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十七

    ○李文祥  孫磐徐珪  胡爟周時從  王雄  羅僑  葉釗劉天麒戴冠  黃鞏  陸震
夏良勝萬潮等  何遵劉校等
    李文祥,字天瑞,麻城人。祖正芳,山西布政使。父,陝西參政。文祥自幼俊異。
弱冠舉於鄉,成化末登進士。萬安當國,重其才。以孫弘璧與同榜,款於家,文祥意弗
慊也。屬題畫鳩,語含刺,安深銜之。未幾,孝宗嗣位,即上封事,略曰:
    祖宗設內閣、六部,贊萬幾,理庶務,職至重也。頃者,在位多匪人,權移內侍。
賞罰任其喜怒,禍福聽其轉移。仇視言官,公行賄賂。阿之則交引驟遷,忤之則巧讒遠
竄。朝野寒心,道路側目。望陛下密察渠魁,明彰國憲,擇謹厚者供使令。更博選大臣,
諮諏治理,推心委任,不復嫌疑,然後體統正而近習不得肆也。
    祖宗定律,輕重適宜。頃法司專徇己私,不恤國典。豪強者雖重必寬,貧弱者雖輕
必罪。惠及奸宄,養成玩俗。兼之風尚奢麗,禮制蕩然。豪民僭王者之居,富室擬公侯
之服。奇技淫巧,上下同流。望陛下申明舊章,俾法曹遵律令,臣庶各守等威,然後禮
法明而人心不敢玩也。
    然國無其人,誰與共理?致仕尚書王恕、王竑,孤忠自許,齒力未衰;南京主事林
俊、思南通判王純,剛方植躬,才品兼茂。望陛下起列朝端,資其議論,必有裨益,可
翊明時。且賢才難得,自古為然。習俗移人,豪傑不免。惟茲臣庶,不盡庸愚。能知自
愧,即屬名流;樂其危災,乃為猥品。願陛下明察群倫,罷其罔上營私違天蠹物者,余
則勉以自新。既開改過之路,必多遷善之人。
    臣見登極詔書,不許風聞言事。古聖王懸鼓設木,自求誹謗。言之縱非其情,聽者
亦足為戒,何害於國,遽欲罪之?昔李林甫持此以禍唐,王安石持此以禍宋。遠近驟聞,
莫不驚駭。願陛下再頒明詔,廣求直言,庶不墮奸謀,足彰聖德。大率君子之言決非小
人之利,諮問倘及,必肆中傷。如有所疑,請試面對。
    疏奏,宦官及執政萬安、劉吉、尹直等鹹惡之,數日不下。忽詔詣左順門,以疏內
有「中興再造」語,傳旨詰責。文祥從容辨析而出。謫授陝西鹹寧丞。南京主事夏崇文
論救,不納。工部主事莆田林沂復請召文祥及湯鼐,納崇文言,且召陳獻章、謝鐸等。
時安已去,吉、直激帝怒,嚴旨切責之。廷臣多薦文祥,率為吉、直所沮。
    弘治二年以王恕薦召為兵部主事,監司以下饋贐皆不納。到官未逾月,復以吉人事
下獄,貶貴州興隆衛經歷。都御史鄧廷瓚征苗,咨以兵事,大奇之,欲薦為監司。文祥
曰:「昔以言事出,今以軍功進,不可。」固辭不得,乃請□表入都,固乞告歸。疏再
上,不許。還經商城,渡冰陷,死焉,年僅三十。
    孫磐,遼陽人。弘治九年進士。觀政在部時,刑部典吏徐珪以滿倉兒事劾中官楊鵬
得罪,磐上疏曰:「近諫官以言為諱,而排寵幸觸權奸者乃在胥吏,臣竊羞之。請定建
言者為四等。最上不避患害,抗彈權貴者。其次揚清激濁,能補闕拾遺。又其次,建白
時政,有裨軍國。皆分別擢敘。而粉飾文具、循默不言者,則罷黜之。庶言官知警,不
至曠鳷。」時不見用。
    徐珪者,應城人。先是,千戶吳能以女滿倉兒付媒者鬻於樂婦張,紿曰:「周皇親
家也。」後轉鬻樂工袁璘所。能歿,妻聶訪得之。女怨母鬻己,詭言非己母。聶與子劫
女歸。璘訟於刑部,郎中丁哲、員外郎王爵訊得情。璘語不遜,哲笞璘,數日死。御史
陳玉、主事孔琦驗璘屍,瘞之。東廠中官楊鵬從子嘗與女淫,教璘妻訴冤於鵬而令張指
女為妹,又令賈校尉屬女亦如張言。媒者遂言聶女前鬻周皇親矣。奏下鎮撫司,坐哲、
爵等罪。復下法司、錦衣衛讞,索女皇親周彧家,無有。覆命府部大臣及給事、御史廷
訊,張與女始吐實。都察院奏,哲因公杖人死,罪當徒。爵、玉、琦及聶母女當杖。獄
上,珪憤懣,抗疏曰:「聶女之獄,哲斷之審矣。鵬拷聶使誣服,鎮撫司共相蔽欺。陛
下令法司、錦衣會問,懼東廠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隱。夫女誣母僅擬杖,哲等無
罪反加以徒。輕重倒置如此,皆東廠威劫所致也。臣在刑部三年,見鞫問盜賊,多東廠
鎮撫司緝獲,有稱校尉誣陷者,有稱校尉為人報仇者,有稱校尉受首惡贓而以為從、令
傍人抵罪者。刑官洞見其情,無敢擅更一字。上干天和,災異迭見。臣願陛下革去東廠,
戮鵬叔侄並賈校尉及此女於市,謫戍鎮撫司官極邊,進哲、爵、琦、玉各一階,以洗其
冤,則天意可回,太平可致。如不罷東廠,亦當推選謹厚中官如陳寬、韋泰者居之,仍
簡一大臣與共理。鎮撫司理刑亦不宜專用錦衣官。乞推選在京各衛一二人及刑部主事一
人,共蒞其事。或三年、六年一更,則巡捕官校,當有作奸擅刑,誣及無辜者矣。臣一
介微軀,左右前後皆東廠鎮撫司之人,禍必不免。顧與其死於此輩,孰若死於朝廷。願
斬臣頭,以行臣言。給臣妻子送骸骨歸,臣雖死無恨。」帝怒,下都察院考訊。都御史
閔珪等抵以奏事不實,贖徒還役。帝責具狀,皆上疏引罪,奪俸有差。珪贖徒畢,發為
民。既而給事中龐泮等言:「哲等獄詞覆奏已余三月,系獄者凡三十八人,乞早為省
釋。」乃杖滿倉兒,送浣衣局。哲給璘理葬資,發為民。爵及琦、玉俱贖杖還職。時弘
治九年十二月也。
    磐尋擢吏部主事。正德元年,宦官漸用事,磐復上疏曰:「今日弊政,莫甚於內臣
典民。夫臣以內稱,外事皆不當預,矧可使握兵柄哉。前代盛時,未嘗有此。唐、宋季
世始置監軍,而其國遂以不永。今九邊鎮守、監槍諸內臣,恃勢專恣,侵克百端。有警
則擁精卒自衛,克敵則縱部下攘功。武弁藉以夤緣,憲司莫敢訐問。所攜家人頭目,率
惡少無賴。吞噬爭攫,勢同狼虎,致三軍喪氣,百職灰心。乞盡撤還京,專以邊務責將
帥,此今日修攘要務也。」不從。及劉瑾得志,斥磐為奸黨,勒之歸。瑾誅,起河南歛
事,坐累罷。
    珪以刑部主事陳鳳梧薦,授桐鄉丞。正德中,歷贛州通判。招降盜魁何積玉。已,
復叛,下珪獄,尋釋之。後以平盜功擢知州。
    胡爟,字仲光,蕪湖人。弘治六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戶部主事。十年三月,災異
求言。爟應詔,疏言:「中官李廣、楊鵬引左道劉良輔輩惑亂聖聰,濫設齋醮,耗蠹國
儲。而不肖士大夫方昏暮乞憐於其門,交通請托。陰盛陽微,災何由弭?」因極陳戚畹、
方士、傳奉冗員之害。疏留中。未幾,廣死,故爟得無罪。
    當成化時,宦官用事。孝宗嗣位,雖間有罷黜,而勢積重不能驟返。忤之者必結黨
排陷,不勝不止。前後庶僚以忤璫被陷者,如弘治元年戶部員外郎周時從疏請置先朝遺
奸汪直、錢能、蔡用輩於重典,而察核兩京及四方鎮守中官。諸宦官摘其奏中「宗社」
字不越格,命法司逮治。已而釋之。
    十三年秋,大同有警,命保國公硃暉御之。行人永清王雄極言暉不足任,且請罷中
官監督,以重將權。苗逵方督暉軍,謂雄阻軍,乃下詔獄,謫雲南浪穹丞。
    羅僑,字維升,吉水人。性純靜,寡嗜欲。受業張元禎,講學裡中。舉弘治十二年
進士,除新會知縣,有惠愛。
    正德初,入為大理右評事。五年四月,京師旱霾,上疏曰:「臣聞人道理則陰陽和,
政事失則災沴作。頃因京師久旱,陛下特沛德音,釋逋戍之囚,弛株連之禁,而齋禱經
旬,雨澤尚滯。臣竊以為天心仁愛未已也。陛下視朝,或至日昃,狎侮群小,號呶達旦,
其何以承天心基大業乎!文網日密,誅求峻急。盜賊白晝殺人,百姓流移載道,元氣索
然。科道知之而不敢言,內閣言之而不敢盡,此壅蔽之大患也。古者進退大臣,必有體
貌,黥劓之罪不上大夫。邇來公卿去不以禮。先朝忠藎如劉大夏者,謫戍窮邊,已及三
載,陛下置之不問,非所以待耆舊、敬大臣也。本朝律例,參酌古今,足以懲奸而蔽罪。
近者法司承望風旨,巧中善類。傳曰:『賞僭則及淫人,刑濫則及善人。不幸而過,寧
僭無濫。』今之刑罰,濫孰甚焉。願陛下慎逸游,屏玩好,放棄小人,召還舊德,與在
廷臣工,宵旰圖治,並敕法司慎守成律。即有律輕情重者,亦必奏請裁決,毋擅有輕重。
庶可上弭天變,下收人心。」時朝士久以言為諱。僑疏上,自揣必死,輿櫬待命。劉瑾
大怒,矯中旨詰責數百言,令廷臣議罪。大學士李東陽力救,得改原籍教職。其秋,瑾
敗,僑尋召復官,引病去。宸濠反,王守仁起兵吉安,僑首赴義。
    世宗即位,即家授台州知府。建忠節祠,祀方孝孺。延布衣張尺,詢民間疾苦。歲
時循行阡陌,課農桑,講明冠婚喪祭禮,境內大治。嘉靖二年舉行卓異。都御史姚鏌上
書訟僑曰:「人臣犯顏進諫,自古為難。曩『八黨』弄權,逆瑾亂政,廷臣結舌,全軀
自保。而給事中劉掞、評事羅僑殉國忘身,發摘時弊,倖存余息。遭遇聖朝,謂宜顯加
獎擢,用厲具臣。乃僑知台州,掞知長沙,使懷忠竭節之士淹於常調,臣竊為朝廷惜
之。」帝納其言,擢僑廣東左參政,僑辭。部牒敦趣,不得已之官。逾年,遂謝病歸。
    僑敦行誼,動則古人。羅洪先居喪,不廢講學,僑以為非禮,遺書責之。其峭直如
此。
    葉釗,字時勉,豐城人。弘治十五年進士。除南京刑部主事。獄囚久淹,悉按法出
之。守備中官侵蘆洲,判歸之民。應天諸府災,上荒政四事。尋進員外郎。
    武宗立,應詔陳八事,中言:「宣、大被寇,殺卒幾千人。監督中官苗逵妄報首功,
宜召還候勘。宦官典兵,於古未見。唐始用之,而宗社丘墟;我正統朝用之,而鑾輿北
狩。自今軍務勿遣監督,鎮守者亦宜撤還。且國初宦官悉隸禮部,秩不過四品,職不過
掃除。今請仍隸之部,易置司禮,俾供雜役。罷革東廠,移為他署。斯左右不得擅權,
而後天下可安也。」又乞召還劉大夏,宥諫官戴銑等。劉瑾怒,坐斷獄詿誤,逮下詔獄,
削籍歸。講學西江。瑾誅,起禮部員外郎,未聞命卒。學者祀之石鼓書院。
    時又有工部主事劉天麒者,臨桂人,釗同年進士。分司呂梁。奄人過者不為禮,訴
之瑾,逮下詔獄,謫貴州安莊驛丞卒。嘉靖初,復官予祭。
    戴冠,信陽人。正德三年進士。為戶部主事。見寵幸日多,廩祿多耗,乃上疏極諫,
略曰:「古人理財,務去冗食。近京師勢要家子弟僮奴苟竊爵賞,錦衣官屬數至萬余,
次者系籍勇士,投充監局匠役,不可數計,皆國家蠹也。歲漕四百萬,宿有嬴余。近絀
水旱,所入不及前,而歲支反過之,計為此輩耗三之一。陛下何忍以赤子膏血,養無用
之蠹乎!兵貴精,不貴多。邊軍生長邊士,習戰陣,足以守禦。今遇警輒發京軍,而宣
府調入京操之軍,累經臣下論列,堅不遣還。不知陛下何樂於邊軍,而不為關塞慮也。
天子藏富天下,務鳩聚為帑藏,是匹夫商賈計也。逆瑾既敗,所籍財產不歸有司,而貯
之豹房,遂創新庫。夫供御之物,內有監局,外有部司,此庫何所用之。」疏入,帝大
怒,貶廣東烏石驛丞。
    嘉靖初,起官,歷山東提學副使,以清介聞。
    黃鞏,字仲固,莆田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中,由德安推官入為刑部主事,掌
諸司奏牘。歷職方武選郎中。十四年三月,有詔南巡,鞏上疏曰:
    陛下臨御以來,祖宗之綱紀法度一壞於逆瑾,再壞於佞幸,又再壞於邊帥,蓋蕩然
無餘矣。天下知有權臣,不知有天子,亂本已成,禍變將起。試舉當今最急者陳之。
    一,崇正學。臣聞聖人主靜,君子慎動。陛下盤游無度,流連忘返,動亦過矣。臣
願陛下高拱九重,凝神定慮,屏紛華,斥異端,遠佞人,延故老,訪忠良。可以涵養氣
質,薰陶德性,而聖學維新,聖政自舉。
    二,通言路。言路者,國家之命脈也。古者明王導人以言,用其言而顯其身。今則
不然。臣僚言及時政者,左右匿不以聞。或事關權臣,則留中不出,而中傷以他事。使
其不以言獲罪,而以他事獲罪。由是,雖有安民長策,謀國至計,無因自達。雖必亂之
事,不軌之臣,陛下亦何由知?臣願廣開言路,勿罪其出位,勿責其沽名,將忠言日進,
聰明日廣,亂臣賊子亦有所畏而不敢肆矣。
    三,正名號。陛下無故降稱大將軍、太師、鎮國公,遠近傳聞,莫不驚歎。如此,
則誰為天子者?天下不以天子事陛下,而以將軍事陛下,天下皆為將軍之臣矣。今不削
去諸名號,昭上下之分,則體統不正,朝廷不尊。古之天子亦有號稱「獨夫」,求為匹
夫而不得者,竊為陛下懼焉。
    四,戒游幸。陛下始時游戲,不出大庭,馳逐止於南內,論者猶謂不可。既而幸宣
府矣,幸大同矣,幸太原、榆林矣。所至費財動眾,郡縣騷然,至使民間夫婦不相保。
陛下為民父母,何忍使至此極也?近復有南巡之命。南方之民爭先挈妻子避去,流離奔
踣,怨讟煩興。今江、淮大饑,父子兄弟相食。天時人事如此,陛下又重蹙之,幾何不
流為盜賊也。奸雄窺伺,侍時而發。變生在內,則欲歸無路;變生在外,則望救無及。
陛下斯時,悔之晚矣。彼居位大臣,用事中官,親暱群小,夫豈有毫髮愛陛下之心哉?
皆欲陛下遠出,而後得以擅權自恣,乘機為利也。其不然,則亦袖手旁觀,如秦、越人
不相休戚也。陛下宜翻然悔悟,下哀痛罪己之詔。罷南巡,撤宣府離宮,示不復出。發
內帑以振江、淮,散邊軍以歸卒伍。雪已往之謬舉,收既失之人心。如是,則尚可為也。
    五,去小人。自古未有小人用事不亡國喪身者也。今之小人簸弄威權、貪溺富貴者,
實繁有徒。至於首開邊事,以兵為戲,使陛下勞天下之力,竭四海之財,傷百姓之心者,
則江彬之為也。彬,行伍庸流,兇狠傲誕,無人臣禮。臣但見其有可誅之罪,不聞其有
可賞之功。今乃賜以國姓,封以伯爵,托以心腹,付以京營重寄。使其外持兵柄,內蓄
逆謀,以成騎虎之勢,此必亂之道也。天下切齒怒罵,皆欲食彬之肉。陛下亦何惜一彬,
不以謝天下哉!
    六,建儲貳。陛下春秋漸高,前星未耀,祖宗社稷之托搖搖無所寄。方且遠事觀游,
屢犯不測;收養義子,佈滿左右。獨不能豫建親賢以承大業,臣以為陛下殆倒置也。伏
望上告宗廟,請命太后,旁諏大臣,擇宗室親賢者一人養於宮中,以系四海之望。他日
誕生皇子,仍俾出籓,實宗社無疆之福也。
    員外郎陸震草疏將諫,見鞏疏稱歎,因毀己稿,與鞏連署以進。帝怒甚,下二人詔
獄,復跪午門。眾謂天子且出,鞏曰:「天子出,吾當牽裾死之。」跪五日,期滿,仍
系獄。越二十余日,廷杖五十,斥為民。彬使人沿途刺鞏,有治洪主事知而匿之,間行
得脫。
    既歸,潛心著述。或米盡,日中未爨,晏如也。嘗歎曰:「人生至公卿富貴矣,然
不過三四十年。惟立身行道,千載不朽。世人顧往往以此易彼,何也?」
    世宗立,召為南京大理丞。疏請稽古正學,敬天勤民,取則堯、舜,保全君子,辯
別小人。明年入賀,卒於京師。行人張岳訟其直節,贈大理少卿,賜祭葬。天啟初,追
謚忠裕。
    陸震,字汝亭,蘭溪人。受業同縣章懋,以學行知名。正德三年進士。除泰和知縣。
時劉瑾擅政。以逋鹽課責縣民償者連數百人,震力白之上官,得免。鎮守中官歲征貢絺,
為減其額。增築學捨居諸生,毀淫祠祀忠節。浮糧累民,稽賦籍,得詭寄隱匿者萬五千
石以補之。建倉縣左,儲谷待振。親行鄉落,勸課農桑。立保伍法,使民備盜。甓城七
裡,外為土城十裡周之。時發狼兵討賊,所至擾民。震言於總督,令毋聽檥舟,官具糧
糗,以次續食,兵行肅然。督捕永豐、新淦賊,以功受賞。撫按交薦,征為兵部主事。
泰和人生祠之。
    在部,主諸司章奏,與中人忤,改巡紫荊諸關。又以論都御史彭澤、副使胡世寧無
罪,忤尚書王瓊、陸完。
    孝貞皇後崩,武宗至自宣府。既發喪數日,復欲北出。震抗疏曰:「日者,昊天不
吊,威降大戚。車駕在狩,群情惶惶。陛下單騎沖雪還宮,百官有司莫不感愴,以為陛
下前蔽而今明也。乃者梓宮在殯,遽擬游巡,臣知陛下之心必有蹙然不安者。且陛下即
位十有二年矣,十者干之終,十有二者支之終。當氣運周會,正修德更新時,顧乃營宣
府以為居,縱騎射以為樂,此臣所深懼也。古人君車馬游畋之好,雖或有之,至若以外
為主,以家為客,挈天下大器、賞罰大柄付之於人,漠然不關意念,此古今所絕無者。
伏望勉終喪制,深戒盤游。」不報。
    進武選員外郎。已,偕黃鞏諫南巡,遂下詔獄。獄中與鞏講《易》九卦,明憂患之
道。同系者率處分後事,震獨無一言。既杖,創甚,作書與諸子,「吾雖死,汝等當勉
為忠孝。吾筆亂,神不亂也」,遂卒。世宗立,贈太常少卿。予祭。
    方震等系獄,江彬必欲致之死,絕其飲食。震季子體仁,年十五,變服為他囚親屬,
職納橐饘焉。後有詔錄一子官,諸兄讓體仁,為漳州通判,有政聲。孫可教,由進士歷
南京禮部侍郎。
    夏良勝,字於中,南城人。少為督學副使蔡清所知,曰「子異日必為良臣,當無有
勝子者」,遂名良勝。正德二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刑部主事,調吏部,進
考功員外郎。
    南巡詔下,良勝具疏,與禮部主事萬潮、太常博士陳九川連署以進,言:「方今東
南之禍,不獨江、淮;西北之憂,近在輦轂。廟祀之鬯位,不可以久虛;聖母之孝養,
不可以恆曠。宮壺之孕祥,尚可以早圖;機務之繁重,未可以盡委。『鎮國』之號,傳
聞海內,恐生覬覦之階;邊將之屬,納於禁近,詎忘肘腋之患。巡游不已,臣等將不知
死所矣。」時舒芬、黃鞏、陸震疏已前入。吏部郎中張衍瑞等十四人、刑部郎中陸俸等
五十三人繼之,禮部郎中姜龍等十六人、兵部郎中孫鳳等十六人又繼之。而醫士徐鏊亦
以其術諫,略言:「養身之道,猶置燭然,室閉之則堅,風暴之則淚。陛下輕萬乘,習
嬉娛,躍馬操弓,捕魚玩獸。邇復不憚遠遊,冒寒暑,涉關河,膳飲不調,餚蔌無擇,
誠非養生道也。況南方卑濕,尤易致病。乞念宗廟社稷之重,勿事鞍馬,勿過醉飽,喜
無傷心,怒無傷肝,欲無傷腎,勞無傷脾,就密室之安,違暴風之禍。臣不勝至願。」
諸疏既入,帝與諸幸臣皆大怒,遂下良勝、潮、九川、鞏、震、鏊詔獄,芬及衍瑞等百
有七人罰跪午門外五日。而大理寺正周敘等十人,行人司副余廷瓚等二十人,工部主事
林大輅、何遵、蔣山卿連名疏相繼上。帝益怒,並下詔獄。俄令敘、廷瓚、大輅等,與
良勝等六人,俱跪闕下五日,加梏鋋焉。至晚,仍系獄。諸臣晨入暮出,纍纍若重囚,
道途觀者無不泣下。而廷臣自大學士楊廷和、戶部尚書石玠疏救外,莫有言者。士民鹹
憤,爭擲瓦礫詬詈之。諸大臣皆恐,入朝不待辨色,請下詔禁言事者,通政司遂格不受
疏。
    是時,天連曀晝晦,禁苑南海子水湧四尺餘,橋下七鐵柱皆折如斬。金吾衛都指揮
僉事張英曰:「此變征也,駕出必不利。」乃肉袒戟刃於胸,囊土數升,持諫疏當蹕道
跪哭,即自刺其胸,血流滿地。衛士奪其刃,縛送詔獄。問囊土何為?曰:「恐污帝廷,
灑土掩血耳。」詔杖之八十,遂死。
    芬等百有七人,跪既畢,杖各三十。以芬、衍瑞、俸、龍、鳳為倡首,謫於外。余
奪俸半歲。良勝等六人及敘、廷瓚、大輅各杖五十,余三十人四十。鞏、震、良勝、潮、
九川除名。他貶黜有差。鏊戍邊。而車駕亦不復出矣。
    良勝既歸,講授生徒。世宗立,召復故官。尚書喬宇賢之,奏為文選郎中,公廉多
所振拔。「大禮」議起,數偕僚長力爭。及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用中旨超擢,又
執不可。由是為議禮者所切齒。以久次遷南京太常少卿,未赴,外轉。給事中陳洸上書,
傅會張璁等議,斥良勝與尚書宇等群結朋黨,任情擠排。遂謫良勝茶陵知州。及《明倫
大典》成,詔責前郎中良勝脅持庶官,釀禍特深,黜為民。初,良勝輯其部中章奏,名
曰《銓司存稿》,凡議禮諸疏具在。為仇家所發,再下獄。論杖當贖,特旨謫戍遼東三
萬衛。逾五年,卒於戍所。穆宗立,贈太常卿。舒芬等自有傳。
    萬潮,字汝信,進賢人。正德六年進士。由寧國推官入為儀制主事,與芬、良勝、
九川稱「江西四諫」。世宗立,起故官,歷浙江提學副使。久之遷參政,以忤權貴調廣
西。屢遷陝西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所至著聲。
    陳九川,字惟濬,臨川人。正德九年進士。從王守仁游。尋授太常博士。既削籍,
復從守仁卒業。世宗嗣位,召復故官,再遷主客郎中。正貢獻名物,節貢使犒賞費數萬。
會天方國貢玉石,九川簡去其不堪者。所求蟒衣,不為奏覆,復怒罵通事胡士紳等。士
紳恚,假番人詞訐九川及會同館主事陳邦偁。帝怒,下二人詔獄。而是時張璁、桂萼欲
傾費宏奪其位,乃屬士紳再訐九川盜貢玉饋宏制帶,詞連兵部郎中張、錦衣指揮張潮等。
帝益怒,並下等詔獄。指揮駱安請攝士紳質訊,給事中解一貫等亦以為言,帝不許。獄
成,九川戍鎮海衛,邦偁等削籍有差。久之,遇赦放還,卒。
    張衍瑞,字元承,汲人。弘治十八年進士。為清豐知縣。以執法忤劉瑾,逮下詔獄,
幾死。瑾誅,得釋,官吏部文選郎中。既杖,謫平陽同知。嘉靖初,召還,擢太常少卿。
尋卒,贈太僕卿。
    姜龍,太倉人,見父《昂傳》。孫鳳,洛陽人。陸俸,吳縣人。周敘,九溪衛人。
林大輅,莆田人。蔣山卿,儀真人。皆由進士。山卿游顧璘門,以詩名於時。既杖,鳳、
俸並謫府同知,敘縣丞,大輅州判官,山卿前府都事。世宗立,悉召復故官。鳳終副使,
俸知府,敘工部尚書,大輅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山卿廣西參政。
    徐鏊,嘉定人,本高氏子。少孤,依舅京師,冒徐姓,從其業為醫,供事內殿。既
杖,謫戍烏撒。世宗即位,召還,尋擢御醫。鏊性耿介,時朝士多新貴,不知鏊,鏊亦
不言前事。一官垂三十年不調。年七十,求致仕。值同縣徐學謨為禮部郎中,引見尚書
吳山。山閱牘,有諫南巡事,瞿然曰:「此武廟時徐先生耶?何淹也!」兩侍郎嫌其老,
學謨抗聲曰:「鏊雖老,然少與舒狀元同患難,為可敬耳。」又久之,始遷院判。自引
歸,卒年八十三。
    時同受杖者,吏部則姚繼巖,行人則陶滋、巴思明、李錫、顧可久、鄧顯麒、熊榮、
楊秦、王懋、黃國用、李儼、潘銳、劉黻、張岳,大理寺則寺正金罍,寺副孟庭柯、張
士鎬、郝鳳升、傅尚文、郭五常,評事姚如皋、蔡時,並謫官。世宗立,召還。張英亦
得贈官予祭,授弟雄都指揮僉事。
    姚繼巖,南通州人,張衍瑞同年生也。當遷文選郎中,讓衍瑞。嘉靖初,歷太常少
卿,伏闕爭「大禮」。甘貧約,遠權勢。及卒,不能成喪。
    何遵,字孟循,江寧人。家貧,父命之賈,不願也,去為儒。舉正德九年進士。吏
部尚書陸完聞其名,使子弟從學。及選台諫,遵引疾曰:「不可因人進也。」授工部主
事,榷木荊州。下令稅自百金以下減三之一,風濤敗貲者勿算。入算者手實其數自識之,
藏於郡帑,數日一會所入。比去,不私一錢。
    帝將南巡,以進香東嶽為詞。遵抗言:「淫祠無福。萬一宗籓中借口奉迎,潛懷不
軌,則福未降而禍已隨。」蓋指宸濠也。諸權幸見疏,遏勿進。時黃鞏等已得罪,遵復
與同官林大輅、蔣山卿上疏乞罷南巡,極言江彬怙權倡亂。鞏等無罪,願特寬宥,毋使
後世有殺諫臣名。帝怒,下詔獄,廷杖四十。創甚,肢體俱裂,越二日遂卒,年三十四。
家貧,僚友助而殮之。
    當遵草疏時,家僮前,抱持哭曰:「主縱不自計,獨不念老親幼子乎?」遵執筆從
容曰:「:為我謝大人,兒子勿令廢學足矣。」死之日,其父方與家人祭墓歸,有鳥悲
鳴,心異之。或傳工部有以言獲罪者,父長號曰:「遵死矣!」已而果然。
    時先遵受杖死者,刑部主事郾城劉校、照磨汲人劉玨。與遵同死杖下者,陸震而外,
大理評事長樂林公黼,行人司副鄱陽余廷瓚,行人盱眙李紹賢、澤州孟陽、玉山詹軾、
安陸劉概、祥符李惠。
    劉校,字宗道。性至孝。母胡教子嚴,偶不悅,輒長跪請罪,母悅乃起。正德六年
與詹軾、劉概同舉進士,授刑部主事。迎父就養,卒於途。校奔赴,抱屍痛哭幾絕。面
有塵,以舌舐而拭之。及起故官,帝將南巡,刑曹諫疏,校所草也。杖將死,大呼曰:
「校無恨,恨不見老母耳!」子元婁,年十一,哭於旁。校曰:「爾讀書不多,獨不識
事君致身義乎?善事祖母及母,毋愧而父。」遂絕。劉玨,由貢士。
    林公黼,字質夫。父母喪,三年蔬粥,不入內。正德十二年與李紹賢、李惠同舉進
士。諸曹諫南巡者,皆罰跪闕前,諸奸又日以危言恫喝,聞者惴惴。以故,戶曹不敢出
疏,工曹諫者止三人。獨大理闔署諫,故帝怒加甚。公黼夜草疏,時聞暗中泣歎聲,不
顧。比入獄,黃鞏與語,歎曰:「吾取友遍天下,乃近遺質夫。古人謂入險不驚,殆斯
人乎!」公黼體羸,竟不勝杖而卒。
    余廷瓚,字伯獻。與孟陽皆正德九年進士。當禮、兵二曹之進諫也,廷瓚亦率其僚
陳巡游十不可,通政司獨留之。居數日,諸曹已罰跪,疏始上。帝愈怒,掠治尤嚴。
    李紹賢,字崇德。嘗頒詔至徐州,監倉中使席班首,紹賢立命撤其席,中使愕然去。
比逮系,見中官猶奴視之。
    孟陽,字子乾。吏部侍郎春之子。為行人,久不遷,或諷之見當路,陽不可。及是,
語諸僚:「此舉系社稷安危,一命之士皆與有憂,豈必言官乃當效死?」父春,前巡撫
宣府,有軍功,忤中官張永罷歸。聞子死諫,哭之以詩,語甚悲壯,人爭傳之。
    詹軾,字敬之。為人開爽磊落,善談論。從父瀚,字汝約,與公黼同舉進士。時方
為刑部主事,亦以諫受杖。軾死,為經紀其喪以歸。嘉靖中,瀚爭「大禮」,再受杖。
每陰雨創痛,曰:「吾無愧敬之地下,足矣。」積官刑部侍郎。
    劉概,字平甫。李惠,字德卿,尚書鉞之子。世宗立,贈遵、校尚寶卿,玨刑部主
事,公黼、廷瓚太常丞,紹賢御史。各賜祭,錄一子入國學。
    其以創死稍後者,禮部員外郎慈溪馮涇,驗封郎中吳江王鑾,行人昌黎王瀚。
    馮涇,字伯清,與瀚皆正德九年進士。涇以孝友稱。既卒,家貧不能還喪。世宗立,
吏部以狀聞,賜米二十斛,命有司厚恤其家。
    王鑾,字汝和。正德六年進士。試政吏部,為尚書楊一清所知,擢文選主事。朝夕
扃戶,人罕得見。再遷驗封郎中。被創,逾年卒。王瀚亦前卒。世宗立,贈御史,賜祭。
    當諸曹連章迭諫,江彬怒甚。陰屬典詔獄者重其杖,以故諸臣多死。哭聲徹禁掖,
帝亦為感動,竟罷南巡,諸臣之力也。
    嘉靖初,主事仵瑜上疏曰:「正德間,給事、御史挾勢凌人,趨權擇便,凡朝廷大
闕失,群臣大奸惡,緘口不言。一時犯顏敢諍,視死如歸,或拷死闕廷,或流竄邊塞,
皆郎中、員外、主事、評事、行人、照磨、庶吉士,非有言責者。張英本一武夫,抗言
就死,行道悲傷。今幸聖皇御極,褒恤忠良,諸給事、御史更何顏復立清明之朝?請加
黜罰,以示創懲。」章下吏部。瑜後以爭「大禮」杖死,自有傳。
    贊曰:李文祥、孫磐甫釋褐觀政,未列庶位;胡爟以下率諸曹尚書郎,或冗散卑末。
非司風憲,當言路,以諫諍為盡職也。抗言極論,竄謫接踵,而來者愈多;死相枕籍,
而赴蹈恐後。其抵觸權幸,指斥乘輿,皆切於安危之至計。若張英陷胸以悟主,徐鏊托
術以諷諭,誠心出於忠愛,抑尤人所難能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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