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三
      【魏紀五】 起旃蒙單閼,盡強圉大荒落,凡三年。
       烈祖明皇帝中之下青龍三年(乙卯,公元二三五年)
    春,正月,戊子,以大將軍司馬懿為太尉。
    丁巳,皇太后郭氏殂。帝數問甄後死狀於太后,由是太后以憂殂。
    漢楊儀既殺魏延,自以為有大功,宜代諸葛亮秉政;而亮平生密指,以儀狷狹,意
在蔣琬。儀至成都,拜中軍師,無所統領,從容而已。初,儀事昭烈帝為尚書,琬時為
尚書郎。後雖俱為丞相參軍、長史,儀每從行,當其勞劇;自謂年宦先琬,才能逾之,
於是怨憤形於聲色,歎吒之音發於五內,時人畏其言語不節,莫敢從也。惟後軍師費禕
往慰省之,儀對禕恨望,前後雲雲。又語禕曰:「往者丞相亡沒之際,吾若舉軍以就魏
氏,處世寧當落度如此邪!令人追悔,不可復及!」禕密表其言。漢主廢儀為民,徙漢
嘉郡。儀至徙所,復上書誹謗。,辭指激切。遂下郡收儀,儀自殺。
    三月,庚寅,葬文德皇後。
    夏,四月,漢主以蔣琬為大將軍、錄尚書事;費禕代琬為尚書令。帝好土功,既作
許昌宮,又治洛陽宮,起昭陽太極殿,築總章觀,高十餘丈。力役不已,農桑失業。司
空陳群上疏曰:「昔禹承唐、虞之盛,猶卑宮室而惡衣服。況今喪亂之後,人民至少,
比漢文、景之時,不過一大郡。加以邊境有事,將士勞苦,若有水旱之患,國家之深憂
也。昔劉備自成都至白水,多作傳捨,興費人役,太祖知其疲民也。今中國勞力,亦吳、
蜀之所願。此安危之機也,惟陛下慮之!」帝答曰:「王業、宮室,亦宜並立。滅賊之
後,但當罷守禦耳,豈可復興役邪!是固君之職,蕭何之大略也。」群曰:「昔漢祖惟
與項羽爭天下,羽已滅,宮室燒焚,是以蕭何建武庫、太倉,皆是要急,然高祖猶非其
壯麗。今二虜未平,誠不宜與古同也。夫人之所欲,莫不有辭,況乃天王,莫之敢違。
前欲壞武庫,謂不可不壞也;後欲置之,謂不可不置也。若必作之,固非臣下辭言所屈;
若少留神,卓然回意,亦非臣下之所及也。漢明帝欲起德陽殿,鐘離意諫,即用其言,
後乃復作之;殿成,謂群臣曰:『鐘離尚書在,不得成此殿也。』夫王者豈憚一臣!蓋
為百姓也。今臣曾不能少凝聖德,不及意遠矣。」帝乃為之少有減省。帝耽於內寵,婦
官秩石擬百官之數,自貴人以下至掖庭灑掃者,凡數千人,選女子知書可付信者六人,
以為女尚書,使典省外奏事,處當畫可。廷尉高柔上疏曰:「昔漢文惜十家之資,不營
小台之娛;去病臣匈奴之害,不遑治第之事。況今所損者非惟百金之費,所憂者非徒北
鍬之患乎!可粗成見所營立以充朝宴之儀,訖罷作者,使得就養;二方平定,復可徐興。
《周禮》:天子後妃以下百二十人,嬪嬙之儀,既已盛矣。竊聞後庭之數,或復過之,
聖嗣不昌,殆能由此。臣愚以為可妙簡淑媛以備內官之數,其餘盡遣還家,且以育精養
神,專靜為寶。如此,則《螽斯》之征可庶而致矣。」帝報曰:「卿輒昌言,他復以
聞。」是時獵法嚴峻,殺禁地鹿者身死,財產沒官,有能覺告者,厚加賞賜。柔復上疏
曰:「中間以來,百姓供給眾役,親田者既減;加頃復有獵禁,群鹿犯暴,殘食生苗,
處處為害,所傷不貲,民雖障離,力不能御。至如滎陽左右,周數百裡,歲略不收。方
今天下生生者甚少,而麋鹿之損者甚多,卒有兵戎之役,兇年之災,將無以待之。惟陛
下寬放民間,使得捕鹿,遂除其禁,則眾庶永濟,莫不悅豫矣。」帝又欲平北芒,令於
其上作台觀,望見孟津。衛尉辛毘諫曰:「天地之性,高高下下。今而反之,既非其理;
加以損費人功,民不堪役。且若九河盈溢,洪水為害,而丘陵皆夷,將何以御之!」帝
乃止。
    少府楊阜上疏曰:「陛下奉武皇帝開拓之大業,守文皇帝克終之元緒,誠宜思齊往
古聖賢之善治,總觀季世放蕩之惡政。曩使桓、靈不廢高祖之法度,文、景之恭儉,太
祖雖有神武,於何所施,而陛下何由處斯尊哉!今吳、蜀未定,定旅在外,諸所繕治,
惟陛下務從約節。」帝優詔答之。阜復上疏曰:「堯尚茅茨而萬國安其居,禹卑宮室而
天下樂其業。及至殷、周,或堂崇三尺,度以九筵耳。桀作璇室象廊,紂為傾宮鹿台,
以喪其社稷;楚靈以築章華而身受禍;秦始皇作阿房,二世而滅。夫不度萬民之力,以
從耳目之欲,未有不亡者也。陛下當以堯、舜、禹、湯、文、武為法則,夏桀、殷紂、
楚靈、秦皇為深誡,而乃自暇自逸,惟宮台是飾,必有顛覆危亡之禍矣。君作元首,臣
為股肱,存亡一體,得失同之。臣雖駑怯,敢忘爭臣之義!言不切至,不足以感寤陛下。
陛下不察臣言,恐皇祖、烈考之祚墜於地。使臣身死有補萬一,則死之日猶生之年也。
謹叩棺沐浴,伏俟重誅!」奏御,帝感其忠言,手筆詔答。帝嘗著衣冒,被縹綾半袖。
阜問帝曰:「此於禮何法服也?」帝默然不答。自是不法服不以見阜。阜又上疏欲省宮
人諸不見幸者,乃召御府吏問後宮人數。吏守舊令,對曰:「禁密,不得宣露!」阜怒,
杖吏一百,數之曰:「國家不與九卿為密,反與小吏為密乎!」帝愈嚴憚之。
    散騎常侍蔣濟上疏曰:「昔句踐養胎以待用,昭王恤病以雪仇,故能以弱燕服強齊,
羸越滅勁吳。今二敵強盛,當身不除,百世之責也。以陛下聖明神武之略,捨其緩者,
專心討賊,臣以為無難矣。」中書侍郎東萊王基上疏曰:「臣聞古人以水喻民曰:『水
所以載舟,亦所以覆舟。』顏淵曰『東野子之御,馬力盡矣,而求進不已,殆將敗矣。』
今事役勞苦,男女離曠,願陛下深察東野之敝,留意舟水之喻,息奔駟於未盡,節力役
於未困。昔漢有天下,至孝文時唯有同姓諸侯,而賈誼憂之曰:『置火積薪之下而寢其
上,因謂之安。』今寇賊未殄,猛將擁兵,檢之則無以應敵,久之則難以遺後,當盛明
之世,不務以除患,若子孫不競,社稷之憂也。使賈誼復起,必深切於曩時矣。」帝皆
不聽。
    殿中監督役,擅收蘭台令史,右僕射衛臻奏案之。詔曰:「殿捨不成,吾所留心,
卿推之,何也?」臻曰:「古制侵官之法,非惡其勤事也,誠以所益者小,所墮者大也。
臣每察校事,類皆如此,若又縱之,懼群司將遂越職,以至陵夷矣。」
    尚書涿郡孫禮固請罷役,帝詔曰:「欽納讜言。」促遣民作;監作者復奏留一月,
有所成訖。禮徑至作所,不復重奏,稱詔罷民,帝奇其意而不責。帝雖不能盡用群臣直
諫之言,然皆優容之。
    秋,七月,洛陽崇華殿災。帝問侍中領太史令泰山高堂隆曰:「此何咎也?於禮寧
有祈禳之義乎?」對曰:「《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又曰:
『君高其台,天火為災。』此人君務飾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
起也。」詔問隆:「吾聞漢武帝之時柏梁災,而大起宮殿以厭之,其義雲何?」對曰:
「夷越之巫所為,非聖賢之明訓也。《五行志》曰:『柏梁災,其後有江充巫蠱事。』
如《志》之言,越巫建章無所厭也。令宜罷散民役。宮室之制,務從約節,清掃所災之
處,不敢於此有所立作,則萐莆、嘉禾必生此地。若乃疲民之力,竭民之財,非所以致
符瑞而懷遠人也。」
    八月,庚午,立皇子芳為齊王,詢為秦王。帝無子,養二王為子,宮省事秘,莫有
知其所由來者。或雲:芳,任城王楷之子也。
    丁巳,帝還洛陽。
    詔復立崇華殿,更名曰九龍。通引穀水過九龍殿前,為玉井綺欄,蟾蜍含受,神龍
吐出。使博士扶風馬鈞作司南車,水轉百戲。陵霄闕始構,有鵲巢其上,帝以問高堂隆,
對曰:「《詩》曰:『惟鵲有巢,惟鳩居之。』今興宮室,起陵霄闕,而鵲巢之,此宮
未成身不得居之象也。大意若曰:『宮室未成,將有他姓制御之』。斯乃上天之戒也。
夫天道無親,惟與善人,太戊、武丁睹災悚懼,故天降之福。今若休罷百役,增崇德政,
則三王可四,五帝可六,豈惟商宗轉禍為福而已哉!」帝為之動容。帝性嚴急,其督修
宮室有稽限者,帝親召問,言猶在口,身首已分。散騎常侍領秘書監王肅上疏曰:「今
宮室未就,見作者三四萬人。九龍可以安聖體,其內足以列六宮;惟泰極已前,功夫尚
大。願陛下取常食稟之士,非急要者之用,選其丁壯,擇留萬人,使一期而更之。鹹知
息代有日,則莫不悅以即事,勞而不怨矣。計一歲有三百六十萬夫,亦不為少。當一歲
成者,聽且三年,分遣其餘,使皆即農,無窮之計也。夫信之於民,國家大寶也。前車
駕當幸洛陽,發民為營,有司命以營成而罷;既成,又利其功力,不以時遣。有司徒營
目前之利,不顧經國之體。臣愚以為自今已後,儻復使民,宜明其令,使必如期,以次
有事,寧使更發,無或失信。凡陛下臨時之所行刑,皆有罪之吏、宜死之人也;然眾庶
不知,謂為倉卒。故願陛下下之於吏,而暴其罪,鈞其死也,無使污於宮掖而為遠近所
疑。且人命至重,難生易殺,氣絕不續者也,是以聖賢重之。昔漢文帝欲殺犯蹕者,廷
尉張釋之曰:『方其時,上使誅之則已,今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不可傾也。』臣
以為大失其義,非忠臣所宜陳也。廷尉者,天子之吏也,猶不可以失平,而天子之身反
可以惑謬乎!斯重於為己而輕於為君,不忠之甚也,不可不察!」
    中山恭王兗疾病,令官屬曰:「男子不死於婦人之手,亟以時營東堂。」堂成,輿
疾往居之。又令世子曰:「汝幼為人君,知樂不知苦,必將以驕奢為失者也。兄弟有不
良之行,當造膝諫之,諫之不從,流涕喻之,喻之不改,乃白其母,猶不改,當以奏聞,
並辭國土。與其守寵罹禍,不若貧賤全身也。此亦謂大罪惡耳,其微過細故,當掩覆
之。」冬,十月,己酉,袞卒。
    十一月,丁酉,帝行如許昌。
    是歲,幽州刺史王雄使勇士韓龍刺殺鮮卑軻比能。自是種落離散,互相侵伐,強者
遠遁,弱者請服,邊陲遂安。
    張掖柳谷口水溢湧,寶石負圖,狀象靈龜,立於川西,有石馬七及鳳皇、麒麟、白
虎、犧牛、璜玦、八卦、列宿、孛彗之象,又有文曰「大討曹」。詔書班天下,以為嘉
瑞。任令於綽連□以問巨鹿張□,□密謂綽曰:「夫神以知來,不追已往,祥兆先見,
而後廢興從之。今漢已久亡,魏已得之,何所追興祥兆乎!此石,當今之變異而將來之
符瑞也。」
    帝使人以馬易珠璣、悲翠、玳瑁於吳,吳主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以得馬,孤
何愛焉。」皆以與之。
       烈祖明皇帝中之下青龍四年(丙辰,公元二三六年)
    春,吳人鑄大錢,一當五百。
    三月,吳張昭卒,年八十一。昭容貌矜嚴,有威風,吳主以下,舉邦憚之。
    夏,四月,漢主至湔,登觀阪,觀汶水之流,旬日而還。
    武都氐王符健請降於漢;其弟不從,將四百戶來降。
    五月,乙卯,樂平定侯董昭卒。
    冬,十月,己卯,帝還洛陽宮。
    甲申,有星孛於大辰,又勃於東方。高堂隆上疏曰:「凡帝王徙都立邑,皆先定天
地、社稷之位,敬恭以奉之。將營宮室,則宗廟為先,廄庫為次,居室為後。今圜丘、
方澤、南北郊、明堂、社稷神位未定,宗廟之制又未如禮,而崇飾居室,士民失業,外
人鹹雲『宮人之用與軍國之費略齊』,民不堪命,皆有怨怒。《書》曰:『天聰明自我
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言天之賞罰,隨民言,順民心也。夫采椽、卑宮,唐、
虞、大禹之所以垂皇風也;玉台、瓊室,夏癸、商辛之所以犯昊天也。今宮室過盛,天
彗章灼,斯乃慈父懇切之訓。當崇孝子祗聳之禮,不宜有忽,以重天怒。」隆數切諫,
帝頗不悅。侍中盧毓進曰:「臣聞君明則臣直,古之聖王惟恐不聞其過,此乃臣等所以
不及隆也。」帝乃解。毓,植之子也。
    十二月,癸巳,穎陰靖侯陳群卒。群前後數陳得失,每上封事,輒削其草,時人及
其子弟莫能知也。論者或譏群居位拱默;正始中,詔撰群臣上書以為《名臣奏議》,朝
士乃見群諫事,皆歎息焉。
    袁子論曰:或雲:「少府楊阜豈非忠臣哉!見人主之非則勃然觸之,與人言未嘗不
道。」答曰:「夫仁者愛人,施之君謂之忠,施於親謂之孝。今為人臣,見人主失道,
直詆其非而播揚其惡,可謂直士,未為忠臣也。故司空陳群則不然,談論終日,未嘗言
人主之非;書數十上,外人不知。君子謂群於是乎長者矣。」
    乙未,帝行如許昌。
    詔公卿舉才德兼備者各一人,司馬懿以兗州刺史太原王昶應選。昶為人謹厚,名其
兄子曰默,曰沈,名其子曰渾,曰深,為書戒之曰:「吾以四者為名,欲使汝曹顧名思
義,不敢違越也。夫物速成則疾亡,晚就而善終,朝華之草,夕而零落,松柏之茂,隆
寒不衰,是以君子戒於闕黨也。夫能屈以為伸,讓以為得,弱以為強,鮮不遂矣。夫毀
譽者,愛惡之原而禍福之機也。孔子曰:『吾之於人,誰毀誰譽。』以聖人之德猶尚如
此,況庸庸之徒而輕毀譽哉!人或毀己,當退而求之於身。若己有可毀之行,則彼言當
矣;若己無可毀之行,則彼言妄矣。當則無怨於彼,妄則無害於身,又何反報焉!諺曰:
『救寒莫如重裘,止謗莫如自修。』斯言信矣!」
       烈祖明皇帝中之下景初元年(丁巳,公元二三七年)
    春,正月,壬辰,山茌縣言黃龍見。高堂隆以為:「魏得土德,故其瑞黃龍見,宜
改正朔,易服色,以神明其政,變民耳目。」帝從其議。三月,下詔改元,以是月為孟
夏四月,服色尚黃,犧牲用白,從地正也。更名《太和歷》曰《景初歷》。
    五月,己巳,帝還洛陽。
    己丑,大赦。
    六月,戊申,京都地震。
    己亥,以尚書令陳矯為司徒,左僕射衛臻為司空。
    有司奏以武皇帝為魏太祖,文皇帝為魏高祖,帝為魏烈祖;三祖之廟,萬世不毀。
    孫盛論曰:夫謚以表行,廟以存容。未有當年而逆制祖宗,未終而豫自尊顯。魏之
群司於是乎失正矣。
    秋,七月,丁卯,東鄉貞侯陳矯卒。
    公孫淵數對國中賓客出惡言,帝欲討之,以荊州刺史河東毌丘儉為幽州刺史。儉上
疏曰:「陛下即位已來,未有可書。吳、蜀恃險,未可卒平,聊可以此方無用之士克定
遼東。」光祿大夫衛臻曰:「儉所陳皆戰國細術,非王者之事也。吳頻歲稱兵,寇亂邊
境,而猶按甲養士,未果致討者,誠以百姓疲勞故也。淵生長海表,相承三世,外撫戎
夷,內修戰射,而儉欲以偏軍長驅,朝至夕卷,知其妄矣。」帝不聽,使儉率諸軍及鮮
卑、烏桓屯遼東南界,璽書征淵。淵前發兵反,逆儉於遼隧。會天雨十餘日,遼水大漲,
儉與戰不利,引軍還右北平。淵因自立為燕王,改元紹漢,置百官,遣使假鮮卑單于璽,
封拜邊民,誘呼鮮卑以侵擾北方。
    漢張後殂。
    九月,冀、兗、徐、豫大水。
    西平郭夫人有寵於帝,毛後愛弛。帝游後園,曲宴極樂。郭夫人請延皇後,帝弗許,
因禁左右使不得宣。後知之,明日,謂帝曰:「昨日游宴北園,樂乎?」帝以左右洩之,
所殺十餘人。庚辰,賜後死,然猶加謚曰悼。癸丑,葬愍陵。遷其弟曾為散騎常侍。
    冬,十月,帝用高堂隆之議,營洛陽南委傑山為圓丘,詔曰:「昔漢氏之初,承秦
滅學之後,採摭殘缺,以備郊祀,四百餘年,廢無禘禮。曹氏世系出自有虞,今祀皇皇
帝天於圓丘,以始祖虞舜配;祭皇皇後地於方丘,以舜妃伊氏配;祀皇天之神於南郊,
以武帝配;祭皇地之祇於北郊,以武宣皇後配。」
    廬江主薄呂習密使人請兵於吳,欲開門為內應。吳主使衛將軍全琮督前將軍硃桓等
赴之,既至,事露,吳軍還。
    諸葛恪至丹楊,移書四部屬城長吏,令各保其疆界,明立部伍;其從化平民,悉令
屯居。乃內諸將,羅兵幽阻,但繕籓籬,不與交鋒,候其谷稼將熟,輒縱兵芟刈,使無
遺種。舊谷既盡,新谷不收,平民屯居,略無所入。於是山民饑窮,漸出降首。恪乃復
敕下曰:「山民去惡從化,皆當撫慰,徙出外縣,不得嫌疑,有所拘執!」臼陽長胡伉
得降民周遺,遺舊惡民,困迫暫出,伉縛送言府。恪以伉違教,遂斬以徇。民聞伉坐執
人被戮,知官惟欲出之而已,於是老幼相攜而出,歲期人數,皆如本規。恪自領萬人,
餘分給諸將。吳主嘉其功,拜恪威北將軍,封都鄉侯,徙屯廬江皖口。
    是歲,徙長安鐘虡、橐佗、銅人、承露盤於洛陽。盤折,聲聞數十裡。銅人重,不
可致,留於霸城。大發銅鑄銅人二,號曰翁仲,列坐於司馬門外。又鑄黃龍、鳳皇各一,
龍高四丈,鳳高三太餘,置內殿前。起土山於芳林園西北陬,使公卿群僚皆負土,樹松、
竹、雜木、善草於其上,捕山禽雜獸致其中。司徒軍議掾董尋上疏諫曰:「臣聞古之直
士,盡言於國,不避死亡,故周昌比高祖於桀、紂,劉輔譬趙後於人婢。天生忠直,雖
白刃沸湯,往而不顧者,誠為時主愛惜天下也。建安以來,野戰死亡,或門殫戶盡,雖
有存者,遺孤老弱。若今宮室狹小,當廣大之,猶宜隨時,不妨農務,況乃作無益之物!
黃龍、鳳皇、九龍、承露盤,此皆聖明之所不興也,其功三倍於殿捨。陛下既尊群臣,
顯以冠冕,被以文繡,載以華輿,所以異於小人;而使穿方舉土,面目垢黑,沾體塗足,
衣冠了鳥,毀國之光以崇無益,甚非謂也。孔子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無
忠無禮,國何以立!臣知言出必死,而臣自比於牛之一毛,生既無益,死亦何損!秉筆
流涕,心與世辭。臣有八子,臣死之後,累陛下矣!」將奏,沐浴以待命。帝曰:「董
尋不畏死邪!」主者奏收尋,有詔勿問。
    高堂隆上疏曰:「今之小人,好說秦、漢之奢靡以蕩聖心;求取亡國不度之器,勞
役費損以傷德政。非所以興禮樂之和,保神明之休也。」帝不聽。隆又上書曰:「昔洪
水滔天二十二載,堯、舜君臣南面而已。今無若時之急,而使公卿大夫並與廝徒共供事
役,聞之四夷,非嘉聲也,垂之竹帛,非令名也。今吳、蜀二賊,非徒白地、小虜、聚
邑之寇,乃僭號稱帝,欲與中國爭衡。今若有人來告:『權、禪並修德政,輕省租賦,
動咨耆賢,事遵禮度,』陛下聞之,豈不惕然惡其如此,以為難卒討滅而為國憂乎!若
使告者曰:『彼二賊並為無道,崇侈無度,役其士民,重其賦斂,下不堪命,吁嗟日
甚,』陛下聞之,豈不幸彼疲敝而取之不難乎!苟如此,則可易心而度,事義之數亦不
遠矣!亡國這主自謂不亡,然後至於亡;賢聖之君自謂亡,然後至於不亡。今天下雕敝,
民無儋石之儲,國無終年之蓄,外有強敵,六軍暴邊,內興土功,州郡騷動,若有寇警,
則臣懼版築之士不能投命虜庭矣。又,將吏奉祿,稍見折減,方之於昔,五分居一,諸
受休者又絕稟賜,不應輸者今皆出半,此為官入兼多於舊,其所出與參少於昔。而度支
經用,更每不足,牛肉小賦,前後相繼。反而推之,凡此諸費,必有所在。且夫祿賜谷
帛,人主所以惠養吏民而為之司命者也,若今有廢,是奪其命矣。既得之而又失之,此
生怨之府也。」帝覽之,謂中書監、令曰:「觀隆此奏,使朕懼哉!」
    尚書衛覬上疏曰:「今議者多好悅耳:其言政治,則比陛下於堯、舜;其言征伐,
則比二虜於狸鼠。臣以為不然。四海之內,分而為三,群士陳力,各為其主,是與六國
分治無以為異也。當今千里無煙,遺民困苦。陛下不善留意,將遂凋敝,難可復振。武
皇帝之時,後宮食不過一肉,衣不用錦繡,茵蓐不緣飾,器物無丹漆,用能平定天下,
遺福子孫,此皆陛下之所覽也。當今之務,宜君臣上下,計校府庫,量入為出,猶恐不
及;而工役不輟,侈靡日崇,帑藏日竭。昔漢武信神仙之道,謂當得雲表之露以餐玉屑,
故立仙掌以承高露,陛下能明,每所非笑。漢武有求於露而猶尚見非,陛下無求於露而
空設之,不益於好而糜費功夫,誠皆聖慮所宜裁制也。」
    時有詔錄奪士女前已嫁為吏民妻者,還以配士,聽以生口自贖,又簡選其有姿首者
內之掖庭。太子捨人沛國張茂上書諫曰:「陛下,天之子也,百姓吏民,亦陛下子也,
今奪彼以與此,亦無以異於奪兄之髮妻弟也,於父母之恩偏矣,又,詔書聽得以生口年
紀、顏色與妻相當者自代,故富者則傾家盡產,貧者舉假貸貰,貴買生口以贖其妻。縣
官以配士為名而實內之掖庭,其醜惡乃出與士。得婦者未必喜而失妻者必有憂,或窮或
愁,皆不得志。夫君有天下而不得萬姓之歡心者,鮮不危殆。且軍師在外數十萬人,一
日之費非徒千金,舉天下之曲以奉此役,猶將不給,況復有宮庭非員無錄之女。椒房母
後之家,賞賜橫與,內外交引,其費半軍。昔漢武帝掘地為海,封土為山,賴是時天下
為一,莫敢與爭者耳。自衰亂以來,四五十載,馬不捨鞍,士不釋甲,強寇在疆,圖危
魏室。陛下不戰戰業業,念崇節約,而乃奢靡是務,中尚方作玩弄之物,後園建承露之
盤,斯誠快耳目之觀,然亦足以騁寇讎之心矣!惜乎,捨堯、舜之節儉而為漢武帝之侈
事,臣竊為陛下不取也。」帝不聽。
    高堂隆疾篤,口占上疏曰:「曾子有言曰:『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臣寢疾有增
無損,常恐奄忽,忠款不昭,臣之丹誠,願陛下少垂省覽!臣觀三代之有天下,聖賢相
承,歷數百載,尺土莫非其有,一民莫非其臣。然癸、辛之徒,縱心極欲,皇天震怒,
宗國為墟,紂梟白旗,桀放鳴條,天子之尊,湯、武有之。豈伊異人?皆明王之冑也。
黃初之際,天兆其戒,異類之鳥,育長燕巢口爪胸赤,此魏室之大異也。宜防鷹揚之臣
於蕭牆之內。可選諸王,使君國典兵,往往棋□寺,鎮撫皇畿,翼亮帝室。夫皇天無親,
惟德是輔。民詠德政,則延期過歷;下有怨歎,則輟錄授能。由此觀之,天下乃天下之
天下,非獨陛下之天下也!」帝手詔深慰勞之。未幾而卒。
    陳壽評曰:高堂隆學業修明,志存匡君,因變陳戒,發於懇誠,忠矣哉!及至必改
正朔,俾魏祖虞,所謂意過其通者歟!
    帝深疾浮華之士,詔吏部尚書盧毓曰:「選舉莫取有名,名如畫地作餅,不可啖
也。」毓對曰:「名不足以致異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教慕善,然後有名,非所當疾
也。愚臣既不足以識異人,又主者正以循名案常為職,但當有以驗其後耳。古者敷奏以
言,明試以功;今考績之法廢,而以毀譽相進退,故真偽渾雜,虛實相蒙。」帝納其言。
詔散騎常侍劉邵作考課法。卲作《都官考課法》七十二條,又作《說略》一篇,詔下百
官議。
    司隸校尉崔林曰:「案《周官》考課,其文備矣。自康王以下,遂以陵夷,此即考
課之法存乎其人也。及漢之季,其失豈在乎佐吏之職不密哉!方今軍旅或猥或卒,增減
無常,固難一矣。且萬目不張,舉其綱,眾毛不整,振其領,皋陶仕虞,伊尹臣殷,不
仁者遠。若大臣能任其職,式是百辟,則孰敢不肅,烏在考課哉!」黃門侍郎杜恕曰:
「明試以功,三考黜陟,誠帝王之盛制也。然歷六代而考績之法不著,關七聖而課試之
文不垂,臣誠以為其法可粗依,其詳難備舉故也。語曰『世有亂人而無亂法』,若使法
可專任,則唐、虞可不須稷、契之佐,殷、周無貴伊、呂之輔矣。今奏考功者,陳周、
漢之雲為,綴京房之本旨,可謂明考課之要矣。於以崇揖讓之風,興濟濟之治,臣以為
未盡善也。其欲使州郡考士,必由四科,皆有事效,然後察舉,試辟公府,為新民長吏,
轉以功次補郡守者,或就增秩賜爵,此最考課之急務也。臣以為便當顯其身,用其言,
使具為課州郡之法,法具施行,立必信之賞,施必行之罰。至於公卿及內職大臣,亦當
俱以其職考課之。古之三公,坐而論道;內職大臣,納言補闕,無善不紀,無過不舉。
且天下至大,萬機至眾,誠非一明所能遍照;故君為元首,臣作股肱,明其一體相須而
成也。是以古人稱廊廟之材,非一木之枝,帝王之業,非一士之略。由是言之,焉有大
臣守職辦課,可以致雍熙者哉!誠使容身保位,無放退之辜,而盡節在公,抱見疑之勢,
公義不修而私議成欲,雖仲尼為課,猶不能盡一才,又況於世俗之人乎!」司空掾北地
傅嘏曰:「夫建官均職,清理民物,所以立本也。循名考實,糾勵成規,所以治末也。
本綱未舉而造制末程,國略不崇而考課是先,懼不足以料賢愚之分,精幽明之理也。」
議久之不決,事竟不行。
    臣光曰:為治之要,莫先於用人,而知人之道,聖賢所難也。是故求之於毀譽,則
愛憎競進而善惡渾殽;考之於功狀,則巧詐橫生而真偽相冒。要之,其本在於至公至明
而已矣。為人上者至公至明,則群下之能否焯然形於目中,無所復逃矣。苟為不公不明,
則考課之法,適足以為曲私欺罔之資也。何以言之?公明者,心也;功狀者,跡也。己
之心不能治,而以考人之跡,不亦難乎!為人上者,誠能不以親疏貴賤異其心,喜怒好
惡亂其志,欲知治經之士,則視其記覽博洽,講論精通,斯為善治經矣;欲知治獄之士,
則視其曲盡情偽,無所冤抑,斯為善治獄矣;欲知治財之士,則視其倉庫盈產,百姓富
給,斯為善治財矣;欲知治兵之士,則視其戰勝攻取,敵人畏服,斯為善治兵矣。至於
百官,莫不皆然。雖詢謀於人而決之在己,雖考求於跡而察之在心,研核其實而斟酌其
宜,至精至微,不可以口述,不可以書傳也,安得豫為之法而悉委有司哉!或者親貴雖
不能而任職,疏賤雖賢才而見遺;所喜所好者敗官而不去,所怒所惡者有功而不錄,詢
謀於人,則毀譽相半而不能決;考求於跡,則文具實亡而不能察。雖復為之善法,繁其
條目,謹其簿書,安能得其真哉!
    或曰:人君之治,大者天下,小者一國,內外之官以千萬數,考察黜陟,安得不委
有司而獨任其事哉?曰:非謂其然也。凡為人上者,不特人君而已。太守居一郡之上,
刺史居一州之上,九卿居屬官之上,三公居百執事之上,皆用此道以考察黜陟在下之人,
為人君者亦用此道以考察黜陟公卿、刺史、太守,奚煩勞之有哉!或曰:考績之法,唐、
虞所為,京房、劉邵述而修之耳,烏可廢哉?曰:唐、虞之官,其居位也久,其受任也
專,其立法也寬,其責成也遠。是故鯀之治水,九載績用弗成,然後治其罪;禹之治水,
九州攸同,四隩既宅,然後賞其功;非若京房、劉卲之法,校其米鹽之課,責其旦夕之
效也。事固有名同而實異者,不可不察也。考績非可行於唐、虞而不可行於漢、魏,由
京房、劉卲不得其本而奔趨其末故也。
    初,右僕射衛臻典選舉,中護軍蔣濟遺臻書曰:「漢祖遇亡虜為上將,周武拔漁父
為太師,布衣廝養,可登王公,何必守文,試而後用!」臻曰:「不然。子欲同牧野於
成、康,喻斷蛇於文、景,好不經之舉,開拔奇之津,將使天下馳騁而起矣!」盧毓論
人及選舉,皆先性行而後言才,黃門郎馮翊李豐嘗以問毓,毓曰:「才所以為善也,故
大才成大善,小才成小善。今稱之有才而不能為善,是才不中器也!」豐服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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