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樂律一
    《周禮》:「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太蔟為徵,姑洗為羽。若樂六變,則天
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函鐘為宮,太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若樂八變,即地祇
皆出,可得而禮矣。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太蔟為徵,應鐘為羽。若樂九變,則人鬼可
得而禮矣。」凡聲之高下,列為五等,以宮、商、角、徵、羽名之。為之主者曰宮,次
二曰商,次三曰角,次四曰徵,次五曰羽,此謂之序;名可易,序不可易。圜鐘為宮,
則黃鐘乃第五羽聲也,今則謂之角,雖謂之角,名則易矣,其實第五之聲,安能變哉?
強謂之角而已。先王為樂之意,蓋不如是也。世之樂異乎郊廟之樂者,如圜鐘為宮,則
林鐘角聲也。樂有用林鐘者,則變而用黃鐘,此祀天神之音雲耳,非謂能易羽以為角也。
函鐘為宮,則太蔟徵聲也。樂有用太蔟者,則變而用姑洗,此求地祇之音雲耳,非謂能
易羽以為徵也。黃鐘為宮,則南呂羽聲也。樂有用南呂者,則變而用應鐘,此求人鬼之
音雲耳,非謂能變均外音聲以為羽也。應鐘、黃鐘,宮之變徵。文、武之出,不用二變
聲,所以在均外。鬼神之情,當以類求之。朱弦越席,太羹明酒,所以交於冥莫者,異
乎養道,此所以變其律也。聲之不用商,先儒以謂惡殺聲也。黃鐘之太蔟,函鐘之南呂,
皆商也,是殺聲未嘗不用也,所以不用商者,商,中聲也。宮生徵、徵生商,商生羽,
羽生角。故商為中聲。降興上下之神,虛其中聲人聲也。遺乎人聲,所以致一於鬼神也。
宗廟之樂,宮為之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宮、角、徵、羽相次者,人樂之敘也,
故以之求人鬼。世樂之敘宮、商、角、徵、羽,此但無商耳,其余悉用,此人樂之敘也。
何以知宮為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以律呂次敘知之也。黃鐘最長,大呂次長,
太蔟又次,應鐘最短,此其敘也。圓丘方澤之樂,皆以角為先,其次徵,又次宮,又次
羽。始於角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水。越金,不用商也。木、火、土、水相次者,
天地之敘,故以之禮天地,五行之敘: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此但不用金
耳,其余悉用。此敘,天地之敘也。何以知其角為先、其次徵、又次宮、又次羽?以律
呂次敘之也。黃鐘最長,太蔟次長,圜鐘又次,姑洗又次,函鐘又次,南呂最短,此其
敘也。此四音之敘也。天之氣始於子,故先以黃鐘;天之功畢於三月,故終之以姑洗。
地之功見於正月,故先之以太蔟;畢於八月,故終之以南呂。幽陰之氣,鐘於北方,人
之所終歸,鬼之所藏也,故先之以黃鐘,終之以應鐘。此三樂之始終也。角者,物生之
始也。徵者,物之成。羽者,物之終。天之氣始於十一月,至於正月,萬物萌動,地功
見處,則天功之成也,故地以太蔟為角,天以太蔟為徵。三月萬物悉達,天功畢處,則
地功之成也,故天以姑洗為羽,地以姑洗為徵。八月生物盡成,地之功終焉,故南呂以
為羽。圓丘樂雖以圜鐘為宮,而曰「乃奏黃鐘,以祀天神」;方澤樂雖以函鐘為宮,而
曰「乃奏太蔟,以祭地祇」。蓋圓丘之樂,始於黃鐘;方澤之樂,始於太蔟也。天地之
樂,止是世樂黃鐘一均耳。以此黃鐘一均,分為天地二樂。黃鐘之均。黃鐘為宮,太蔟
為商,姑洗為角。林鐘為方澤樂而已。唯圜鐘一律,不在均內。天功畢於三月,則宮聲
自合在徵之後、羽之前,正當用夾鐘也。二樂何以專用黃鐘一均?蓋黃鐘正均也,樂之
全體,非十一均之類也。故《漢志》:「自黃鐘為宮,則皆以正聲應,無有忽微。他律
雖當其月為宮,則和應之律有空積忽微,不得其正。其均起十一月,終於八月,統一歲
之事也。他均則各主一月而已。」古樂有下徵調,沈休文《宋書》曰:「下徵調法:林
鐘為宮,南呂為商。林鐘本正聲黃鐘之徵變,謂之下徵調。」馬融《長笛賦》曰:「反
商下徵,每各異善。」謂南呂本黃鐘之羽,變為下徵之商,皆以黃鐘為主而已。此天地
相與之敘也。人鬼始於正北,成於東北,終於西北,萃於幽陰之地也。始於十一月,而
成於正月者,幽陰之魄,稍出於東方也。全處幽陰,則不與人接;稍出於東方,故人鬼
可得而禮也;終則復歸於幽陰,復其常也。唯羽聲獨遠於他均者。世樂始於十一月,終
於八月者,天地歲事之一終也。鬼道無窮,非若歲事之有卒,故盡十二律然後終,事先
追遠之道,厚之至也,此廟樂之始終也。人鬼盡十二律為義,則始於黃鐘,終於應鐘,
以宮、商、角、徵、羽為敘,則始於宮聲,自當以黃鐘為宮也。天神始於黃鐘,終於姑
洗,以木、火、土、金、水為敘,則宮聲當在太蔟徵之後,姑洗羽之前,則自當以圜鐘
為宮也。地祇始於太蔟,終於南呂,以木、火、土、金、水為敘,則宮聲當在姑洗徵之
後,南呂羽之前,中間唯函鐘當均,自當以函鐘為宮也。天神用圜鐘之後,姑洗之前,
唯有一律自然合用也。不曰夾鐘,而曰圜鐘者,以天體言之也。不曰林鐘,曰函鐘者,
以地道言之也。黃鐘無異名,人道也。此三律為宮,次敘定理,非可以意鑿也。圜鐘六
變,函鐘八變,黃鐘九變,同會於卯,卯者,昏明之交,所以交上下、通幽明、合人神,
故天神、地祇、人鬼可得而禮也。自辰以往常在晝,自寅以來常在夜,故卯為昏明之交,
當其中間,晝夜夾之,故謂之夾鐘。黃鐘一變為林鐘,再變為太蔟,三變南呂,四變姑
洗,五變應鐘,六變蕤賓,七變大呂,八變夷則,九變夾鐘。函鐘一變為太蔟,再變為
南呂,三變姑洗,四變應鐘,五變蕤賓,六變太呂,七變夷則,八變夾鐘也。圜鐘一變
為無射,再變為中呂,三變為黃鐘清宮,四變合至林鐘,林鐘無清宮,至太蔟清官為四
變;五變合至南呂,南呂無清宮,直至大呂清宮為五變;六變合至夷則,夷則無清宮,
直至夾鐘清宮為六變也。十二律,黃鐘、大呂、太蔟、夾鐘四律有清宮,總謂之十六律。
自姑洗至應鐘八律,皆無清宮,但處位而已。此皆天理不可易者。古人以為難知,蓋不
深索之。聽其聲,求其義,考其序,無毫髮可移,此所謂天理也。一者人鬼,以宮、商、
角、徵、羽為序者;二者天神,三者地祇,比以木、火、土、金、水為序者;四者以黃
鐘一均分為天地二樂者;五者六變、八變、九變皆會於夾鐘者。
    六呂:三曰鐘,三曰呂。夾鐘、林鐘、應鐘。太呂、中呂、南呂。鐘與呂常相間,
常相對,六呂之間,復自有陰陽也。納音之法:申、子、辰、巳、酉、丑為陽紀,寅、
午、戌、亥、卯、未為陰紀。亥、卯、未,曰夾鐘、林鐘、應鐘,陽中之陰也。黃鐘者,
陽之所鐘也;夾鐘、林鐘、應鐘,陰之所鐘也。故皆謂之鐘。巳、酉、丑,太呂、中呂、
南呂,陰中之陽也。呂,助也,能時出而助陽也,故皆謂之呂。
    《漢志》:「陰陽相生,自黃鐘始而左旋,八八為伍。」八八為伍者,謂一上生與
一下生相間。如此,則自大呂以後,律數皆差,須自蕤賓再上生,方得本數。此八八為
伍之誤也。或曰:「律無上生呂之理,但當下生而用濁倍。」二說皆通。然至蕤賓清宮
生大呂清宮,又當再上生。如此時上時下,即非自然之數,不免牽合矣。自子至巳為陽
律、陽呂,自午至亥為陰律、陰呂。凡陽律、陽呂皆下生,陰律、陰呂皆上生。故巳方
之律謂之中呂,言陰陽至此而中也。中呂當讀如本字,作「仲」非也。至午則謂之蕤賓。
陽常為主,陰常為賓。蕤賓者,陽至此而為賓也。納音之法,自黃鐘相生,至於中呂而
中,謂之陽紀;自蕤賓相生,至於應鐘而終,謂之陰紀。蓋中呂為陰陽之中,子午為陰
陽之分也。
    《漢志》言數曰:「太極元氣,函三為一。極,中也;元,始也。行於十二辰,始
動於子。參之於丑,得三。又參之於寅,得九。又參之於卯,得二十七。」歷十二辰,
「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陰陽合德,氣鐘於子,化生萬物者也。」殊不知此乃求
律呂長短體算立成法耳,別有何義?為史者但見其數浩博,莫測所用,乃曰「此陰陽合
德,化生萬物者也。」嘗有人於土中得一朽弊搗帛杵,不識,持歸以示鄰里。大小聚觀,
莫不怪愕,不知何物。後有一書生過,見之曰:「此靈物也。吾聞防風氏身長三丈,骨
節專車。此防風氏脛骨也。」鄉人皆喜,築廟祭之,謂之「脛廟」。班固此論,亦近乎
「脛廟」也。
    吾聞《羯鼓錄》序羯鼓之聲云:「透空碎遠,極異眾樂。」唐羯鼓曲,今唯有邠州
一父老能之,有《大合蟬》、《滴滴泉》之曲。余在鄜延時,尚聞其聲。涇、原承受公
事楊元孫因奏事回,有旨令召此人赴闕。元孫至邠,而其人已死,羯鼓遺音遂絕。今樂
部中所有,但名存而已,「透空碎遠」了無餘跡。唐明帝與李龜年論羯鼓云:「杖之弊
者四櫃。」用力如此,其為藝可知也。
    唐之杖鼓,本謂之「兩杖鼓」,兩頭皆用杖。今之杖鼓,一頭以手拊之,則唐之
「漢震第二鼓」也,明帝、宋開府皆善此鼓。其曲多獨奏,如鼓笛曲是也。今時杖鼓,
常時只是打拍,鮮有專門獨奏之妙。古典悉皆散亡,頃年王師南征,得《黃帝炎》一曲
於交趾,乃杖鼓曲也。「炎」或作「鹽」。唐曲有《突厥鹽》、《阿鵲鹽》。施肩吾詩
云:「顛狂楚客歌成雪,媚賴吳娘笑是鹽。」蓋當時語也。今杖鼓譜中有炎杖聲。
    元稹《連昌宮詞》有「逡巡『大遍』涼州徹。」所謂「大遍」者,有序、引、歌、
□、嗺、哨、催、跌、袞、破、行、中腔、踏歌之類,凡數十解,每解有數疊者。裁截
用之,則謂之「摘遍。」今人大曲,皆是裁用,悉非「大遍」也。
    鼓吹部有拱辰管,即古之叉手管也。太宗皇帝賜今名。
    邊兵每得勝回,則連隊抗聲凱歌,乃古之遺音也。凱歌詞甚多,皆市井鄙俚之語。
余在鄜延時,制數十曲,令士卒歌之,今粗記得數篇。其一:「先取山西十二州,別分
子將打衙頭。回看秦塞低如馬,漸見黃河直北流。」其二:「天威卷地過黃河,萬里羌
人盡漢歌。莫堰橫山倒流水,從教西去作恩波。」其三:「馬尾胡琴隨漢車,曲聲猶自
怨單于。彎弓莫射雲中雁,歸雁如今不記書。」其四:「旗隊渾如錦繡堆,銀裝背嵬打
回回。先教淨掃安西路,待向河源飲馬來。」其五:「靈武西涼不用圍,蕃家總待納王
師。城中半是關西種,猶有當時軋吃根勿反。兒。」
    《柘枝》舊曲,遍數極多,如《羯鼓錄》所謂《渾脫解》之類,今無復此遍。寇萊
公好《柘枝舞》,會客必舞《柘枝》,每舞必盡日,時謂之「柘枝顛」。今鳳翔有一老
尼,猶是萊公時柘枝妓,云「當時《柘枝》,尚有數十遍。今日所舞《柘枝》,比當時
十不得二三。」老尼尚能歌其曲,好事者往往傳之。古之善歌者有語,謂「當使聲中無
字,字中有聲。」凡曲,止是一聲清濁高下如縈縷耳,字則有喉、唇、齒、舌等音不同。
當使字字舉本皆輕圓,悉融入聲中,令轉換處無磊塊,此謂「聲中無字」,古人謂之
「如貫珠」,今謂之「善過度」是也。如宮聲字而曲合用商聲,則能轉宮為商歌之,此
「字中有聲」也,善歌者謂之「內裡聲」。不善歌者,聲無抑揚,謂之「念曲」;聲無
含韞,謂之「叫曲。」
    五音:宮、商、角為從聲,徵、羽為變聲。從謂律從律,呂從呂;變謂以律從呂,
以呂從律。故從聲以配君、臣、民,尊卑有定,不可相逾;變聲以為事、物,則或遇於
君聲無嫌。六律為君聲,則商、角皆以律應,徵、羽以呂應。六呂為君聲,則商、角皆
以呂應,徵、羽以律應。加變徵,則從、變之聲已瀆矣。隋柱國鄭譯始條具七均,展轉
相生,為八十四調,清濁混淆,紛亂無統,競為新聲。自後又有犯聲、側聲、正殺、寄
殺、偏字、傍字、雙字、半字之法。從、變之聲、無復條理矣。外國之聲,前世自別為
四夷樂。自唐天寶十三載,始詔法曲與胡部合奏。自此樂奏全失古法,以先王之樂為雅
樂,前世新聲為清樂,合胡部者為宴樂。古詩皆詠之,然後以聲依詠以成曲,謂之協律。
其志安和,則以安和之聲詠之;其志怨思,則以怨思之聲詠之。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則
詩與志、聲與曲,莫不安且樂;亂世之音怨以怒,則詩與志、聲與曲,莫不怨且怒。此
所以審音而知政也。詩之外又有和聲,則所謂曲也。古樂府皆有聲有詞,連屬書之。如
曰賀賀賀、何何何之類,皆和聲也。今管弦之中纏聲,亦其遺法也。唐人乃以詞填入曲
中,不復用和聲。此格雖雲自王涯始,然貞元、元和之間,為之者已多,亦有在涯之前
者。又小曲有「鹹陽沽酒寶釵空」之句,雲是李白所制,然李白集中有《清平樂》詞四
首,獨欠是詩;而《花間集》所載「鹹陽沽酒寶釵空」,乃雲是張泌所為。莫知孰是也。
今聲詞相從,唯里巷間歌謠,及《陽關》、《搗練》之類,稍類舊俗。然唐人填曲,多
詠其曲名,所以哀樂與聲尚相諧會。今人則不復知有聲矣,哀聲而歌樂詞,樂聲而歌怨
詞。故語雖切而不能感動人情,由聲與意不相諧故也。
    古樂有三調聲,謂清調、平調、側調也。王建詩云「側商調裡唱《伊州》」是也。
今樂部中有三調樂,品皆短小,其聲廝殺,唯道調小石法曲用之。雖謂之三調樂,皆不
復辨清、平、側聲,但比他樂特為煩數耳。唐《獨異志》云:「唐承隋亂,樂虡散亡,
獨無徵音。李嗣真密求得之。聞弩營中砧聲,求得喪車一鐸,入振之於東南隅,果有應
者。掘之,得石一段,裁為四具,以補樂虡之闕。」此妄也。聲在短長厚薄之間,故
《考工記》:「磬氏為磬,已上則磨其旁,已下則磨其端。」磨其毫末,則聲隨而變,
豈有帛砧裁琢為磬,而尚存故聲哉。兼古樂宮、商無定聲,隨律命之,迭為宮、徵。嗣
真必嘗為新磬,好事者遂附益為之說。既云:「裁為四具」,則是不獨補徵聲也。
    《國史纂異》云:「潤州曾得王磬十二以獻,張率更叩其一,曰:『晉某歲所造也。
是歲閏月,造磬者法月數,當有十三,宜於黃鐘東九尺掘,必得焉。』從之,果如其
言。」此妄也。法月律為磬,當依節氣,閏月自在其間,閏月無中氣,豈當月律?此懵
然者為之也。扣其一,安知其是晉某年所造?既淪陷在地中,豈暇復按方隅尺寸埋之?
此欺誕之甚也!
    《霓裳羽衣曲》。劉禹錫詩云:「三鄉陌上望仙山,歸作《霓裳羽衣曲》。」又王
建詩云:「聽風聽水作《霓裳》。」白樂天詩注云:「開元中,西涼府節度使楊敬述
造。」鄭嵎《津陽門詩》注云:「葉法善嘗引上入月宮,聞仙樂。及上歸,但記其半,
遂於笛中寫之。會西涼府都督楊敬述進《婆羅門曲》,與其聲調相符,遂以月中所聞為
散序,用敬術所進為其腔,而名《霓裳羽衣曲》。」諸說各不同。今蒲中逍遙樓楣上有
唐人橫書,類梵字,相傳是《霓裳譜》,字訓不通,莫知是非。或謂今燕部有《獻仙音
曲》,乃其遺聲。然《霓裳》本謂之道調法曲,今《獻仙音》乃小石調耳。未知孰是。
    《虞書》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鳴球非可以戛擊,和之至,
詠之不足,有時而至於戛且擊;琴瑟非可以搏拊,和之至,詠之不足,有時而至於搏且
拊。所謂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而不自知其然,和之至,則宜祖考之來格也。和之
生於心,其可見者如此。後之為樂者,文備而實不足。樂師之志,主於中節奏、諧聲律
而已。古之樂師,皆能通天下之志,故其哀樂成於心,然後宜於聲,則必有形容以表之。
故樂有志,聲有容,其所以感人深者,不獨出於器而已。
    《新五代史》書唐昭宗幸華州,登齊雲樓,西北顧望京師,作《菩薩蠻》辭三章,
其卒章曰:「野煙生碧樹,陌上行人去。安得有英雄,迎歸大內中?」今此辭墨本猶在
陝州一佛寺中,紙札甚草草。余頃年過陝,曾一見之,後人題跋多盈巨軸矣。
    世稱善歌者皆曰「郢人」,郢州至今有白雪樓。此乃因宋玉問曰:「客有歌於郢中
者,其始曰《下裡巴人》,次為《陽阿薤露》,又為《陽春白雪》,引商刻羽,雜以流
徵。」遂謂郢人善歌,殊不考其義。其曰「客有歌於郢中者」,則歌者非郢人也。其曰
「《下裡巴人》,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陽阿薤露》,和者數百人;《陽春白雪》,
和者不過數十人;引商刻羽,雜以流徵,則和者不過數人而已。」以楚之故都,人物猥
盛,而和者止於數人,則為不知歌甚矣。故玉以此自況,《陽春白雪》皆郢人所不能也。
以其所不能者明其俗,豈非大誤也?《襄陽耆舊傳》雖云:「楚有善歌者,歌《陽菱白
露》、《朝日魚麗》,和之者不過數人。」復無《陽春白雪》之名。又今郢州,本謂之
北郢,亦非古之楚都。或曰:「楚都在今宜城界中,有故墟尚在。」亦不然也。此鄢也,
非郢也。據《左傳》:「楚成王使籯宜申為商公,沿漢泝江,將入郢,王在渚宮下見
之。」沿漢至於夏口,然後泝江,則郢當在江上,不在漢上也。又在渚宮下見之,則渚
宮蓋在郢也。楚始都丹陽,在今枝江,文王遷郢,昭王遷都,皆在今江陵境中。杜預注
《左傳》云:「楚國,今南郡江陵縣北紀南城也。」謝靈運《鄴中集》詩云:「南登宛
郢城。」今江陵北十二里有紀南城,即古之郢都也,又謂之南郢。
    六十甲子有納音,鮮原其意。蓋六十律旋相為宮法也。一律含五音,十二律納六十
音也。凡氣始於東方而右行,音起於西方而左行;陰陽相錯,而生變化。所謂氣始於東
方者,四時始於木,右行傳於火,火傳於土,土傳於金,金傳於水。所謂音始於西方者,
五音始於金,左旋傳於火,火傳於木,木傳於水,水傳於土。納音與《易》納甲同法:
乾納甲而坤納癸,始於乾而終於坤。納音始於金,金,乾也;終於土,土,坤也。納音
之法,同類娶妻,隔八生子,此《漢志》語也。此律呂相生之法也。五行先仲而後孟,
孟而後季,此遁甲三元之紀也。甲子金之仲,黃鐘之商。同位娶乙丑,大呂之商。同位,
謂甲與乙、丙與丁之類。下皆仿此。隔八下生壬申,金之孟。夷則之商。隔八,謂大呂
下生夷則也。下皆仿此。壬申同位娶癸酉,南呂之商。隔八上生庚辰,金之季。姑洗之
商。此金三元終。若只以陽辰言之,則依遁甲逆傳仲孟季。若兼妻言之,則順傳孟仲季
也。庚辰同位娶辛巳,中呂之商。隔八下生戊子,火之仲。黃鐘之徵。金三元終,則左
行傳南火也。戊子娶已丑,大呂之徵。生丙申,火之孟。夷則之徵。丙申娶丁酉,南呂
之徵。生甲辰,火之季。姑洗之徵。甲辰娶乙巳,中呂之徵。生壬子,木之仲。黃鐘之
角。火三元終,則左行傳於東方木。如是左行至於丁巳,中呂之宮,五音一終。復自甲
午金之仲,娶乙未,隔八生壬寅,一如甲子之法,終於癸亥。謂蕤賓娶林鐘,上生太蔟
之類。自子至於巳為陽,故自黃鐘至於中呂皆下生;自午至於亥為陰,故自林鐘至於應
鐘皆上生。予於《樂論》敘之甚詳,此不復紀。甲子乙丑金,與甲午乙未金雖同,然甲
子乙丑為陽律,陽律皆下生;甲午乙未為陽呂,陽呂皆上生。六十律相反,所以分為一
紀也。
    今太常鐘鎛,皆於甬本為紐,謂之旋蟲,側垂之。皇祐中,杭州西湖側,發地得一
古鐘,匾而短,其枚長几半寸,大略制度如《鳧氏》所載,唯甬乃中空,甬半以上差小,
所謂衡者。予細考其制,亦似有義。甬所以中空者,疑鐘縻自其中垂下,當衡甬之間,
以橫括掛之,橫括疑所謂旋蟲也。今考其名,竹筩之筩,文從竹、從甬,則甬僅乎空;
甬半以上微小者,所以礙橫括,以其橫括所在也,則有橫之義也。其橫括之形,似蟲而
可旋,疑所謂旋蟲。以今之鐘、鎛校之,此衡甬中空,則猶小於甬者,乃欲礙橫括,似
有所因。彼衡、甬俱實,則衡小於甬,似無所因。又以其括之橫於其中也,則宜有衡義。
實甬直上植之,而謂之衡者何義?又橫括以其可旋而有蟲形,或可謂之旋蟲;今鐘則實
其紐不動,何緣得「旋」名?若以側垂之,其鐘可以掉蕩旋轉,則鐘常不定,擊者安能
常當其燧?此皆可疑,未知孰是。其鐘今尚在錢塘,予群從家藏之。
    海州士人李慎言,嘗夢至一處水殿中,觀宮女戲*5。山陽蔡繩為之傳,敘其事甚詳。
有《拋[*5]曲》十餘闋,詞皆清麗。今獨記兩闋:「侍燕黃昏曉未休,玉階夜色月如流。
朝來自覺承恩醉,笑倩傍人認繡[*5]」。「堪恨隋家幾帝王,舞裀揉盡繡鴛鴦。如今重
到拋[*5]處,不是金爐舊日香。」
    《盧氏雜說》:「韓皋謂嵇康琴曲有《廣陵散》者,以玉陵、母丘儉輩皆自廣陵敗
散,言魏散亡自廣陵始,故名其曲曰《廣陵散》。」以余考之,「散」自是曲名,如操、
弄、摻、淡、序、引之類。故潘岳《笙賦》:「輟張女之哀彈,流廣陵之名散。」又應
琚《與劉孔才書》云:「聽廣陵之清散。」知「散」為曲名明矣。或者康借此名以諫諷
時事,「散」取曲名,「廣陵」乃其所命,相附為義耳。
    馬融《笛賦》云:「裁以當簻便易持。」李善注謂「簻,馬策也。裁笛以當馬簻,
故便易持。」此謬說也。笛安可為馬策?簻,管也。古人謂樂之管為簻。故潘岳《笙賦》
云:「脩簻內辟,餘簫外逶。」裁以當簻者,余器多裁眾簻以成音,此笛但裁一簻,五
音皆具。當簻之工,不假繁猥,所以便而易持也。
    笛有雅笛,有羌笛,其形制、所始,舊說皆不同。《周禮》:「笙師掌教箎篴。」
或云:「漢武帝時,丘仲始作笛。」又云:「起於羌人。」後漢馬融所賦長笛,空洞無
底,剡其上孔五孔,一孔出其背,正似今之「尺八」。李善為之注云:「七孔,長一尺
四寸。」此乃今之橫笛耳,太常鼓吹部中謂之「橫吹」,非融之所賦者。融《賦》云:
「易京君明音律,故本四孔加以一。君明知加孔後出,是謂商聲五音畢。」沈約《宋書》
亦云:「京房備其五音。」《周禮•笙師》註:「杜子春云:『篴乃今時所吹五空竹
篴。』」以融、約所記論之,則古篴不應有五孔,則子春之說,亦未為然。今《三禮圖》
畫篴,亦橫設而有五孔,又不知出何典據。
    琴雖用桐,然須多年木性都盡,聲始發越。予曾見唐初路氏琴,木皆枯朽,殆不勝
指,而其聲愈清。又常見越人陶道真畜一張越琴,傳雲古塚中敗棺杉木也,聲極勁挺。
吳僧智和有一琴,瑟瑟微碧,紋石為軫,制度音韻皆臻妙。腹有李陽冰篆數十字,其略
云:「南溟島上得一木,加伽陀羅,紋如銀屑,其堅如石,命工斲為此琴。」篆文甚古
勁。琴材欲輕、松、脆、滑,謂之四善。木堅如石,可以制琴,亦所未諭也。《投荒錄》
云:「瓊管多烏樠、呿陀,皆奇木。」疑「伽陀羅」即「呿陀」也。
    高郵人桑景舒,性知音,聽百物之聲,悉能占其災福,尤善樂律。舊傳有《虞美人
草》,聞人作《虞美人曲》,則枝葉皆動,他曲不然。景舒試之,誠如所傳。乃詳其曲
聲,曰:「皆吳音也。」他日取琴,試用吳音制一曲,對草鼓之,枝葉亦動,乃謂之
《虞美人操》。其聲調與《虞美人曲》全不相近,始末無一聲相似者,而草輒應之,與
《虞美人曲》無異者,律法同管也。其知者臻妙如此。景舒進士及第,終於州縣官。今
《虞美人操》盛行於江吳間,人亦莫知其如何為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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