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六十五 兵一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舊制,自京師達於郡縣,皆立衛所。外統之都司,內統於五
軍都督府,而上十二衛為天子親軍者不與焉。征伐則命將充總兵官,調衛所軍領之,既
旋則將上所佩印,官軍各回衛所。蓋得唐府兵遺意。文皇北遷,一遵太祖之制,然內臣
觀兵,履霜伊始。洪、宣以後,狃於治平,故未久而遂有土木之難。於謙創立團營,簡
精銳,一號令,兵將相習,其法頗善。憲、孝、武、世四朝,營制屢更,而威益不振。
衛所之兵疲於番上,京師之旅困於占役。馴至末造,尺籍久虛,行伍衰耗,流盜蜂起,
海內土崩。宦豎降於關門,禁軍潰於城下,而國遂以亡矣。今取其一代規制之詳,及有
關於軍政者,著於篇。
    京營  侍衛上直軍皇城守衛  京城巡捕  四衛營
    京軍三大營,一曰五軍,一曰三千,一曰神機。其制皆備於永樂時。
    初,太祖建統軍元帥府,統諸路武勇,尋改大都督府。以兄子文正為大都督,節制
中外諸軍。京城內外置大小二場,分教四十八衛卒。已,又分前、後、中、左、右五軍
都督府。洪武四年,士卒之數,二十萬七千八百有奇。
    成祖增京衛為七十二。又分步騎軍為中軍,左、右掖,左、右哨,亦謂之五軍。歲
調中都、山東、河南、大寧兵番上京師隸之。設提督內臣一,武臣二,掌號頭官二,大
營坐營官一,把總二,中營坐營官一,馬步隊把總各一。左右掖、哨官如之。又有十二
營,掌隨駕馬隊官軍,設把總二。又有圍子手營,掌操練上直叉刀手及京衛步隊官軍,
設坐營官一,統四司,以一、二、三、四為號,把總各二。又有幼官捨人營,掌操練京
衛幼官及應襲捨人,坐營官一,四司把總各一。此五軍營之部分也。已,得邊外降丁三
千,立營分五司。一,掌執大駕龍旗、寶纛、勇字旗、負御寶及兵仗局什物上直官軍。
一,掌執左右二十隊勇字旗、大駕旗纛金鼓上直官軍。一,掌傳令營旗牌,御用監盔甲、
尚冠、尚衣、尚履什物上直官軍。一,掌執大駕勇字旗、五軍紅盔貼直軍上直官軍。一,
掌殺虎手、馬轎及前哨馬營上直明甲官軍、隨侍營隨侍東宮官捨、遼東備御回還官軍。
提督內臣二,武臣二,掌號頭官二,坐司官五,見操把總三十四,上直把總十六,明甲
把總四。此三千營之部分也。已,征交阯,得火器法,立營肄習。提督內臣、武臣,掌
號頭官,皆視三千營,亦分為五軍。中軍,坐營內臣一,武臣一。其下四司,各監槍內
臣一,把司官一,把總官二。左右掖、哨皆如之。又因得都督譚廣馬五千匹,置營名五
千下,掌操演火器及隨駕護衛馬隊官軍。坐營內臣、武臣各一,其下四司,各把司官二。
此神機營之部分也。居常,五軍肄營陣,三千肄巡哨,神機肄火器。大駕征行,則大營
居中,五軍分駐,步內騎外,騎外為神機,神機外為長圍,周二十裡,樵采其中。三大
營之制如此。
    洪熙時,始命武臣一人總理營政。宣德五年,以成國公硃勇言,選京衛卒隸五軍訓
練。明年,命科道及錦衣官核諸衛軍數。帝之征高煦及破兀良哈,皆以京營取勝焉。正
統二年,復因勇言,令錦衣等衛、守陵衛卒存其半,其上直旗校隸錦衣督操,餘悉歸三
大營。土木之難,京軍沒幾盡。
    景帝用於謙為兵部尚書,謙以三大營各為教令,臨期調撥,兵將不相習,乃請於諸
營選勝兵十萬,分十營團練。每營都督一,號頭官一,都指揮二,把總十,領隊一百,
管隊二百。於三營都督中推一人充總兵官,監以內臣,兵部尚書或都御史一人為提督。
其余軍歸本營,曰老家。京軍之制一變。英宗復辟,謙死,團營罷。
    憲宗立,復之,增為十二。成化二年復罷。命分一等、次等訓練。尋選得一等軍十
四萬有奇。帝以數多,令仍分十二營團練,而區其名,有奮、耀、練、顯四武營,取、
果、效、鼓四勇營,立、伸、揚、振四威營。命侯十二人掌之,各佐以都指揮,監以內
臣,提督以勳臣,名其軍曰選鋒。不任者仍為老家以供役,而團營之法又稍變。二十年,
立殫忠、效義二營;練京衛捨人、余丁。二營,永樂間設,後廢,至是復設。未幾,以
無益罷。帝在位久,京營特注意,然缺伍至七萬五千有奇,大率為權貴所隱占。又用汪
直總督團營,禁旅專掌於內臣,自帝始也。
    孝宗即位,乃命都御史馬文升為提督。是時營軍久苦工役。成化末,余子俊嘗言之,
文升復力陳不可。又請於每營選馬步銳卒二千,遇警徵調。且遵洪、永故事,五日一操,
以二日走陣下營,以三日演武。從之。時尚書劉大夏陳弊端十事,復奏減修乾清宮卒。
內臣謂其不恤大工,大學士劉健曰:「愛惜軍士,司馬職也。」帝納之。會戶部主事李
夢陽極論役軍之害,並及內臣主兵者。以語侵壽寧侯,下詔獄,遂格不行。
    武宗即位,十二營銳卒僅六萬五百余人,稍弱者二萬五千而已。給事中葛嵩請選五
軍、三千營精銳歸團練,而存八萬余人於營以供役。惠安伯張偉謬引舊制以爭,事遂已,
隱占如故。BH鐇反,太監張永將京軍往討,中官權益重。及流寇起,邊將江彬等得幸,
請調邊軍入衛。於是集九邊突騎家丁數萬人於京師。名曰外四家。立兩官廳,選團營及
勇士、四衛軍於西官廳操練,正德元年所選官軍操於東官廳。自是兩官廳軍為選鋒。而
十二團營且為老家矣。武宗崩,大臣用遺命罷之。當是時,工作浩繁,邊將用事,京營
戎政益大壞。給事中王良佐奉敕選軍,按籍三十八萬有奇,而存者不及十四萬,中選者
僅二萬余。
    世宗立,久之,從廷臣言,設文臣知兵者一人領京營。是時額兵十萬七千餘人,而
存者僅半。專理京營兵部尚書李承勳請足十二萬之數。部議遵弘治中例,老者補以壯丁,
逃、故者清軍官依期解補。從之。十五年,都御史王廷相提督團營,條上三弊:一,軍
士多雜派,工作終歲,不得入操。雖名團營聽征,實與田夫無異。二,軍士替代,吏胥
需索重賄,貧軍不能辦,老羸苟且應役,而精壯子弟不得收練。三,富軍憚營操徵調,
率賄將弁置老家數中,貧者雖老疲,亦常操練。語頗切中。既而兩郊九廟諸宮殿之工起,
役軍益多。兵部請分番為二,半團操,半放歸,而收其月廩雇役。詔行一年。自後邊警
急,團營見兵少,僅選騎卒三萬,仍號東西官廳。餘者悉老弱,仍為營帥、中官私役。
    二十九年,俺答入寇,兵部尚書丁汝夔核營伍不及五六萬人。驅出城門,皆流涕不
敢前,諸將領亦相顧變色。汝夔坐誅。大學士嚴嵩乃請振刷以圖善後。吏部侍郎王邦瑞
攝兵部,因言:「國初,京營勁旅不減七八十萬,元戎宿將常不乏人。自三大營變為十
二團營,又變為兩官廳,雖浸不如初,然額軍尚三十八萬有奇。今武備積馳,見籍止十
四萬余,而操練者不過五六萬,支糧則有,調遣則無。比敵騎深入,戰守俱稱無軍。即
見在兵,率老弱疲憊、市井游販之徒,衣甲器械取給臨時。此其弊不在逃亡,而在占役;
不在軍士,而在將領。蓋提督、坐營、號頭、把總諸官,多世冑紈胯,平時占役營軍,
以空名支餉,臨操則肆集市人,呼舞博笑而已。先年,尚書王瓊、毛伯溫、劉天和常有
意振飭。然將領惡其害己,陰謀阻撓,軍士又習於驕惰,競倡流言,事復中止,釀害至
今。乞大振乾綱,遣官精核。」帝是其言,命兵部議興革。
    於是悉罷團營、兩官廳,復三大營舊制。更三千曰神樞。罷提督、監槍等內臣。設
武臣一,曰總督京營戎政,以鹹寧侯仇鸞為之;文臣一,曰協理京營戎政,即以邦瑞充
之。其下設副參等官二十六員。已,又從部議,以四武營歸五軍營中軍,四勇營歸左右
哨,四威營歸左右掖。各設坐營官一員,為正兵,備城守;參將二員,備征討。帝以營
制新定,告於太廟行之。又遣四御史募兵畿輔、山東、山西、河南,得四萬人,分隸神
樞、神機。各設副將一,而增能戰將六員,分領操練。大將所統三營之兵,居常名曰練
勇,有事更定職名。五軍營:大將一員,統軍一萬,總主三營副、參、游擊、佐擊及坐
營等官;副將二員,各統軍七千;左右前後參將四員,各六千;游擊四員,各三千。外
備兵六萬六千六百六十人。神樞營:副將二員,各統軍六千;佐擊六員,各三千。外備
兵四萬人。神機營亦如之。已,又定三大營官數:五軍營一百九十六員,神樞營二百八
員,神機營一百八十二員,共五百八十六員。在京各衛軍,俱分隸三營。分之為三十營,
合之為三大營。終帝世,其制屢更,最後中軍哨掖之名亦罷,但稱戰守兵兼立車營。
    故事,五軍府皆開府給印,主兵籍而不與營操,營操官不給印,戎政之有府與印,
自仇鸞始。鸞方貴幸,言於帝,選各邊兵六萬八千人,分番入衛,與京軍雜練,復令京
營將領分練邊兵,於是邊軍盡隸京師。塞上有警,邊將不得徵集,邊事益壞。鸞死,乃
罷其所置戎政廳首領官之屬,而入衛軍則惟罷甘肅者。
    隆慶四年,大學士趙貞吉請收將權,更營制。極言戎政之設府鑄印,以數十萬眾統
於一人,非太祖、成祖分府分營本意。請以官軍九萬分五營,營擇一將,分統訓練。詔
下廷臣議。尚書霍冀言:「營制,世宗熟慮而後定,不宜更。惟大將不當專設,戎政不
宜有印,請如貞吉言。」制曰「可」。於是三大營各設總兵一,副將二。其參佐等官,
互有增損,各均為十人。而五軍營兵,均配二營,營十枝,屬二副將分統。以侯伯充總
兵,尋改曰提督。又用三文臣,亦稱提督。自設六提督後,各持意見,遇事旬月不決。
給事中溫純言其弊,乃罷,仍設總督、協理二臣。
    萬歷二年,從給事中歐陽柏請,復給戎政印,汰坐營官二員。五年,巡視京營科臣
林景暘請廣召募,立選鋒。是時,張居正當國,綜核名實,群臣多條上兵事,大旨在足
兵、選將,營務頗飭。久之,帝厭政,廷臣漸爭門戶,習於偷惰,遂日廢弛。三十六年,
尚書李化龍理戎政,條上京營積弊。敕下部議,卒無所振作。及兵事起,總督京營趙世
新請改設教場城內,便演習。太常少卿胡來朝請調京軍戍邊,可變弱為強。皆無濟於用。
    天啟三年,協理侍郎硃光祚奏革老家軍,補以少壯。老家怨,以瓦礫投光祚,遂不
果革。是時,魏忠賢用事,立內操,又增內臣為監視及把牌諸小內監,益募健丁,諸營
軍多附之。
    莊烈帝即位,撤內臣,已而復用。戎政侍郎李邦華憤京營弊壞,請汰老弱虛冒,而
擇材力者為天子親軍。營卒素驕,有疑其為變者。勳戚中官亦惡邦華害己,蜚語日聞。
帝為罷邦華,代以陸完學,盡更其法。京營自監督外,總理捕務者二員,提督禁門、巡
視點軍者三員,帝皆以御馬監、司禮、文書房內臣為之,於是營務盡領於中官矣。十年
八月,車駕閱城,鎧甲旌旗甚盛,群臣悉鸞帶策馬從。六軍望見乘輿,皆呼萬歲。帝大
悅,召完學入御幄獎勞,酌以金卮,然徒為容觀而已。
    時兵事益亟。帝命京軍出防剿,皆監以中官。廩給優渥,挾勢而驕,多奪人俘獲以
為功,輕折辱諸將士,將士益解體。周延儒再入閣,勸罷內操,撤諸監軍。京兵班師還。
時營將率內臣私人,不知兵。兵惟注名支糧,買替紛紜,朝甲暮乙,雖有尺籍,莫得而
識也。帝屢旨訓練,然日不過二三百人,未昏遂散。營兵十萬幸抽驗不及,玩愒佚罰者
無算。帝嘗問戎政侍郎王家彥,家彥曰:「今日惟嚴買替之禁,改操練之法,庶可救萬
一,然勢已晚。」帝不懌而罷。十六年,襄城伯李國禎總戎政,內臣王承恩監督京營。
明年,流賊入居庸關,至沙河。京軍出御,聞砲聲潰而歸。賊長驅犯闕,守陴者僅內操
之三千人,京師遂陷。
    大率京軍積弱,由於占役買閒。其弊實起於紈胯之營帥,監視之中官,竟以亡國雲。
    京營之在南者,永樂北遷,始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備南京,節制在南諸衛所。洪熙初,
以內臣司守備。宣德末,設參贊機務官。景泰間,增協同守備官。成化末,命南京兵部
尚書參贊機務,視五部特重。先是,京師立神機營,南京亦增設,與大小二教場同練。
軍士常操不息,風雨方免。有逃籍者,憲宗命南給事御史時至二場點閱。成國公硃儀及
太監安寧不便,詭言軍機密務,御史詰問名數非宜。帝為罪御史,仍令守備參贊官閱視,
著為令。
    嘉靖中,言者數奏南營耗亡之弊。二十四年冬,詔立振武營,簡諸營銳卒充之,益
以淮揚趫】捷者。江北舊有池河營,專城守,護陵寢。二營兵各三千,領以勳臣,別設
場訓練。然振武營卒多無賴子。督儲侍郎黃懋官抑削之,遂嘩,毆懋官至死。詔誅首惡,
以戶部尚書江東為參贊。東多所寬假,眾益驕,無復法紀。給事中魏元吉以為言,因舉
浙直副總兵劉顯往提督。未至,池河兵再變,毆千戶吳欽。詔顯亟往,許以川兵五百自
隨,事始定。隆慶改元,罷振武營,以其卒千餘仍隸二場及神機營。
    萬歷十一年,參贊尚書潘季馴言:「操軍原額十有二萬,今僅二萬余。祖軍與選充
參半,選充例不補,營伍由是虛。請如祖軍收補。」已而王遴代季馴,言:「大小二場,
新舊官軍二萬三千有余。請如北京各邊,三千一百二十人為一枝,每枝分中、左、右哨,
得兵七枝。餘置旗鼓下,備各營缺。」從之。巡視科臣阮子孝極論南營耗弊,言頗切中,
然卒無振飭之者。已,從尚書吳文華請,增參贊旗牌,得以軍法從事,兼聽便宜調遣。
三十一年,添設南中軍標營,選大教場卒千餘,設中軍參將統練。規制雖具,而時狃苟
安,闒茸一如北京。及崇禎中,流寇陷廬、鳳,踞上流,有窺留都意。南中將士日夜惴
惴,以護陵寢、守京城為名,幸賊不東下而已。最後,史可法為參贊尚書,思振積弊,
未久而失,蓋無可言焉。
    侍衛上直軍之制。太祖即吳王位,其年十二月設拱衛司,領校尉,隸都督府。洪武
二年,改親軍都尉府,統中、左、右、前、後五衛軍,而儀鑾司隸焉。六年,造守衛金
牌,銅塗金為之。長一尺,闊三寸。以仁、義、禮、智、信為號。二面俱篆文:一曰
「守衛」,一曰「隨駕」。掌於尚寶司,衛士佩以上直,下直納之。十五年,罷府及司,
置錦衣衛。所屬有南北鎮撫司十四所,所隸有將軍、力士、校尉,掌直駕侍衛、巡察緝
捕。已又擇公、侯、伯、都督、指揮之嫡次子,置勳衛散騎捨人,而府軍前衛及旗手等
十二衛,各有帶刀官。錦衣所隸將軍,初名天武,後改稱大漢將軍,凡千五百人。設千、
百戶,總旗七員。其眾自為一軍,下直操練如制,缺至五十人方補。月糈二石,積勞試
補千、百戶,亡者許以親子弟魁梧材勇者代,無則選民戶充之。
    永樂中,置五軍、三千營。增紅盔、明甲二將軍及叉刀圍子手之屬,備宿衛。校尉、
力士歛民間丁壯無惡疾、過犯者。力士先隸旗手衛,後改隸錦衣及騰驤四衛,專領隨駕
金鼓、旗幟及守衛四門。校尉原隸儀鑾司,司改錦衣衛,仍隸焉。掌擎執鹵簿儀仗,曰
鑒輿,曰擎蓋,曰扇手,曰旌節,曰旗幢,曰班劍,曰斧鉞,曰戈戟,曰弓矢,曰馴馬,
凡十司,及駕前宣召差遣,三日一更直。設總旗、小旗,而領以勳戚官。官凡六:管大
漢將軍及散騎捨人、府軍前衛帶刀官者一,管五軍營叉刀圍子手者一,管神樞營紅盔將
軍者四。聖節、正旦、冬至及大祀、誓戒、冊封、遣祭、傳制用全直,直三千人,余則
更番,器仗衣服位列亦稍殊焉。凡郊祀、經筵、巡幸侍從各有定製,詳《禮志》中。居
常,當直將軍朝夕分候午門外,夜則司更,共百人。而五軍叉刀官軍,悉於皇城直宿。
掌侍衛官輸直,日一員。惟掌錦衣衛將軍及叉刀手者,每日侍。尤嚴收捕之令,及諸脫
更離直者。共計錦衣衛大漢將軍一千五百七人,府軍前衛帶刀官四十,神樞營紅盔將軍
二千五百,把總指揮十六,明甲將軍五百二,把總指揮二,大漢將軍八,五軍營叉刀圍
子手三千,把總指揮八,勳衛散騎捨人無定員,旗手等衛帶刀官一百八十,此侍衛親軍
大較也。
    正統後,妃、主、公、侯、中貴子弟授官者,多寄祿錦衣中。正德時,奏帶傳升冒
銜者,又不下數百人。武宗好養勇士,嘗以千、把總四十七人,注錦衣衛帶俸捨、余千
一百人充御馬監家將勇士,食糧騎操。又令大漢將軍試百戶,五年實授,著為令。幸竇
開而恩澤濫,宿衛稍輕矣。至萬歷間,衛士多占役、買閒,其弊亦與三大營等。雖定離
直者奪月糈之例,然不能革。
    太祖之設錦衣也,專司鹵簿。是時方用重刑,有罪者往往下錦衣衛鞫實,本衛參刑
獄自此始。文皇入立,倚錦衣為心腹。所屬南北兩鎮撫司,南理本衛刑名及軍匠,而北
專治詔獄。凡問刑、奏請皆自達,不關白衛帥。用法深刻,為禍甚烈,詳《刑法志》。
又錦衣緝民間情偽,以印官奉敕領官校。東廠太監緝事,別領官校,亦從本衛撥給,因
是恆與中官相表裡。皇城守衛,用二十二衛卒,不獨錦衣軍,而門禁亦上直中事。京城
巡捕有專官,然每令錦衣官協同。地親權要,遂終明之世雲。初,太祖取婺州,選富民
子弟充宿衛,曰御中軍。已,置帳前總制親兵都指揮使。後復省,置都鎮撫司,隸都督
府,總牙兵巡徼。而金吾前後、羽林左右、虎賁左右、府軍左右前後十衛,以時番上,
號親軍。有請,得自行部,不關都督府。及定天下,改都鎮撫司為留守,設左右前後中
五衛,關領內府銅符,日遣二人點閱,夜亦如之,所謂皇城守衛官軍也。
    二十七年,申定皇城門禁約。凡朝參,門始啟,直日都督、將軍及帶刀、指揮、千
百戶、鎮撫、捨人入後,百官始以次入。上直軍三日一更番,內臣出入必合符嚴索,以
金幣出者驗視勘合,以兵器雜藥入門者擒治,失察者重罪之。民有事陳奏,不許固遏。
帝念衛士勞苦,令家有婚喪、疾病、產子諸不得已事,得自言情,家無餘丁,父母俱病
者,許假侍養,愈乃復。
    先是,新宮成,詔中書省曰:「軍士戰鬥傷殘,難備行伍,可於宮牆外造捨以居之,
晝則治生,夜則巡警。」其後,定十二衛隨駕軍上直者,人給錢三百。二十八年,復於
四門置捨,使恩軍為衛士執爨。恩軍者,得罪免死及諸降卒也。
    永樂中,定製,諸衛各有分地。自午門達承天門左右,逮長安左右門,至皇城東西,
屬旗手、濟陽、濟川、府軍及虎賁右、金吾前、燕山前、羽林前八衛。東華門左右至東
安門左右,屬金吾、羽林、府軍、燕山四左衛。西華門左右至西安門左右,屬四右衛。
玄武門左右至北安門左右,屬金吾、府軍後及通州、大興四衛。衛有銅符,頒自太祖。
曰承,曰東,曰西,曰北,各以其門名也。巡者左半,守者右半。守官遇巡官至,合契
而從事。各門守衛官,夜各領銅令申字牌巡警,自一至十六。內皇城衛捨四十,外皇城
衛捨七十二,俱設銅鐸,次第循環。內皇城左右坐更將軍百,每更二十人,四門走更官
八,交互往來,鈐印於籍以為驗。都督及帶刀、千百戶日各一人,領申字牌直宿,及點
各門軍士。後更定都督府,改命侯、伯歛書焉。
    洪熙初,更造衛士懸牌。時親軍缺伍,衛士不獲代。帝命選他衛軍守端、直諸門,
尚書李慶謂不可。帝曰:「人主在布德以屬人心,苟心相屬,雖非親幸,何患焉。」宣
德三年,命御史點閱衛卒。天順中,復增給事中一人。成化十年,尚書馬文升言:「太
祖置親軍指揮使司,不隸五府。文皇帝復設親軍十二衛,又增勇士數千員,屬御馬監,
上直,而以腹心臣領之。比者日廢弛,勇士與諸營無異,皇城之內,兵衛無幾,諸監門
卒尤疲羸,至不任受甲。宜敕御馬監官,即見軍選練。仍敕守衛官常嚴步伍,譏察出入,
以防微銷萌。」帝然其言,亦未能有所整飭。
    正德初,嚴皇城紅舖巡徼,日令留守衛指揮五員,督內外夜巡軍。而兵部郎中、主
事各一人,同御史、錦衣衛稽閱,毋攝他務。嘉靖七年,增直宿官軍衣糧,五年一給。
萬歷十一年,於皇城內外設把總二員,分東西管理。時門禁益弛,衛軍役於中官,每至
空伍,賃市兒行丐應點閱。叉刀、紅盔日出始一入直,直廬虛無人。坐更將軍皆納月鏹
於所轄。凡提號、巡城、印簿、走更諸事悉廢。十五年,再申門禁。久之,給事中吳文
煒乞盡復舊制。不報。末年,有失金牌久之始覺者。梃擊之事,張差一妄男子,得闌入
殿廷,其積弛可知。是後中外多事,啟、禎兩朝雖屢申飭,竟莫能挽,侵尋以至於亡。
    京城巡捕之職,洪武初,置兵馬司,譏察奸偽。夜發巡牌,旗士領之,核城門扃鐍
及夜行者。已改命衛所鎮撫官,而掌於中軍都督府。永樂中,增置五城兵馬司。宣德初,
京師多盜,增官軍百人,協五城逐捕。已,復增夜巡候卒五百。成化中,始命錦衣官同
御史督之。末年,撥給團營軍二百。弘治元年,令三千營選指揮以下四員,領精騎巡京
城外,又令錦衣官五、旗手等衛官各一,分地巡警,巡軍給牌。五年,設把總都指揮,
專職巡捕。正德中,添設把總,分畫京城外地,南抵海子,北抵居庸關,西抵盧溝橋,
東抵通州。復增城內二員,而益以團營軍,定官卒賞罰例。末年,邏卒增至四千人,特
置參將。
    嘉靖元年,復增城外把總一員,並舊為五,分轄城內東西二路,城外西南、東南、
東北三路,增營兵馬五千。又十選一,立尖哨五百騎,厚其月糈。命參將督操,而監以
兵部郎。是時京軍弊壞積久,捕營亦然。三十四年,軍士僅三百余。以給事中丘岳等言,
削指揮樊經職,而禁以軍馬私役騎乘。萬歷十二年,從兵部議,京城內外盜發,自卯至
申責兵馬司,自酉至寅責巡捕官,賊眾則協力捕剿。是後,軍額倍增,駕出及朝審、錄
囚皆結隊駐巷口。籍伍雖具,而士馬實凋弊不足用。捕營提督一,參將二,把總十八,
巡軍萬一千,馬五千匹。盜賊縱橫,至竊內中器物。獲其□童索,竟不能得也。莊烈帝
時,又以兵部左侍郎專督。然營軍半虛廩,馬多雇人騎,失盜嚴限止五日,玩法卒如故。
    四衛營者,永樂時,以迤北逃回軍卒供養馬役,給糧授室,號曰勇士。後多以進馬
者充,而聽御馬監官提調,名隸羽林,身不隸也。軍卒相冒,支糧不可稽。宣德六年,
乃專設羽林三千戶所統之,凡三千一百余人。尋改武驤、騰驤左右衛,稱四衛軍。選本
衛官四員為坐營指揮,督以太監,別營開操,稱禁兵。器械、衣甲異他軍,橫於輦下,
往往為中官占匿。弘治末,勇士萬一千七百八十人,旗軍三萬一百七十人,歲支廩粟五
十萬。孝宗納廷臣言,核之。又令內臣所進勇士,必由兵部驗送乃給廩,五年籍其人數,
著為令。省度支金錢歲數十萬。武宗即位,中官寧瑾乞留所汰人數。言官及尚書劉大夏
持不可,不聽。後兩官廳設,遂選四衛勇士隸西官廳,掌以邊將江彬、太監張永等。
    世宗入立,詔自弘治十八年存額外,悉裁之,替補必兵部查駁。而御馬監馬牛羊,
令巡視科道核數。既而中旨免核,馬多虛增。後數年,御馬太監閔洪復矯旨選四衛官。
給事中鄭自璧劾其欺蔽,不報。久之,兵部尚書李承勳請以選核仍隸本部,中官謂非便。
帝從承勳言。十六年,又命收復登極詔書所裁者,凡四千人。後五年,內臣言,勇士僅
存五千餘,請令子侄充選,以備邊警。部臣言:「故額定五千三百三十人。八年清稽,
已浮其數,且此營本非為備邊設者。」帝從部議。然隱射、占役、冒糧諸弊率如故。萬
歷二年,減坐營官二員。已,復定營官缺由兵部擇用。其後復為中官所撓,仍屬御馬監。
廷臣多以為言,不能從。四十二年,給事中姚宗文點閱本營,言:「官勇三千六百四十
七,僅及其半。馬一千四十三,則無至者。官旗七千二百四十,止四千六百余。馬亦如
之。乞下法司究治。」帝不能問。天啟末,巡視御史高弘圖請視三大營例,分弓弩、短
兵、火器,加以訓練。至莊烈帝時,提督內臣曹化淳奏改為勇衛營,以周遇吉、黃得功
為帥,遂成勁旅,出擊賊,輒有功。得功軍士畫虎頭於皁布以衣甲,賊望見黑虎頭軍,
多走避,其得力出京營上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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