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十八

    魏觀  陶垕仲(王佑)  劉仕貆(王溥 徐均)  王宗顯(王興宗 呂文燧王興福
蘇恭讓  趙庭蘭)  王觀(楊卓  羅性)  道同(歐陽銘)  盧熙兄熊  王士弘  倪孟
賢  郎敏  青文勝

    魏觀,字□巳山,蒲圻人。元季隱居蒲山。太祖下武昌,聘授國子助教,再遷浙江
按察司僉事。吳元年,遷兩淮都轉運使。入為起居注。奉命偕吳琳以幣帛求遺賢於四方。
洪武元年,建大本堂,命侍太子說書及授諸王經。未幾,又命偕文原吉、詹同、吳輔、
趙壽等分行天下,訪求遺才,所舉多擢用。三年,轉太常卿,考訂諸祀典。稱旨,改侍
讀學士,尋遷祭酒。明年坐考祀孔子禮不以時奏,謫知龍南縣,旋召為禮部主事。五年,
廷臣薦觀才,出知蘇州府。前守陳寧苛刻,人呼「陳烙鐵」。觀盡改寧所為,以明教化、
正風俗為治。建黌捨。聘周南老、王行、徐用誠,與教授貢穎之定學儀;王彝、高啟、
張羽訂經史;耆民周壽誼、楊茂、林文友行鄉飲酒禮。政化大行,課績為天下最。明年
擢四川行省參知政事。未行,以部民乞留,命還任。
    初,張士誠以蘇州舊治為宮,遷府治於都水行司。觀以其地湫隘,還治舊基。又浚
錦帆涇,興水利。或譖觀興既滅之基。帝使御史張度廉其事,遂被誅。帝亦尋悔,命歸
葬。
    陶垕仲,名鑄,以字行,鄞人。洪武十六年,以國子生擢監察御史。糾彈不避權貴。
劾刑部尚書開濟至死,直聲動天下。未幾,擢福建按察使。誅贓吏數十人,興學勸士,
撫恤軍民。帝下詔褒異。布政使薛大方貪暴,垕仲劾奏之。大方辭相連,並逮至京。訊
實,坐大方罪,詔垕仲還官。垕仲言:「臣父昔為方氏部曲,以故官例徙鳳陽。臣幼弱,
依兄撫養,至於有成。今兄亦為鳳陽軍吏。臣叨聖恩,備位司憲。欲推祿養報生育恩,
使父母兄弟得復聚處,實戴聖天子孝治天下至意。」帝特許迎養,去徙籍。垕仲清介自
持,祿入悉以贍賓客。未幾,卒官。
    時廣西僉事王佑,泰和人。按察使尋適嘗咨以政體。佑曰:「蠻方之人瀆倫傷化,
不及此時明禮法、示勸懲,後難治」適從之,廣西稱治。蜀平,徙佑知重慶州。招徠撫
輯,甚得民和。坐事免官,卒。
    劉仕貆,字伯貞,安福人。父□,元末隱居不仕。仕貆少受父學。紅巾賊亂,掠其
鄉,母張氏率群婦女沉茨潭死。賊械仕貆,久之得釋。洪武初,以供役為安福丞張禧所
辱,仕貆憤,益力學。十五年應「賢良」舉,對策稱旨,授廣東按察司僉事,分司瓊州。
瓊俗善蠱。上官至,輒致所產珍貨為贄。受則喜,不受則懼按治,蠱殺之。仕瓊者多為
所污。仕貆廉且惠,輕徭理枉,大得民和。雖卻其贄,夷人不忍害也。辱仕貆者張禧,
適調丞瓊山,以屬吏謁,大慚怖。仁貆待之與他吏等。未幾,朝議省僉事官,例降東莞
河泊使。渡河遇風,歿於水。同僚張仕祥葬之鴉磯。
    後有王溥者,桂林人。洪武末為廣東參政,亦以廉名。其弟自家來省,屬吏與同舟,
贈以布袍。溥命還之,曰:「一衣雖微,不可不慎,此污行辱身之漸也。」糧運由海道
多漂沒,溥至庾嶺,相度形勢,命有司鑿石填塹,修治橋樑,易以車運。民甚便之。居
官數年,笥無重衣,庖無兼饌。以誣逮下詔獄,僚屬饋贐皆不受,曰:「吾豈以患難易
其心哉!」事白得歸,卒。
    時有徐均者,陽春主簿也。地僻,土豪得盤踞為奸。邑長至,輒餌以厚賂。從而把
持之。均至,吏白:「應往視莫大老。」莫大老者,洞主也。均曰:「此非王民邪?不
來且誅!」出雙劍示之。大老恐,入謁。均廉得其不法事,系之獄。詰朝,以兩瓜及安
石榴數枚為饋,皆黃金美珠也。均不視,械送府。府官受賕縱之歸,復致前饋。均怒,
欲捕治之,而府檄調均攝陽江,陽江大治。以憂去官。
    王宗顯,和州人,僑居嚴州。胡大海克嚴,禮致幕中。太祖征婺州,大海以宗顯見。
太祖曰:「我鄉里也。」命至婺覘敵。宗顯潛得城中虛實及諸將短長,還白太祖。太祖
喜曰:「我得婺,以爾為知府。」既而元樞密同歛寧安慶與守將帖木烈思貳,遣都事縋
城請降,開東門納兵,與宗顯所刺事合。改婺州為寧越府,以宗顯知府事。宗顯故儒者,
博涉經史。開郡學,聘葉儀、宋濂為《五經》師;戴良為學正;吳沉、徐源等為訓導。
自兵興,學校久廢,至是始聞弦誦聲。未幾,卒官。
    太祖之下婺也,又以王興宗為金華知縣。興宗,故隸人也,李善長、李文忠皆以為
不可。太祖曰:「興宗從我久,勤廉能斷,儒生法吏莫先也。」居三年,果以治行聞。
遷判南昌,改知嵩州。時方籍民為軍,興宗奏曰:「元末聚民為兵,散則仍為民。今軍
民分矣,若籍為軍,則無民,何所征賦?」帝曰:「善。」遷懷慶知府。上計至京,帝
以事詰諸郡守,至興宗,獨曰:「是守公勤不貪,不須問。」再遷蘇州,擢河南布政使。
陛辭,帝曰:「久不見爾,老矣,我須亦白。」宴而遣之,益勤其職。後坐累得白,卒
於官。
    同時有呂文燧,字用明,永康人。元末盜起,文燧散家財,募壯士得三千人,與盜
連戰,破走之。三授以官,皆不受。太祖定婺,置永康翼,以文燧為左副元帥兼知縣事。
尋召為營田司經歷,擢知廬州府。浙西平,徙知嘉興。松江民作亂,寇嘉興,文燧柵內
署,帥壯士拒守。李文忠援至,賊就擒,諸將因欲屠城。文燧曰:「作亂者賊也,民何
罪?」力止之。滿三載,入朝。奉詔持節諭闍婆國,次興化,疾卒。明年,嘉興佐貳以
下坐鹽法死者數十人,有司以文燧嘗署名公牘,請籍其家。帝曰:「文燧誠信,必不為
奸利,且沒於使事,可念也,勿籍。」
    一時郡守以治行稱者,又有王興福、蘇恭讓二人。
    興福,隨人。初守徵州,有善政,遷杭州。杭初附,人心未安。興福善撫輯,民甚
德之。秩滿當遷,郡人遮道攀留。興福諭遣之曰:「非余能惠父老,父老善守法耳。」
太祖嘉之,擢吏部尚書。坐事左遷西安知府,卒官。
    恭讓,玉田人。舉「聰明正直」。任漢陽知府,為治嚴明而不苛。有重役,輒詣上
官反覆陳說,多得減省。
    而知漢陽縣者趙庭蘭,徐人。亦能愛民任事。朝廷嘗遣使征陳氏散卒,他縣多以民
丁應,庭蘭獨言縣無有。漢陽人言郡守則稱「恭讓」,言縣令則稱「庭蘭」雲。
    王觀,字尚賓,祥符人。性耿介,儀度英偉,善談論。由鄉薦入太學,擢知蘇州府。
公廉有威。黠吏錢英屢陷長官,觀捶殺之。事聞,太祖遣行人□敕褒之,勞以御酒。歲
大{山昆},民多逋賦,部使者督甚急。觀置酒,延諸富人,勸貸貧民償,辭指誠懇,富
人皆感動,逋賦以完。朝廷嘉其能,榜以勵天下。守蘇者前有季亨、魏觀,後有姚善、
況鐘,皆賢,稱「姑蘇五太守」,並祀學宮。
    楊卓,字自立,泰和人。洪武四年進士,授吏部主事。逾年,遷廣東行省員外郎。
田家婦獨行山中,遇伐木卒,欲亂之。婦不從,被殺。官拷同役卒二十人,皆引服。卓
曰::「卒人眾,必善惡異也,可盡抵罪乎?」列二十人庭下,熟視久之,指兩卒曰:
「殺人者,汝也!」兩卒大驚,服罪。坐事謫田鳳陽,復起為杭州通判。有兄弟爭田者,
累歲不決,卓至,垂涕開諭,遂罷爭。卓精吏事,吏不能欺。而治平恕,民悅服焉。病
免,卒。
    卓同邑羅性,字子理。洪武初舉於鄉,授德安同知。有大盜久不獲,株連系獄者數
百人。性至郡,悉出所系。約十日得賊即盡貸。眾叩頭願盡力,七日果得。嘗治蔬圃,
得窖鐵萬余斤。會方賦鐵造軍器,民爭求售。性曰:「此天所以濟民也,吾何預焉。」
悉以充賦。秩滿赴京,坐用棗木染軍衣,謫戍西安。性博學。時四方老師宿儒在西安者
數十人,吳人鄒奕曰:「合吾輩所讀書,庶幾羅先生之半。」年七十卒。
    道同,河間人。其先蒙古族也。事母以孝聞。洪武初,薦授太常司贊禮郎,出為番
禺知縣。番禺故號「煩劇」,而軍衛尤橫,數鞭辱縣中佐吏,前令率不能堪。同執法嚴,
非理者一切抗弗從,民賴以少安。
    未幾,永嘉侯硃亮祖至,數以威福撼同,同不為動。土豪數十輩抑買市中珍貨,稍
不快意,輒巧詆以罪。同械其魁通衢。諸豪家爭賄亮祖求免。亮祖置酒召同,從容言之。
同厲聲曰:「公大臣,奈何受小人役使!」亮祖不能屈也。他日,亮祖破械脫之,借他
事笞同。富民羅氏者,納女於亮祖,其兄弟因怙勢為奸。同復按治,亮祖又奪之去。同
積不平,條其事奏之。未至,亮祖先劾同訕傲無禮狀。帝不知其由,遂使使誅同。會同
奏亦至。帝悟,以為同職甚卑,而敢斥言大臣不法事,其人骨鯁可用。復使使宥之。兩
使者同日抵番禺,後使者甫到,則同已死矣。縣民悼惜之,或刻木為主祀於家,卜之輒
驗,遂傳同為神雲。
    當同未死時,布政使徐本雅重同。同方笞一醫未竟,而本急欲得醫,遣卒語同釋之。
同岸然曰:「徐公乃亦效永嘉侯耶?」笞竟,始遣。自是上官益嚴憚,然同竟用此取禍。
    先是有歐陽銘者,亦嘗以事抗將軍常遇春。
    銘,字日新,泰和人。以薦除江都縣丞。兵燹後,民死徙者十七八。銘招徠拊循,
漸次復業。有繼母告子不孝者,呼至案前,委曲開譬,母子泣謝去,卒以慈孝稱。嘗治
廨後隙地,得白金百兩,會部符征漆,即市之以輸。遷知臨淄。遇春師過其境,卒入民
家取酒,相毆擊,一市盡嘩。銘笞而遣之。卒訴令罵將軍,遇春詰之。曰;「卒,王師,
民亦王民也。民毆且死,卒不當笞耶?銘雖愚,何至詈將軍?將軍大賢,奈何私一卒,
撓國法?」遇春意解,為責軍士以謝。後大將軍徐達至,軍士相戒曰:「是健吏,曾抗
常將軍者,毋犯也。」銘為治廉靜平恕,暇輒進諸生講文藝,或單騎行田間,課耕獲。
邑大治。秩滿入覲,卒。
    盧熙,字公暨,昆山人。兄熊,字公武,為兗州知府。時兵革甫定,會營魯王府。
又浚河,大役並興。熊竭心調度,民以不擾。後坐累死。熙以薦授睢州同知。有惠愛,
命行知府事。適御史奉命搜舊軍,睢民濫入伍者千人,檄熙追送。熙令民自實,得嘗隸
尺籍者數人畀之。御史怒,系曹吏,必盡得,不則以格詔論。同官皆懼。熙曰:「吾民
牧也。民散,安用牧?」乃自詣御史曰:「州軍籍盡此矣。迫之,民且散,獨有同知在
耳,請以充役。」御史怒斥去,堅立不動。已,知不能奪,乃罷去。後卒於官。貧不能
喪,官為具殮。喪歸,吏民挽哭者塞道,大雨,無一人卻者。
    又王士弘者,知寧海縣。靖海侯吳禎奉命收方氏故卒。無賴子誣引平民,台、溫騷
然。士弘上封事,辭極懇切。詔罷之,民賴以安。
    倪孟賢,南昌人。知麗水縣。民有賣卜者,干富室不應,遂詣京告大姓陳公望等五
十七人謀亂。命錦衣衛千戶周原往捕之。孟賢廉得實,謂僚屬曰:「朝廷命孟賢令是邑,
忍坐視善良者橫被茶毒耶?」即具疏聞。復令耆老四十人赴闕訴。下法司鞫實,論告密
者如律。
    又樂平奸民亦詣闕訴大姓五十余家謀逆,饒州知州郎敏力為奏辨。詔誅奸民,而被
誣者得盡釋。
    青文勝,字質夫,夔州人。仕為龍陽典史。龍陽瀕洞庭,歲罹水患,逋賦數十萬,
敲撲死者相踵。文勝慨然詣闕上疏,為民請命。再上,皆不報。歎曰:「何面目歸見父
老!」復具疏,擊登聞鼓以進,遂自經於鼓下。帝聞大驚,憫其為民殺身,詔寬龍陽租
二萬四千餘石,定為額。邑人建祠祀之。妻子貧不能歸,養以公田百畝。萬歷十四年,
詔有司春秋致祭,名其祠曰「惠烈」。
    贊曰:太祖起閭右,稔墨吏為民害,嘗以極刑處之。然每旌舉賢能,以示勸勉,不
專任法也。嘗遣行人□敕並鈔三十錠、內酒一尊,賜平陽知縣張礎。又建陽知縣郭伯泰、
丞陸鎰,為政不避權勢,遣使勞以酒醴,遷其官。丹徒知縣胡夢通、丞郭伯高,金壇丞
李思進,坐事當逮,民詣闕,言多善政。帝並賜內尊,降敕褒勞。永州守余彥誠、齊東
令鄭敏等十人坐事下獄,部民列政績以請,皆復官。宜春令沈昌等四人更擢郡守。其自
下僚不次擢用者,寧遠尉王尚賢為廣西參政,祥符丞鄒俊為大理卿,靜寧州判元善為歛
都御史,芝陽令李行素為刑部侍郎。至如懷寧丞陳希文、宜興簿王復春,先以善政擢,
已知其貪肆,旋置重典。所以風厲激勸者甚至,以故其時吏治多可紀述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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