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三十八

    ○郁新  趙羾  金忠  李慶  師逵  古樸向寶  陳壽馬京  許思溫劉季{□虎}  劉
辰  楊砥  虞謙呂升  仰瞻  嚴本  湯宗
    郁新,字敦本,臨淮人。洪武中,以人才征,授戶部度支主事。遷郎中。逾年,擢
本部右侍郎。嘗問天下戶口田賦,地理險易,應答無遺,帝稱其才。尋進尚書。時親王
歲祿米五萬石,新定議減五之四,並定郡王以下祿有差。又以邊餉不繼,定召商開中法,
令商輸粟塞下,按引支鹽,邊儲以足。夏原吉為戶部主事,新重之,諸曹事悉委任焉。
建文二年引疾歸。
    成祖即位,召掌戶部事,以古樸為侍郎佐之。永樂元年,河南蝗,有司不以聞,新
劾治之。初,轉漕北京,新言:「自淮抵河,多淺灘跌坡,運舟艱阻。請別用淺船載三
百石者,自淮河、沙河運至陳州穎溪口跌坡下,復用淺船載二百石者運至跌坡上,別用
大船運入黃河。至八柳樹諸處,令河南車伕陸運入衛河,轉輸北京。」從之。又言:
「湖廣屯田所產不一,請皆得輸官。粟谷、穈黍、大麥、蕎□二石,准米一石。稻穀、
敔秫二石五鬥,穇稗三石,各准米一石。豆、麥、芝麻與米等。」著為令。二年,議公、
侯、伯、駙馬、儀賓祿,二百石以上者,請如文武官例,米鈔兼給。三年,以士卒勞困,
議減屯田歲收不如額者十之四五,又議改納米北京贖罪者於南京倉。皆允行。是年八月
卒於官。帝歎曰:「新理邦賦十三年,量計出入,今誰可代者?」輟朝一日,賜葬祭,
而召夏原吉還理部事。
    新長於綜理,密而不繁。其所規畫,後不能易。
    趙羾,字雲翰,夏人,徙祥符。洪武中,由鄉舉入太學,授兵部職方司主事。圖天
下要害厄塞,並屯戍所宜以進。帝以為才,遷員外郎。建文初,遷浙江參政,建策捕海
寇,有功。
    永樂二年,使交阯,還奏稱旨。擢刑部侍郎,改工部,再改禮部。五年進尚書,賜
宴華蓋殿,撤膳羞遺其母。初,羾每以事為言者所劾,帝不問。九年秋,朝鮮使臣將歸,
例有賜賚,羾不以奏。帝怒曰:「是且使朕失遠人心。」遂下之獄。尋得釋,使督建隆
慶、保安、永寧諸州縣,撫綏新集,民安其業。十五年丁母艱。起復,改兵部尚書,專
理塞外兵事。帝北征,轉餉有方。
    仁宗嗣位,改南京刑部。宣德五年,御史張楷劾羾及侍郎俞士吉怠縱。召至,命致
仕。
    羾性精敏,歷事五朝,位列卿,自奉如寒素。正統元年卒,年七十三。
    金忠,鄞人。少讀書,善《易》卜。兄戍通州亡,忠補戍。貧不能行,相者袁珙資
之。既至,編卒伍。賣卜北平市,多中。市人傳以為神。僧道衍稱於成祖。成祖將起兵,
托疾召忠卜,得鑄印乘軒之卦。曰:「此象貴不可言。」自是出入燕府中,常以所占勸
舉大事。成祖深信之。燕兵起,自署官屬,授忠王府紀善,守通州。南兵數攻城不克。
已,召置左右,有疑輒問,術益驗,且時進謀畫。遂拜右長史,贊戎務,為謀臣矣。
    成祖稱帝,論佐命功,擢工部右侍郎,贊世子守北京。尋召還,進兵部尚書。帝起
兵時,次子高煦從戰有功,許以為太子。至是,淇國公邱福等黨高煦,勸帝立之。獨忠
以為不可,在帝前歷數古嫡孽事。帝不能奪,密以告解縉、黃淮、尹昌隆。縉等皆以忠
言為是。於是立世子為皇太子,而忠為東宮輔導官,以兵部尚書兼詹事府詹事。六年命
兼輔皇太孫。
    帝北征,留忠與蹇義、黃淮、楊士奇輔太子監國。是時高煦奪嫡謀愈急,蜚語譖太
子。十二年北征還,悉征東宮官屬下獄。以忠勳舊不問,而密令審察太子事。忠言無有。
帝怒。忠免冠頓首流涕,願連坐以保之。以故太子得無廢,而宮僚黃淮、楊溥等亦以是
獲全。
    忠起卒伍至大位,甚見親倚,每承顧問,知無不言,然慎密不洩。處僚友不持兩端,
退恆推讓之。明年四月卒。給驛歸葬,命有司治祠墓,復其家。洪熙元年,追贈榮祿大
夫少師,謚忠襄。官子達翰林檢討。達剛直敢言,仕至長蘆都轉運使。
    忠有兄華,負志節。忠守通州有功,欲推恩官之,辭不就。嘗召賜金綺,亦不受。
成祖目為迂叟,放還。一日,讀《宋史》至王倫附秦檜事,放聲長歎而逝。裡中稱為
「白雲先生」。
    李慶,字德孚,順義人。洪武中,以國子生署右歛都御史,後授刑部員外郎,遷紹
興知府。永樂元年召為刑部侍郎。性剛果,有干局,馭下甚嚴。帝以為才,數命治他事,
不得時至部。然屬吏與罪人交通私饋餉,慶輒知之,繩以重法。五年,改左副都御史。
兩遭親喪,並起復。時勳貴武臣多令子弟家人行商中鹽,為官民害。慶言:「舊制,四
品以上官員家不得與民爭利。今都督蔡福等既行罰,公侯有犯,亦乞按問。」帝命嚴禁
如制。忻成伯趙彝擅殺運夫,盜賣軍餉。都督譚青、硃崇貪縱。慶劾之,皆下吏。已,
劾都督費瓛欺罔、梁銘貪暴、鎮守德州都督曹得黷貨。皆被責。中外凜其風采。十八年
進工部尚書,尋兼領兵部事。
    仁宗立,改兵部,加太子少保。弋謙以言事忤旨,呂震等交口詆之,惟慶與夏原吉
無所言。帝尋悟,降敕自責,並責震等,震等甚愧此兩人。山陵事多,趣辦中官有求,
執不與,人多嚴憚之,號為「生李」。奉命侍皇太子謁孝陵,在途約束將士,秋毫無所
擾。太子欲獵,慶諫止。及太子還北京,遂留慶南京兵部。
    宣德二年,安遠侯柳升討黎利,命慶參贊軍務,許擇部曹賢能者自隨。師至鎮夷關,
升意輕賊,不為備。郎中史安、主事陳鏞言於慶。時慶已病甚,強起告升。升不聽,直
前,中伏敗死。慶病遂篤,明日亦死,一軍盡沒。
    師逵,字九達,東阿人。少孤,事母至孝。年十三,母疾,思籐花菜。逵出城南二
十余裡求得之。及歸,夜二鼓,遇虎。逵驚呼天,虎捨之去。母疾尋愈。洪武中,以國
子生從御史出按事,為御史所劾,逮至。帝偉其貌,釋之,謫御史台書案牘。久之,擢
御史,遷陝西按察使。獄囚淹系千人,浹旬盡決遣,悉當其罪。母憂去官,廬墓側,不
飲酒食肉者三年。成祖即位,召為兵部侍郎,改吏部。永樂四年建北京宮殿,分遣大臣
出采木。逵往湖、湘,以十萬眾入山辟道路,召商賈,軍役得貿易,事以辦。然頗嚴刻,
民不堪,多從李法良為亂。左中允周干劾之。時仁宗監國,以帝所特遣,置不問。八年,
帝北征,命總督饋餉,逵請量程置頓堡,更遞轉輸。從之。
    逵佐蹇義在吏部二十年,人不敢干以私。仁宗嗣位,與趙羾、古樸皆改官南京,而
逵進戶部尚書,兼掌吏部。宣德二年正月卒官,年六十二。
    逵廉,不殖生產,祿賜皆分宗黨。有子八人,至無以自贍。成祖在北京嘗語左右曰:
「六部扈從臣,不貪者惟逵而已。」古樸,字文質,陳州人。洪武中以太學生清理郡縣
田賦圖籍,還隸五軍斷事理刑。自陳家貧,願得祿養母。帝嘉之,除工部主事。母歿,
官給舟歸葬。服闋,改兵部,累遷郎中。建文三年擢兵部侍郎。
    成祖即位,改戶部。永樂二年,樸奏:「先奉詔令江西、湖廣及蘇、松諸府輸糧北
京,今聞並患水潦,轉運艱難,而北京諸郡歲幸豐。宜發鈔命有司增價收糴,減南方
運。」從之。營建北京,命采木江西,以恤民見褒。七年,帝北巡,皇太子監國。召還,
佐夏原吉理戶部。仁宗即位,改南京通政使。明年就拜戶部尚書,出督畿內田賦。師逵
病,命樸代之。宣德三年二月卒於官。
    初,戶部主事劉良不檢,乞中貴人求上考。樸不可。良遂誣奏樸罪,樸就逮。成祖
察其誣,得釋。他日,吏部奏予良誥。仁宗曰:「此人素無行,且嘗誣大臣,不可與。」
良後果以贓敗。樸在朝三十余年,自郎署至尚書,確然有守,不通干請,與右都御史向
寶,俱以清介稱。
    寶,字克忠,進賢人。洪武中,以進士授兵部員外郎。九年無過,擢通政使,以不
善奏對力辭,改應天府尹。建文時,坐事謫廣西。成祖即位,召復職。已,復坐事下獄,
降兩浙鹽運判官。仁宗在東宮,知其廉。及即位,召為右都御史兼詹事,並給兩俸。尋
應詔陳八事,多可采者。宣德初,改南京。三年入覲,帝憫其老,命致仕。歸,卒於途。
    寶有文學,寬厚愛民,而持身廉直,屢遭困厄不稍易,平居言不及利。歷仕四十余
年,卒之日,家具蕭然。
    陳壽,隨人。洪武中,由國子生授戶部主事。永樂元年遷員外郎。出為山東參政,
所至以愛民為務。用夏原吉薦,召為工部左侍郎。皇太子監國南京,壽日陳兵民困,又
乘間言左右干恩澤者多,恐累明德。太子深納之。嘗目送之出,顧侍臣曰:「侍郎中第
一人也。」九年以漢王高煦譖,下獄,貧不能給朝夕。官屬有饋之者,拒不受,竟死獄
中。逾年,啟殯如生。仁宗即位,贈工部尚書,謚敏肅,官其子常中書捨人,後亦至工
部侍郎。
    與壽同下獄死者,有馬京、許思溫。
    京,武功人。洪武中,以進士授翰林編修,歷左通政、大理卿。永樂元年為行部左
侍郎。皇太子守北京,命兼輔導,盡誠翊贊,太子甚重之。數為高煦所譖,謫戍廣西,
仍坐前事,逮下獄。
    思溫,字叔雍,吳人。以國子生署刑部主事,累官北平按察副使。燕師起,思溫佐
城守有勞,擢刑部侍郎,改吏部,兼贊善。亦以讒下獄。皆瘐死。仁宗立,贈京少傅,
謚文簡;思溫吏部尚書,官其子俊贊禮郎,進學翰林。
    劉季{□虎},名韶,以字行,余姚人。洪武中進士。除行人。使朝鮮,卻其饋贐。
帝聞,賜衣鈔,擢陝西參政。陝有逋賦,有司峻刑督,民不能輸。季{□虎}至,與其僚
分行郡縣,悉縱械者,緩為期。民感其德,悉完納。陝不產□岡砂,而歲有課。季{□虎}
言於朝,罷之。洪渠水溢,為治堰蓄洩,遂為永利。
    建文中,召為刑部侍郎。民有為盜所引者,逮至,盜已死,乃召盜妻子使識之。聽
其辭,誣也,釋之。吏虧官錢,誣千餘人,悉為辨免。河陽逆旅硃、趙二人異室寢。趙
被殺,有司疑硃殺之,考掠誣服。季{□虎}獨曰:「是非夙仇,且其裝無可利。」緩其
獄,竟得殺趙者。揚州民家,盜夜入殺人,遺刀屍傍,刀有記識,其鄰家也。官捕鞫之。
鄰曰:「失此刀久矣。」不勝掠,誣服。季{□虎}使人懷刀就其裡潛察之。一童子識曰:
「此吾家物。」盜乃得。
    永樂初,纂修《大典》,命姚廣孝、解縉及季{□虎}總其事。八年坐失出下獄,謫
外任。逡巡未行,復下獄。久之始釋。命以儒服隸翰林院編纂。尋授工部主事,卒於官。
劉辰,字伯靜,金華人。國初,以署典簽使方國珍。國珍飾二姬以進,叱卻之。李文忠
駐師嚴州,辟置幕下。元帥葛俊守廣信,盛冬發民浚城濠。文忠止之。不聽。文忠怒,
欲臨以兵。辰請往諭之。俊悔謝,事遂已。以親老辭歸。
    建文中,用薦擢監察御史,出知鎮江府,勤於職事。瀕江田八十余頃,久淪於水,
賦如故,以辰言得除。京口閘廢,轉漕者道新河出江,舟數敗。辰修故閘,公私皆便。
漕河易涸,仰練湖益水,三斗門久廢。辰修築之,運舟既通,湖下田益稔。
    永樂初,李景隆言辰知國初事,召至,預修《太祖實錄》。遷江西布政司參政,奏
蠲九郡荒田糧。歲饑,勸富民貸饑者,蠲其徭役以為之息。官為立券,期年而償。辰居
官廉勤尚氣,與都司、按察使不相得,數爭,坐免官。十四年起行部左侍郎,復留南京
者三年。帝念其老,賜敕及鈔幣,今致仕。卒於途,年七十八。
    楊砥,字大用,澤州人。洪武末,由進士授行人司右司副。上疏言:「揚雄為莽大
夫,貽譏萬世。董仲舒《天人三策》及正誼明道之言,足以扶翼世教。今孔廟從祀有雄
無仲舒,非是。」帝從之。歷官湖廣佈政司參議。建文中,言:「帝堯之德始於親九族。
今宜惇睦諸籓,無自剪枝葉。」不報。父喪歸。
    成祖即位,起鴻臚寺卿,乞終制。服闋,擢禮部侍郎,坐視河渠失職,降工部主事,
改禮部。永樂十年遷北京行太僕寺卿。時吳橋至天津大水決堤傷稼。砥請開德州東南黃
河故道及土河,以殺水勢。帝命工部侍郎藺芳經理之。定牧馬法,請令民五丁養種馬一
匹,十馬立群頭一人,五十馬立群長一人,養馬家歲蠲租糧之半。而薊州以東至山海諸
衛,土地寬廣,水草豐美,其屯軍人養種馬一匹,租亦免半。帝命軍租盡蠲之,余悉從
其議。於是馬大蕃息。
    砥剛介有守,尤篤孝行。十六年,母喪哀毀,未至家,卒。
    虞謙,字伯益,金壇人。洪武中,由國子生擢刑部郎中,出知杭州府。
    建文中請限僧道田,人無過十畝,余以均給貧民。從之。永樂初召為大理寺少卿。
時有詔。建文中,上言改舊制者悉面陳。謙乃言前事請罪。帝見謙怖,笑曰:「此秀才
辟老、佛耳。」釋弗問。而僧道限田制竟罷。都察院論誆騙罪,准洪武榜例梟首以徇。
謙奏:「比奉詔准律斷罪,誆騙當杖流,梟首非詔書意。」帝從之。天津衛倉災,焚糧
數十萬石。御史言主者盜用多,縱火自蓋。逮幾八百人,應死者百。謙白其濫,得論減。
    七年,帝北巡,皇太子奏謙為右副都御史。明年,偕給事中杜欽巡視淮、鳳抵陳州
災傷,免田租,贖民所鬻子女。明年,謙請振,太子諭之曰:「軍民困極,而卿等從容
請啟,彼汲黯何如人也。」尋命督兩浙、蘇、松諸府糧,輸南、北京及徐州、淮安。富
民賂有司,率得近地,而貧民多遠運。謙建議分四等:丁多糧最少者運北京,次少者運
徐州,丁糧等者運南京、淮安,丁少糧多者存留本土。民利賴之。又言:徐州、呂梁二
洪,行舟多阻。請每洪增挽夫二百,月給廩;官牛一百,暇時聽民耕,大舟至,用以挽。
人以為便。嘗督運木,役者大疫。謙令散處之,疫遂息。未幾,偕給事中許能巡撫浙江。
    仁宗即位,召還,改大理寺卿。時呂升為少卿,仰瞻為丞,而謙又薦嚴本為寺正。
帝方矜慎刑獄,謙等亦悉心奏當。凡法司及四方所上獄,謙等再四參復,必求其平。嘗
語人曰:「彼無憾,斯我無憾矣。」嘗應詔上言七事,皆切中時務。有言其奏事不密,
市恩於外者。帝怒,降少卿。一日,楊士奇奏事畢,不退。帝問:「欲何言,得非為虞
謙乎?」士奇因具白其誣,且言謙歷事三朝,得大臣體。帝曰:「吾亦悔之。」遂命復
職。宣宗立,謙言:「舊制,犯死罪者,罰役終身。今所犯不等,宜依輕重分年限。」
報可。宣德二年三月卒於官。謙美儀觀,風采凝重。工詩畫,自負才望。工部侍郎蘇瓚
以鄙猥班謙上,恆怏怏,人以是隘其量雲。
    呂升,山陰人。永樂初為溧陽教諭,歷官江西、福建按察僉事,所至有清慎聲。入
為大理寺少卿。宣德八年致仕卒。
    仰瞻,長洲人。永樂中由虎賁衛經歷遷大理寺丞。正統間,宦官王振用事,百官多
奔走其門,惟瞻與大理卿薛瑄不往。會與瑄辨殺夫冤獄,益忤振,下獄,謫戍大同。景
泰初,召為右寺丞,執法愈堅,在位者多不悅。移疾歸,加大理少卿。
    嚴本,字志道,江陰人。少通群籍,習法律,以傅霖《刑統賦》辭約義博,注者非
一,乃著《輯義》四卷。永樂十一年以薦征,試以疑律,敷析明暢。授刑部主事。侍郎
張本掌部事,官吏少當意者,獨重本,疑獄輒俾訊之。奉命使徽州,時督辦後期,例罰
工,本不忍迫民。或以為言,本曰:「吾辦矣。」蓋已寓書其子,鬻田為工作償也。
    仁宗立,以刑部尚書金純及虞謙薦,改大理寺正。斷獄者多以「知情故縱」及「大
不敬」論罪。本爭之曰:「律自叛逆數條外,無『故縱』之文。即『不敬』,情有重輕,
豈可概入重比?」謙韙之,悉為駁正。良鄉民失馬,疑其鄰,告於丞,拷死。丞坐決罰
不如法,當徒,而告者坐絞。本曰:「丞罪當。告者因疑而訴,律以誣告致死,是丞與
告者各殺一人,可乎?」駁正之。莒縣屯卒奪民田,民訟於官,卒被笞。夜盜民驢,民
搜得之。卒反以為誣,擒送千戶,民被禁死。法司坐千戶徒。本曰:「千戶生,則死者
冤矣。」遂正其故勘罪。蘇州衛卒十余人夜劫客舟於河西務,一卒死。懼事覺,誣鄰舟
解囚人為盜,其侶往救見殺。皆誣服。本疑之曰:「解人與囚同舟。為盜,囚必知之。」
按驗,果得實,遂抵卒罪。
    本立身方嚴,非禮弗履。其使徽也,知府饋酒餚亦不受。年七十八卒。
    湯宗,字正傳,浙江平陽人。洪武末,由太學生擢河南按察僉事,改北平。建文時
上變,言按察使陳瑛受燕邸金錢,有異謀。詔逮瑛,安置廣西,而遷宗山東按察使。坐
事,左遷刑部郎中,出知蘇州府。蘇連歲水,民流,逋租百余萬石。宗諭富民出米代輸。
富民知其愛民,不三月悉完納。
    永樂元年,有言其坐視水患者,逮下獄,謫判祿州。以黃淮薦,召為大理寺丞。或
言宗曾發潛邸事。帝曰:「帝王惟才是使,何論舊嫌。」時外國貢使病死,從人謂醫殺
之。獄具,宗閱牘歎曰:「醫與使者何仇,而故殺之乎?」卒辨出之。尋命振饑河南,
還署戶部事。解縉下獄,詞連宗,坐系十余年。仁宗立,復官,再遷南京大理卿。宣宗
初,清軍山東。會天久不雨,極陳民間饑困狀。帝為蠲租免役,罷不急之務。宣德二年
卒。
    贊曰:永、宣之際,嚴飭吏治,職事修舉。若郁新之理賦,楊砥之馬政,劉季{□
虎}、虞謙之治獄,可謂能其官矣。李慶、師逵諸人,清介有執,皆列卿之良也。陳壽、
馬京遭讒早廢,惜乎未竟其用。金忠奮身卒伍,進自藝術末流,而有士君子之行。當其
侃侃持論於文皇父子間,忠直不撓,卒以誠信悟主,豈不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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