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八
      【宋紀十】 起閼逢敦牂,盡著雍閹茂,凡五年。
       世祖孝武皇帝上孝建元年(甲午,公元四五四年)
    春,正月,己亥朔,上祀南郊,改元,大赦。甲辰,以尚書令何尚之為左光祿大夫、
護軍將軍,以左衛將軍顏竣為吏部尚書、領驍騎將軍。
    壬戌,更鑄孝建四銖錢。
    乙丑,魏以侍中伊□為司空。
    丙子,立皇子子業為太子。
    初,江州刺史臧質,自謂人才足為一世英雄;太子劭之亂,質潛有異圖,以荊州刺
史南郡王義宣庸暗易制,欲外相推奉,因而覆之。質於義宣為內兄,既至江陵,即稱名
拜義宣。義宣驚愕問故,質曰:「事中宜然。」時義宣已奉帝為主,故其計不行。及至
新亭,又拜江夏王義恭,曰:「天下屯危,禮異常日。」
    劭既誅,義宣與質功皆第一,由是驕恣,事多專行,凡所求欲,無不必從。義宣在
荊州十年,財富兵強;朝廷所下制度,意有不同,一不遵承。質自建康之江州,舫千餘
乘,部伍前後百餘里。帝方自攬威權,而質以少主遇之,政刑慶賞,一不咨稟。擅用湓
口、鉤圻米,台符屢加檢詰,漸致猜懼。
    帝淫義宣諸女,義宣由是恨怒。質乃遣密信說義宣,以為:「負不賞之功,挾震主
之威,自古能全者有幾?今萬物系心於公,聲跡已著;見幾不作,將為它人所先。若命
徐遺寶、魯爽驅西北精兵來屯江上,質帥九江樓船為公前驅,已為得天下之半。公以八
州之眾,徐進而臨之,雖韓、白更生,不能為建康計矣。且少主失德,聞於道路;沈、
柳諸將,亦我之故人,誰肯為少主盡力者?夫不可留者年也,不可失者時也。質常恐溘
先朝露,不得展其旅力,為公掃除,於時悔之何及。」義宣腹心將佐咨議參軍蔡超、司
馬竺超民等鹹有富貴之望,欲倚質威名以成其業,共勸義宣從其計。質女為義宣子采之
婦。義宣謂質無復異同,遂許之。超民,夔之子也。臧敦時為黃門侍郎,帝使敦至義宣
所,道經尋陽,質更令敦說誘義宣,義宣意遂定。」
    豫州刺史魯爽有勇力,義宣、質素與之相結。義宣密使人報爽及兗州刺史徐遺寶,
期以今秋同舉兵。使者至壽陽,爽方飲醉,失義宣指,即日舉兵。爽弟瑜在建康,聞之,
逃叛。爽使其眾戴黃標,竊造法服,登壇,自號建平元年;疑長史韋處穆、中兵參軍楊
元駒、治中庾騰之不與己同,皆殺之。遺寶亦勒兵向彭城。
    二月,義宣聞爽已反,狼狽舉兵。魯瑜弟弘為質府佐,帝敕質收之,質即執台使,
舉兵。
    義宣與質皆上表,言為左右所讒疾,欲誅君側之惡。義宣進爽號征北將軍。爽於是
送所造輿服詣江陵,使征北府戶曹版義宣等,文曰:「丞相劉,今補天子,名義宣;東
騎臧,今補丞相,名質;平西硃,今補車騎,名修之。皆版到奉行。」義宣駭愕,爽所
送法物並留竟陵,不聽進。質加魯弘輔國將軍,下戍大雷。義宣遣咨議參軍劉諶之將萬
人就弘,召司州刺史魯秀,欲使為諶之後繼。秀至江陵見義宣,出,拊膺曰:「吾兄誤
我,乃與癡人作賊,今年敗矣!」
    義宣兼荊、江、兗、豫四州之力,威震遠近。帝欲奉乘輿法物迎之,竟陵王誕固執
不可,曰:「奈何持此座與人!」乃止。
    己卯,以領軍將軍柳元景為撫軍將軍;辛卯,以左衛將軍王玄謨為豫州刺史。命元
景統玄謨等諸將以討義宣。癸巳,進據梁山洲,於兩岸築偃月壘,水陸待之。義宣自稱
都督中外諸軍事,命僚佐悉稱名。
    甲午,魏主詣道壇受圖菉。
    丙申,以安北司馬夏侯祖歡為兗州刺史。三月,己亥,內外戒嚴。辛丑,以徐州刺
史蕭思話為江州刺史,柳元景為雍州刺史。癸卯,以太子左衛率龐秀之為徐州刺史。
    義宣移檄州郡,加進位號,使同發兵。雍州刺史硃修之偽許之,而遣使陳誠於帝。
益州刺史劉秀之斬義宣使者,遣中兵參軍韋崧將萬人襲江陵。
    戊申,義宣帥眾十萬發江津,舳艫數百裡。以子慆為輔國將軍,與左司馬竺超民留
鎮江陵。檄硃修之使發兵萬人繼進,修之不從。義宣知修之貳於己,乃以魯秀為雍州刺
史,使將萬餘人擊之。王玄謨聞秀不來,喜曰:「臧質易與耳!」
    冀州刺史垣護之妻,徐遺寶之姊也,遺寶邀護之同反,護之不從,發兵擊之。遺寶
遣兵襲徐州長史明胤於彭城,不克。胤與夏侯祖歡、垣護之共擊遺寶於湖陸,遺寶棄眾
焚城,奔魯爽。
    義宣至尋陽,以質為前鋒而進,爽亦引兵直趣歷陽,與質水陸俱下。殿中將軍沈靈
賜將百舸,破質前軍於南陵,擒軍主徐慶安等。質至梁山,夾陳兩岸,與官軍相拒。
    夏,四月,戊辰,以後將軍劉義綦為湘州刺史;甲申,以硃修之為荊州刺史。
    上遣左軍將軍薛安都、龍驤將軍南陽宗越等戍歷陽,與魯爽前鋒楊胡興等戰,斬之。
爽不能進,留軍大峴,使魯瑜屯小峴。上復遣鎮軍將軍沈慶之濟江,督諸將討爽;爽食
少,引兵稍退,自留斷後。慶之使薛安都帥輕騎追之,丙戌,及爽於小峴。爽將戰,飲
酒過醉,安都望見爽,即躍馬大呼,直往刺之,應手而倒,左右范雙斬其首。爽眾奔散,
瑜亦為部下所殺。遂進攻壽陽,克之。徐遺寶奔東海,東海人殺之。
    李延壽論曰:「兇人之濟其身,非世亂莫由焉。魯爽以亂世之情,而行之於平日,
其取敗也宜哉!
    南郡王義宣至鵲頭,慶之送爽首示之,並與書曰:僕荷任一方,而釁生所統。近聊
帥輕師,指往翦撲,軍鋒裁及,賊爽授首。公情契異常,或欲相見,及其可識,指送相
呈。」爽累世將家,驍猛善戰,號萬人敵。義宣與質聞其死,皆駭懼。
    柳元景軍於采石;王玄謨以臧質眾盛,遣使來求益兵,上使元景進屯姑孰。
    太傅義恭與義宣書曰:「往時仲堪假兵,靈寶尋害其族;孝伯推誠,牢之旋踵而敗。
臧質少無美行,弟所具悉。今藉西楚之強力,圖濟其私;兇謀若果,恐非復池中物也。」
義宣由此疑之。五月,甲辰,義宣至蕪湖,質進計曰:「今以萬人取南州,則梁山中絕;
萬人綴梁山,則玄謨必不敢動;下官中流鼓棹,直趣石頭,此上策也。」義宣將從之。
劉諶之密言於義宣曰:「質求前驅,此志難測。不如盡銳攻梁山,事克然後長驅,此萬
安之計也。」義宣乃止。
    冗從僕射胡子反等守梁山西壘,會西南風急,質遣其將尹周之攻西壘;子反方渡東
岸就玄謨計事,聞之,馳歸。周之攻壘甚急,偏將劉季之帥水軍殊死戰,求救於玄謨,
玄謨不遣;大司馬參軍崔勳之固爭,乃遣勳之與積弩將軍垣詢之救之。比至,城已陷,
勳之、詢之皆戰死。詢之,護之之弟也。子反等奔還東岸。質又遣其將龐法起將數千兵
趨南浦,欲自後掩玄謨,游擊將軍垣護之引水軍與戰,破之。
    硃修之斷馬鞍山道,據險自守。魯秀攻之不克,屢為修之所敗,乃還江陵,修之引
兵躡之。或勸修之急追,修之曰:「魯秀,驍將也;獸窮則攫,不可迫也。」
    王玄謨使垣護之告急於柳元景曰:「西城不守,唯餘東城萬人。賊軍數倍,強弱不
敵。欲退還姑孰,就節下協力當之,更議進取。」元景不許,曰:「賊勢方盛,不可先
退,吾當卷甲赴之。」護之曰:「賊謂南州用三萬人,而將軍麾下裁十分之一,若往造
賊壘,則虛實露矣。王豫州必不可來,不如分兵援之。」元景曰:「善!」乃留贏弱自
守,悉遣精兵助玄謨,多張旗幟。梁山望之如數萬人,皆以為建康兵悉至,眾心乃安。
    質請自攻東城。咨議參軍顏樂之說義宣曰:「質若復克東城,則大功盡歸之矣;宜
遣麾下自行。」義宣乃遣劉諶之與質俱進。甲寅,義宣至梁山,頓兵西岸,質與劉諶之
進攻東城。玄謨督諸軍大戰,薛安都帥突騎先沖其陳之東南,陷之,斬諶之道,劉季之、
宗越又陷其西北,質等兵大敗。垣護之燒江中舟艦,煙焰覆水,延及西岸,營壘殆盡;
諸軍乘勢攻之,義宣兵亦潰。義宣單舸迸走,閉戶而泣,荊州人隨之者猶百餘舸。質欲
見義宣計事,而義宣已去。質不知所為,亦走,其眾皆降散。己未,解嚴。
    癸亥,以吳興太守劉延孫為尚書右僕射。
    六月,丙寅,魏主如陰山。
    臧質至尋陽,焚燒府捨,載妓妾西走;使嬖人何文敬領餘兵居前,至西陽。西陽太
守魯方平紿文敬曰:「詔書唯捕元惡,餘無所問。不如逃之。」文敬棄眾亡去。質先以
妹夫羊沖為武昌郡,質往投之。沖已為郡丞胡庇之所殺,質無所歸,乃逃於南湖。掇蓮
實啖之,追兵至,以荷覆頭,自沉於水,出其鼻。戊辰,軍主鄭俱兒望見,射之,中心,
兵刃亂至,腸胃縈水草,斬首送建康,子孫皆棄市,並誅其黨豫章太守樂安任薈之、臨
川內史劉懷之、鄱陽太守杜仲儒。仲儒,驥之兄子也。功臣柳元景等封賞各有差。
    丞相義宣走至江夏,聞巴陵有軍,回向江陵,眾散且盡,與左右十許人徙走,腳痛
不能前,僦民露車自載,緣道求食。至江陵郭外,遣人報竺超民,超民具羽儀兵眾迎之。
時荊州帶甲尚萬餘人,左右翟靈寶誡義宣使撫慰將佐,以「臧質違指授之宜,用致失利。
今治兵繕甲,更為後圖。昔漢高百敗,終成大業!」而義宣忘靈寶之言,誤云「項羽千
敗」,眾鹹掩口。魯秀、竺超民等猶欲收餘兵更圖一決;而義宣惛沮,無復神守,入內
不復出,左右腹心稍稍離叛。魯秀北走,義宣不能自立,欲隨秀去,乃攜息慆及所愛妾
五人著男子服相隨。城內擾亂。白刃交橫,義宣懼,墜馬,遂步進;竺超民送至城外,
更以馬與之,歸而城守。義宣求秀不得,左右盡棄之,夜,復還南郡空廨;旦日,超民
收送刺奸。義宣止獄戶,坐地歎曰:「臧質老奴誤我!」五妾尋被遣出,義宣號泣,語
獄吏曰:「常日非苦,今日分別始是苦。」魯秀眾散,不能去,還向江陵,城上人射之,
秀赴水死,就取其首。
    詔右僕射劉延孫使荊、江二州,旌別枉直,就行誅賞;且分割二州之地,議更置新
州。
    初,晉氏南遷,以揚州為京畿,谷帛所資皆出焉;以荊、江為重鎮,甲兵所聚盡在
焉,常使大將居之。三州戶口,居江南之半,上惡其強大,故欲分之。癸未,分揚州浙
東五郡置東揚州,治會稽;分荊、湘、江、豫州之八郡置郢州,治江夏;罷南蠻校尉,
遷其營於建康。太傅義恭議使郢州治巴陵,尚書令何尚之曰:「夏口在荊、江之中,正
對沔口,通接雍、梁,實為津要。由來舊鎮,根基不易,既有見城,浦大容舫,於是為
便。」上從之。既而荊、揚因此虛耗,尚之請復合二州,上不許。
    戊子,省錄尚書事。上惡宗室強盛,不欲權在臣下;太傅義恭知其指,故請省之。
    上使王公、八座與荊州刺史硃修之書,令丞相義宣自為計。書未達,庚寅,修之入
江陵,殺義宣,並誅其子十六人,及同黨竺超民、從事中郎蔡超、咨議參軍顏樂之等。
超民兄弟應從誅,何尚之上言:「賊既遁走,一夫可擒。若超民反覆昧利,即當取之,
非唯免愆,亦可要不義之賞。而超民曾無此意,微足觀過知仁。且為官保全城府,謹守
庫藏,端坐待縛。今戮及兄弟,則與其餘逆黨無異,於事為重。」上乃原之。
    秋,七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庚子,魏皇子弘生;辛丑,大赦,改元興光。
    丙辰,大赦。
    八月,甲戌,魏趙王深卒。
    乙亥,魏主還平城。
    冬,十一月,戊戌,魏主如中山,遂如信都;十二月,丙子,還,幸靈丘,至溫泉
宮;庚辰,還平城。
       世祖孝武皇帝上孝建二年(乙未,公元四五五年)
    春,正月,魏車騎大將軍樂平王拔有罪,賜死。鎮北大將軍、南兗州刺史沈慶之請
老;二月,丙寅,以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慶之固讓,表疏數十上,又面自陳,
乃至稽顙泣涕。上不能奪,聽以始興公就第,厚加給奉。頃之,上復欲用慶之,使何尚
之往起之。尚之累陳上意,慶之笑曰:「沈公不效何公,往而復返。」尚之慚而止。辛
巳,以尚書右僕射劉延孫為南兗州刺史。
    夏,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
    六月,壬戌,魏改元太安。
    甲子,大赦。
    甲申,魏主還平城。
    秋,七月,癸巳,立皇弟休祐為山陽王,休茂為海陵王,休業為鄱陽王。
    丙辰,魏主如河西。
    雍州刺史武昌王渾與左右作檄文,自號楚王,改元永光,備置百官,以為戲笑。長
史王翼之封呈其手跡。八月,庚申,廢渾為庶人,徙始安郡。上遣員外散騎侍郎東海戴
明寶詰責渾,因逼令自殺,時年十七。
    丁亥,魏主還平城。
    詔祀郊廟,初設備樂,從前殿中曹郎荀萬秋之議也。
    上欲削弱王侯。冬,十月,己未,江夏王義恭、竟陵王誕奏裁損王、侯車服、器用、
樂舞制度,凡九事;上因諷有司奏增廣為二十四條,聽事不得南向坐,施帳;劍不得為
鹿盧形;內史、相及封內官長止稱下官,不得稱臣,罷官則不復追敬。詔可。
    庚午,魏以遼西王常英為太宰。
    壬午,以太傅義恭領揚州刺史,竟陵王誕為司空、領南徐州刺史,建平王寵為尚書
令。
    是歲,以故氐王楊保宗子元和為征虜將軍,楊頭為輔國將軍。頭,文德之從祖兄也。
元和雖楊氏正統,朝廷以其年幼才弱,未正位號,部落無定主,頭先戍葭蘆,母妻子弟
並為魏所執,而頭為宋堅守無貳心。雍州刺史王玄謨上言:「請以頭為假節、西秦州刺
史,用安輯其眾。俟數年之後,元和稍長,使嗣故業。若元和才用不稱,便應歸頭,頭
能籓扞漢川,使無虜患,彼四千戶荒州殆不足惜。若葭蘆不守,漢川亦無立理。」上不
從。
       世祖孝武皇帝上孝建三年(丙申,公元四五六年)
    春,正月,庚寅,立皇弟休范為順陽王,休若為巴陵王。戊戌,立皇子子尚為西陽
王。壬子,納右衛將軍何瑀女為太子妃。瑀,澄之曾孫也。甲寅,大赦。
    乙卯,魏立貴人馮氏為皇後。後,遼西郡公朗之女也;朗為秦、雍二州刺史,坐事
誅,後由是沒入宮。
    二月,丁巳,魏主立子弘為皇太子,先使其母李貴人條記所付托兄弟,然後依故事
賜死。
    甲子,以廣州刺史宗愨為豫州刺史。故事,府州部內論事,皆簽前直敘所論之事,
置典簽以主之。宋世諸皇子為方鎮者多幼,時主皆以親近左右領典簽,典簽之權稍重。
至是,雖長王臨籓,素族出鎮,典簽皆出納教命,執其樞要,刺史不得專其職任。及愨
為豫州,臨安吳喜為典簽。愨刑政所施,喜每多違執,愨大怒,曰:「宗愨年將六十,
為國竭命,正得一州如斗大,不能復與典簽共臨之!」喜稽顙流血,乃止。
    丁零數千家匿井陘山中為盜,魏選部尚書陸真與州郡合兵討滅之。
    閏月,戊午,以尚書左僕射劉遵考為丹陽尹。
    癸酉,鄱陽哀王休業卒。
    太傅義恭以南兗州刺史西陽王子尚有寵,將避之,乃辭揚州。秋,七月,解義恭揚
州;丙子,以子尚為揚州刺史。時熒惑守南鬥,上廢西州舊館,使子尚移治東城以厭之。
揚州別駕從事沈懷文曰:「天道示變,宜應之以德。」今雖空西州,恐無益也。」不從。
懷文,懷遠之兄也。
    八月,魏平西將軍漁陽公尉眷擊伊吾,克其城,大獲而還。
    九月,壬戌,以丹陽尹劉遵考為尚書右僕射。
    冬,十月,甲申,魏主還平城。
    丙午,太傅義恭進位太宰,領司徒。
    十一月,魏以尚書西平王源賀為冀州刺史,更賜爵隴西王。賀上言:「今北虜游魂,
南寇負險,疆場之間,猶須防戍。臣愚以為,自非大逆、赤手殺人,其坐贓盜及過誤應
入死者,皆可原宥,謫使守邊;則是已斷之體受更生之恩,徭役之家蒙休息之惠。」魏
高宗從之。久之,謂群臣曰:「吾用賀言,一歲所活不少,增戍兵亦多。卿等人人如賀,
朕何憂哉!」會武邑人石華告賀謀反,有司以聞,帝曰:「賀竭誠事國,朕為卿等保之,
無此明矣。」命精加訊驗。華果引誣,帝誅之,因謂左右曰:「以賀忠誠,猶不免誣謗,
不及賀者可無慎哉!」
    十二月,濮陽太守姜龍駒、新平太守楊自倫帥吏民棄郡奔魏。
    上欲移青、冀二州並鎮歷城,議者多不同。青、冀二州刺史垣護之曰:「青州北有
河、濟,又多陂澤,非虜所向;每來寇掠,必由歷城。二州並鎮,此經遠之略也。北又
近河,歸順者易。近息民患,遠申王威,安邊之上計也。」由是遂定。
    元嘉中,官鑄四銖錢,輪郭、形制與五銖同,用費無利,故民不盜鑄。及上即位,
又鑄孝建四銖,形式薄小,輪郭不成。於是盜鑄者眾,雜以鉛、錫;翦鑿古錢,錢轉薄
小。守宰不能禁,坐死、免者相繼。盜鑄益甚,物價踴貴,朝廷患之。去歲春,詔錢薄
小無輪郭者悉不得行,民間喧擾。是歲,始興郡公沈慶之建議,以為:「宜聽民鑄錢,
郡縣置錢署,樂鑄之家皆居署內,平其准式,去其雜偽。去春所禁新品,一時施用,今
鑄悉依此格。萬稅三千,嚴檢盜鑄。」丹陽尹顏竣駁之,以為:「五銖輕重,定於漢世,
魏、晉以降,莫之能改;誠以物貨既均,改之偽生故也。今雲去春所禁一時施用;若巨
細總行而不從公鑄,利己既深,情偽無極,私鑄、翦鑿盡不可禁,財華未贍,大錢已竭,
數歲之間,悉為塵土矣。今新禁初行,品式未一,須臾自止,不足以垂聖慮;唯府藏空
匱,實為重憂。今縱行細錢,官無益賦之理;百姓雖贍,無解官乏。唯簡費去華,專在
節儉,求贍之道,莫此為貴耳。」議者又以為「銅轉難得,欲鑄二銖錢。」竣曰:「議
者以為官藏空虛,宜更改鑄;天下銅少,宜減錢式以救交弊,賑國舒民。愚以為不然。
今鑄二銖,恣行新細,於官無解於乏,而民間奸巧大興,天下之貨將糜碎至盡;空嚴立
禁,而利深難絕,不一二年,其弊不可復救。民懲大錢之改,兼畏近日新禁,市井之間,
必生紛擾。遠利未聞,切患猥及,富商得志,貧民困窘,此皆其不可者也。」乃止。
    魏定州刺史高陽許宗之求取不節,深澤民馬超謗毀宗之,宗之毆殺超,恐其家人告
狀,上超詆訕朝政。魏高宗曰:「此必妄也。朕為天下主,何惡於超而有此言!必宗之
懼罪誣超。」案驗,果然,斬宗之於都南。
    金紫光祿大夫顏延之卒。延之子竣貴重,凡所資供,延之一無所受,布衣茅屋,蕭
然如故。常乘贏牛笨車,逢竣鹵簿,即屏住道側。常語竣曰:「吾平生不喜見要人,今
不幸見汝!」竣起宅,延之謂曰:「善為之,無令後人笑汝拙也。」延之嘗早詣竣,見
賓客盈門,竣尚未起,延之怒曰:「汝出糞土之中,升雲霞之上。遽驕傲如此,其能久
乎!」竣丁父憂,裁逾月,起為右將軍,丹陽尹如故。竣固辭,表十上;上不許,遣中
書捨人戴明寶抱竣登車,載之郡捨,賜以布衣一襲,絮以彩綸,遣主衣就衣諸體。
       世祖孝武皇帝上大明元年(丁酉,公元四五七年)
    春,正月,辛亥朔,改元,大赦。
    壬戌,魏主畋於崞山;戊辰,還平城。魏以漁陽王尉眷為太尉,錄尚書事。
    二月,魏人寇兗州,向無鹽,敗東平太守南陽劉胡。詔遣太子左衛率薛安都將騎兵,
東陽太守沈法系將水軍,向彭城以御之,並受徐州刺史申坦節度。比至,魏兵已去。先
是,群盜聚任城荊榛中,累世為患,謂之「任榛」。申坦請回軍討之,上許之。任榛聞
之,皆逃散。時天旱,人馬渴乏,無功而還。安都、法系坐白衣領職。坦當誅,群臣為
請,莫能得。沈慶之抱坦哭於市曰:「汝無罪而死。我哭汝於市,行當就汝矣!」有司
以聞,上乃免之。
    三月,庚申,魏主畋於松山;己巳,還平城。
    魏主立其弟新成為陽平王。
    上自即吉之後,奢淫自恣,多所興造。丹陽尹顏竣以籓朝舊臣,數懇切諫爭,無所
迴避,上浸不悅。竣自謂才足干時,恩舊莫比,當居中永執朝政;而所陳多不納,疑上
欲疏之,乃求外出以占上意。夏,六月,丁亥,詔以竣為東揚州刺史,竣始大懼。
    癸卯,魏主如陰山。
    雍州所統多僑郡縣,刺史王玄謨上言:「僑郡縣無有境土,新舊錯亂,租課不時,
請皆土斷。」秋,七月,辛未,詔並雍州三郡十六縣為一郡。郡縣流民不願屬籍,訛言
玄謨欲反。時柳元景宗強,群從多為雍部二千石,乘聲皆欲討玄謨。玄謨令內外晏然以
解眾惑,馳使啟上,具陳本末。上知其虛,遣主書吳喜撫慰之,且報曰:「七十老公,
反欲何求!君臣之際,足以相保,聊復為笑,伸卿眉頭耳。」玄謨性嚴,未嘗妄笑,故
上以此戲之。
    八月,己亥,魏主還平城。
    甲辰,徙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誕為南兗州刺史,以太子詹事劉延孫為南徐州刺
史。初,高祖遺詔,以京口要地,去建康密邇,自非宗室近親,不得居之。延孫之先雖
與高祖同源,而高祖屬彭城,延孫屬莒縣,從來不序昭穆。上既命延孫鎮京口,仍詔與
延孫合族,使諸王皆序長幼。
    上閨門無禮,不擇親疏、尊卑,流聞民間,無所不至。誕寬而有禮,又誅太子劭、
丞相義宣皆有大功,人心竊向之。誕多聚才力之士,蓄精甲利兵,上由是畏而忌之,不
欲誕居中,使出鎮京口;猶嫌其逼,更徙之廣陵。以延孫腹心之臣,故使鎮京口以防之。
    魏主將東巡,冬,十月,詔太宰常英起行宮於遼西黃山。
    十二月,丁亥,更以順陽王休范為桂陽王。
       世祖孝武皇帝上大明二年(戊戌,公元四五八年)
    春,正月,丙午朔,魏設酒禁,釀、酤、飲者皆斬之;吉兇之會,聽開禁,有程日。
魏主以士民多因酒致斗及議國政,故禁之。增置內外候官,伺察諸曹及州、鎮,或微服
雜亂於府寺間,以求百官過失,有司窮治,訊掠取服;百官贓滿二丈者皆斬。又增律七
十九章。
    乙卯,魏如廣寧溫泉宮,遂巡平州;庚午,至黃山宮;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觀
滄海;戊寅,南如信都,畋於廣川。
    乙酉,以金紫光祿大夫褚湛之為尚書左僕射。
    丙戌,建平宣簡王宏以疾解尚書令;三月,丁未,卒。
    丙辰,魏高宗還平城,起太華殿。是時,給事中郭善明,性傾巧,說帝大起宮室。
中書侍郎高允諫曰:「太祖始建都邑,其所營立,必因農隙,況建國已久,永安前殿足
以朝會,西堂、溫室足以宴息,紫樓足以臨望;縱有修廣,亦宜馴致,不可倉猝。今計
所當役凡二萬人,老弱供餉,又當倍之,期半年可畢。一夫不耕,或受之饑,況四萬人
之勞費,可勝道乎!此陛下所宜留心也。」帝納之。
    允好切諫,朝廷事有不便,允輒求見,帝常屏左右以待之。或自朝至幕,或連日不
出;群臣莫知其所言。語或痛切,帝所不忍聞,命左右扶出,然終善遇之。時有上事為
激訐者,帝省之,謂群臣曰:「君、父一也。父有過,子何不作書於眾中諫之!而於私
室屏處諫者,豈非不欲其父之惡彰於外邪!至於事君,何獨不然!君有得失,不能面陳,
而上表顯諫,欲以彰君之短,明己之直,此豈忠臣所為乎!如高允者,乃真忠臣也。朕
有過,未嘗不面言,至有朕所不堪聞者,允皆無所避。朕聞其過而天下不知,可不謂忠
乎!」
    允所與同征者游雅等皆至大官,封侯,部下吏至刺史、二千石者亦數十百人,而允
為郎二十七年不徙官。帝謂群臣曰:「汝等雖執弓刀在朕左右,徒立耳,未嘗有一言規
正;唯伺朕喜悅之際,祈官乞爵,今皆無功而至王公。允執筆佐我國家數十年,為益不
少,不過為郎,汝等不自愧乎!」乃拜允中書令。
    時魏百官無祿,允常使諸子樵采以自給。司徒陸麗言於帝曰:「高允雖蒙寵待,而
家貧,妻子不立。」帝曰:「公何不先言?今見朕用之,乃言其貧乎!」即日,至允第,
惟草屋數間,布被,縕袍,廚中鹽菜而已。帝歎息,賜帛五百匹,粟千斛,拜長子悅為
長樂太守,允固辭,不許。帝重允,常呼為令公而不名。
    游雅常曰:「前史稱卓子康、劉文饒之為人,褊心者或不之信。余與高子游處四十
年,未嘗見其喜慍之色,乃知古人為不誣耳。高子內文明而外柔順,其言吶吶不能出口。
昔崔司徒嘗謂余雲:『高生豐才博學,一代佳士,所乏者,矯矯風節耳。』余亦以為然。
及司徒得罪,起於纖微,詔指臨責,司徒聲嘶股栗,殆不能言;宗欽已下,伏地流汗,
皆無人色。高子獨敷陳事理,申釋是非,辭義清辯,音韻高亮。人主為之動容,聽者無
不神聳,此非所謂矯矯者乎!宗愛方用事,威振四海。嘗召百官於都坐,王公已下皆趨
庭望拜,高子獨升階長揖。由此觀之,汲長孺可以臥見衛青,何抗禮之有!此非所謂風
節者乎!夫人固未易知;吾既失之於心,崔又漏之於外,此乃管仲所以致慟於鮑叔也。」
    乙丑,魏東平成王陸俟卒。
    夏,四月,甲申,立皇子子綏為安陸王。
    帝不欲權在臣下,六月,戊寅,分吏部尚書置二人,以都官尚書謝莊、度支尚書吳
郡顧覬之為之。又省五兵尚書。
    初,晉世,散騎常侍選望甚重,與侍中不異;其後職任閒散,用人漸輕。上欲重其
選,乃用當時名士臨海太守孔覬、司徒長史王彧為之。侍中蔡興宗謂人曰:「選曹要重,
常侍閒淡,改之以名而不以實,雖主意欲為輕重,人心豈可變邪!」既而常侍之選復卑,
選部之貴不異。覬,琳之之孫;彧,謐之兄孫;興宗,廓之子也。
    裴子野論曰:「官人之難,先王言之,尚矣。周禮,始於學校,論之州裡,告諸六
事,而後貢於王庭。其在漢家,州郡積其功能,五府舉為掾屬,三公參其得失,尚書奏
之天子;一人之身,所閱者眾,故能官得其才,鮮有敗事。魏、晉易是,所失弘多。夫
厚貌深衷,險如谿壑,擇言觀行,猶懼弗周,況今萬品千群,俄折乎一面,庶僚百位,
專斷於一司,於是囂風遂行,不可抑止。干進務得,兼加諂瀆;無復廉恥之風,謹厚之
操;官邪國敗,不可紀納,假使龍作納言,舜居南面,而治致平章,不可必也,況後之
官人者哉!孝武雖分曹為兩,不能反之於周、漢,朝三暮四,其庸愈乎!
    丙申,魏主畋於松山;秋,七月,庚午,如河西。
    南彭城民高闍、沙門曇標以妖妄相扇,與殿中將軍苗允等謀作亂,立闍為帝。事覺,
甲辰,皆伏誅,死者數十人。於是下詔沙汰諸沙門,設諸條禁,嚴其誅坐;自非戒行精
苦,並使還俗。而諸尼多出入宮掖,此制竟不能行。
    中書令王僧達,幼聰警能文,而跌蕩不拘。帝初踐祚,擢為僕射,居顏、劉之右。
自負才地,謂當時莫及,一二年間,即望宰相。既而遷護軍,怏怏不得志,累啟求出。
上不悅,由是稍稍下遷,五歲七徙,再被彈削。僧達既恥且怨,所上表奏,辭旨抑揚,
又好非議時政,上已積憤怒。路太后兄子嘗詣僧達,趨升其榻,僧達令舁棄之。太后大
怒。固邀上令必殺僧達。會高闍反,上因誣僧達與闍通謀,八月,丙戌,收付廷尉,賜
死。
    沈約論曰:「夫君子、小人,類物之能稱,蹈道則為君子,違之則為小人。是以太
公起屠釣為周師,傅說去板築為殷相,明揚幽仄,唯才是與。逮於二漢,茲道未革:胡
廣累世農夫,致位公相;黃憲牛醫之子,名重京師:非若晚代分為二途也。魏武始立九
品,蓋以論人才優劣,非謂世族高卑。而都正俗士,隨時俯仰,憑藉世資,用相陵駕;
因此相沿,遂為成法。周、漢之道,以智役愚,魏、晉以來,以貴役賤,士庶之科,較
然有辨矣。
    裴子野論曰:「古者,德義可尊,無擇負販;苟非其人,何取世族!名公子孫,還
齊布衣之伍;士庶雖分,本無華素之隔。有晉以來,其流稍改,草澤奇士,猶顯清途;
降及季年,專限閥閱。自是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黃散之孫,蔑令長之室;轉相驕矜,
互爭銖兩,唯論門戶,不問賢能。以謝靈運、王僧達之才華輕躁,使生自寒宗,猶將覆
折;重以怙其庇廕,召禍宜哉。
    九月,乙巳,魏主還平城。
    丙寅,魏大赦。
    冬,十月,甲戌,魏主北巡,欲伐柔然,至陰山,會雨雪,魏主欲還,太尉尉眷曰:
「今動大眾以威北敵,去都不遠而車駕遽還,虜必疑我有內難。將士雖寒,不可不進。」
魏主從之,辛卯,軍於車侖山。
    積射將軍殷孝祖築兩城於清水之東。魏鎮西將軍封敕文攻之,清口戍主、振威將軍
傅乾愛,拒破之。孝祖,羨之曾孫也。上遣虎賁主龐孟虯將兵救清口,青、冀二州刺史
顏師伯遣中兵參軍苟思達助之,敗魏兵於沙溝。師伯,竣之族兄也。上遣司空參軍卜天
生將兵會傅乾愛及中兵參軍江方興共擊魏兵,屢破之,斬魏將窟瑰公等數人。十一月,
魏徵西將軍皮豹子等將三萬騎助封敕文寇青州,顏師伯御之,輔國參軍焦度刺豹子墜馬,
獲其鎧槊具裝,手殺數十人。度,本南安氐也。
    魏主自將騎十萬、車十五萬兩擊柔然,度大漠,旌旗千里。柔然處羅可汗遠遁,其
別部烏硃駕頹等帥數千落降於魏。魏主刻石紀功而還。
    初,上在江州,山陰戴法興、戴明寶、蔡閒為典簽;及即位,皆以為南台侍御史兼
中書通事捨人。是歲,三典簽並以初舉兵預密謀,賜爵縣男;閒已卒,追賜之。時上親
覽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無所委寄。法興頗知古今,素見親待。魯郡巢尚
之,人士之末,涉獵文史,為上所知,亦以為中書通事捨人。凡選授遷徙誅賞大處分,
上皆與法興、尚之參懷;內外雜事,多委明寶。三人權重當時,而法興、明寶大納貨賄,
凡所薦達,言無不行,天下輻湊,門外成市,家產並累千金。
    吏部尚書顧覬之獨不降意於法興等。蔡興宗與覬之善,嫌其風節太峻,覬之曰:
「辛毘有言:『孫、劉不過使吾不為三公耳。』覬之常以為:「人稟命有定分,非智力
所移,唯應恭己守道;而闍者不達,妄意僥倖,徒虧雅道,無關得喪。」乃以其意命弟
子原著《定命論》以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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