以知道,到
一個月後的二月七日為止, 共發生暴行事件二百六十起以上(前引書2,第一一四
至一一九、一八二至一八三、一八七至一九四、一九六至二○七頁)。

    當時,安全區也還處於這種狀態,整個南京(包括安全區)的市民生活陷入了
混亂局面,幾乎看不出有什麼改善的跡象。下面介紹的是國際委員會於一月七日向
日本大使館提出的意見書,它雄辯地說明了這一點。

                 I  急需恢復在安全區外市內各地區的秩序

        (1) 目前在安全區外發生的這種危險狀態,已毫無安全可言,許多
    難民不敢回家。

        (2) 像目前這種混亂狀態,商店不敢開門,沒有商店,居民何以買
    到米和生活必需品呢?

        (3) 安全區內的經濟生活,幾乎完全可以說是依賴於儲備物資(就
    生產活動來說,連農業生產也不能進行)。如這種狀態長此繼續下去,本
    委員會所收容的難民可能更會感到物資缺乏。必須讓難民安心,多少使他
    們恢復正常生活。

                    II  如何恢復市內各地區的必要秩序

        (1) 有人建議,一個區一個區地讓居民回到其他地區(例如:先讓
    居民遷回漢中路以南,到南城牆為止,東邊可以考慮以中正路和中華路為
    界這一帶地區。所以這樣考慮,是由於許多居民來自這些地區,而這些地
    區的房屋燒燬也較少)。

        (2) 為使居民回家、工作,在他們遷回預定開放地區以前,必須采
    取下列各項措施:

        a 在新的開放地區,一個日本兵也不得進入。

        b 在整個該地區,大力組織憲兵隊,注意不讓普通士兵進入。憲兵隊
    值班的地方要讓大家知道,居民若遇士兵騷擾時,總要讓他們能夠安心地
    隨時報告憲兵。

        c 從該地區開放的那天早晨起,要讓主要米店作好開始營業的準備。

        d 要接通該地區以及各地段的自來水,能為居民所利用。

        e 組織並向該地區派出大量警察。

                           III  恢復經濟生活

        (1) 當地居民同日本軍之間的經濟活動,一切通過商業方式進行,
    不應像現在那樣基於強迫命令。

        a 為促進這一工作的開展,希在自治委員會中開始僱用員工,設置職
    業安置所。

        (2) 在迅速恢復秩序的同時,恢復城內外的交通,以便保障經濟生
    活。

        a 各城門得自由出入。

        b 要絕對確保載客裝貨的馬車、卡車和船隻通行,無被劫掠和沒收的
    危險。

        c 要讓人力車和馬車在馬路上安全通行。

        d 在二月一日前,南京近郊的農村也要恢復秩序,能絕對安全地開始
    春耕(目前,避居城內的農民不敢回家去種田)。

                          IV 必須停止縱火行為

        (1) 目前縱火燒燬的不僅限於商店——許多人住在這裡。當居民回
    到市內這些地區時,連居民居住的房屋也遭到了破壞。

        (2) 由於縱火,開展或維持經濟活動日益困難。市民社會的重要資
    源因縱火而受破壞。

        (3)電線和自來水管因縱火而受破壞。

        (4) 市民在心理上愈感不安。他們擔心,即使回到自己家裡,說不
    定在明後天, 其房屋被付之一炬,無家可歸。(前引書2,第一四一至一
    四二頁)

    上述意見書中所反映出來的鐵一般的事實,與《新申報》的報道截然相反。

                  ※               ※                 ※

    雖然出現了這種軍紀敗壞的情況,而且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和後來自治委員會都
屢次「要求出佈告,制止這類情況的發生」,可是,「日本軍和日本官憲的上層部
門根本未出佈告或在街頭到處貼出告示,以禁止這種殘暴行為」(《遠速》,三十
五號, 載前引書1,第三十九頁)。雖在攻打南京的途中(指第十軍),「人們稱
皇軍、皇軍,聽得皇軍厭煩起來,因而他們每占領一地,憲兵就在城市和村落的入
口處和要道,寫上防火、防盜、愛護居民等幾個大字,委婉地告示日本兵」(上砂
勝七:《憲兵三十一年》,第一七六頁),但占領南京的日本軍似乎從未出過這樣
的告示。

    部隊軍官看到他們部下的暴行,也不在部隊裡對他們進行處分,哪裡還會把他
們提交給憲兵加以處置呢?對此,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貝茨博士和馬吉牧師都談
過有關情況。

        貝獲博士的宣誓口述(未向法庭提出):「在這秩序混亂的七個星期
    中,我們一次也沒有看到或聽到過懲辦這些士兵犯罪行為的情況。更談不
    上有人實際受到處分了。我有一位外國朋友曾向日本軍官作證反映,說是
    日本軍人掠奪了他的財產並傷害了他,使他蒙受了損失,可是那些軍官們
    只是要士兵打個招呼罷了,連名字也沒有記下來,而且仍讓他回去做自己
    的工作。」「為了懲辦,說是要采取什麼相應措施,那是在一九三八年二
    月初才提出來的。 」(《遠速》,三十六號,載前引書1,第五十四至五
    十七頁)

        貝茨博士寫於一九三八年一月十日的信(見田伯烈編寫的書):「我
    們曾看到,軍官們對在強姦中抓到的日本兵,只是訓斥一頓了事,未加處
    分就釋放了。還看到過,日本兵對進行掠奪中的軍官,有向他敬禮的情況。」
    (前引書2,第五十一頁)

        馬吉牧師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的證詞:「一天,我們安全地帶委員
    會主席拉貝先生和日本軍官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裡。拉貝在家中建造了個
    屋,在那裡,躲藏了約有兩、三百名中國婦女。但當拉貝先生和日本軍官
    一起回到家時,眼見一個日本兵正在小屋裡強姦住在那裡的中國婦女。日
    本軍官見此情景,說了聲干什麼後,只是給了他一記耳光。」(《遠速》,
    四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九十四頁)

                 「皇軍」也在上海和南京之間進行破壞活動

    對於日本軍在南京犯下的暴行,也有一種看法認為:「將軍們感到,自從進入
上海以來,軍隊已幾經艱苦奮戰,因而乘向敵國首都入城之機,犧牲敵國人民,干
一下, 輕松輕松,這是毫不躊躇的」(五味川純平:《戰爭與人· 10·劫火的獵
人》第二部,第一九三頁),也許有這樣一種情況。然而,這種可怕的屠殺、掠奪
和破壞,並非從日本軍攻入南京時才開始的。從上海到南京,日本軍在急起追擊中,
一路上有許多城市和村莊都同樣遭受了毀滅性的戰爭禍害。受害者不僅僅是日本軍
路過之處或駐屯地。其「方圓達十公里至四十公里,所有農民房屋被火燒,他們的
財產被掠奪,有的人被拉去當壯丁」(日井勝美:《日中戰爭》〔中央公論社新書〕,
第五十二頁)。

        南京屠殺事件的消息傳到周圍城市後,連各地的守備隊也染上了這種
    講風氣。在已遭到嚴重破壞的城市裡,他們又大肆進行暴虐行為。這種消
    息早已在佐佐木元勝的《野戰郵政旗》關於十二月十八日那天的情況中有
    所記述,並流傳開來;

        「晚上,大家在局裡閉著爐火,談起了各種各樣的事情。由於談得洋
    洋得意,因而說走了嘴。南京陷落後的大動盪波及了無錫和常州等地,而
    在這些化為廢墟的街道上又出現了什麼樣的情況呢?軍用卡車司機含蓄地
    對同僚們說:『別說那些怪事啦!』」(上冊,第二二一頁)

        司機說的,可能是他從上海回來時在沿途的所見所聞。

    在一九三八年三月十九日出版的《密勒氏評論報》 (China Weekly Revies)
附錄中,刊登了題為《中國之毀滅》一文,這是在中國僑居三十五年的一位美國人
所寫的報道,它把上海和南京之間遭受嚴重破壞的情景描述如下:

        如果有人相信,日本軍在這個國家裡正在改善中國人的生活,要他們
    過幸福的生活,就叫他前往上海和南京一帶走一趟,在那約兩百英里的地
    方,可以讓他看到令人難以置信的荒廢和遭受破壞的情景。這些地區,在
    六個月前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區,也是中國最繁榮的地區。

        如今,要說旅行者所見到的,只是被轟炸蹂躪的城市,化為灰燼的鄉
    村和小鎮,農田荒蕪了,只有很少的老翁和老婦淒涼地耕種著「福地」。
    牲口有的被殺掉了,有的被搶去了。凡是有現代化裝備的野蠻軍隊所能進
    行的各種破壞活動,日本軍隊是樣樣都做到了。

        但是,被趕出家門的這些農民,現在在哪裡呢?

        無數人被殺。也有人成了終身殘廢。可是,寄身於難民收容所或躲在
    山洞裡的人,他們不敢回到荒蕪的田地和被搶劫一空的店舖、遭受破壞的
    工作單位。即使他們想回去,瘋狂發動戰爭的日本軍也是不會允許的。

        事實如此,但日本軍恬不知恥,他們控制通訊網,向全世界宣傳說,
    讓中國人返回故鄉, 過著充滿和平的生活(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2,第六
    十五頁)。

    林語堂在他用英語寫的小說《暴風雨中的樹葉》(ALeaf in the Storm, 1931)
中,也就攻打南京的戰役而產生的難民問題這樣說:「南京已於十二月十三日陷落,
居民中已逃出了七十五萬人以上。此外,還有數百萬人離棄了他們在沿海地方和農
村的家,乘坐輪船、帆船、汽車,或徒步行走,前往長江上游……開始了有史以來
最大的人民的流動。數百萬人離棄了他們的家和城市,越山過河,從難以理解的敵
人在難以理解的侵略中所幹的大量屠殺中逃脫出來,從沿海地方流入內地。」

    關於在上海和南京之間遭受戰爭禍害的情況,埃德加·斯諾曾受國際救濟委員
會的委派進行了調查,結果情況敘述如下:

        調查只在南京附近四個半縣進行,全部人口一百零八萬。但遭受破壞
    的建築物、家畜、大型農具、儲藏的糧食和農作物,全部損失近四千一百
    萬美元……據救濟人員按戶調查集中起來的資料,雖不完全,但清楚地說
    明日本軍殺害農民的數字,男的為二萬二千四百九十人,女的為四千三百
    八十人。而且在被殺害的農婦中,百份之八十三在四十五歲以上……順便
    提一下,上面引用的調查資料不過是在這四個半縣花了一百天時問調查所
    得的情況(《為亞洲而戰》)。

    斯諾受國際救濟委員會的委派進行調查的結果,反映在前已列舉的《南京地區
戰爭受害情況》 中(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2,第二三三至二三五、二三九頁)。總
之,斯諾所列舉的數字,大概包括戰鬥破壞的情況,這是不言而喻的。即使這樣,
必須引起注意的是,一般居民死亡甚多,其損失也很大。它明確告訴我們,日本軍
進行了瘋狂的攻擊,其屠殺和暴行也是肆無忌憚的。斯諾還說:「在上海和南京之
間的進擊中,估計有三十萬人為日本軍所殺害」(這個數字似乎根據田伯烈編寫的
書所反映的材料〔前引書2, 第二一頁〕)。如果在南京附近四個半縣的一百零八
萬居民中,有二萬六千八百七十人死於戰爭,那末,在上海至南京一帶的居民犧牲
達三十萬人這個估計數字,也不能認為是不得當的。其中也有不少人可能在兩軍對
戰中受連累而死去,但令人可怕的事實是,認為被屠殺的民眾很多,那是意想不到
的。

    一九七一年間,發現了兩、三份新的證詞,那是過去從未見到過的。提供證詞
的人是日本方面的有關人員,他們在當時日本軍從上海或杭州灣進攻南京、急起追
擊中國軍隊時目睹了屠殺事件。那就是曾在杭州灣登陸的第十軍所屬某師團當隨軍
攝影記者的河野公輝和居住在水產市的田所耕三所發表的談話,他們接受了太平洋
戰爭研究會——在《朝日藝能》週刊中連載過《太平洋戰爭紀實》——編輯的采訪。
談話的內容可能多少有些誇大,但毫無顧慮地道出了日本軍隊的殘忍和冷酷無情的
所作所為。關心此事件的人希能看一看森山康平編寫的《證詞記錄:三光作戰》一
書(一九七五年出版)。在閱讀此書時希能注意一點,即河野說他所參加的部隊是
登陸杭州灣的第十軍。直截了當地說,是參與攻入昆山的部隊,故那是第六師團。
但第六師團又由昆山轉向進攻,因而並未攻向蘇州。所以蘇州的「實驗談」,實際
上是從在徐州戰役時開始從軍的第十三師團(在進攻南京時屬上海派遣軍領導)的
士兵那裡聽來的。

    這樣,日本軍從上海攻防戰轉向進攻南京的追擊戰這個階段開始,早已對中國
人民施加慘絕人寰的暴行。其實,在進攻南京前五個月,自爆發了所謂「華北事變」
以來,日本軍已在華北各地犯下了嚴重暴行。

    那年八月底,積極主張天皇至上的杉本五郎中佐在戰爭中寫完了遺著《大義》
第十七章乃至第二十章後,不久即在山西省戰死。《大義》一書於昭和十三年五月
由平凡社出版,並曾再版,但翻開該書一看,令人吃驚的是在第十七章——《戰爭》
一章中到處都是缺字、空白(約在一千一百六十個字中缺字四百四十個左右)。在
戰爭期間,出征的學生把此書作為《聖經》來恭讀,但竟發覺書中缺了這麼多字,
令人懷疑,如果把缺字補上,可以看出杉本中佐在《戰爭》一章的部分地方,敘述
了下列驚人的情況;

        發動大義分明的戰爭,若上下級不明大義,各自將為保存自己而拚命
    努力。【上級為競相立功而不惜損害他人,下級為竭力保存自己而抱怨上
    級。一旦占領敵占區,以敵國民族為由加以殺傷而毫無止境,進行掠奪而
    不知罷休。可悲,】萬般一切,更有損皇軍體面。皇軍空華[2] ,施布系
    國裡之禪,現皇軍於皇化第一線之【使徒相去甚遠甚遠,正是白雲萬裡】
    ……在此進行萬物生長之至業。皇軍之真實形象栩栩如生。【然而請看,
    每當會戰結束,上下秩序愈益混亂,下級增上慢[3] ,若非指揮自己的軍
    官,一概下克上;上級缺乏領導之遠見卓識,迷戀於功名,一時糊塗,乃
    皇軍崩潰之間接原因,皇國之安危猶如意外之事。皇軍於初戰已如是。】
    請仔細研究世界興亡之足跡!其所以滅亡之最大原因,大都為貪得無厭的
    利己之心,一味地保存自己。【於是乎這次戰爭系帝國主義之戰鬥,人雲
    之為亡國之初戰,而誰能作何辯護】(【】中者,系刊本中的缺字)?    
  [2] 空華,佛教名詞,即空中之華,虛空原無華,比喻妄心所計之諸相而無實
體——譯者
    [3] 增上慢,佛教名詞,意指尚未修行證得果應而自以為證得,即傲慢自負—
—譯者

    當時的實際情況是,戰爭開始後還只經過了五十天時間。這就是日本侵略軍最
初出現的形象。

        引自《大義》中的那些敘述,所根據的是家永三郎(家永三郎(1913
    ∼),日本歷史學家——譯者)收藏的版本。他在自己使用前,先作為資
    料提供給筆者,同意發表出來,對此厚意深表感謝。據說,原版系昭和十
    八年一月在巖手縣紫波郡野見前村的神民塾裡用鋼版譽寫後印出來的。

        筆者在十年前寫的《南京事件》中,根據某出版物而「看到城山三郎
    (城山三郎(1927∼),日本作家——譯者)在《大義之盡頭》中有缺字」,
    就引用了這樣一段話:「現在,在大陸的皇軍是侵略軍,並非皇軍。暴行、
    掠奪、強姦等為所欲為的軍隊,決不是皇軍……軍隊啊,丟掉面子吧!…
    …立即從大陸撤軍。」這次與家永的藏本進行核對,結果才弄清楚,杉本
    中佐未曾寫過這些話。自然,在《大義之盡頭》中也未引用這段文字。我
    生吞活剝地看待人家的記述,是個極大的錯誤。筆者由於疏忽而給城山添
    了麻煩,深表歉意。

        〔附記〕寫好上述說明二幾天後,看看十月十二日出版的《赤旗報》,
    登有一篇居住在愛和縣的田中邦雄執筆撰寫的文章,題目是《皇軍的暢銷
    書》。文章寫的是關於《大義》中《戰爭》(田中把「戰爭」寫成了「戰
    場」)一章的情況,它根據該書的一個謄寫本(或複寫紙複寫本),弄清
    了一部分缺字。這是曾任神風特攻隊後續部隊總司令的退役少佐常岡瀧雄
    在快要戰敗時送給他的。它與家永收藏的版本相比,其缺字部分所補詞句
    出入不多。
    ------------------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