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九十二 奸臣

    古之為史者,善惡備書,所以示勸懲也。故孔子修《春秋》,於亂臣賊子之事,無
不具載,而楚之史名《檮杌》,皆以戒夫為惡者,使知所懼而不敢肆焉。後世作史者,
有酷吏、佞幸、奸臣、叛逆之傳,良有以也。元之舊史,往往詳於記善,略於懲惡,是
蓋當時史臣有所忌諱,而不敢直書之爾。然奸巧之徒,挾其才術,以取富貴、竊威福,
始則毒民誤國而終至於殞身亡家者,其行事之概,亦或散見於實錄編年之中,猶有《春
秋》之意存焉。謹撮其尤彰著者,匯次而書之,作《奸臣傳》,以為世鑒。而叛逆之臣,
亦各以類附見雲。

    阿合馬,回回人也。不知其所由進。世祖中統三年,始命領中書左右部,兼諸路都
轉運使,專以財賦之任委之。阿合馬奏降條畫,宣諭各路運司。明年,以河南鈞、徐等
州俱有鐵冶,請給授宣牌,以興鼓鑄之利。世祖升開平府為上都,又以阿合馬同知開平
府事,領左右部如故。阿合馬奏以禮部尚書馬月合乃兼領已括戶三千,興煽鐵冶,歲輸
鐵一百三萬七千斤,就鑄農器二十萬事,易粟輸官者凡四萬石。

    至元元年正月,阿合馬言:「太原民煮小鹽,越境販賣,民貪其價廉,競買食之,
解鹽以故不售,歲入課銀止七千五百兩。請自今歲增五千兩,無問僧道軍匠等戶,鈞出
其賦,其民間通用小鹽從便。」是年秋八月,罷領中書左右部,並入中書,超拜阿合馬
為中書平章政事,進階榮祿大夫。三年正月,立制國用使司,阿合馬又以平章政事兼領
使職。久之,制國用使司奏:「以東京歲課布疏惡不堪用者,就以市羊於彼。真定、順
天金銀不中程者,宜改鑄。別怯赤山出石絨,織為布,火不能然,請遣官采取。」又言:
「國家費用浩繁,今歲自車駕至都,已支鈔四千錠,恐來歲度支不足,宜量節經用。」
十一月,制國用使司奏:「桓州峪所采銀礦,已十六萬斤,百斤可得銀三兩、錫二十五
斤。采礦所需,鬻錫以給之。」悉從其請。

    七年正月,立尚書省,罷制國用使司,又以阿合馬平章尚書省事。阿合馬為人多智
巧言,以功利成效自負,眾鹹稱其能。世祖急於富國,試以行事,頗有成績。又見其與
丞相絲泉真、史天澤等爭辨,屢有以詘之,由是奇其才,授以政柄,言無不從,而不知
其專愎益甚矣。丞相安童含容久之,言於世祖曰:「臣近言尚書省、樞密院、御史台,
宜各循常制奏事,其大者從臣等議定奏聞,已有旨俞允。今尚書省一切以聞,似違前
奏。」世祖曰:「汝所言是。豈阿合馬以朕頗信用,敢如是耶!其不與卿議非是,宜如
卿所言。」又言:「阿合馬所用部官,左丞許衡以為多非其人,然已得旨咨請宣付,如
不與,恐異日有辭。宜試其能否,久當自見。」世祖然之。五月,尚書省奏括天下戶口,
既而御史台言,所在捕蝗,百姓勞擾,括戶事宜少緩。遂止。

    初立尚書省時,有旨:「凡銓選各官,吏部擬定資品,呈尚書省,由尚書咨中書聞
奏。」至是,阿合馬擢用私人,不由部擬,不咨中書。丞相安童以為言,世祖令問阿合
馬。阿合馬言:「事無大小,皆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擇。」安童因請:「自今唯
重刑及遷上路總管,始屬之臣,余事並付阿合馬,庶事體明白。」世祖俱從之。八年三
月,尚書省再以閱實戶口事,奏條畫詔諭天下。是歲,奏增太原鹽課,以千錠為常額,
仍令本路兼領。九年,並尚書省入中書省,又以阿合馬為中書平章政事。明年,又以其
子忽辛為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右丞相安童見阿合馬擅權日甚,欲救其弊,乃奏大
都路總管以次多不稱職,乞選人代之。尋又奏:「阿合馬、張惠,挾宰相權,為商賈以
網羅天下大利,厚毒黎民,困無所訴。」阿合馬曰:「誰為此言?臣等當與廷辯。」安
童進曰:「省左司都事周祥,中木取利,罪狀明白。」世祖曰:「若此者,征畢當顯黜
之。」既而樞密院奏以忽辛同歛樞密院事,世祖不允曰:「彼賈胡事猶不知,況可責以
機務耶!」

    十二年,伯顏帥師伐宋,既渡江,捷報日至。世祖命阿合馬與姚樞、徒單公履、張
文謙、陳漢歸、楊誠等,議行鹽、鈔法於江南,及貿易藥材事。阿合馬奏:「樞雲:
『江南交會不行,必致小民失所。』公履雲:『伯顏已嘗榜諭交會不換,今亟行之,失
信於民。』文謙謂『可行與否,當詢伯顏』。漢歸及誠皆言:『以中統鈔易其交會,保
難之有。』」世祖曰:「樞與公履,不識事機。朕嘗以此問陳巖,巖亦以宋交會速宜更
換。今議已定,當依汝言行之。」又奏:「北鹽藥材,樞與公履皆言可使百姓從便販鬻。
臣等以為此事若小民為之,恐紊亂不一。擬於南京、衛輝等路,籍括藥材,蔡州發鹽十
二萬斤,禁諸人私相貿易。」世祖曰:「善,其行之。」

    十二年,阿合馬又言:「比因軍興之後,減免編民徵稅,又罷轉運司官,令各路總
管府兼領課程,以致國用不足。臣以為莫若驗戶數多寡,遠以就近,立都轉運司,量增
舊額,選廉干官分理其事。應公私鐵鼓鑄,官為局賣,仍禁諸人毋私造銅器。如此,則
民力不屈,而國用充矣。」乃奏立諸路轉運司,以亦必烈金、札馬剌丁、張暠、富珪、
蔡德潤、紇石烈亨、阿裡和者、完顏迪、姜毅、阿老瓦丁、倒剌沙等為使。有亦馬都丁
者,以負官銀得罪而罷,既死,而所負尚多,中書省奏議裁處。世祖曰:「此財谷事,
其與阿合馬議之。」

    十五年正月,世祖以西京饑,發粟萬石賑之。又諭阿合馬宜廣貯積,以備闕乏。阿
合馬奏:「自今御史台非白省,毋擅召倉庫吏,亦毋究索錢谷數。及集議中書不至者,
罪之。」其沮抑台察如此。四月,中書左丞崔斌奏曰:「先以江南官冗,委任非人,遂
命阿裡等澄汰之。今已顯有征驗,蔽不以聞,是為罔上。杭州地大,委寄非輕,阿合馬
溺於私愛,乃以不肖子抹速忽充達魯花赤,佩虎符,此豈量才授任之道?」又言:「阿
合馬先自陳乞免其子弟之任,乃今身為平章,而子若侄或為行省參政,或為禮部尚書、
將作院達魯花赤、領會同館,一門悉處要津,自背前言,有虧公道。」有旨並罷黜之。
然終不以是為阿合馬罪。世祖嘗謂淮西宣慰使昂吉兒曰:「夫宰相者,明天道,察地理,
盡人事,兼此三者,乃為稱職。阿裡海牙、麥術丁等,亦未可為相,回回人中,阿合馬
才任宰相。」其為上所稱道如此。

    十六年四月,中書奏立江西榷茶運司,及諸路轉運鹽使司、宣課提舉司。未幾,以
忽辛為中書右丞。明年,中書省奏:「阿塔海、阿裡言,今立宣課提舉司,官吏至五百
余員。左丞陳巖、範文虎等言其擾民,且侵盜官錢。乞罷之。」阿合馬奏:「昨有旨籍
江南糧數,屢移文取索,不以實上。遂與樞密院、御史台及廷臣諸老集議,謂設立運司,
官多俸重,宜諸路立提舉司,都省、行省各委一人任其事。今行省未嘗委人,即請罷之,
乃歸咎臣等。然臣所委人,有至者僅兩月,計其侵用凡千一百錠,以彼所管四年較之,
又當幾何?今立提舉司,未及三月而罷,豈非恐彼奸弊呈露,故先自言以絕跡耶?宜令
御史台遣能臣同往,凡有非法,具以實聞。」世祖曰:「阿合馬所言是,其令台中選人
以往。若己能自白,方可責人。」

    阿合馬嘗奏宜立大宗正府。世祖曰:「此事豈卿輩所宜言,乃朕事也。然宗正之名,
朕未之知,汝言良是,其思之。」阿合馬欲理算江淮行省平章阿裡伯、右丞燕帖木兒立
行省以來一切錢谷,奏遣不魯合答兒、劉思愈等往檢核之,得其擅易命官八百員,自分
左右司官,及鑄造銅印等事,以聞。世祖曰:「阿裡伯等何以為辭?」阿合馬曰:「彼
謂行省昔嘗鑄印矣。臣謂昔以江南未定,故便宜行之,今與昔時事異。又擅支糧四十七
萬石,奏罷宣課提舉司及中書遣官理算,征鈔萬二千錠有奇。」二人竟以是就戮。

    時阿合馬在位日久,益肆貪橫,援引奸黨郝禎、耿仁,驟升同列,陰謀交通,專事
蒙蔽,逋賦不蠲,眾庶流移,京兆等路歲辦課至五萬四千錠,猶以為未實。民有附郭美
田,輒取為己有。內通貨賄,外示威刑,廷中相視,無敢論列。有宿衛士秦長卿者,慨
然上書發其奸,竟為阿合馬所害,斃於獄。事見長卿傳。

    十九年三月,世祖在上都,皇太子從。有益都千戶王著者,素志疾惡,因人心憤怨,
密鑄大銅錘,自誓願擊阿合馬首。會妖僧高和尚,以秘術行軍中。無驗而歸,詐稱死,
殺其徒,以屍欺眾,逃去,人亦莫知。著乃與合謀,以戊寅日,詐稱皇太子還都作佛事,
結八十余人,夜入京城。旦遣二僧詣中書省,令市齋物,省中疑而訊之,不伏。及午,
著又遣崔總管矯傳令旨,俾樞密副使張易發兵若干,以是夜會東宮前。易莫察其偽,即
令指揮使顏義領兵俱往。著自馳見阿合馬,詭言太子將至,令省官悉候於宮前。阿合馬
遣右司郎中脫歡察兒等數騎出關,北行十余裡,遇其眾,偽太子者責以無禮,盡殺之,
奪其馬,南入健德門。夜二鼓,莫敢何問,至東宮前,其徒皆下馬,獨偽太子者立馬指
揮,呼省官至前,責阿合馬數語,著即牽去,以所袖銅錘碎其腦,立斃。繼呼左丞郝禎
至,殺之。囚右丞張惠。樞密院、御史台、留守司官皆遙望,莫測其故。尚書張九思自
宮中大呼,以為詐,留守司達魯花赤博敦,遂持梃前,擊立馬者墜地,弓矢亂髮,眾奔
潰,多就禽。高和尚等逃去,著挺身請囚。中丞也先帖木兒馳奏世祖,時方駐蹕察罕腦
兒,聞之震怒,即日至上都。命樞密副使孛羅、司徒和禮霍孫、參政阿裡等馳驛至大都,
討為亂者。庚辰,獲高和尚於高梁河。辛巳,孛羅等至都。壬午,誅王著、高和尚於市,
皆醢之,並殺張易。著臨刑大呼曰:「王著為天下除害,今死矣,異日必有為我書其事
者。」

    阿合馬死,世祖猶不深知其奸,令中書毋問其妻子。及詢孛羅,乃盡得其罪惡,始
大怒曰:「王著殺之,誠是也。」乃命發墓剖棺,戮屍於通玄門外,縱犬啖其肉。百官
士庶,聚觀稱快。子侄皆伏誅,沒入其家屬財產。其妾有名引住者,籍其藏,得二熟人
皮於櫃中,兩耳具存,一閹豎專掌其扃鐍,訊問莫知為何人,但云「詛咒時,置神座其
上,應驗甚速」。又以絹二幅,畫甲騎數重,圍守一幄殿,兵皆張弦挺刃內向,如擊刺
之為者。畫者陳其姓。又有曹震圭者,嘗推算阿合馬所生年月。王台判者,妄引圖讖。
皆言涉不軌。事聞,敕剝四人者皮以徇。

    盧世榮,大名人也。阿合馬專政,世榮以賄進,為江西榷茶運使,後以罪廢。阿合
馬死,朝廷之臣諱言財利事,皆無以副世祖裕國足民之意。有桑哥者,薦世榮有才術,
謂能救鈔法,增課額,上可裕國,下不損民。世祖召見,奏對稱旨。至元二十一年十一
月辛醜,召中書省官與世榮廷辨,論所當為之事,右丞相和禮霍孫等守正不撓,為強詞
所勝,與右丞麥術丁,參政張雄飛、溫迪罕皆罷,復起安童為右丞相,以世榮為右丞,
而左丞史樞,參政不魯迷失海牙、撒的迷失,參議中書省事拜降,皆世榮所薦也。

    世榮既驟被顯用,即日奉旨中書整治鈔法,遍行中外,官吏奉法不虔者,加以罪。
翌日,同右丞相安童奏:「竊見老幼疾病之民,衣食不給,行乞於市,非盛世所宜見。
宜官給衣糧,委各路正官提舉其事。」又奏懷孟竹園、江湖魚課及襄淮屯田事。越三日,
安童奏:「世榮所陳數事,乞詔示天下。」世祖曰:「除給丐者衣食外,並依所陳。」
乃下詔雲:「金銀系民間通行之物,自立平准庫,禁百姓私相買賣,今後聽民間從便交
易。懷孟諸路竹貨,系百姓栽植,有司拘禁發賣,使民重困,又致南北竹貨不通;今罷
各處竹監,從民貨賣收稅。江湖魚課,已有定例,長流采捕,貧民恃以為生,所在拘禁,
今後聽民采用。軍國事務往來,全資站驛,馬價近增,又令各戶供使臣飲食,以致疲弊,
今後除驛馬外,其余官為支給。」既而中書省又奏:「鹽每引十五兩,國家未嘗多取,
欲便民食。今官豪詭名罔利,停貨待價,至一引賣八十貫,京師亦百二十貫,貧者多不
得食。議以二百萬引給商,一百萬引散諸路,立常平鹽局,或販者增價,官平其直以售,
庶民用給,而國計亦得。」世祖從之。

    世榮居中書未十日,御史中丞崔彧言其不可為相,大忤旨,下彧吏按問,罷職。世
榮言:「京師富豪戶釀酒酤賣,價高味薄,且課不時輸,宜一切禁罷,官自酤賣。」明
年正月壬午,世祖御香殿,世榮奏:「臣言天下歲課鈔九十三萬二千六百錠之外,臣更
經畫,不取於民,裁抑權勢所侵,可增三百萬錠。初未行下,而中外已非議,臣請與台
院面議上前行之。」世祖曰:「不必如此,卿但言之。」世榮奏:「古有榷酤之法,今
宜立四品提舉司,以領天下之課,歲可得鈔千四百四十錠。自王文統誅後,鈔法虛弊,
為今之計,莫若依漢、唐故事,括銅鑄至元錢,及制綾券,與鈔參行。」因以所織綾券
上之。世祖曰:「便益之事,當速行之。」

    又奏:「於泉、杭二州立市舶都轉運司,造船給本,令人商販,官有其利七,商有
其三。禁私泛海者,拘其先所蓄寶貨,官買之;匿者,許告,沒其財,半給告者。今國
家雖有常平倉,實無所畜。臣將不費一錢,但盡禁權勢所擅產鐵之所,官立爐鼓鑄為器
鬻之,以所得利合常平鹽課,糴粟積於倉,待貴時□之,必能使物價恆賤,而獲厚利。
國家雖立平准,然無曉規運者,以致鈔法虛弊,諸物踴貴。宜令各路立平准周急庫,輕
其月息,以貸貧民,如此,則貸者眾,而本且不失。又,隨朝官吏增俸,州郡未及,可
於各都立市易司,領諸牙儈人,計商人物貨,四十分取一,以十為率,四給牙儈,六為
官吏俸。國家以兵得天下,不藉糧饋,惟資羊馬,宜於上都、隆興等路,以官錢買幣帛
易羊馬於北方,選蒙古人牧之,收其皮毛筋角酥酪等物,十分為率,官取其八,二與牧
者。馬以備軍興,羊以充賜予。」帝曰:「汝先言數事皆善,固當速行。此事亦善,祖
宗時亦欲行之而不果,朕當思之。」世榮因奏曰:「臣之行事,多為人所怨,後必有譖
臣者,臣實懼焉,請先言之。」世祖曰:「汝言皆是,惟欲人無言者,安有是理。汝無
防朕,飲食起居間可自為防。疾足之犬,狐不愛焉,主人豈不愛之?汝之所行,朕自愛
也,彼奸偽者則不愛耳。汝之職分既定,其無以一二人從行,亦當謹衛門戶。」遂諭丞
相安童增其從人,其為帝所倚眷如此。

    又十有余日,中書省請罷行御史台,其所隸按察司隸內台。又請隨行省所在立行樞
密院。世祖曰:「行院之事,前日已議,由阿合馬任智自私,欲其子忽辛行省兼兵柄而
止。汝今行之,於事為宜。」明日,奏升六部為二品。又奏令按察司總各路錢谷,擇干
濟者用之,其刑名事上御史台,錢谷由部申省。世祖曰:「汝與老臣共議,然後行之可
也。」二月辛酉,御史台奏:「中書省請罷行台,改按察為提刑轉運司,俾兼錢谷。臣
等竊惟:初置行台時,朝廷老臣集議,以為有益,今無所損,不可輒罷。且按察司兼轉
運,則糾彈之職廢。請右丞相復與朝廷老臣集議。」得旨如所請。壬戌,御史台奏:
「前奉旨,令臣等議罷行台及兼轉運事。世榮言按察司所任,皆長才舉職之人,可兼錢
谷。而廷臣皆以為不可,彼所取人,臣不敢止,惟言行台不可罷者,眾議皆然。」世祖
曰:「世榮以為何如?」奏曰:「欲罷之耳。」世祖曰:「其依世榮言。」中書省奏立
規措所,秩五品,所司官吏,以善賈者為之。世祖曰:「此何職?」世榮對曰:「規畫
錢谷者。」遂從之。又奏:「天下能規運錢谷者,向日皆在阿合馬之門,今籍錄以為污
濫,此豈可盡廢。臣欲擇其通才可用者,然懼有言臣用罪人。」世祖曰:「何必言此,
可用者用之。」遂以前河間轉運使張私綱、撒都丁、不魯合散、孫桓,並為河間、山東
等路都轉運鹽使。其他擢用者甚眾。

    世榮既以利自任,懼怒之者眾,乃以九事說世祖詔天下:其一,免民間包銀三年;
其二,官吏俸免民間帶納;其三,免大都地稅;其四,江淮民失業貧困、鬻妻子以自給
者,所在官為收贖,使為良民;其五,逃移復業者,免其差稅;其六,鄉民造醋者,免
收課;其七,江南田主收佃客租課,減免一分;其八,添支內外官吏俸五分;其九,定
百官考課升擢之法。大抵欲以釋怨要譽而已,世祖悉從之。

    既而又奏:「立真定、濟南、江淮等處宣慰司兼都轉運使司,以治課程,仍立條例,
禁諸司不得追攝管課官吏,及遣人輒至辦課處沮擾,按察司不得檢察文卷。」又奏:
「大都酒課,日用米千石,以天下之眾比京師,當居三分之二,酒課亦當日用米二千石。
今各路但總計日用米三百六十石而已,其奸欺盜隱如此,安可不禁。臣等已責各官增舊
課二十倍,後有不如數者,重其罪。」皆從之。三月庚子,世榮奏以宣德、王好禮並為
浙西道宣慰使。世祖曰:「宣德,人多言其惡。」世榮奏:「彼入狀中書,能歲辦鈔七
十五萬錠,是以令往。」從之。四月,世榮奏曰:「臣伏蒙聖眷,事皆委臣。臣愚以為
今日之事,如數萬頃田,昔無田之者,草生其間。臣今創田之,已耕者有焉,未耕者有
焉,或才播種,或既生苗,然不令人守之,為物蹂踐,則可惜也。方今丞相安童,督臣
所行,是守田者也。然不假之以力,則田者亦徒勞耳。守田者假之力矣,而天不雨,則
亦終無成。所謂天雨者,陛下與臣添力是也。惟陛下憐臣。」世祖曰:「朕知之矣。」
令奏行事之目,皆從之。

    世榮居中書才數月,恃委任之專,肆無忌憚,視丞相猶虛位也。左司郎中周ρ與世
榮稍不合,坐以廢格詔旨,奏而殺之,朝中凜凜。監察御史陳天祥上章劾之,大概言其
「苛刻誅求,為國斂怨,將見民間凋耗,天下空虛。考其所行與所言者,已不相副:始
言能令鈔法如舊,弊今愈甚;始言能令百物自賤,今百物愈貴;始言課程增至三百萬錠,
不取於民,今迫脅諸路,勒令如數虛認而已;始言令民快樂,今所為無非擾民之事。若
不早為更張,待其自敗,正猶蠹雖除而木已病矣」。世祖時在上都,御史大夫玉速帖木
兒以其狀聞,世祖始大悟,即日遣唆都八都兒、禿剌帖木兒等還大都,命安童集諸司官
吏、老臣、儒士,及知民間事者,同世榮聽天祥彈文,仍令世榮、天祥同赴上都。

    壬戌,御史中丞阿剌帖木兒、郭佑,侍御史白禿剌帖木兒,參政撒的迷失等,以世
榮所伏罪狀奏曰:「不白丞相安童,支鈔二十萬錠。擅升六部為二品。效李□令急遞舖
用紅青白三色囊轉行文字。不與樞密院議,調三行省萬二千人置濟州,委漕運使陳柔為
萬戶管領。以沙全代萬戶寧玉戍浙西吳江。用阿合馬黨人潘傑、馮珪為杭、鄂二行省參
政,宣德為杭州宣慰,余分佈中外者眾。以鈔虛,閉回易庫,民間昏鈔不可行。罷白酵
課,立野面、木植、磁器、桑棗、煤炭、匹段、青果、油坊諸牙行。調出縣官鈔八十六
萬余錠。」丞相安童言:「世榮昔奏,能不取於民歲辦鈔三百萬錠,令鈔復實,諸物悉
賤,民得休息,數月即有成效。今已四閱月,所行不符所言,錢谷出者多於所入,引用
憸人,紊亂選法。」翰林學士趙孟頫等,亦以為「世榮初以財賦自任,當時人情不敢預
料,將謂別有方術,可以增益國用。及今觀之,不過如御史所言。更張之機,正在今日。
若復恣其所行,為害非細」。阿剌帖木兒同天祥等與世榮對於世祖前,一一款伏。遣忽
都帶兒傳旨中書省,命丞相安童與諸老臣議,世榮所行,當罷者罷之,更者更之,所用
人實無罪者,朕自裁處。遂下世榮於獄。十一月乙未,世祖問忽剌出曰:「汝於盧世榮
有何言?」對曰:「近漢人新居中書者,言世榮款伏,罪無遺者,獄已竟矣,猶日養之,
徒費廩食。」有旨誅世榮,割其肉以食禽獺。

    桑哥,膽巴國師之弟子也。能通諸國言語,故嘗為西蕃譯史。為人狡黠豪橫,好言
財利事,世祖喜之。及後貴幸,乃諱言師事膽巴而背之。至元中,擢為總制院使。總制
院者,掌浮圖氏之教,兼治吐蕃之事。御史台嘗欲以章閭為按察使,世祖曰:「此人桑
哥嘗言之。」及盧世榮見用,亦由桑哥之薦。中書省嘗令李留判者市油,桑哥自請得其
錢市之,司徒和禮霍孫謂非汝所宜為,桑哥不服,至與相毆,且謂之曰:「與其使漢人
侵盜,曷若與僧寺及官府營利息乎?」乃以油萬斤與之。桑哥後以所營息錢進,和禮霍
孫曰:「我初不悟此也。」一日,桑哥在世祖前論和雇和買事,因語及此,世祖益喜,
始有大任之意。嘗有旨令桑哥具省臣姓名以進,廷中有所建置,人才進退,桑哥鹹與聞
焉。

    二十四年閏二月,復置尚書省,遂以桑哥與鐵木兒為平章政事。詔告天下,改行中
書省為行尚書省,六部為尚書六部。三月,更定鈔法,頒行至元寶鈔於天下,中統鈔通
行如故。桑哥嘗奉旨檢核中書省事,凡校出虧欠鈔四千七百七十錠、昏鈔一千三百四十
五錠,平章麥術丁即自伏,參政楊居寬微自辯,以為實掌銓選,錢谷非所專。桑哥令左
右拳其面,因問曰:「既典選事,果無黜陟失當者乎?」尋亦引服。參議伯降以下,凡
鉤考違惰耗失等事,及參議王巨濟嘗言新鈔不便忤旨,各款伏。遣參政忻都奏聞,世祖
令丞相安童與桑哥共議,且諭:「毋令麥術丁等他日得以脅問誣伏為辭,此輩固狡獪人
也。」數日,桑哥又奏:「鞫中書參政郭佑,多所逋負,屍位不言,以疾為托。臣謂中
書之務,隳惰如此,汝力不能及,何不告之蒙古大臣,故毆辱之,今已款服。」世祖命
窮詰之。佑與居寬後皆棄市,人鹹冤焉。台吏王良弼,嘗與人議尚書省政事,又言:
「尚書鉤校中書,不遺余力,他日我曹得發尚書奸利,其誅籍無難。」桑哥聞之,捕良
弼至,與中書台院札魯忽赤鞫問,款服,謂此曹誹謗,不誅無以懲後。遂誅良弼,籍其
家。有吳德者,嘗為江寧縣達魯花赤,求仕不遂,私與人非議時政,又言:「尚書今日
核正中書之弊,他日復為中書所核,汝獨不死也耶?」或以告桑哥,亟捕德按問,殺之,
沒其妻子入官。

    桑哥嘗奏以沙不丁遙授江淮行省左丞,烏馬兒為參政,依前領泉府、市舶兩司,拜
降福建行省平章。既得旨,乃言於世祖曰:「臣前言,凡任省臣與行省官,並與丞相安
童共議。今奏用沙不丁、烏馬兒等,適丞相還大都,不及通議,臣恐有以前奏為言者。」
世祖曰:「安童不在,朕,若主也。朕已允行,有言者,其令朕前言之。」

    時江南行台與行省,並無文移,事無鉅細,必咨內台呈省聞奏。桑哥以其往復稽留
誤事,宜如內台例,分呈各省。又言:「按察司文案,宜從各路民官檢核,遞相糾舉。
且自太祖時有旨,凡臨官事者互相覺察,此故事也。」從之。

    十月乙酉,世祖遣諭旨翰林諸臣:「以丞相領尚書省,漢、唐有此制否?」鹹對曰:
「有之。」翌日,左丞葉李以翰林、集賢諸臣所對奏之,且言:「前省官不能行者,平
章桑哥能之,宜為右丞相。」制曰「可」。遂以桑哥為尚書右丞相,兼總制院使,領功
德使司事,進階金紫光祿大夫。於是桑哥奏以平章鐵木兒代其位,右丞阿剌渾撒裡升平
章政事,葉李遷右丞,參政馬紹升左丞。

    十一月,桑哥言:「臣前以諸道宣慰司及路府州縣官吏,稽緩誤事,奉旨遣人逼笞
責之。今真定宣慰使速哥、南京宣慰使答失蠻,皆勳賢舊臣之子,宜取聖裁。」敕罷其
任。明年正月,以甘肅行尚書省參政鐵木哥無心任事,又不與協力,奏乞牙帶代之。未
幾,又以江西行尚書省平章政事忽都鐵木兒不職,奏而罷之。兵部尚書忽都答兒不勤其
職,桑哥毆罷之而後奏,世祖曰:「若此等不罷,汝事何由得行也。」萬億庫有舊牌條
七千餘條,桑哥言歲久則腐,宜析而他用。賜諸王出伯銀二萬五千兩、幣帛萬匹,載以
官驢,至則並以為賜。桑哥言:「不若以驢載玉而回。」世祖甚然之。其欲以小利結知
如此。

    漕運司達魯花赤怯來,未嘗巡察沿河諸倉,致盜詐腐敗者多,桑哥議以兵部侍郎塔
察兒代之。自立尚書省,凡倉庫諸司,無不鉤考,先摘委六部官,復以為不專,乃置征
理司,以治財谷之當追者。時桑哥以理算為事,毫分縷析,入倉庫者,無不破產,及當
更代,人皆棄家而避之。十月,桑哥奏:「湖廣行省錢谷,已責平章要束木自首償矣。
外省欺盜必多,乞以參政忻都、戶部尚書王巨濟、參議尚書省事阿散、山東西道提刑按
察使何榮祖、札魯忽赤禿忽魯、泉府司卿李佑、奉御吉丁、監察御史戎益、歛樞密院事
崔彧、尚書省斷事官燕真、刑部尚書安祐、監察御史伯顏等十二人,理算江淮、江西、
福建、四川、甘肅、安西六省,每省各二人,特給印章與之。省部官既去,事不可廢,
擬選人為代,聽食元俸。理算之間,宜給兵以備使令,且以為衛。」世祖皆從之。

    當是時,天下騷然,江淮尤甚,而諛佞之徒,方且諷都民史吉等為桑哥立石頌德,
世祖聞之曰:「民欲立則立之,仍以告桑哥,使其喜也。」於是翰林制文,題曰《王公
輔政之碑》。桑哥又以總制院所統西蕃諸宣慰司,軍民財谷,事體甚重,宜有以崇異之,
奏改為宣政院,秩從一品,用三台銀印。世祖問所用何人,對曰:「臣與脫因。」於是
命桑哥以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丞相兼宣政使,領功德使司事,脫因同為使。世祖嘗召
桑哥謂曰:「朕以葉李言,更至元鈔,所用者法,所貴者信,汝無以楮視之,其本不可
失,汝宜識之。」

    二十六年,桑哥請鉤考甘肅行尚書省、及益都淄萊淘金總管府,歛省趙仁榮、總管
明裡等,皆以罪罷。世祖幸上都,桑哥言:「去歲陛下幸上都,臣日視內帑諸庫,今歲
欲乘小輿以行,人必竊議。」世祖曰:「聽人議之,汝乘之可也。」桑哥又奏:「近委
省臣檢責左右司文簿,凡經監察御史稽照者,遺逸尚多。自今當令監察御史即省部稽照,
書姓名於卷末,苟有遺逸,易於歸罪。仍命侍御史堅童視之,失則連坐。」世祖從之,
乃笞監察御史四人。是後監察御史赴省部者,掾令史與之抗禮,但遣小吏持文簿置案而
去,監察御史遍閱之,而台綱廢矣。參政忻都既去,尋召赴闕。以戶部尚書王巨濟專任
理算,江淮省左丞相忙兀帶總之。

    閏十月,《桑哥輔政碑》成,樹於省前,樓覆其上而丹雘之。桑哥言:「國家經費
既廣,歲入恆不償所出,以往歲計之,不足者余百萬錠。自尚書省鉤考天下財谷,賴陛
下福,以所征補之,未嘗斂及百姓。臣恐自今難用此法矣。何則?倉庫可征者少,而盜
者亦鮮矣,臣憂之。臣愚以為鹽課每引今直中統鈔三十貫,宜增為一錠;茶每引今直五
貫,宜增為十貫;酒醋稅課,江南宜增額十萬錠,內地五萬錠。協濟戶十八萬,自入籍
至今十三年,止輸半賦,聞其力已完,宜增為全賦。如此,則國用庶可支,臣等免於罪
矣。」世祖曰:「如所議行之。」

    桑哥既專政,凡銓調內外官,皆由於己,而其宣敕,尚由中書,桑哥以為言,世祖
乃命自今宣敕並付尚書省。由是以刑爵為貨而販之,鹹走其門,入貴價以買所欲。貴價
入,則當刑者脫,求爵者得,綱紀大壞,人心駭愕。

    二十八年春,世祖畋於漷北,也裡審班及也先帖木兒、徹裡等,劾奏桑哥專權黷貨。
時不忽木出使,三遣人趣召之至,覲於行殿,世祖以問,不忽木對曰:「桑哥壅蔽聰明,
紊亂政事,有言者即誣以他罪而殺之。今百姓失業,盜賊蜂起,召亂在旦夕,非亟誅之,
恐為陛下憂。」留守賀伯顏亦嘗為世祖陳其奸欺。久而言者益眾,世祖始決意誅之。

    二月,世祖諭大夫月兒魯曰:「屢聞桑哥沮抑台綱,杜言者之口;又嘗捶撻御史。
其所罪者何事,當與辨之。」桑哥等持御史李渠等已刷文卷至,令侍御史杜思敬等勘驗
辨論,往複數四,桑哥等辭屈。明日,帝駐蹕大口,復召御史台暨中書、尚書兩省官辨
論。尚書省執卷奏曰:「前浙西按察使只必,因監燒鈔受贓至千錠,嘗檄台征之,二年
不報。」思敬曰:「文之次第,盡在卷中,今尚書省拆卷持對,其弊可見。」速古兒赤
闍裡抱卷至前奏曰:「用硃印以封紙縫者,防欺弊也。若輩為宰相,乃拆卷破印與人辨,
是教吏為奸,當治其罪。」世祖是之。責御史台曰:「桑哥為惡,始終四年,其奸贓暴
著非一,汝台臣難雲不知。」中丞趙國輔對曰:「知之。」世祖曰:「知而不劾,自當
何罪?」思敬等對曰:「奪官追俸,惟上所裁。」數日不決。大夫月兒魯奏:「台臣久
任者當斥罷,新者存之。」乃僕《桑哥輔政碑》,下獄究問。至七月,乃伏誅。

    平章要束木者,桑哥之妻黨,在湖廣時,正月朔日,百官會行省,朝服以俟。要束
木召至其家,受賀畢,方詣省望闕,賀如常儀。又陰召卜者有不軌言。至是,中書列其
罪以聞,世祖命械致湖廣,即其省戮之。

    鐵木迭兒者,木兒火赤之子也。嘗逮事世祖。成宗大德間,同知宣徽院事,兼通政
院使。武宗即位,為宣徽使。至大元年,由江西行省平章政事拜雲南行省左丞相。居二
載,擅離職赴闕,尚書省奏,奉旨詰問,尋以皇太后旨,得貸罪還職。明年正月,武宗
崩,仁宗在東宮,以丞相三寶奴等變亂舊章,誅之。用完澤及李孟為中書平章政事,銳
欲更張庶務。而皇太后在興聖宮,已有旨,召鐵木迭兒為中書右丞相。逾月,仁宗即位,
因遂相之。及幸上都,命鐵木迭兒留守大都。平章完澤等奏:「故事,丞相留治京師者,
出入得張蓋。今右丞相鐵木迭兒大都居守,時方盛暑,請得張蓋如故事。」許之。是年
冬,制贈鐵木迭兒曾祖唆海翊運宣力保大功臣、太尉,謚武烈;祖不憐吉帶推誠保德定
遠功臣、太尉,謚忠武;父木兒火赤推忠佐理同德功臣、太師,謚忠貞。並開府儀同三
司、上柱國,追封歸德王。

    皇慶元年三月,鐵木迭兒奏:「臣誤蒙聖恩,擢任中書,年衰且病,雖未能深達政
體,思竭忠力,以圖報效,事有創行,敢不自勉,前省弊政,方與更新。欽惟列聖相承,
混一區宇,日有萬幾,若非整飭,恐致解馳。繼今朝夕視事,左右司六部官有不盡心者,
當論決,再不悛者,黜勿敘,其有托故僥倖他職者,亦不敘。」仁宗是其言。既而以病
去職。

    延祐改元,丞相哈散奏:「臣非世勳族姓,幸逢陛下為宰相,如丞相鐵木迭兒,練
達政體,且嘗監修國史,乞授其印,俾領翰林國史院,軍國重務,悉令議之。」仁宗曰:
「然。卿其啟諸皇太后。與之印,大事必使預聞。」遂拜開府儀同三司、監修國史、錄
軍國重事。居數月,復拜中書右丞相,合散為左丞相。鐵木迭兒奏:「蒙陛下憐臣,復
擢為首相,依阿不言,誠負聖眷。比聞內侍隔越奏旨者眾,倘非禁止,致治實難。請敕
諸司,自今中書政務,毋輒干預。又往時富民,往諸蕃商販,率獲厚利,商者益眾,中
國物輕,蕃貨反重。今請以江浙右丞曹立領其事,發舟十綱,給牒以往,歸則徵稅如制,
私往者沒其貨。又,經用不給,苟不預為規畫,必至愆誤。臣等集諸老議,皆謂動鈔本,
則鈔法愈虛;加賦稅,則毒流黎庶;增課額,則比國初已倍五十矣。惟預買山東、河間
運使來歲鹽引,及各冶鐵貨,庶可以足今歲之用。又,江南田糧,往歲雖嘗經理,多未
核實。可始自江浙,以及江東、西,宜先事嚴限格、信罪賞,令田主手實頃畝狀入官,
諸王、駙馬、學校、寺觀亦令如之;仍禁私匿民田,貴戚勢家,毋得沮撓。請敕台臣協
力以成,則國用足矣。」仁宗皆從之。尋遣使者分行各省,括田增稅,苛急煩擾,江右
為甚,致贛民蔡五九作亂寧都,南方騷動,遠近驚懼,乃罷其事。

    明年,鐵木迭兒奏:「天下庶務,雖統於中書,而舊制,省臣亦分領之。請以錢制、
鈔法、刑名,委平章李孟、左丞阿卜海牙、參政趙世延等領之。其糧儲、選法、造作,
驛傳,委平章張律、右丞蕭拜住、參政曹從革等領之。」得旨如所請。七月,詔諭中外,
命右丞相鐵木迭兒總宣政院事。十月,進位太師。十一月,大宗正府奏:「累朝舊制,
凡議重刑,必決於蒙古大臣,今宜聽於太師右丞相。」從之。

    鐵木迭兒既再入中書,居首相,怙勢貪虐,兇穢滋甚。於是蕭拜住自御史中丞為中
書右丞,尋拜平章政事,稍牽制之。而楊朵兒只自侍御史拜中丞,慨然以糾正其罪為己
任。上都富人張弼殺人系獄,鐵木迭兒使家奴脅留守賀伯顏,使出之,伯顏持正不可撓。
而朵兒只已廉得丞相所受張弼賂有顯征,乃與拜住及伯顏奏之:「內外監察御史凡四十
余人,共劾鐵木迭兒桀黠奸貪,陰賊險狠,蒙上罔下,蠹政害民,佈置爪牙,威讋朝野,
凡可以誣陷善人、要功利己者,靡所不至。取晉王田千餘畝、興教寺後壖園地三十畝、
衛兵牧地二十余畝。竊食郊廟供祀馬。受諸王合兒班答使人鈔十四萬貫,寶珠玉帶氍毹
幣帛又計鈔十余萬貫。受杭州永興寺僧章自福賂金一百五十兩。取殺人囚張弼鈔五萬貫。
且既已位極人臣,又領宣政院事,以其子八里吉思為之使。諸子無功於國,盡居貴顯。
縱家奴陵虐官府,為害百端。以致陰陽不和,山移地震,災異數見,百姓流亡,己乃恬
然略無省悔。私家之富,又在阿合馬、桑哥之上。四海疾怨已久,鹹願車裂斬首,以快
其心。如蒙早加顯戮,以示天下,庶使後之為臣者,知所警戒。」奏既上,仁宗震怒,
有詔逮問,鐵木迭兒匿興聖近侍家,有司不得捕。仁宗不樂者數日,又恐誠出皇太后意,
不忍重傷咈之,乃僅罷其相位而已。鐵木迭兒家居未逾年,又起為太子太師,中外聞之,
莫不驚駭。參政趙世延為御史中丞,率諸御史論其不法數十事,而內外御史論其不可輔
導東宮者又四十余人。然以皇太后故,終不能明正其罪。

    明年正月辛醜,仁宗崩。越四日,鐵木迭兒以皇太后旨,復入中書為右丞相。又逾
月,英宗猶在東宮,鐵木迭兒宣太后旨,召蕭拜住與朵兒只至徽政院,與徽政院使失裡
門、御史大夫禿忒哈雜問之,責以前違太后旨,令伏罪。即起入奏,遽稱旨,執二人棄
市。是日,白晝晦冥,都人恟懼。

    英宗將行即位禮,鐵木迭兒恆病足,中書省啟:「祖宗以來,皇帝登極,中書率百
官稱賀,班首惟上所命。」英宗曰:「其以鐵木迭兒為之。」既即位,鐵木迭兒即奏委
平章王毅、右丞高昉等征理在京倉庫所貯糧,虧七十八萬石,責償於倉官及監臨出內者。
所貢幣帛紕繆者,責償於本處官吏之董其事者。仍立程嚴督,違者杖之。五月,英宗在
上都,鐵木迭兒嫉留守賀伯顏素不附己,乃奏其以便服迎詔為不敬,下五府雜治,竟殺
之。都民為之流涕。趙世延時為四川行省平章政事,鐵木迭兒怒其昔嘗論己,方入相時,
即從東宮啟英宗遣人逮捕之。世延未至,鐵木迭兒使諷世延,啖以美官,令告引同時異
己者,世延不肯從。至是,坐以違詔不敬,令法司窮治,請置極刑。英宗曰:「彼罪在
赦前,所宜釋免。」鐵木迭兒對曰:「昔世延與省台諸人謀害老臣,請究其姓名。」英
宗曰:「事皆在赦前矣,又焉用問。」後數日,又奏世延當處死罪,又不允。有司承望
風旨,鍛煉欲使自裁,世延終無所屈,賴英宗素聞其忠良,得免於死。

    鐵木迭兒恃其權寵,乘間肆毒,睚眥之私,無有不報。英宗覺其所譖毀者,皆先帝
舊人,滋不悅其所為,乃任拜住為左丞相,委以心腹。鐵木迭兒漸見疏外,以疾死於家。
御史蓋繼元、宋翼,言其上負國恩,下失民望,生逃顯戮,死有余辜。乃命毀所立碑,
追奪其官爵及封贈制書,籍沒其家。

    子班丹,知樞密院事,尋以贓敗,不敘;鎖南,嘗為治書侍御史,其後鐵失弒英宗,
鎖南以逆黨伏誅。

    哈麻,字士廉,康裡人。父禿魯,母為寧宗乳母,禿魯以故封冀國公,加太尉,階
金紫光祿大夫。哈麻與其弟雪雪,早備宿衛,順帝深眷寵之。而哈麻有口才,尤為帝所
褻幸,累遷官為殿中侍御史。雪雪累官集賢學士。帝每即內殿,與哈麻以雙陸為戲,一
日,哈麻服新衣侍側,帝方啜茶,即噀茶於其衣。哈麻視帝曰:「天子固當如是耶!」
帝一笑而已。其被愛幸,無與為比。由是哈麻聲勢日盛,自籓王戚裡,皆遺賂之。尋以
謀害脫脫,出貶南安,召入為禮部尚書,俄遷同知樞密院事。至正初,脫脫為丞相,其
弟也先帖木兒為御史大夫,哈麻日趨附其兄弟之門。會脫脫去相位,而別兒怯不花為丞
相,與脫脫有舊怨,頗欲中傷之,哈麻每於帝前力營護之,以故得免。

    初,別兒怯不花與太平、韓嘉納、禿滿迭兒等十人結為兄弟,情好甚密。及別兒怯
不花既罷,九年,太平為左丞相,韓嘉納為御史大夫,乃謀黜哈麻,諷監察御史斡勒海
壽,列其罪惡劾奏之:其小罪,則受宣讓王等駝馬諸物;其大者,則設帳房於御幄之後,
無君臣之分。又,恃以提調寧徽寺為名,出入脫忽思皇後宮闈無間,犯分之罪尤大。寧
徽寺者,掌脫忽思皇後錢糧,而脫忽思皇後,帝庶母也。哈麻知御史有所言,先已於帝
前析其非罪,事皆太平、韓嘉納所摭拾。及韓嘉納以御史所言奏,帝大怒,斥弗納。明
日,章再上,帝不得已,僅奪哈麻、雪雪官職,居之草地。而斡勒海壽為陝西廉訪副使,
於是太平罷為翰林學士承旨,韓嘉納罷為宣政使,尋出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有頃,脫
忽思皇後泣訴帝,謂御史所劾哈麻事為侵己,帝益怒,乃詔奪海壽官,屏歸田裡,禁錮
之。已而脫脫復為丞相,也先帖木兒復為御史大夫,而謫太平居陝西,而加韓嘉納以贓
罪,杖流奴兒干以死。別兒怯不花既罷,猶出居般陽,而禿滿迭兒自中書右丞出為四川
右丞,亦誣以罪,追至中道殺之。已而哈麻復見召用,而脫脫兄弟尤德之。

    十二年八月,哈麻拜中書添設右丞。明年正月,正除右丞。時脫脫方信任汝中柏,
由郎中為參議中書,自平章政事以下,見其議事,皆唯唯而已。獨哈麻性剛決,與之論,
數不合,汝中柏因譖哈麻於脫脫。八月,出哈麻為宣政院使,又位居第三,哈麻由是深
銜脫脫。

    初,哈麻嘗陰進西天僧以運氣術媚帝,帝習為之,號演揲兒法。演揲兒,華言大喜
樂也。哈麻之妹婿集賢學士禿魯帖木兒,故有寵於帝,與老的沙、八郎、答剌馬吉的、
波迪哇兒榪等十人,俱號倚納。禿魯帖木兒性奸狡,帝愛之,言聽計從,亦薦西蕃僧伽
璘真於帝。其僧善秘密法,謂帝曰:「陛下雖尊居萬乘,富有四海,不過保有見世而已。
人生能幾何,當受此秘密大喜樂禪定。」帝又習之,其法亦名雙修法。曰演揲兒,曰秘
密,皆房中術也。帝乃詔以西天僧為司徒,西蕃僧為大元國師。其徒皆取良家女,或四
人、或三人奉之,謂之供養。於是帝日從事於其法,廣取女婦,惟淫戲是樂。又選采女
為十六天魔舞。八郎者,帝諸弟,與其所謂倚納者,皆在帝前相與褻狎,甚至男女裸處,
號所處室曰皆即兀該,華言事事無礙也。君臣宣淫,而群僧出入禁中,無所禁止,醜聲
穢行,著聞於外,雖市井之人,亦惡聞之。皇太子年日以長,尤深疾禿魯帖木兒等所為,
欲去之未能也。

    十四年秋,脫脫領大軍討高郵,哈麻乘間遂復入中書為平章政事。脫脫之出師也,
以汝中柏為治書侍御史,俾輔也先帖木兒。汝中柏累言哈麻必當屏斥,不然必為後患,
而也先帖木兒不從。哈麻知之,恐終不自保,因訴於皇後奇氏曰:「皇太子既立,而冊
寶及郊廟之禮不行者,脫脫兄弟之意也。」皇後既頗信之,哈麻復與汪家奴之子桑哥實
裡、也先帖木兒之客明理明古譖諸皇太子。會也先帖木兒移疾家居,於是監察御史袁賽
因不花等即承望哈麻風指,奏劾也先帖木兒罪惡,章凡三上,而帝始允,詔收御史台印,
令也先帖木兒出都門聽旨。而遂以知樞密院事汪家奴為御史大夫。尋降詔數脫脫老師費
財之罪,即軍中奪其兵柄,安置淮安。既而脫脫、也先帖木兒皆就貶逐以死,並籍其家
貲人口,而以所籍也先帖木兒者賜哈麻。十五年四月,雪雪由知樞密院事拜御史大夫。
五月,哈麻遂拜中書左丞相,國家大柄,盡歸其兄弟二人矣。

    明年二月,哈麻既為相,自以前所進蕃僧為恥,告其父禿魯曰:「我兄弟位居宰輔,
宜導人主以正,今禿魯帖木兒專媚上以淫褻,天下士大夫必譏笑我,將何面目見人,我
將除之。且上日趨於昏暗,何以治天下。今皇太子年長,聰明過人,不若立以為帝,而
奉上為太上皇。」其妹聞之,歸告其夫。禿魯帖木兒恐皇太子為帝,則己必先見誅,即
以聞於帝,然不敢斥言淫褻事,第曰「哈麻謂陛下年老故耳」。帝大驚曰:「朕頭未白,
齒未落,遽謂我為老耶!」帝即與禿魯帖木兒謀去哈麻、雪雪,計已定,禿魯帖木兒走
匿尼寺中。明日,帝遣使傳旨哈麻與雪雪,毋早入朝,其家居聽旨。御史大夫搠思監因
劾奏哈麻與雪雪罪惡,帝曰:「哈麻、雪雪兄弟二人雖有罪,然侍朕日久,且與朕弟懿
璘質班皇帝實同乳,可姑緩其罰,令其出征。」已而中書右丞相定住、平章政事桑哥失
裡復糾劾哈麻、雪雪之罪不已,乃命其兄弟出城受詔,遂詔哈麻於惠州安置,雪雪於肇
州安置。比行,俱杖死。哈麻既死,仍籍其家財,也先帖木兒所封之庫藏,其封識固未
嘗啟也。哈麻兄弟寵幸方固,而一旦遽見廢外,人皆謂帝怒其譖害脫脫兄弟之故,而不
知其罪蓋由於不軌。其兄弟之死,人無恤之者。

    搠思監,怯烈氏,野先不花之孫,亦憐真之子也。早歲,性寬厚,簡言語,皆以遠
大之器期之。泰定初,襲長宿衛,為必闍赤怯薛官。至順二年,除內八府宰相。元統初,
出為福建宣慰使都元帥。居三年,通達政治,威惠甚著。後至元三年,拜江浙行中書省
參知政事。國用所倚,海運為重,是歲,搠思監被命督其役,措置有方,所漕米三百余
萬石,悉達京師,無耗折者。六年,擢湖北道肅政廉訪使,未行,改江浙行省右丞。福
建鹽法久壞,詔搠思監往究其私鬻、盜鬻及出納之弊,至則悉廉得其利病,為罷行之。

    至正元年,改山東肅政廉訪使,尋召拜中政使。明年正月,除陝西行台御史中丞。
三月,復為中政使。八月,調太府卿。四年,拜中書參知政事,尋升右丞。六年,遷御
史中丞,遂除翰林學士承旨,俄復為中丞。又由資政使遷宣徽使。九年,除大宗正府也
可扎魯火赤,宗王國人鹹稱其明果。尋復入中書為右丞。十年正月,升平章政事,階光
祿大夫。十一年十一月,拜御史大夫,進銀青榮祿大夫。十二年四月,復為中書平章,
從丞相脫脫平徐州有功。十三年,復拜御史大夫,尋又為中書平章。十四年九月,奉命
率師討賊淮南,身先士卒,面中流矢不為動。十五年,遷陝西行省平章,復召還,拜知
樞密院事。俄復拜中書平章,兼大司農分司,提調大都留守司及屯田事。一日,入侍,
帝見其面有箭瘢,深歎閔焉。進為首平章。十六年,復遷御史大夫。四月,遂拜中書左
丞相,明年五月,進右丞相。十八年,加太保,詔封其曾祖孛魯海為雲王,祖也先不花
為瀛王,父亦憐真為冀王。

    是時天下多故,日已甚,外則軍旅煩興,疆宇日蹙;內則帑藏空虛,用度不給;而
帝方溺於娛樂,不恤政務。於是搠思監居相位久,無所匡救,而又公受賄賂,貪聲著聞,
物議喧然。是年冬,監察御史燕赤不花劾奏搠思監任用私人朵列及妾弟崔完者帖木兒印
造偽鈔,事將敗,令朵列自殺以滅口。搠思監乃請謝事,解機務,詔止收其印綬。而御
史答裡麻失裡、王彝言不已,帝終不聽也。會遼陽賊勢張甚,明年,遂起為遼陽行省左
丞相,未行。二十年三月,復拜中書右丞相,仍降詔諭天下。

    時帝益厭政,而宦者資正院使樸不花乘間用事為奸利,搠思監因與結構相表裡,四
方警報及將臣功狀,皆壅不上聞。孛羅帖木兒、擴廓帖木兒各擁強兵於外,以權勢相軋,
釁隙遂成。搠思監與樸不花黨於擴廓帖木兒,而誣孛羅帖木兒以非罪。二十四年三月,
帝因下詔削奪其官爵,且命擴廓帖木兒以兵討之。而宗王不顏帖木兒、禿堅帖木兒等皆
稱兵與孛羅帖木兒合,表言其無罪。於是帝為降詔曰:「自至正十一年妖賊竊發,屬嘗
選命將相,分任乃職,視同心膂,凡厥庶政,悉以委之。豈期搠思監、樸不花夤緣為奸,
互相壅蔽,以致在外宣力之臣,因而解體;在內忠良之士,悉陷非辜。又復奮其私讎,
誣構孛羅帖木兒、老的沙等同謀不軌。朕以信任之專,失於究察,遂調兵往討。孛羅帖
木兒已嘗陳詞,而乃寢匿不行。今宗王不顏帖木兒等,仰畏明威,遠來控訴,以表其情,
朕為惻然興念,而搠思監、樸不花猶飾虛詞,簧惑朕聽。其以搠思監屏諸嶺北,樸不花
竄之甘肅,以快眾憤。孛羅帖木兒等,悉與改正,復其官職。」然詔書雖下,而搠思監、
樸不花仍留京師。四月,孛羅帖木兒乃遣禿堅鐵木兒稱兵犯闕,必得搠思監、樸不花乃
已。帝不得已,縛二人畀之,遂皆為孛羅鐵木兒所殺。已而監察御史復奏言:「搠思監
矯殺丞相太平,盜用鈔板,私家草詔,任情放選,鬻獄賣官,費耗庫藏,居廟堂前後十
數年,使天下八省之地,悉致淪陷。乃誤國之奸臣,究其罪惡,大赦難原。曩者,奸臣
阿合馬之死,剖棺戮屍,搠思監之罪,視阿合馬為有過。今其雖死,必剖棺戮屍為宜。」
有旨從之。而台臣言猶不已,遂覆沒其家產,而竄其子宣徽使觀音奴於遠方。

    怯烈氏四世為丞相者八人,世臣之家,鮮與比盛。而搠思監早有才望,及居相位,
人皆仰其有為,遭時多事,顧乃守之以懦,濟之以貪,遂使天下至於亂亡而不可為。論
者謂元之亡,搠思監之罪居多雲。

 
    ------------------
  國學網站獨家推出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