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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懲罰


  過去,直到不久前,懲罰孩子被視為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在教育上,人們普遍認為這是必不可少的。我們在前面的章節中已看到阿諾德博士對於鞭打的意見,在當時,他的觀點是特別人道的。盧梭是贊成任其自然的觀點。但在其《愛彌地》中他有時也主張嚴厲的懲罰。一百年前,在《告誡篇)一書中便提出了這一傳統觀點,書中描寫一位小女孩想要一條粉紅色的飾帶而他們卻給她系白飾帶,因而她大吵大鬧。
  爸爸在客廳裡聽到了
  卡羅琳在大聲吵鬧,
  於是立刻奔到她面前,
  毫不猶豫地鞭打她。
  當費爾柴德先生看到他的孩子在吵架時,他一邊念著「讓狗兒歡快地叫和咬」的詩句,一邊用答杖打他們。然後帶他們去看一串用鎖鏈掛在絞刑架上的屍體。鎖鏈在風中嘎嘎作響,小男孩害怕了,央求帶他回家。但費爾柴德先生卻強迫他看了很久,說這種景像表明了那些心懷不軌的人的下場。這孩子注定要當牧師,所以必須教他生動形象地描述被罰太地獄者的種種恐怖。
  現在,即使在田納西州也很少有人主張採取這種方式。一談到取代它的方法卻眾說紛法莫衷一是。一些人仍然主張一定數量的懲罰,而另一些人卻認為可以完全廢除懲罰。在這兩種極端之間,還有許多不同看法。
  對我來說,我認為懲罰在教育中的作用不大,我甚至懷疑是否需要嚴厲的懲罰。我把訓斥或責罵也算在懲罰之列。所必需的最嚴厲的懲罰是憤怒的自然表現。有幾次當我兒子對他妹妹粗暴時,他母親便以衝動的驚叫表示她的憤怒,效果非常好。兒子開始哭起來,直到他母親來哄他,跟他說好話,他才安寧下來。這一印象十分深刻,以後他對他妹妹的態度便好多了。有幾次當他堅持要我們拒絕給他的東西或阻撓他妹妹玩耍時,我們便對他施以輕微的懲罰。在這種情況下,當說理和規勸無效時,我們把他單獨帶進一間房裡,讓門敞開,告訴他一旦他改好,他就可以回來。在痛哭了幾分鐘之後,他回來了,確實改好了:他完全明白,回來就表明他改好了。時至今日,我們從未感到需要使用更嚴厲的懲罰。從舊式教育者的書來看,用舊方式所教育的兒童比現在的兒童更淘氣。如果我兒子有《費爾柴德的家庭》裡的孩子的一半不規矩,我一定會感到震驚;但我認為父母的責任比孩子的責任更大。我相信明理的父母能調教出明理的孩子。孩子必須感受到父母之愛——不是父母的義務和責任,孩子不會為此而感激他們,而是感受到父母的熱烈愛心。除非不可能,一條禁律必須得認真而誠懇地說明。一些微小意外,如碰傷或輕微割傷,有時應當允許發生而不應干涉莽撞的遊戲;有一點這方面的經驗後,孩子們自然會相信禁律的確必要。若開始就是這樣,我相信孩子nJ 會很少做一些需要嚴加懲罰的事情。
  當一個孩子老是干擾其他孩子或破壞他們的快樂時,有效的「懲罰」便是驅逐。必須採取這種措施,因為讓其他孩子遭受痛苦是最不公平的。但是讓倔強的孩子感到有過錯是無用的;使他感到失去了其他孩子正在享受的快樂更為有效。蒙特梭利女士介紹她的方法如下:
  至如懲罰,我們多次碰到干擾別人又不聽勸告的孩子,這樣的孩子被立刻送到醫生那裡去檢查。如果診斷正常,我們就在教室的一角擺一張小桌,這樣便將他隔離起來,讓他坐在很舒適的小扶手椅上,其位置必須得使他能看到正在上課的夥伴,同時給他幾件他最喜愛的玩具。這種隔離準能使孩子安靜下來;從他的位置,他能看到所有的夥伴,夥伴們的上課方式對他而言簡直是一堂比老師所說的任何話都有效的直觀教學課。漸漸地,他明白和那些在他面前忙於學習的夥伴們在一起的好處,所以他的確希望回到夥伴中間並像他們那樣學習。我們用這種方式引導那些起初違反紀律的孩子轉而使他們遵守紀律,被隔離的孩子總是被當作特殊照顧的對象,好像他生病了。我走進教室時,我首先走到他跟前,好像他是一個嬰兒。接著將我的注意力轉到其他孩子身上,檢查他們的作業,並提一些與作業有關的問題,彷彿他們都是些小大人。我不知那些違反紀律的孩子心裡怎麼想,但他們的轉變總是完全而持久的。學會上課和守紀使他們感到驕傲,同時他們對教師和我也充滿親切的感情。
  這種方法的成功取決干幾種舊式學校所不具備的因素。首先得排除那些因生理缺陷而行為不良的孩子。其次運用這種方法需要策略和技巧。但是真正的關鍵在於班上的絕大多數孩子都遵守紀律:不守紀律的孩子感到自己違背了理應受到尊重的公意。當然如果全班學生都存心「吵鬧」,情況就截然不同。我不想討論老師處理這類孩子的方法,因為如果一開始教育得當,這類方法是不需要的。只要教學內容有用而且教學方法得當,孩子是樂意學習的。在傳授知識方面所犯的錯誤與在孩子嬰兒時期在孩子飲食和睡眠上所犯的錯誤是一樣的:對孩子真正有益的事情似乎成了對大人的恩賜。孩子們總以為吃飯和睡覺的准一原因是大人們要求他們這樣做;這使他們因失眠而患消化木良的病1。除非孩子有病,隨他不吃飯而挨餓。我兒子過去總是由他保姆哄著吃飯,並且越來越固執。一天我們和他一起吃中飯可他拒絕吃布丁,所以我們叫人把布丁送回去。一會兒,他想要人把布丁取回來,但結果布丁卻被廚師吃了。他感到驚訝,以後再也不在我們面前裝模作樣了。這種方法同樣適用於教育。那些不想學習的人隨他們的便好了,但我們務必使他們感到不上課是無聊乏味的。如果他們看到別人學習,他們會立刻嚷著要去學習:這時教師可以以援助者的身份出現,於是事情就好辦了。我們每所學校都應有一間大空房,不願上課的孩子都可以進去,但是他們進去後,那一天我們便不許他們回來上課。如果他們上課時表現不好,作為一種懲罰將他們送到那兒去。懲罰應當是你希望犯錯者不喜歡而非他喜歡的事情,這似乎是一個簡單的原則。可是那些希望孩子喜愛古典文學的人以令他們抄寫古文作為懲罰。
  對輕微的過失施以輕微的懲罰是有用的,特別對禮貌方面的過失有用。表揚和批評對小孩是一種重要的獎懲形式,對於較大的孩子,如果由有威信的人給予,表揚和批評也是一種重要的獎懲形式。我不相信教育能離開表揚和批評,但在使用表揚和批評時必須小心謹慎。首先,兩者不應相互比較。不應告訴孩子說他比某某孩子做得好或某某孩子從不淘氣:前者導致蔑視,後者導致怨恨。其次,要盡量少批評多表揚,批評應當是一種明確的懲罰,只有遇到意外的過失才可給以批評,一旦
  1見HG.卡姆作博士的(神經質的兒童)第四、五章。批評產生效果後,就不宜再使用。第三,對任何理所當然的事情木應給予表揚。對勇氣或技術方面的新進步,對經過道德努力在財產方面所作出的無私行為方可提出表揚。整個學習期間任何相當好的成績都應提出表揚。因難得的成績而受到表揚這是青少年時期最愉快的體驗之一,對這種快樂的渴望雖不應是主要動機,但作為一種次要動機是完全合理的。主要的動機永遠應當是對事物本身的興趣,而不論事物是什麼。
  性格上的重大缺點,如殘忍,很少能通過懲罰來克服。或更準確地說,懲罰應盡量少使用。對動物殘忍或多或少是男孩子的天性。若想防止,則需特殊的教育。一直等到你發現孩子虐待動物,你就虐待孩子,這是很不好的方法。這只會使他希望在虐待動物時不被你撞見。你應當謹防他以後可能發展為殘忍的萌芽。要教育孩子尊重生命,不要讓他看見你殺死動物,即使殺死黃蜂或蛇也不應讓他看見。如果你無法不讓孩子看到,你必須向他解釋在這種特定情況下你為什麼要這樣做的原因。如果他對比他小的孩子稍有虐待,你就馬上同樣對待他。他抗議,你便向他解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通過這種方式,別人也有他一樣的情感這一事實能直觀地引起他的注意。
  對輕微的虐待極早採取這種方式明顯是很重要的。僅僅是輕微的虐待,你才能同樣對待他。當你採用這種方法時,不要顯得你是在懲罰他,而是在開導教育他:「看,這就是你對你妹妹的所作所為。」當他抗議時,你便對他說:「既然這不好,你就不該這樣對待她。」只要事情簡單,孩子會馬上明白,並懂得必須尊重他人的情感。在這種情況下,孩子絕木會發展成極度殘忍。
  所有的道德教育必須及時又具體:必須來自於自然形成的情形,且不能超過在這種特殊事例上所應該做的事情。孩子在其它類似情況下自己也會運用這一道德。懂得某一具體事例並對類似事例進行類似思考比理解某一普遍規律並對之進行推演要容易得多。不要泛泛地說:「要勇敢,要仁慈」,而要鼓勵他去做某件需要特別勇敢的事情,然後對他說:「不錯,你是勇敢的孩子」;要讓他允許他妹妹玩他的玩具,當他看到他妹妹非常高興時,便對他說:「不錯,你是一個好心腸的孩子。」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對待殘忍:防微杜漸。
  如果不顧你的一切努力,孩子以後發展到很殘忍,那就必須像對待疾病一樣嚴肅地對待這件事情。這樣的孩子必須受到懲罰,使他感到將來他也會遇到木愉快的事,就像他出麻疹時的感覺一樣。但不要使他產生負罪感。應當將他和其他孩子和動物隔離一陣子,並向他解釋他和他們在一起是不安全的。應盡可能地使他認識到,如果別人殘酷地對待他,他會何等痛苦;還應使他認識到,如果他有殘忍的衝動,他必定會大禍臨頭,他的長輩正在設法使他將來免遭這種不幸。我相信,除一些病理學情形之外,這種方法是完全成功的。
  我相信體罰是不對的,輕微的體罰儘管無益卻也沒有多少壞處;我深信,嚴厲的懲罰會產生殘忍和暴行。誠然,孩子們對給他嚴厲懲罰的人往往並不怨恨;如果濫用這種懲罰,孩子們會習以為常,並將它視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久而久之,孩子們會以為為了保持權威,使用體罰是對的——這種教訓對將來有可能掌權的孩子是特別危險的。它也破壞了父母與子女之間及老師與學生之間應有的開誠佈公的關係。現代的父母們希望自己的子女無論他在不在場都無拘無束;希望子女看到他們來時就高興;不希望他們一看孩子們時,孩子們便裝作安息日般的安靜,而他一轉身,孩子們就無法無天。獲得孩子的衷心愛戴是人生的一大樂事。我們的祖輩們木知道這種快樂,因此也不知道他們失去了這種快樂。他們教育孩子愛父母是他們的「義務」,但隨後卻使得這種義務無法履行。在這一章開頭所援引的那幾句詩中。卡羅琳是木會對她父親奔到她跟前「毫木猶豫地鞭打她」感到快樂的。只要人們堅持愛可以被責令為一種義務的觀點,他們無論如何也木會獲得這一真正的感情。因此人類關係是生硬、嚴厲和殘酷的。懲罰是這整個觀念的一部分。很奇怪,那些做夢都不想動手打女人的男人們竟會隨意對毫無自衛能力的孩子施以體罰。的確,近一百年來,人們對於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的觀念不斷更新,並且懲罰的全部理論也隨之改變。我希望在教育方面所盛行的開明觀念,也能逐漸擴展到人類其它關係中去:在人類其它關係方面,和對待我們的孩子一樣,同樣需要開明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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