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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厭煩與興奮


  厭煩作為人類行為的一個要素,在我看來,未受到應有的足夠重視。我相信,在整個歷史時期。它是一個巨大的推動力量,今天更是如此。厭煩似乎是唯有人類才具有的情緒。被關起來的動物確實也會變得躁動不安、上竄下跳、呵欠不斷,但從性質上說,我不認為它們的體驗可與人類的厭煩相比。大部分時間裡它們是在警惕敵方、尋找食物,或者兩者兼有;有時它們是在求偶,有時則在設法保持溫暖。但是,即使是在它們不快樂時,我認為它們也不是厭煩所致。也許類人猿在這方面就像在其他許多方面一樣與我們相似;但是我從來沒和它們一起生活過,因而沒有機會做這一實驗。厭煩的本質之一是:把目前狀況同別的、更易於被人接受的、頑強地進入到人的想像中的狀況相比。厭煩的另一本質是:人的官能不能長期地陷於繁忙緊張狀態。從企圖奪走你的生命的敵人那地逃跑,我想是不愉快的,但決不是令人厭煩的。一個被執行死刑的人是不會感到厭煩的。除非他有那種近乎超人的勇氣。同樣地,沒有人會在上院的初次演講時呵欠連天,除了已故的德文郡公爵之外——他卻因此而受到貴族的尊敬。從根本上說,厭煩是一種受到挫折的慾望,這種慾望的對象不一定是令人快樂的,但肯定是那些使得厭煩的犧牲者知道這一天不同於另一天的事情。一言以蔽之,厭煩的對立面,不是快樂,而是興奮。
  對於興奮的追求慾望常常扎根於人的心靈之中,特別是男性之中。我認為,這種慾望在狩獵時代,比起以後的各個時代來,更容易獲得滿足。狩獵是令人興奮的,戰爭是令人興奮的,求愛是令人興奮的。一個野蠻人會在一個女人身邊正躺著她的丈夫時設法和她通好,哪怕他清楚地知道,只要這個丈夫醒來,自己就是死路一條。這種情境,我想是不會令人生厭的。然而,隨著農業時代的來臨,生活開始變得枯燥無味了(當然,貴族是個例外,因為他們處在且一直處在狩獵時代)。我們聽到過許多關於機械勞動單調乏味的抱怨,不過我想,比較起來,採用舊的耕作方法的勞動才是最沉悶單調的。真的,同大多數慈善家的觀點相反,我認為,機器時代大大減少了全世界人們的厭煩的總量。在僱傭勞動者方面,工作時間裡他並不孤獨,晚上地可以在各種娛樂活動中度過時光,這些在舊式的鄉村卻是根本不可能的。再看看在中下層階級的生活中發生的變化吧。以前,晚飯過後,當妻子和女兒把一切收拾停當,大家便團團圍坐,開始所謂的「大團圓」的快樂時光。這意味著家長去睡覺,妻子忙編織,女兒們要麼盼望早日死去,要麼夢遊江巴克圖。她們不許看書,不許離開屋子;因為當時通行的做法是,在這個時候,父親對她們講話,她們都應為之快樂萬分。要是運氣不錯,她們最後也結了婚,於是便轉而折磨自己的孩子,讓她們的青春年華同自己所經歷過的一樣,在沉悶無趣中流逝。要是運氣不好,她們便做老處女,或者最後當個老奶奶的女傭人——這種命運正像野蠻人給予犧牲者身上的命運一樣,令人害怕。在我們評價百年前的世界時,別忘記這一厭倦的重負。歷史越往前,厭煩的壓力也越重。試想一下中世紀農村的冬天,那單調的生活吧。人們不會讀書寫字,黑暗中只有蠟燭給了他們微弱的光明,柴火的煙霧瀰漫著唯一的屋子,室內依然寒冷如冰。屋外,道路實際上不能通行,因此幾乎看不到來自鄰近村莊的行人。一定是這類厭煩產生了搜捕巫者的風俗,這種風俗後來成了晚上唯一有點生氣的活動。
  我們比我們的祖先更少厭煩,但卻更怕厭煩。我們開始知道,或者說開始相信,厭煩不是人的自然命運的一部分,它可以通過興奮的足夠強烈的追求而得以避免。女孩們現在大多已經自己謀生。多半是由於這能夠使她們在晚上去尋求興奮刺激,去躲避她們的祖母輩當年不得不忍受的「大團圓」的時光。在美國,現在人人都可住到城裡去;那些買不起汽車的人,至少有了一輛摩托車,可以騎著去看電影。而且家家有了收音機。青年男女們約會比以前方便多了,家庭女傭們每星期至少可以有一次令人振奮的聚會,而這足以使簡·奧斯汀的女主人公在整本小說里長久期待了。隨著社會地位的提高,對興奮的追求也變得越來越迫切。那些有條件的人不停地從一處轉往另一處,走到哪裡,就把興奮帶到哪裡;他們狂歌勁舞、開懷暢飲。但是出於某種原因,他們總是期望著在一個新的地方享受更多的快樂。那些必須靠掙錢才能養活自己的人,只好在工作中忍受厭煩的折磨,那些有足夠的錢可以不工作的人,便把完全擺脫厭煩的生活當作自己的理想。這是一種高尚的理想,我決無低毀之意。不過我擔心,這種理想,與其它的理想一樣,比起理想主義的想像來,是一種更難獲得的東西。與歡快的前一天晚上相比,早晨總是令人厭煩的。人會有中年,甚至晚年。20歲時人們以為30歲生命將會結束。我已經58了,不可能再持這種觀點。把人的生命當作貨幣資本來花費也許是不明智的。一定量的厭煩也許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希望擺脫厭煩的願望是很自然的。實際上,各個民族只要一有機會,都會表露出這一願望。當野蠻人第一次從白人那裡嘗到酒的滋味時,他們至少找到了一種擺脫單調乏味的生活的良方,因此,除非政府干涉,否則他們便會酷配大醉,一死方休。戰爭、屠殺以及迫害等,都是企圖擺脫厭煩的一些方式,甚至與鄰居吵一架也比無所事事要強。所以說,對於道德家來說,厭煩是一個極端重要的問題,因為人類的惡行中,至少有一半是由於對厭煩的恐懼引起的。
  然而,厭煩不應被看作是完全邪惡的。厭煩有兩種,一種是挫折型,一種是呆滯型。挫折型是由於缺乏毒品引起的,呆滯型則是由於缺少活動引起的。我不否認毒品對人的生活有一定的作用。例如,一個明智的醫生有時開的藥方里就有鴉片,而且我想這種情況比禁煙主義者想像的要多得多。但是迷戀毒品,甚至不加約束地讓自己的本能衝動失去控制,是決不應該的。那種在人習慣了吸毒後才能適應的厭煩,在戒除了這種習慣後,我認為時間是唯一的療方。用於解決吸毒問題的方法,在一定限度裡,也適用於對付各種興奮。興奮過於充足的生活會使人精疲力盡,在這種生活裡,人需要連續不斷的強烈刺激,才能產生顫慄狂喜,而這種顫慄狂喜往往被人當作是快樂的主要因素。一個習慣於過度興奮的人,就像一個對胡椒粉過份愛好的人一樣,對足以使別人窒息的一定份量的胡椒粉,他甚至不能品嚐出一絲味道來。為了避免過度的興奮,一定量的厭煩是不可缺少的;過度的興奮不僅有害於健康,而且會使對各種快樂的欣賞能力變得脆弱,使得廣泛的機體滿足為興奮所代替,智慧被機靈所代替,美感被驚詫所代替。我並不完全反對興奮。一定的興奮對身心是有益的,但是,同一切事物一樣,問題在數量上。數量太少會引起人強烈的渴望,數量太多則使人疲憊不堪。因此,要使生活變得幸福,一定量的厭煩忍受力是必要的。這一點從小就應該告訴年輕人。。一切偉大的著作都有令人生厭的章節,一切偉人的生活都有無聊乏味的時候。試想一下,一個現代的美國出版商,面前擺著剛剛到手的《舊約全書》書稿。不難想像這時他會發表什麼樣的評論來,比如說《創世紀》吧。「老天爺!先生」,他會這麼說,「這一章太不夠味兒了。面對那麼一大串人名——而且幾乎沒作什麼介紹——可別指望我們的讀者會發生興趣。我承認,你的故事開頭不錯,所以開始時我的印象還相當好,不過你也說得太多了。把篇幅好好地削一削,把要點留下來,把水份給我擠掉,再把手稿帶來見我。」現代的出版商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他知道現代的讀者對厭煩感到恐懼。對於孔子的《論語》,伊斯蘭教的姑蘭經》,馬克思的《資本論》,以及所有那些被當作暢銷書的聖賢之書,他都會持這種看法。不獨聖賢之書,所有的精彩的小說也都有令人乏味生厭的章節。要是一部小說從頭至尾,每一頁都是扣人心弦的話,那它肯定不是一部偉大的作品。偉人的生平,除了某些光彩奪目的時刻以外,也總有不那麼絢麗奪目的時光。蘇格拉底可以日復一日地享受著復會的快樂,而當他喝下去的毒酒開始發作時他也一定會從自己的高談闊論中得到一定的滿足;但是他的一生,大半時間還是默默無聞地和克珊西比一起生活,或許只有在傍晚散步時,才會遇見幾個朋友。康德據說在他的一生中,從來沒有到過何尼斯堡以外十英里的地方。達爾文,在地周遊世界以後,全部的餘生都在他自己家裡度過。馬克思,掀起了幾次革命之後,則決定在不列顛博物館裡消磨掉他的餘生。總之,可以發現,平靜的生活是偉人的特徵之一,他們的快樂,在旁觀者看來,不是那種令人興奮的快樂。沒有堅持不懈的勞動,任何偉大的成就都是不可能的;這種勞動如此令人全神貫注,如此艱辛,以至於使人不再有精力去參加那些更緊張刺激的娛樂活動,除了加入到假日裡恢復體力消除疲勞的娛樂活動,如攀登阿爾卑斯山之外。
  忍受一種或多或少單調的生活的能力,是一種應在童年時代就培養起來的能力。現代的父母在這方面是有相當責任的,他們給孩子們提供了過多的消極的娛樂活動,如電影、精美的食品等。他們絲毫沒有認識到,除了一些很少的例外,過一種日復一日的單調生活對於孩子的重要性。童年的快樂,主要應該由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去創造,從自己生活的環境中去獲得。那種一方面令人興奮,一方面又不需要付出體力代價的娛樂活動,如看戲等,越少越好。從根本上說,這種興奮猶如毒品,興奮愈多,追求興奮的慾望也愈強,但是,在興奮期內身體的消極被動狀態是違反人的本性的。一個小孩就像一棵幼苗一樣,只有讓他不受干擾、總在一攸土地生長時,才發育得最好。太多的旅行,太多的形形色色的感性東西,對青少年並沒有好處,因為這會使得他們長大以後缺少忍受寂寞生活的能力,而唯有寂寞才能使人有所創造。我當然不是說寂寞生活本身有什麼好處,我的意思是說,只有伴以一定程度的寂寞,某些美好的東西才有可能被人獲得。以華茲華斯的詩《序曲》為例c對於某些讀者來說明顯不過的是,華茲華斯的思想和感情是富有價值的;然而對於那些老於世故的城市青年來說,這一切都不可感受。一個孩子或青年人,在他具有一個嚴肅而富於創造性的目標時,他就會心甘情願地忍受巨大的厭煩,因為他發現這是成功的必要條件。但是如果一個孩子過著放蕩不羈。享受奢華的生活,他的腦中就不會自然地產生這類創造性目標,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他的腦袋中想來想去的,總是下一次快活享樂,而不是遙不可期的成功。由於這些原因,不能忍受厭煩的一代將是一代小人,這樣的一代人使自己不適當地脫離開緩慢的自然發展,在他們身上任何一種生命的衝動亦將漸漸消亡,如同花瓶中被折斷的花兒凋謝枯萎。
  我不喜歡玄乎隱秘的語言,但是如果我在這兒不用聽起來有點詩意的而不是科學的語言,我就不知道如何表達自己的觀點。不管我們怎樣認為,我們總是大地的造物,就像動植物一樣,我們的生命是大地的一部分,我們也從它那兒汲取乳汁。大地生命的節奏是緩慢的。對它來說,秋冬同春夏一樣重要,休息同運動一樣重要。兒童比成人更應該同大地生命的起伏節奏保持某種聯繫。經過無數世代的更替,人和軀體已經適應了這種節奏,基督教的復活節就體現了這一節奏適應。我見過一個兩歲的孩子,他一直生活在倫敦,有一回他第一次被帶到綠意蔥定的鄉村去散步。這時正是冬季,一切都是濕滾滾的,道路泥濘難行。在成人看來,這一切並沒有什麼引人注目的,但是這孩子的眼裡卻閃現出驚喜的神采,他在潮濕的土地上跪了下去,把臉理在青草裡,嘴裡發出歡快的呼呀叫聲。他所體驗的歡樂是原始的、素樸的和巨大的。這種得到滿足的機體需要是如此強烈,以至於可以說這種需要得不到滿足的人,其精神很少是健全的。有許多種快樂,它本身和大地的生命沒有聯繫。例如說賭博吧。這類快樂一旦終止,人就會感到無聊和不滿,渴望著什麼,卻又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麼。這種快樂帶給我們的感受是不能叫做幸福的。另一方面,那些把我們與大地的生命緊緊連在一起的快樂裡,則有著能使人得到極大滿足的東西,這種東西即使停止了,它們帶來的幸福仍然長駐不去,儘管比起那些更易使人興奮的放蕩胡鬧來,它的強烈程度要低些。這中間的差別,在我看來,存在於從最簡單的職業到文明程度最高的職業的全部範圍內。剛才我提到的那個兩歲的孩子就表現了與大地的生命聯繫在一起的最為原始的可能形式。但是在更高的形式上,同樣的事情可以在詩歌中發現。使得莎士比亞的抒情詩超乎一般的東西,就是那種充滿了字裡行間的。使兩歲的孩童擁抱草地的同一種歡樂。請讀一讀「聽、聽,雲雀」,或者「來到金黃的沙灘上」;你會發現,那兩歲的孩子只能以口齒不清的叫喊表露出來的情感,在這些詩裡以更為文明的形式表達了出來。請再考慮一下愛情和純粹性愛之間的區別。愛情是一種使我們整個的存在得以復甦新生、光彩煥發的體驗,恰像植物久旱逢甘霖一樣。沒有愛情的性交,全然沒有這種體驗。在這種暫時的滿足停止之後,隨之而來的是疲倦。厭惡如生命空虛的意識。愛情是大地生命的一部分,沒有愛情的性愛卻不屬於它。
  現代城市居民所遭受的一種非同一般的厭煩,與他們同大地生命的分離密切相關,它使得生命變得熾熱、骯髒而又飢渴,就像沙漠中的朝聖一樣。在那些富裕得使自己可以選擇生活方式的人中,他們遭受的那些難以忍受的厭煩,正像它看上去顯得很荒謬一樣,是他們對厭煩的懼怕。為了逃避挫折型的厭煩,他們反而陷入了另一種更為嚴重的厭煩之中。幸福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肯定是一種平靜安逸的生活,因為只有在平靜的環境裡,真正的快樂才能得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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