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四
      【漢紀二十六】 起柔兆執徐,盡著雍敦牂,凡三年。
       孝哀皇帝中建平二年(丙辰,公元前五年)
    春,正月,有星孛於牽牛。
    丁、傅宗族驕奢,皆嫉傅喜之恭儉。又,傅太后欲求稱尊號,與成帝母齊尊;喜與
孔光、師丹共執以為不可。上重違大臣正議,又內迫傅太后,依違者連歲。傅太后大怒,
上不得已,先免師丹以感動喜。喜終不順。硃博與孔鄉侯傅晏連結,共謀成尊號事,數
燕見,奏封事,毀短喜及孔光。丁丑,上遂策免喜,以侯就第。
    御史大夫官既罷,議者多以為古今異制,漢自天子之號下至佐史,皆不同於古,而
獨改三公,職事難分明,無益於治亂。於是硃博奏言:「故事:選郡國守相高第為中二
千石,選中二千石為御史大夫,任職者為丞相;位次有序,所以尊聖德,重國相也。今
中二千石未更御史大夫而為丞相,權輕,非所以重國政也。臣愚以為大司空官可罷,復
置御史大夫,遵奉舊制。臣願盡力以御史大夫為百僚率!」上從之。夏,四月,戊午,
更拜博為御史大夫。又以丁太后兄陽安侯明為大司馬、衛將軍,置官屬;大司馬冠號如
故事。
    傅太后又自詔丞相、御史大夫曰:「高武侯喜附下罔上,與故大司空丹同心背畔,
放命圮族,不宜奉朝請,其遣就國。」
    丞相孔光,自先帝時議繼嗣,有持異之隙,又重忤傅太后指。由是傅氏在位者與硃
博為表裡,共毀譖光。乙亥,策免光為庶人。以御史大夫硃博為丞相,封陽鄉侯;少府
趙玄為御史大夫。臨延登受策,有大聲如鐘鳴,殿中郎吏陛者皆聞焉。上以問黃門侍郎
蜀郡揚雄及李尋。尋對曰:「此《洪範》所謂鼓妖者也。師法,以為人君不聰,為眾所
惑,空名得進,則有聲無形,不知所從生。其《傳》曰:『歲、月、日之中,則正卿受
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異,是為中焉。正卿,謂執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
以應天變。然雖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揚雄亦以為:「鼓妖,聽失之象也。
硃博為人強毅,多權謀,宜將不宜相,恐有兇惡亟疾之怒。」上不聽。
    硃博既為丞相,上遂用其議,下詔曰:「定陶共皇之號,不宜復稱定陶。尊共皇太
後曰帝太太后,稱永信宮;共皇後曰帝太后,稱中安宮;為共皇立寢廟於京師,比宣帝
父悼皇考制度。」於是四太后各置少府、太僕,秩皆中二千石。傅太后既尊後。尤驕,
與太皇太后語,至謂之「嫗」。時丁、傅以一二年間暴興尤盛,為公卿列侯者甚眾。然
帝不甚假以權勢,不如王氏在成帝世也。
    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奏言:「前高昌侯宏,首建尊號之議,而為關內侯師丹所劾奏,
免為庶人。時天下衰粗,委政於丹,丹不深惟褒廣尊號之義,而妄稱說,抑貶尊號,虧
損孝道,不忠莫大焉!陛下仁聖,昭然定尊號,宏以忠孝復封高昌侯;丹惡逆暴著,雖
蒙赦令,不宜有爵邑,請免為庶人。」奏可。又奏:「新都侯王莽前為大司馬,不廣尊
尊之義,抑貶尊號,虧損孝道,當伏顯戮。幸蒙赦令,不宜有爵土,請免為庶人。」上
曰:「以莽與太皇太后有屬,勿免,遣就國。」及平阿侯仁臧匿趙昭儀親屬,皆遣就國。
    天下多冤王氏者。諫大夫楊宣上封事言:「孝成皇帝深惟宗廟之重,稱述陛下至德
以承天序,聖策深遠,恩德至厚。惟念先帝之意,豈不欲以陛下自代,奉承東宮哉!太
皇太后春秋七十,數更憂傷,敕令親屬引領以避丁、傅,行道之人為之隕涕,況於陛下!
時登高遠望,獨不慚於延陵乎!」帝深感其言,復封成都侯商中子邑為成都侯。
    硃博又奏言:「漢家故事,置部刺史,秩卑而賞厚,鹹勸功樂進。前罷刺史,更置
州牧,秩真二千石,位次九卿;九卿缺,以高第補;其中材則苟自守而已。恐功效陵夷,
奸軌不禁。臣請罷州牧,置刺史如故。」上從之。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詔歸葬
定陶共皇之園,發陳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復土。
    初,成帝時,齊人甘忠可詐造《天官歷》、《包元太平經》十二卷,言漢家逢天地
之大終,當更受命於天,以教渤海夏賀良等。中壘校尉劉向奏忠可假鬼神,罔上惑眾;
下獄,治服;未斷,病死。賀良等復私以相教。上即位,司隸校尉解光、騎都尉李尋白
賀良等,皆待詔黃門。數召見,陳說「漢歷中衰,當更受命。成帝不應天命,故絕嗣。
今陛下久疾,變異屢數,天所以譴告人也。宜急改元易號,乃得延年益壽,皇子生,災
異息矣。得道不得行,咎殃且無不有,洪水將出,災火且起,滌蕩民人。」上久寢疾,
冀其有益,遂從賀良等議,詔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為太初元年,號曰「陳聖劉太平皇
帝」,漏刻以百二十為度。
    秋,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為初陵,勿徙郡國民。
    上既改號月餘,寢疾自若。夏賀良等復欲妄變政事,大臣爭以為不可許。賀良等奏
言:「大臣皆不知天命,宜退丞相、御史,以解光、李尋輔政。」上以其言無驗,八月,
詔曰:「待詔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國家。朕信道不篤,過聽其言,
冀為百姓獲福,卒無嘉應。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六月甲子詔書,非赦令,皆蠲除之。
賀良等反道惑眾,奸態當窮竟。」皆下獄,伏誅。尋及解光減死一等,徙敦煌郡。
    上以寢疾,盡復前世所嘗興諸神祠凡七百餘所,一歲三萬七千祠雲。
    傅太后怨傅喜不已,使孔鄉侯晏風丞相硃博令奏免喜侯。博與御史大夫趙玄議之,
玄言:「事已前決,得無不宜?」博曰:「已許孔鄉侯矣。匹夫相要,尚相得死,何況
至尊!博唯有死耳!」玄即許可。博惡獨斥奏喜,以故大司空汜鄉侯何武前亦坐過免就
國,事與喜相似,即並奏:「喜、武前在位,皆無益於治,雖已退免,爵土之封,非所
當也。皆請免為庶人。」上知傅太后素嘗怨喜,疑博、玄承指,即召玄詣尚書問狀,玄
辭服。有詔:「左將軍彭宣與中朝者雜問」,宣等奏劾「博、玄、晏皆不道,不敬,請
召詣廷尉詔獄」。上減玄死罪三等;削晏戶四分之一;假謁者節召丞相詣廷尉,博自殺,
國除。
    九月,以光祿勳平當為御史大夫;冬,十月,甲寅,遷為丞相;以冬月故,且賜爵
關內侯。以京兆尹平陵王喜為御史大夫。
    上欲令丁、傅處爪牙官,是歲,策免左將軍淮陽彭宣,以關內侯歸家,而以光祿勳
丁望代為左將軍。
    烏孫卑爰疐侵盜匈奴西界,單于遣兵擊之,殺數百人,略千餘人,驅牛畜去。卑爰
疐恐,遣子趨逯為質匈奴,單于受,以狀聞。漢遣使者責讓單于,告令還歸卑爰疐質子。
單于受詔遣歸。
       孝哀皇帝中建平三年(丁巳,公元前四年)
    春,正月,立廣德夷王弟廣漢為廣平王。
    癸卯,帝太太后所居桂宮正殿火。
    上使使者召丞相平當,欲封之。當病篤,不應召。室家或謂當:「不可強起受侯印
為子孫邪?」當日:「吾居大位,已負素餐責矣。起受侯印,還臥而死,死有餘罪。今
不起者,所以為子孫也!」遂上書乞骸骨,上不許。三月,己酉,當薨。
    有星孛於河鼓。
    夏,四月,丁酉,王嘉為丞相,河南太守王崇為御史大夫。崇,京兆尹駿之子也。
嘉以時政苛急,郡國守相數有變動,乃上疏曰:「臣聞聖王之功在於得人。孔子曰:
『材難,不其然與!』故繼世立諸侯,像賢也。雖不能盡賢,天子為擇臣、立命卿以輔
之。居是國也,累世尊重,然後士民之眾附焉。是以教化行而治功立。今之郡守重於古
諸侯,往者致選賢材,賢材難得,拔擢可用者,或起於囚徒。昔魏尚坐事系,文帝感馮
唐之言,遺使持節赦其罪,拜為雲中太守,匈奴忌之。武帝擢韓安國於徒中,拜為梁內
史,骨肉以安。張敞為京兆尹,有罪當免,黠吏知而犯敞,敞收殺之,其家自冤,使者
覆獄,劾敞賊殺人,上逮捕不下,會免;亡命十數日,宣帝征敞拜為冀州刺史,卒獲其
用。前世非私此三人,貪其材器有益於公家也。孝文時,吏居官者或長子孫,以官為氏,
倉氏、庫氏則倉庫吏之後也;其二千石長吏亦安官樂職,然後上下相望,莫有苟且之意。
其後稍稍變易,公卿以下傳相促急,又數改更政事,司隸、部刺史舉劾苛細,發揚陰私,
吏或居官數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錯道路。中材苟容求全,下材懷危內顧,壹切營私者
多。二千石益輕賤,吏民慢易之,或持其微過,增加成罪,言於刺史、司隸,或上書告
之。眾庶知其易危,小失意則有離畔之心。前山陽亡徒蘇令等縱橫,吏士臨難,莫肯伏
節死義,以守、相威權素奪也。孝成皇帝悔之,下詔書,二千石不為故縱,遣使者賜金,
尉厚其意,誠以為國家有急,取辦於二千石;二千石尊重難危,乃能使下。孝宣皇帝愛
其善治民之吏,有章劾事留中,會赦壹解。故事:尚書希下章,為煩擾百姓,證驗系治,
或死獄中,章文必有『敢告之』字乃下。唯陛下留神於擇賢,記善忘過,容忍臣子,勿
責以備。二千石、部刺史、三輔縣令有材任職者,人情不能不有過差,宜可闊略,令盡
力者有所勸。此方今急務,國家之利也。前蘇令發,欲遣大夫使逐問狀,時見大夫無可
使者,召盩厔令尹逢,拜為諫大夫遣之。今諸大夫有材能者甚少,宜豫畜養可成就者,
則士赴難不愛其死。臨事倉卒乃求,非所以明朝廷也。」嘉因薦儒者公孫光、滿昌及能
吏蕭鹹、薛修等,皆故二千石有名稱者,天子納而用之。
    六月,立魯頃王子部鄉侯閔為王。
    上以寢疾未定,冬,十一月,壬子,令太皇太后下詔復甘泉泰畤、汾陰後土祠,罷
南、北郊。上亦不能親至甘泉、河東,遣有司行事而禮祠焉。
    無鹽危山土自起覆草,如馳道狀;又,瓠山石轉立。東平王雲及後謁自之石所祭,
治石像瓠山立石,束倍草,並祠之。河內息夫躬、長安孫寵相與謀共告之,曰:「此取
封侯之計也。」乃與中郎谷師譚共因中常侍宋弘上變事,告焉。是時上被疾,多所惡,
事下有司,逮王后謁下獄驗治;服「祠祭詛祝上,為雲求為天子,以為石立,宣帝起之
表也。」有司請誅王,有詔,廢徙房陵。雲自殺,謁並舅伍宏及成帝舅安成共侯夫人放,
皆棄市。事連御史大夫王崇,左遷大司農。擢寵為南陽太守,譚穎川都尉,弘、躬皆光
祿大夫、左曹、給事中。
       孝哀皇帝中建平四年(戊午,公元前三年)
    春,正月,大旱。
    關東民無故驚走,持稿或□一枚,轉相付與,曰行西王母籌,道中相過逢,多至千
數,或被發徒跣,或夜折關,或逾牆入,或乘車騎奔馳,以置驛傳行,經歷郡國二十六
至京師,不可禁止。民又聚會裡巷阡陌,設張博具,歌舞祠西王母,至秋乃止。
    上欲封傅太后從父弟侍中、光祿大夫商,尚書僕射平陵鄭崇諫曰:「孝成皇帝封親
舅五侯,天為赤黃,晝昏,日中有黑氣。孔鄉侯,皇後父,高武侯以三公封,尚有因緣。
今無故欲復封商,壞亂制度,逆天人之心,非傅氏之福也!臣願以身命當國咎!」崇因
持詔書案起。傅太后大怒曰:「何有為天子乃反為一臣所顓制邪!」
    二月,癸卯,上遂下詔封商為汝昌侯。
    駙馬都尉、侍中雲陽董賢得幸於上,出則參乘,入御左右,賞賜累巨萬,貴震朝廷。
常與上臥起。嘗晝寢,偏藉上袖,上欲起,賢未覺,不欲動賢,乃斷袖而起。又詔賢妻
得通引籍殿中,止賢廬。又召賢女弟以為昭儀,位次皇後。昭儀及賢與妻旦夕上下,並
侍左右。以賢父恭為少府,賜爵關內侯。詔將作大匠為賢起大第北闕下,重殿,洞門,
土木之功,窮極技巧。賜武庫禁兵,上方珍寶。其選物上弟盡在董氏,而乘輿所服乃其
副也。及至東園秘器、珠襦、玉柙,豫以賜賢,無不備具。又令將作為賢起塚塋義陵旁,
內為便房,剛柏題湊,外為徼道,周垣數裡,門闕罘罳甚盛。
    鄭崇以賢貴寵過度諫上,由是重得罪,數以職事見責;發疾頸癰,欲乞骸骨,不敢。
尚書令趙昌佞諂,素害崇;知見疏,因奏「崇與宗族通,疑有奸,請治。」上責崇曰:
「君門如市人,何以欲禁切主上?」崇對曰:「臣門如市,臣心如水。願得考覆!」上
怒,下崇獄。司隸孫寶上書曰:「按尚書令昌奏僕射崇獄,覆治,榜掠將死,卒無一辭,
道路稱冤。疑昌與崇內有纖介,浸潤相陷。自禁門樞機近臣,蒙受冤譖,虧損國家,為
謗不小。臣請治昌以解眾心。」書奏,上下詔曰:「司隸寶附下罔上,以春月作詆欺,
遂其奸心,蓋國之賊也。免寶為庶人。」崇竟死獄中。
    二月,丁卯,諸吏、散騎、光祿勳賈延為御史大夫。
    上欲侯董賢而未有緣,侍中傅嘉勸上定息夫躬、孫寵告東平本章,掇去宋弘,更言
因董賢以聞,欲以其功侯之,皆先賜爵關內侯。頃之,上欲封賢等而心憚王嘉,乃先使
孔鄉侯晏持詔書示丞相、御史。於是嘉與御史大夫賈延上封事言:「竊見董賢等三人始
賜爵,眾庶匈匈,鹹曰賢貴,其餘並蒙恩,至今流言未解。陛下仁恩於賢等不已,宜暴
賢等本奏語言,延問公卿、大夫、博士、議郎,考合古今,明正其義,然後乃加爵土;
不然,恐大失眾心,海內引領而議。暴評其事,必有言當封者,在陛下所從;天下雖不
說,咎有所分,不獨在陛下。前定陵侯淳於長初封,其事亦議,大司農谷永以長當封;
眾人歸咎於永,先帝不獨蒙其譏。臣嘉,臣延,材駑不稱,死有餘責,知順指不迕,可
得容身須臾。所以不敢者,思報厚恩也。」上不得已,且為之止。
    夏,六月,尊帝太太后為皇太太后。
    秋,八月,辛卯,上下詔切責公卿曰:「昔楚有子玉得臣,晉文為之側席而坐;近
事,汲黯折淮南之謀。今東平王雲等至有圖弒天子逆亂之謀者,是公卿股肱莫能悉心、
務聰明以銷厭未萌故也。賴宗廟之靈,侍中、駙馬都尉賢等發覺以聞,鹹伏厥辜。《書》
不雲乎:『用德章厥善。』其封賢為高安侯,南陽太守寵為方陽侯,左曹、光祿大夫躬
為宜陵侯,賜右師譚爵關內侯。」又封傅太后同母弟鄭惲子業為陽信侯。息夫躬既親近,
數進見言事,議論無所避,上疏歷詆公卿大臣。眾畏其口,見之仄目。
    上使中黃門發武庫兵,前後十輩,送董賢及上乳母王阿捨。執金吾毋將隆奏言:
「武庫兵器,天下公用。國家武備,繕治造作,皆度大司農錢。大司農錢,自乘輿不以
給共養;共養勞賜,一出少府。蓋不以本臧給末用,不以民力共浮費,別公私,示正路
也。古者諸侯、方伯得顓征伐,乃賜斧鉞,漢家邊吏職任距寇,亦賜武庫兵,皆任事然
後蒙之。《春秋》之誼,家不臧甲,所以抑臣威,損私力也。今賢等便僻弄臣,私恩微
妾,而以天下公用給其私門,契國威器,共其家備,民力分於弄臣,武兵設於微妾,建
立非宜,以廣驕僭,非所以示四方也。孔子曰:『奚取於三家之堂!』臣請收還武庫。」
上不說。頃之,傅太后使謁者賤買執金吾官婢八人,隆奏言:「買賤,請更平直。」上
於是制詔丞相、御史:「隆位九卿,既無以匡朝廷之不逮,而反奏請與永信宮爭貴賤之
賈,傷化失俗。以隆前有安國之言,左遷為沛郡都尉。」初,成帝末,隆為諫大夫,嘗
奏封事言:「古者選諸侯入為公卿,以褒功德,宜征定陶王使在國邸,以填萬方。」故
上思其言而宥之。
    諫大夫渤海鮑宣上書曰:「竊見孝成皇帝時,外親持權,人人牽引所私以充塞朝廷,
妨賢人路,濁亂天下,奢泰亡度,窮困百姓,是以日食且十,彗星四起。危亡之征,陛
下所親見也;今奈何反覆劇於前乎!
    「今民有七亡:陰陽不和,水旱為災,一亡也;縣官重責,更賦租稅,二亡也;貪
吏並公,受取不已,三亡也;豪強大姓,蠶食亡厭,四亡也;苛吏繇役,失農桑時,五
亡也;部落鼓鳴,男女遮列,六亡也;盜賊劫略,取民財物,七亡也。七亡尚可,又有
七死:酷吏毆殺,一死也;治獄深刻,二死也;冤陷亡辜,三死也;盜賊橫發,四死也;
怨讎相殘,五死也;歲惡饑餓,六死也;時氣疾疫,七死也。民有七亡而無一得,欲望
國安,誠難;民有七死而無一生,欲望刑措,誠難。此非公卿、守相貪殘成化之所致邪?
群臣幸得居尊官,食重祿,豈有肯加惻隱於細民,助陛下流教化者邪?志但在營私家,
稱賓客,為奸利而已。以苟容曲從為賢,以拱默屍祿為智,謂如臣宣等為愚。陛下擢臣
巖穴,誠翼有益豪毛,豈徒欲使臣美食大官、重高門之地哉!
    「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為皇天子,下為黎庶父母,為天牧養元元,視之
當如一,合《尸鳩》之詩。今貧民菜食不厭,衣又穿空,父子、夫婦不能相保,誠可為
酸鼻。陛下不救,將安所歸命乎!奈何獨私養外親與幸臣董賢,多賞賜,以大萬數,使
奴從、賓客,漿酒藿肉,蒼頭廬兒,皆用致富,非天意也。
    「及汝昌侯傅商,亡功而封。夫官爵非陛下之官爵,乃天下之官爵也。陛下取非其
官,官非其人,而望天說民服,豈不難哉!方陽侯孫寵,宜陵侯息夫躬,辯足以移眾,
強可用獨立,奸人之雄,惑世尤劇者也,宜以時罷退。及外親幼童未通經術者,皆宜令
休,就師傅。急征故大司馬傅喜,使領外親。故大司空何武、師丹,故丞相孔光,故左
將軍彭宣,經皆更博士,位皆歷三公;龔勝為司直,郡國皆慎選舉;可大委任也。陛下
前以小不忍退武等,海內失望。陛下尚能容亡功德者甚眾,曾不能忍武等邪?治天下者,
當用天下之心為心,不得自專快意而已也。」宣語雖刻切,上以宣名儒,優容之。
    匈奴單于上書願朝五年。時帝被疾,或言:「匈奴從上游來厭人;自黃龍、竟寧時,
單于朝中國,輒有大故。」上由是難之,以問公卿,亦以為虛費府帑,可且勿許。單于
使辭去,未發,黃門郎揚雄上書諫曰:「臣聞《六經》之治,貴於未亂;兵家之勝,貴
於未戰;二者皆微,然而大事之本,不可不察也。今單于上書求朝,國家不許而辭之,
臣愚以為漢與匈奴從此隙矣。匈奴本五帝所不能臣,三王所不能制,其不可使隙明甚。
臣不敢遠稱,請引秦以來明之:以秦始皇之強,蒙恬之威,然不敢窺西河,乃築長城以
界之。會漢初興,以高祖之威靈,三十萬眾困於平城,時奇譎之士、石畫之臣甚眾,卒
其所以脫者,世莫得而言也。又高皇後時,匈奴悖慢,大臣權書遺之,然後得解。及孝
文時,匈奴侵暴北邊,候騎至雍甘泉,京師大駭,發三將軍屯細柳、棘門、霸上以備之,
數月乃罷。孝武即位,設馬邑之權,欲誘匈奴,徒費財勞師,一虜不可得見,況單于之
面乎!其後深惟社稷之計,規恢萬載之策,乃大興師數十萬,使衛青、霍去病操兵,前
後十餘年,於是浮西河,絕大幕,破寘顏,襲王庭,窮極其地,追奔逐北,封狼居胥山,
禪於姑衍,以臨翰海,虜名王、貴人以百數。自是之後,匈奴震怖,益求和親,然而未
肯稱臣也。且夫前世豈樂傾無量之費,役無罪之人,快心狼望之北哉?以為不壹勞者不
久佚,不暫費者不永寧,是以忍百萬之師以摧餓虎之喙,運府庫之財填盧山之壑而不悔
也。至本始之初,匈奴有桀心,欲掠烏孫,侵公主,乃發五將之師十五萬騎以擊之,時
鮮有所獲,徒奮揚威武,明漢兵若雷風耳!雖空行空反,尚誅兩將軍,故北狄不服,中
國未得高枕安寢也。逮至元康、神爵之間,大化神明,鴻恩溥洽,而匈奴內亂,五單于
爭立,日逐、呼韓邪攜國歸死,扶伏稱臣,然尚羈縻之,計不顓制。自此之後,欲朝者
不距,不欲者不強。何者?外國天性忿鷙,形容魁健,負力怙氣,難化以善,易肄以惡,
其強難詘,其和難得。故未服之時,勞師遠攻,傾國殫貨,伏屍流血,破堅拔敵,如彼
之難也;既服之後,慰薦撫循,交接賂遺,威儀俯仰,如此之備也。往時嘗屠大宛之城,
蹈烏桓之壘,探姑繒之壁,藉蕩姐之場,艾朝鮮之旃,拔兩越之旗,近不過旬月之役,
遠不離二時之勞,固已犁其庭,掃其閭,郡縣而置之,雲徹席捲,後無餘災。唯北狄為
不然,真中國之堅敵也,三垂比之縣矣;前世重之茲甚,未易可輕也。
    「今單于歸義,懷款誠之心,欲離其庭,陳見於前,此乃上世之遺策,神靈之所想
望,國家雖費,不得已者也。奈何距以來厭之辭,疏以無日之期,消往昔之恩,開將來
之隙?夫疑而隙之,使有恨心,負前言,緣往辭,歸怨於漢,因以自絕,終無北面之心,
威之不可,諭之不能,焉得不為大憂乎!夫明者視於無形,聰者聽於無聲,誠先於未然,
即兵革不用而憂患不生。不然,壹有隙之後,雖智者勞心於內,辯者轂擊於外,猶不若
未然之時也。且往者圖西域,制車師,置城郭都護三十六國,費歲以大萬計者,豈為康
居、烏孫能逾白龍堆而寇西邊哉?乃以制匈奴也。夫百年勞之,一日失之,費十而愛一,
臣竊為國不安也。唯陛下少留意於未亂、未戰,以遏邊萌之禍!」
    書奏,天子寤焉,召還匈奴使者,更報單于書而許之。賜雄帛五十匹,黃金十斤。
單于未發,會病,復遣使願朝明年;上許之。
    董賢貴幸日盛,丁、傅害其寵,孔鄉侯晏與息夫躬謀欲求居位輔政。會單于以病未
朝,躬因是而上奏,以為:「單于當以十一月入塞,後以病為解,疑有他變。烏孫兩昆
彌弱,卑爰疐強盛,東結單于,遣子往侍,恐其合勢以並烏孫;烏孫並,則匈奴盛而西
域危矣。可令降胡詐為卑爰疐使者來上書,欲因天子威告單于歸臣侍子,因下其章,令
匈奴客聞焉;則是所謂『上兵伐謀,其次伐交』者也。」書奏,上引見躬,召公卿、將
軍大議。左將軍公孫祿以為:「中國常以威信懷伏夷狄,躬欲逆詐,進不信之謀,不可
許。且匈奴賴先帝之德,保塞稱蕃。今單于以疾病不任奉朝賀,遣使自陳,不失臣子之
禮。臣祿自保沒身不見匈奴為邊竟憂也!」躬掎祿曰:「臣為國家計,冀先謀將然,豫
圖未形,為萬世慮。而祿欲以其犬馬齒保目所見。臣與祿異議,未可同日語也!」上曰:
「善!」乃罷群臣,獨與躬議。躬因建言:「災異屢見,恐必有非常之變,可遣大將軍
行邊兵,敕武備,斬一郡守以立威,震四夷,因以厭應變異。」上然之,以問丞相嘉,
對曰:「臣聞動民以行不以言,應天以實不以文。下民微細,猶不可詐,況於上天神明
而可欺哉!天之見異,所以敕戒人君,欲令覺悟反正,推誠行善,民心說而天意得矣!
辯士見一端,或妄以意傅著星歷,虛造匈奴、烏孫、西羌之難,謀動干戈,設為權變,
非應天之道也。守相有罪,車馳詣闕,交臂就死,恐懼如此,而談說者欲動安之危,辯
口快耳,其實未可從。夫議政者,苦其諂諛、傾險、辯惠、深刻也。昔秦繆公不從百裡
奚、蹇叔之言,以敗其師,其悔過自責,疾詿誤之臣,思黃發之言,名垂於後世。唯陛
下觀覽古戒,反覆參考,無以先入之語為主!」上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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