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五
      【宋紀三十五】 起上章涒灘八月,盡玄黓閹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天禧四年(遼開泰九年。庚
申,一零二零年)

    八月,太子太保、判杭州王欽若,自以備位東宮,請入朝;甲申,召之,令乘傳赴
京師。

    徙知相州、太常卿寇准知安州。

    初,李迪與准同在中書,事之甚謹;及准罷,丁謂意頗輕迪。於是謂等不欲准居內
郡,白帝,欲遠徙之。帝命與小州,謂退而署紙尾曰:「奉聖旨,除遠小處知州。」迪
曰:「向者聖旨無遠字。」謂曰:「君面奉德音,欲擅改聖旨以庇准邪?」二人忿爭自
此始。

    硃能聞使者至,自度不免,衷甲以出,殺盧守明,帥部兵、挈家屬叛逸。既而能眾
潰,入桑林自縊死。

    乙酉,以樞密副使任中正、禮部侍郎王曾並參知政事,翰林學士錢惟演為樞密副使。

    辛卯,以太常丞、直龍圖閣馮元為左正言兼太子右諭德。初,太子為壽春郡王,王
旦薦元宜講經資善堂,帝以元少,更用崔遵度。於是遵度卒,乃命元代之。

    壬寅,太常卿、知安州寇准坐硃能叛,再貶道州司馬。准過零陵,逾大坡,護兵先
後不屬,溪洞蠻夷乘間抄掠。其酋長聞而責之曰:「奈何奪賢宰相行李邪?」趣遣人還
所掠。其在道州,晨具朝服如常時,起樓,置經史道釋書,暇則誦讀,賓至笑語,若初
無廊廟之貴者。

    自准罷相,繼以三黜,帝初不之知。歲餘,帝忽問左右曰:「吾目中久不見寇准,
何也?」左右亦莫敢對。

    癸卯,以右司諫、判戶部勾院劉煜為工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初,河決滑州,
大興力役,道殍相望。煜請策免宰相以答天變,時寇准、丁謂實在中書。及王曙坐准貶
官,在朝無敢往見者,煜歎曰:「朋友之義,獨不行於今日歟!」往餞之,經夕而還。
謂亦不罪也。

    是月,高麗遣使如遼,賀千齡節。

    九月,己酉朔,以兵部員外郎、知制誥呂夷簡為刑部郎中,權知開封府。夷簡為治
嚴辨有聲,帝識其姓名於屏風,意將大用之也。

    丙辰,御崇德殿視事。帝自中春不豫,止視事於長春殿,至是體平,始御前殿。

    戊午,遼以駙馬蕭紹宗為平章事。

    己未,罷樞密副使周起為戶部侍郎、知青州,歛署樞密院事曹瑋為宣徽南院使、環
慶路都部署兼管句秦州兵馬。起素善寇准,瑋亦不附丁胃,謂惡之,並指為準黨,故俱
罷。起性謹密,凡奏事及答禁中所問,隨輒焚草,故其言外無知者。

    丁卯,赦天下系囚。除十惡已殺人、官典犯贓、盜官物、持仗放火、偽造符印外,
鹹除之。其周懷政、硃能黨類,除已行勘斷外,餘鹹許自新,一切不問。

    遼群臣請上尊號,遼主不許;表三上,乃許之。

    壬申,賜京城酺。

    太子太保王欽若自杭州來朝,令入赴內殿起居。

    甲戌,給事中、知河陽孫奭言:「父戶部郎中致仕翌,年九十,案禮文,『九十者
其家不從政,』今父母八十者許解官侍養,望許退歸田裡。」優詔不許。

    冬,十月,戊寅朔,中書門下言:「機務清簡,請依唐制,只日視事,雙日不坐。」
從之。

    壬午,御正陽門觀酺,皇太子侍坐,凡五日。帝自不豫,罕復臨幸,至是人情大悅。

    戊子,遼西南招討使奏:「黨項部有小族輸貢不時,常有它意,宜以時遣使督之。」
遼主曰:「邊鄙小族,歲有常貢,邊臣驕縱,征斂無度,彼懷懼不能自達耳。第遣清慎
官將,示以恩信,無或浸漁,自然效順。」

    己丑,以前起居郎、直史館陳堯佐知滑州。時滑州方庀徒築堤,堯佐創木龍以殺水
怒,堤乃可築。既又築長堤以護之,人號為陳公堤。

    壬辰,以太子太保王欽若為資政殿大學士,仍今日赴資善堂侍皇太子講讀。

    十一月,乙卯,令勸農使兼提點刑獄官,自今以提點刑獄勸農使、副為稱。

    修尚書省,命龍圖閣學士陳堯咨總其事。

    丁巳,遼以漆水郡王耶律制心為南京留守、析津尹、兵馬都總管。己未,以伊勒希
巴蕭孝順為南面諸行宮都部署,加左僕射。

    庚申,內出聖制七百二十二卷示輔臣;壬戌,宰臣丁謂等請鏤板宣佈,仍命禁中別
創殿閣緘藏,詔可。尋於龍圖閣後修築,是為天章閣。又請令中書、樞密院取《時政記》
中盛美之事,別為《聖政錄》,從之,仍命錢惟演、王曾編次。

    乙丑,對輔臣於承明殿。帝曰:「朕邇來頗漸康復,然國事未免勞心。今太子年德
漸成,皇後賢明,臨事平允,深可付托。欲令太子蒞政於外,皇後居中詳處。卿等可議
之。」輔臣請令中書、樞密院大臣各兼東宮職任,帝許之。

    自寇准貶斥,丁謂浸擅權,至除吏不以聞。李迪憤懣,嘗慨然語同列曰:「迪起布
衣,十餘年至宰相,有以報國,死且不恨,安能附權臣為自安計乎!」

    及議兼職時,迪已帶少傅,宜得中書侍郎,尚書,謂執不可,第兼左丞,迪不能堪,
變色而起。丙寅,晨朝待漏,謂又欲以林特為樞密副使,仍領賓客。迪曰:「特去歲遷
右丞,今年改尚書,入東宮,皆非公選,物議未息,況已奏除詹事,何可改也!」因詬
謂,引手版欲擊之;謂走,得免。同列極意和解,不聽,遂入對於長春殿。

    內臣奉制書置榻前,帝曰:「此卿等兼東宮官制書也。」迪進曰:「東宮官屬不當
增置,臣不敢受此命。」因斥「謂奸邪弄權,私林特、錢惟寅而嫉寇准,特子殺人,寢
而不治,准無罪遠斥,惟演以姻家使預政,曹利用、馮拯相為朋黨,臣願與謂同下憲司
置對。」頃之,謂、迪等先退,獨留樞密使、副議之、帝怒甚,初欲付御史台,利用、
拯曰:「大臣下獄,不惟深駭物聽,況丁謂本無紛競之意,而與李迪置對,亦未合事
宜。」帝曰:「曲直未分,安得不辨!」既而意稍解,乃曰:「朕當即有處分。」惟演
進曰:「臣與謂姻親,忽加排斥,願退就班列。」帝慰諭久之,乃命學士劉筠草制,各
降秩一級,罷相,謂知河南府,迪知鄆州。

    制書猶未出,丁卯,迪請對於承明殿,又請見太子於內東門,其所言人莫聞。而謂
陰圖復入,惟演亦恐謂出則己失援,白帝欲留之,並請留迪,因言:「遼使將至,宰相
絕班,馮拯舊臣,可任中書。」帝可之,戊辰,命謂以戶部尚書、迪以戶部侍郎歸班。
事頗迫遽,其制詞,捨人院所草也;筠所草制訖不行。是日,惟演及中正、曾等並如初
議,遷秩領東宮官,而太子議政詔書及拯、利用等制皆格。

    己巳,謂入對於承明殿,帝詰所爭狀,謂曰:「非臣敢爭,乃李迪忿詈臣耳,臣願
復留。」遂賜坐。左右欲設墩,謂顧曰:「有旨復平章事。」乃更以杌子進。於是人內
都知張景宗、副都知鄧守恩傳詔,送謂赴中書,令依舊視事,仍詔迪出知鄆州。

    謂始傳詔令筠草復相制,筠不奉詔,乃更召晏殊。筠自院出,遇殊樞密院南門,殊
側面而過,不敢揖,蓋內有所愧也。

    先是帝久不豫,語言或錯亂,嘗盛怒,語輔臣曰:「昨夜皇後以下皆之劉氏,獨留
朕於宮中。」眾皆不敢應,迪進曰:「果如是,何不以法治之?」良久,帝悟,曰:
「無是事也。」後適在屏間,聞之,由是惡迪。迪所以不得留,非但謂等媒孽,亦中宮
意爾。

    庚午,詔:「自今除軍國大事仍舊親決,餘皆委皇太子,與宰臣、樞密使已下就資
善堂參議行之。」皇太子上表陳讓,優詔不允。初議欲令太子總軍國事,丁謂以為不可,
曰:「即日上體平,何以處此?」李迪曰:「太子監國,非古制邪?」力爭不已。迪既
罷出,故有是詔。

    以馮拯為右僕射、中書侍郎兼少傅、平章事。

    辛未,詔:「自今群臣五日於長春殿起居,其餘只日視朝於承明殿。」

    壬申,皇太子見宰相、樞密使於資善堂,諸司職掌以次參謁。

    十二月,丁丑朔,翰林學士楊億卒,謚曰文,錄其子。億天性穎悟,於書無所不覽,
文思敏速,不加點竄,對客談笑,揮毫無廢,而精密有規裁;尤長典章制度之事,時多
取正。喜誨誘後進,賴以成名者甚眾。性耿介,敦尚名節,多周給親友,所得廩賜隨盡。

    乙酉,皇太子親政。詔內臣傳稟須覆奏。自是輔臣每會議,皇太子秉笏南面而立,
中書、樞密院以本司事遞進承令旨,時政之外,京朝、幕職、州縣官、使臣、禁卒鹹引
對焉。事畢,接見輔臣如常禮。

    丁亥,遼禁僧然身煉指。

    戊子,遼詔中京建太祖廟,制度祭器,皆從古制。

    丁酉,以資政殿大學士、司空王欽若為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

    初,欽若與丁謂善,援引至兩府。及謂得志,稍叛欽若,欽若恨之。時帝不豫久,
事多遺忘,欽若先以太子太保在東宮,位三少上,謂不悅,因改授司空。欽若宴見,帝
問曰:「卿何故不之中書?」對曰:「臣不為宰相,安敢之中書?」帝顧都知,送欽若
詣中書視事。謂令設饌以待之,曰:「上命中書設饌耳。」欽若既出,使都知入奏,以
無白麻,不敢奉詔,因歸私第;有詔,學士院降麻,謂乃除欽若使相,為西京留守。帝
但聞宣制,亦不之悟也。

    閏月,丁卯,以嘉勒斯賚為邊患,詔陳堯咨等巡檢。

    帝久不豫,前二日,因藥餌洩瀉,前後殿罷奏事。乙亥,力疾御承明殿,召輔臣,
諭以盡心輔導儲貳之意,出手書一幅付之。自是體中漸平,凡浹旬,乃復常焉。

    時太子雖聽事資善堂,然事皆決於後,中外以為憂。錢惟演,後戚也,王曾語惟演
曰:「太子幼,非中宮不能立;中宮非倚太子,則人心亦不附。加恩太子則太子安,太
子安乃所以安劉氏也。」惟演以為然,因以白後,兩宮由是益親,人遂無間。

    是歲,遼放進士張仲舉等四十五人。

    趙德明始城懷遠鎮而居之,號興州。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天禧五年(遼太平元年)

    春,正月,丁丑朔,帝御延慶殿見輔臣。

    乙未,遣使撫京東水災。

    丁酉,以右諫議大夫張士遜為樞密副使。

    翰林學士劉筠見帝久疾,丁謂擅權,歎曰:「奸人用事,安可一日居此!」因表求
外任。授右諫議大夫,知廬州。

    二月,丁未,給事中、知河陽孫奭,再表求解官養父;庚戌,命知袞州,以奭父時
居鄆州,袞、鄆相邇故也。

    乙卯,遼主如鈸河。壬戌,獵於高柳林。

    庚午,以光祿寺丞孔聖祐襲封文宣公,知仙源縣事。

    三月,辛巳,御正陽門觀酺。

    戊戌,天章閣成。庚子,奉安御集、御書於天章閣,遂宴輔臣於閣下。

    先是大食國進象及方物於遼,為子請婚。是月,復來請,遼主封皇族女為公主嫁之。

    夏,四月,遼東京留守奏女真三十部長請各以其子詣闕祗候,遼主命與其父俱來受
約。

    乙卯,遼主錄囚。丁卯,置萊州。

    是月,遼主清暑於緬山。

    五月,乙亥朔,慮囚,降天下死罪。

    癸未,詔皇太子讀《春秋》。

    六月,丙午,太白晝見。

    己未,國子監請以御制《至聖文宣王贊》及近臣所撰《十哲、七十二賢贊》鏤版;
詔可。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先是司天測《儀天歷》當食既,前九日,帝避正殿,
分命中使祈禱。是日,食四分而止。翼日,群臣表賀。

    乙亥,遼遣庫哩取石晉所上玉璽於中京,以是冬將行大冊禮也。

    准而貢於遼。

    戊寅,新作景靈宮、萬壽殿,為帝祈福。

    辛巳,遼主如沙嶺,旋獵於潢河。

    九月,遼主如中京。

    宋綬等使遼還,上契丹風俗。

    戊寅,吐蕃嘉勒斯賚請降。

    冬,十月,丁未,德□□勒部貢馬於遼。

    戊申,遼主錄囚。

    祥源觀成。

    詔獎淮南、江、浙、荊湖發運副使周寔,以其自春至冬運上供米凡六百餘萬石故也。

    壬子,輔臣以帝違豫浸久,表引漢宣帝、唐高宗故事,請五日一御便殿;從之。

    庚申,遼主幸通天觀,觀魚龍曼衍之戲;翼日,復觀之。還,升玉輅,自內三門入
萬壽殿,奠酒七廟御容,因宴宗室。

    十一月,癸未,遼主御昭慶殿,群臣上尊號曰睿文英武遵道至德崇仁廣孝功成治定
昭聖神贊天輔皇帝。大赦,改元太平,中外官進秩有差。

    遼皇子梁王宗真,幼聰明,長而魁偉,豁達大度,善騎射,好儒術,通音律,遼主
及後皆愛之;甲申,冊為皇太子。

    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王欽若有疾,累表請就醫京師,未報。丁謂
密使人給欽若曰:「上數語及君,甚思一見;君第上表徑來,上必不訝也。」欽若信之,
即令其子右贊善大夫從益移文河南府,輿疾而歸。謂因言:「欽若擅去官守,無人臣
禮。」命御史中丞薛映就第案問,欽若惶恐伏罪。戊子,降授司農卿,分司南京,奪從
益一官。轉運使及河南府官皆被責,仍頒諭天下。

    十二月,乙巳,以內殿崇班皇甫繼明同句當三館、秘閣公事。鹹平中,初命劉崇超
監三館、秘閣圖籍,其後因循與判館聯署掌事,時論非之。崇超素與王欽若厚善,丁謂
為相,別用繼明以分其權,更號監圖籍曰句當公事。自是內臣遂與大學士同職,時論愈
非之。

    遼特裡袞耶律資忠之在高麗也,其弟昭為著帳郎君,坐罪,沒家產。至資忠還,遼
主遇之甚厚,復昭橫帳,且還舊產,以外戚女妻之。是時樞密使蕭哈綽、少師蕭巴格方
有寵於遼主,資忠性伉直,不肯俛附,嘗於遼主前詆之。遼主怒。奪資忠官。昭博學善
屬文,先以從獵拔裡堵山,為羯羊所觸而死。

    先是遼主鑄錢,文曰:「統和元寶」,至是復鑄「太平元寶」錢,新舊互用。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乾興元年(遼太平二年)

    春,正月,辛未朔,詔改元。

    遼主如納水。

    二月,庚子朔,大赦天下。詔自今中外所上表章,省去尊號。群臣再表請復稱,不
允。乃別上尊號曰應天尊道欽明仁孝,癸卯,詔從之,然亦不果受冊。

    辛丑,遼主駐魚兒濼。

    甲辰,封丁謂為晉國公,馮拯為魏國公,曹利用為韓國公。

    甲寅,對宰相於寢殿之東偏。帝不豫浸劇,戊午,崩於延慶殿。遺詔:「皇太子即
皇帝位,尊皇後為皇太后,淑妃楊氏為皇太妃。」是日,百官見太子於延慶殿之東楹。
遣內殿承製、閤門使薛貽廓告哀於遼。京城內外,並增兵衛,罷工役。

    初,輔臣共聽遺命於皇太后,退,即殿廬草制,軍國大事兼權取皇太后處分。丁謂
欲去「權」字,王曾曰:「皇帝沖年,政出房闥,斯已國家否運,稱權尚足示後;況言
猶在耳,何可改也!且增減制書有法,表則之地,先欲亂之乎?」謂不敢言。曾又言:
「尊禮淑妃太遽,須它日議之,不必載遺制中。」謂怫然曰:「參政顧欲擅改制書邪?」
曾復與辨,而同列無助,曾亦止。時中外洶洶,曾正色獨立,朝廷賴以為重。

    己未,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百官進官一等,優賞諸軍。山陵諸費,無以賦民。

    庚申,命宰臣丁謂為山陵使。

    先是群臣議太后臨朝儀,王曾援東漢故事,請五日一御承明殿,太后坐左,帝坐右,
垂簾聽政。既得旨,而丁謂獨欲帝朔望見群臣,大事則太后召對輔臣決之,非大事悉令
雷允恭傳奏,禁中畫可以下。曾曰:「兩宮異處而柄歸宦者,禍端兆矣。」謂不聽。癸
亥,太后忽降手書,處分盡如謂所議。蓋謂不欲令同列預聞機密,故潛結允恭使白太后,
卒行其意。及學士草辭,允恭先持示謂,閱訖乃進。甲子,始聽政於崇政殿西廡。

    乙丑,以生日為乾元節。

    丙寅,宰臣丁謂加司徒,馮拯加司空,樞密使曹利用加左僕射,並兼侍中。王曾謂
丁謂曰:「自中書令至諫議大夫、平章事,其任一也;樞密珥貂可耳。今主幼,母后臨
朝,君執魁柄,而以數十年曠位之官一旦除授,得無公議乎?」謂不聽。

    戊辰,貶道州司馬寇准為雷州司戶參軍,戶部侍郎、知鄆州李迪為衡州團練副使,
仍播其罪於中外;准坐與周懷政交通,迪坐朋黨傅會也。始議竄逐,王曾疑責太重,丁
謂熟視曾曰:「居停主人恐亦未免耳。」蓋指曾嘗以第捨假准也,曾遂不復爭。知制誥
宋綬當直,草責詞,謂嫌其不切,即用己意改定。詔所稱「嘗丑徒干紀之際,屬先皇違
豫之初,罹此震驚,遂至沉劇」,皆謂語也。

    謂惡准、迪,必欲置之死地,遣中使賚敕就賜二人。中使承謂指,以錦囊貯劍揭於
馬前,示將有所誅戮狀。至道州,准方與群官宴,驛吏言狀,州吏皆悚懼出迎,中使避
不見;問其所以來之故,不答。眾惶恐不知所為,准神色自若,使人謂之曰:「朝廷若
賜準死,願見敕書。」中使不得已,乃授以敕。准即從錄事參軍借綠衫著之,短才至膝,
拜敕於庭,升階復宴,至暮乃罷。及赴貶所,道險不能進,州縣以竹輿迎之,准謝曰:
「吾罪人,得乘馬幸矣。」冒炎瘴,日行百裡,左右為泣下。

    中使至渾州,迪聞其異於它日,即自裁,不殊,其子東之救之,乃免。人往見迪者,
中使輒籍其名;或饋之食,留至臭腐,棄捐不與。迪客鄧餘怒曰:「豎子!欲殺我公以
媚丁謂邪!鄧餘不畏死,汝殺我公,我必殺汝!」從迪至衡州,不離左右,迪由是得全。
或語謂曰:「迪若貶死,如士論何?」謂曰:「異日好事書生記事,不過曰『天下惜之』
而已。」

    初,迪貶衡州,丁謂戒使者,持詔促迪上道。通判鄆州范諷輒留數日,為治裝祖行。
諷,正辭子也,先知平陰縣,會河決王陵埽,水去而土肥,失阡陌,民數爭不能決。諷
為手書分別疆理,民皆持去,以為定券,無復爭者。及通判淄州,歲旱蝗,它谷皆不粒,
民以蝗不食菽,猶可藝,而患無種,諷行縣至鄒平,發官廩貸民,即出三萬斛。比秋,
民皆先期而輸。在鄆州日,詔塞決河,州募民入芻楗,而城邑與農戶等,諷曰:「貧富
不同而輕重相若,非詔書使度民力之意,有司誤也。」即改符,使富人輸三之二。因請
下諸州,以鄆為率,朝廷從其言。

    曹瑋責授左衛大將軍,知萊州。瑋時任鎮、定都部署,丁謂疑瑋不受命,詔河北轉
運使韓億馳往收其兵。先是億嘗忤謂意,謂欲緣是並中億。而瑋得詔,即日上道,從弱
卒十餘人,不以弓韋長矢箙自隨,謂卒不能加害。

    三月,壬申,以給事中李及知杭州。及治尚簡嚴而樂道人善,以錢塘風俗輕靡,屏
絕宴游。一日,冒雪出郊,眾謂當置酒召客;乃獨造林逋,清談至暮而歸。居官數年,
未嘗市吳中物,此去,惟市《白樂天集》一部。

    以龍圖閣直學士魯宗道權判流內銓。宗道在選調久,患銓格煩密,及知吏所以為奸
狀,於是多所厘正,又悉書科條揭於廡下,人皆便之。

    丙子,賜群臣御飛白書各一軸。帝始未嘗飛白書,一日,至真宗靈御前見所陳飛白
筆,遂取而試書,體勢遒勁,有如夙習,因以分賜。

    戊寅,中書請自禫祭後,只日於崇政殿或承明殿視事,雙日如先帝故事,前後殿皆
不坐。詔:「雙日雖不視事,亦當宣召近臣入侍講讀。」

    乙酉,作受命寶,其文曰:「恭膺天命之寶」,命參知政事王曾書。

    庚寅,初御崇德殿聽朝,皇太后設幄次於承明殿,垂簾以見輔臣。

    是月,遼地震,雲、應二州屋摧地陷,嵬白山裂數百步,泉湧成流。

    光祿寺臣尉氏馬季良,家本茶商,劉美女婿也。夏,四月,壬寅,召試館職,太后
遣內侍賜食,促令早了,主試者分為作之。

    戊午,加贈皇太后三代,父通為彭城郡王,母龐氏為遂國太夫人,兄美為侍中。

    遣薛田使於遼,告即位也。

    遼主如緬山清暑。

    五月,己巳朔,遼參知政事石用中卒。

    丁丑,詔先朝《日歷》、《起居注》未上者,亟修纂之,以大中祥符元年後史官失
於撰集故也。

    六月,己亥朔,上大行皇帝謚曰文明章聖元孝,廟號真宗。

    遼主聞真宗崩,集蕃、漢大臣舉哀號慟,因謂其宰相呂德懋曰:「聞嗣皇尚少,恐
未知通好始末,苟為臣下所謂,奈何?」及薛貽廓至,具道朝廷之意,遼主喜,謂後曰:
「汝可致書宋太后,使汝名傳中國。」乃設真宗靈御於范陽憫忠寺,建道場百日,為真
宗飯三京僧。覆命沿邊州郡不得作樂,下令國中,諸犯真宗諱悉易之。

    遣殿前都點檢耶律藏引等祭奠、吊慰。時太常博士程琳為接伴,遼使者謂琳曰:
「昔先帝嘗通使承天太后,今太后獨無使,何也?」琳曰:「南北為兄弟,則先皇帝視
承天猶叔母,故無嫌。今皇太后乃嫂也,禮不通問。」使者語屈。

    庚申,西京作坊使入內押班雷允恭伏誅。

    允恭與丁謂交接,倚勢驕恣。始,宦官以山陵事多在外,允恭獨留不遣,自請於太
後,太后不許。允恭泣曰:「臣遭遇先帝,不在人後,而獨不得效力陵上,敢請罪!」
太后曰:「吾慮汝妄有舉動,適為汝累。」允恭泣告不已,乃以為山陵都監。

    三月,乙亥,允恭馳至陵下,司天監刑中和為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孫,
類汝州秦王墳。」允恭曰:「如何不用?」中和曰:「恐下有石若水耳。」允恭曰:
「先帝無它子,若如秦王墳,當即用之。」中和曰:「山陵事重,按行覆驗,時日淹久,
不及七月之期。」允恭曰:「第移就上穴,我走馬入見太后言之。」允恭素貴橫,眾莫
敢違,即改穿上穴。乃入白太后,太后曰:「此大事,何輕易如此!」允恭曰:「使先
帝宜子孫,何為不可!」太后意不然之,曰:「出與山陵使議可否。」允恭見謂,具道
所以。謂亦知其不可,而重逆允恭意,唯唯而已。允恭即入奏曰:「山陵使亦無異議
矣。」

    既而上穴果有石,石盡水出,眾議藉藉。修奉山陵部署懼不能成功,中作而罷,奏
請待命。謂庇允恭,依違不決。癸巳,入內供奉官毛昌達還自陵下,具奏其事。太后連
遣人詰謂,謂始請遣使按視。

    丙申,遣入內供奉官羅崇勳等就鞏縣訊鞫允恭罪狀以聞。癸卯,又遣權知開封府呂
夷簡、龍圖閣直學士魯宗道同內臣覆視皇堂;鹹請復用舊穴,乃詔輔臣會謂第議。明日,
再命王曾覆視。謂請俟曾還,與眾議不異,始復役。詔復役如初,唯皇堂須議定乃修築。
曾卒從眾議。

    允恭坐擅移皇堂,並盜金珠、銀帛、犀玉帶等,杖死於鞏縣,籍其家;弟允中決配
郴州編管,刑中和決配沙門島。

    初,丁謂與雷允恭協比專恣,內挾太后,同列無如之何。太后嘗以帝臥起晚,令內
侍傳旨中書,欲獨受群臣朝。謂適在告,馮拯等不敢決,請謂出謀之。及謂出,頗陳其
不可,且詰拯等不即言,由是稍失太后意。又嘗議月進錢充宮掖之用,太后滋不悅。

    允恭既下獄,王曾欲因山陵事並去謂,而未得間,一日,語謂曰:「曾無子,將以
弟之子為後,明日朝退,當留白此。」謂不疑曾有它意也。曾因獨對,具言謂包藏禍心,
故令允恭擅移皇堂於絕地;太后大驚。謂徐聞之,力自辨於簾前,未退,內侍忽卷簾曰:
「相公誰與語?駕起久矣。」謂惶恐不知所為,以笏叩頭而出。癸亥,輔臣會食資善堂,
召議事,謂獨不與,知得罪,頗哀請。錢惟演遽曰:「當致力,無大憂也!」馮拯熟視
惟演,惟演踧□。

    及對承明殿,太后諭拯等曰:「謂身為宰相,乃與允恭交通!」因出謂嘗托允恭令
後苑匠所造金酒器示之。又出允恭嘗干謂求管句皇城司及三司衙司狀,因曰:「謂前附
允恭奏事,皆言已與卿等議定,故皆可其奏,近方識其矯誣。且營奉先帝陵寢而擅有遷
易,幾誤大事。」拯等奏曰:「自先帝登遐,政事皆謂與允恭同議,稱得旨禁中,臣等
莫辨虛實。賴聖神察其奸,此宗社之福也。」太后怒甚,欲誅謂,拯進曰:「謂固有罪,
然帝新即位,亟誅大臣,駭天下耳目。且謂豈有逆謀哉?第失奏山陵事耳。」太后怒少
解,令拯等議降黜之命。任中正言謂被先帝顧托,雖有罪,請如律議功。曾曰:「謂以
不忠,得罪宗廟,尚何議邪!」乃責謂為太子少保、分司西京。故事,宰相罷免皆降制,
時欲亟行,止令拯等召捨人草詞,仍榜朝堂,布諭天下。

    丙寅,參知政事任中正罷為太子賓客、知鄆州,坐營救丁謂故也。中正弟中行、中
師並坐降黜。

    秋,七月,辛未,王曾加中書侍郎、平章事,呂夷簡為給事中,魯宗道為右諫議大
夫,並參知政事。

    宗道為諭德時,居近酒肆,嘗微行就飲肆中,偶真宗亟召,使者及門,久之,宗道
始自酒肆來。使者先入,約曰:「即上怪公來遲,何以為對?」宗道曰:「第以實告。」
使者曰:「然則公當得罪。」曰:「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也。」真宗果
問使者,具以宗道所言對。帝詰之,宗道謝曰:「有故人自鄉里來,臣家貧,無杯杓,
故就酒家飲。」帝以為忠實可大用,嘗以語太后,太后識之,於是並夷簡皆首蒙擢任。

    禮儀院言:「大行山陵禮畢,莊穆皇後郭氏,嘗母儀天下,禮當升祔;莊懷皇後潘
氏,本從籓邸追命,止當享於後廟。」詔集議尚書省,學士承旨李維等請如禮儀院所定,
從之。

    丙子,以樞密副使錢惟演為樞密使。

    戊寅,詔真宗陵名曰永定。始,丁謂請名陵曰鎮,及謂貶,馮拯謂三陵皆有「永」
字,故易曰永定陵。然永定乃縣名也,而宣祖止名安陵,又以翼祖陵已名為定,復追改
為靖。議者議拯不學,當時無正之者。

    輔臣三上表,請皇太后遵遺制,每五日一臨便殿,依先定儀注,許令中書、樞密院
奏事,與皇帝共加裁酌,皇太后不許;復上皇帝表,乃從之。

    初,女道士劉德妙,嘗以巫師出入丁謂家,謂敗,逮系德妙,內侍鞫之。德妙具言
謂嘗教之曰:「汝所為不過巫事,不若托老君言禍福,足以動人。」於是即謂家設神像,
夜醮於園中,雷允恭數至請禱。及真宗崩,引入禁中。又因穿地得龜蛇,令德妙持入內,
給言出其家山洞中。仍復教雲:「上即問若所事何知為老君,第雲相公非凡人,當知
之。」謂又作頌,題曰「混元皇帝賜德妙」,語涉妖誕。辛卯,再貶謂崖州司戶參軍,
諸子並勒停,籍其家,得四方賂遺,不可勝紀,仍以謂罪狀佈告中外。

    始,謂命宋綬草寇准責詞,綬請其罪,謂曰:「《春秋》無將,漢法不道,皆證事
也。」綬雖從謂指,然卒改易謂本語不純用。及謂貶,綬猶當制,即草詞曰:「無將之
戒,舊典甚明;不道之辜,常刑罔救。」論者快焉。

    謂初逐准,京師為之語曰:「欲得天下寧,當拔眼中釘;欲得天下好,莫如召寇
老。」不半歲,謂亦貶。謂道出雷州,准遣人以一蒸羊逆之境上。謂欲見准,准拒絕之。
聞家僮謀欲報仇,乃杜門使縱博,毋得出,伺謂行遠乃罷。

    壬辰,詔:「中外臣僚有曾與丁謂往來者,一切不問。」

    甲午,輔臣請「皇太后、皇帝五日—御承明殿,凡軍馬機宜及臣下陳乞恩澤,並呈
稟取旨;若常事,即依舊進入,候印畫付外;或事從別旨,有未可行者,即於御前納下,
再俟處分。」從之。

    八月,壬寅,以禮部郎中張師德等為遼後生辰國信使。遼後生辰專遣使始此。

    乙巳,帝與皇太后御承明殿,垂簾決事,始用王曾議也。時馮拯繼丁謂為首相,頗
欲躡謂故跡,曾獨曉以禍福,且逆折之,拯不敢肆。自是事—決於兩宮。

    初,謂定太后稱「予」。謂敗,中書與禮儀院參議,每下制令稱「予」,而便殿處
分事稱「吾」。太后詔止稱「吾」。

    九月,已巳,詔:「伎術官自今不得如京朝官用考課遷陟。」先是司天監丞徐起等
言遇先帝御樓,及帝即位,止遷一官,願如京朝官例,遷兩官。朝廷惡其幸進,條約之。

    己卯,詔以天書從葬永定陵,用王曾、呂夷簡之議也。

    辛卯,靈駕發引,帝不視事者十日,其後雖視事,猶御便殿。初,有司請悉壞靈駕
所經道路城門、廬捨,以過車輿、象物。侍御史知雜事謝濤言:「先帝東封西祀,儀物
大備,猶不聞有所毀撤。且遺詔務從儉薄,今有司治明器侈大,以勞州縣,非先帝意,
願下少府裁損之。」太后不可。帝時與太后俱坐閤中,乃言曰:「城門卑者當毀之,民
居不當毀也。」太后以為然。

    是月,遼主駐魯古思澱。

    冬,十月,丁酉朔,遼賜宰臣呂德懋、參知政事吳叔達、樞密副使楊又玄、右丞相
馬保忠錢物有差。

    己酉,葬文明章聖元孝皇帝於永定陵,廟號真宗。

    己未,祔真宗神主於太廟,廟樂曰《大明之舞》。以莊穆皇後配享,仍詔立莊穆忌。

    初,太后欲具平生服玩如宮中,以銀罩覆神主;參知政事呂夷簡言:「此未足以報
先帝。今天下之政在兩宮,惟太后遠奸邪,獎忠直,輔導聖德,則所以報先帝者宜莫如
此。」

    甲子,帝與皇太后始復御承明殿。

    是月,遼主至上京,曲赦畿內囚。

    十一月,丁卯朔,樞密使錢惟演罷為保大軍節度使,知河陽。初,丁謂逐寇准,惟
演與有力焉。及序樞密題名石,獨刊去准名,曰:「逆准削而不書」。謂禍既萌,惟演
慮並得罪,遂擠謂以自解。馮拯惡其為人,因言:「惟演以妹妻劉美,實太后姻家,不
可與政,請出之。」乃有是命。

    惟演至河陽,嘗請曲賜鎮兵特支錢。太后將許之,侍御史知雜事蔡齊曰:「嘗罰者,
上人所操,非臣下所當請。且天子新即位,惟演連姻後家,乃請偏賞以自為恩,搖撼眾
心,不可許。」即劾奏惟演。遂罷賜錢。

    戊辰,以李沆、王旦、李繼隆配享真宗廟庭。

    以翰林學士劉筠為御史中丞。先是三院御史言事,皆先白中丞。筠舉舊儀,榜之台
中,令各舉糾彈之職,毋白中丞、雜知。

    癸酉,命翰林學士承旨李維、翰林學士晏殊修《真宗實錄》;尋覆命翰林侍講學士
孫奭、知制誥宋綬、度支副使陳堯佐同修。

    乙亥,以皇太后生日為長寧節。

    庚辰,判國子監孫奭言:「知袞州日,建立學捨以延生徒,至數百人,臣雖以俸錢
贍之,然常不給。自臣去郡,恐漸廢散,乞給田十頃為學糧。」從之。諸州給學田始此。

    辛巳,始御崇政殿西閤,召翰林侍講學士孫奭、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馮元講《論
語》,侍讀學士李維、晏殊與焉。初詔雙日御經筵,自是雖只日亦召侍臣講讀。王曾以
帝新即位,宜近師儒,故令奭等入侍。帝在經筵,或左右瞻矚,則奭拱默以俟。每講,
體貌必莊,至前世亂君亡國,必反覆規諷,帝為竦然改聽。

    壬午,以尚書右丞張知白為樞密副使。

    國子監舊制皆用近臣及宿儒典領,以後頗任貴游子弟之初仕者,與管庫資序略均。
壬辰,始命馮元同判國子監,仍詔自今毋得差補廕京朝官。

    是月,吐蕃李立遵來附。

    十二月,辛丑,高麗王詢卒,其子欽遣使告於遼,遼主即命使冊欽為高麗國王。

    甲辰,詔輔臣崇政殿西廡觀孫奭講《論語》;既而帝親書唐賢詩以分賜焉。自是每
詔輔臣至經筵,多以御書賜之。

    京城谷價翔貴,戊申,出常平倉米賤□以濟民。

    丁卯,詔:「應典賣田產影占徭役者,聽人告,以所隱田三之一予之。」

    加馮拯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王曾集賢殿大學士。自是上相必加昭文、監史,
次相加集賢。若上相罷免,則以次而升。如除三相,則分監修國史於次相雲。

    是歲,遼放進士張漸等四十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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