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淮河  泇河  衛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膠萊河
    淮河,出河南平氏胎簪山。經桐伯,其流始大。東至固始,入南畿穎州境,東合汝、
穎諸水。經壽州北,肥水入焉。至懷遠城東,渦水入焉。東經鳳陽、臨淮,濠水入焉。
又經五河縣南,而納澮、沱、崇、潼諸水,勢盛流疾。經泗州城南,稍東則汴水入焉。
過龜山麓,益折而北,會洪澤、阜陵、泥墩、萬家諸湖。東北至清河,南會於大河,即
古泗口也,亦曰清口,是謂黃、淮交會之沖。淮之南岸,漕河流入焉,所謂清江浦口。
又東經淮安北、安東南而達於海。
    永樂七年,決壽州,泛中都。正統三年,溢清河。天順四年,溢鳳陽。皆隨時修築,
無鉅害也。正德十二年,復決漕堤,灌泗州。泗州,祖陵在焉,其地最下。初,淮自安
東雲梯關入海,無旁溢患。迨與黃會,黃水勢盛,奪淮入海之路,淮不能與黃敵,往往
避而東。陳瑄鑿清江浦,因築高家堰舊堤以障之。淮、揚恃以無恐,而鳳泗間數為害。
嘉靖十四年用總河都御史劉天和言,築堤衛陵,而高堰方固,淮暢流出清口,鳳、泗之
患弭。隆慶四年,總河都御史翁大立復奏浚淮工竣,淮益無事。
    至萬歷三年三月,高家堰決,高、寶、興、鹽為巨浸。而黃水躡淮,且漸逼鳳、泗。
乃命建泗陵護城石堤二百餘丈,泗得石堤稍寧。於是,總漕侍郎吳桂芳言:「河決崔鎮,
清河路淤。黃強淮弱,南徙而灌山陽、高、寶,請急護湖堤。」帝令熟計其便。給事中
湯聘尹議請導淮入江。會河從老黃河奔入海,淮得乘虛出清口。桂芳以聞,議遂寢。
    六年,總河都御史潘季馴言:「高堰,淮、揚之門戶,而黃、淮之關鍵也。欲導河
以入海,必藉淮以刷沙。淮水南決,則濁流停滯,清口亦堙。河必決溢,上流水行平地,
而邳、徐、鳳、泗皆為巨浸。是淮病而黃病,黃病而漕亦病,相因之勢也。」於是築高
堰堤,起武家墩,經大小澗、阜陵湖、周橋、翟壩,長八十裡,使淮不得東。又以淮水
北岸有王簡、張福二口洩入黃河,水力分,清口易淤淺,且黃水多由此倒灌入淮,乃築
堤捍之。使淮無所出,黃無所入,全淮畢趨清口,會大河入海。然淮水雖出清口,亦西
淫鳳、泗。
    八年,雨澇,淮薄泗城,且至祖陵墀中。御史陳用賓以聞。給事中王道成因言:
「黃河未漲,淮、泗間霖雨偶集,而清口已不容洩。宜令河臣疏導堵塞之。」季馴言:
「黃、淮合流東注,甚迅駛。泗州岡阜盤旋,雨潦不及宣洩,因此漲溢。欲疏鑿,則下
流已深,無可疏;欲堵塞,則上流不可逆堵。」乃令季馴相度,卒聽之而已。十六年,
季馴復為總河,加泗州護堤數千丈,皆用石。
    十九年九月,淮水溢泗州,高於城壕,因塞水關以防內灌。於是,城中積水不洩,
居民十九淹沒,侵及祖陵。疏洩之議不一,季馴謂當聽其自消。會嘔血乞歸,言者因請
允其去。而帝遣給事中張貞觀往勘,會總河尚書舒應龍等詳議以上,計未有所定。連數
歲,淮東決高良澗,西灌泗陵。帝怒,奪應龍官,遣給事中張企程往勘。議者多請拆高
堰,總河尚書楊一魁與企程不從,而力請分黃導淮。乃建武家墩經河閘,洩淮水由永濟
河達涇河,下射陽湖入海。又建高良澗及周橋減水石閘,以洩淮水,一由岔河入涇河,
一由草子湖、寶應湖下子嬰溝,俱下廣洋湖入海。又挑高郵茆塘港,通邵伯湖,開金家
灣,下芒稻河入江,以疏淮漲,而淮水以平。其後三閘漸塞。
    崇禎間,黃、淮漲溢,議者復請開高堰。淮、揚在朝者公疏力爭,議遂寢。然是時
建義諸口數決,下灌興、鹽,淮患日棘矣。
    泇河,二源。一出費縣南山谷中,循沂州西南流,一出嶧縣君山,東南與費泇合,
謂之東、西二泇河。南會彭河水,從馬家橋東,過微山、赤山、呂孟等湖,逾葛墟嶺,
而南經侯家灣、良城,至泇口鎮,合蛤鰻、連汪諸湖。東會沂水,從周湖、柳湖,接邳
州東直河。東南達宿遷之黃墩湖、駱馬湖,從董、陳二溝入黃河。引泗合沂濟運道,以
避黃河之險,其議始於翁大立,繼之者傅希摯,而成於李化龍、曹時聘。
    隆慶四年九月,河決邳州,自睢寧至宿遷淤百八十裡。總河侍郎翁大立請開泇河以
避黃水,未決而罷。明年四月,河復決邳州,命給事中雒遵勘驗。工部尚書硃衡請以開
泇口河之說下諸臣熟計。帝即命遵會勘。遵言:「泇口河取道雖捷,施工實難。葛墟嶺
高出河底六丈餘,開鑿僅至二丈,硼石中水泉湧出。侯家灣、良城雖有河形,水中多伏
石,難鑿,縱鑿之,湍激不可漕。且蛤鰻、周柳諸湖,築堤水中,功費無算。微山、赤
山、呂孟等湖雖可築堤,然須鑿葛墟嶺以洩正派,開地濱溝以散餘波,乃可施工。」請
罷其議。詔尚書硃衡會總河都御史萬恭等覆勘。衡奏有三難,大略如遵指。且言漕河已
通,徐、邳間堤高水深,不煩別建置。乃罷。
    萬歷三年,總河都御史傅希摯言:「泇河之議嘗建而中止,謂有三難。而臣遣錐手、
步弓、水平、畫匠,於三難處核勘。起自上泉河口,開向東南,則起處低窪,下流趨高
之難可避也。南經性義村東,則葛墟嶺高堅之難可避也。從陡溝河經郭村西之平坦,則
良城侯家灣之伏石可避也。至泇口上下,河渠深淺不一,湖塘聯絡相因,間有砂礓,無
礙挑挖。大較上起泉河口,水所從入也,下至大河口,水所從出也。自西北至東南,長
五百三十裡,比之黃河近八十裡,河渠、河塘十居八九,源頭活水,脈絡貫通,此天子
所以資漕也。誠能捐十年治河之費,以成泇河,則黃河無慮壅決,茶城無慮填淤,二洪
無慮艱險,運艘無慮漂損,洋山之支河可無開,境山之閘座可無建,徐、呂之洪夫可盡
省,馬家橋之堤工可中輟。今日不貲之費,他日所省抵有餘者也。臣以為開泇河便。」
乃命都給事中侯於趙往會希摯及巡漕御史劉光國,確議以聞。於趙勘上泇河事宜:「自
泉河口至大河口五百三十裡內,自直河至清河三百餘里,無賴於泇,事在可已。惟徐、
呂至直河上下二百餘里,河沖蕭、碭則涸二洪,沖睢寧則淤邳河,宜開以避其害,約費
百五十餘萬金。特良城伏石長五百五十丈,開鑿之力難以逆料。性義嶺及南禹陵俱限隔
河流,二處既開,則豐、沛河決,必至灌入。宜先鑿良城石,預修豐、沛堤防,可徐議
興功也。」部覆如其言,而謂開泇非數年不成,當以治河為急。帝不閱,責於趙阻擾,
然議亦遂寢。
    二十年,總河尚書舒應龍開韓莊以洩湖水,泇河之路始通。至二十五年,黃河決黃
堌口南徙,徐、呂而下幾斷流。方議開李吉口、小浮橋及鎮口以下,建閘引水以通漕,
而論者謂非永久之計。於是工科給事中楊應文、吏科給事中楊廷蘭皆謂當開泇河,工部
覆議允行。帝命河漕官勘報,不果。二十八年,御史佴祺復請開泇河。工部覆奏雲:
「用黃河為漕,利與害參用;泇河為漕,有利無害。但泇河之外,由微山、呂孟、周柳
諸湖,伏秋水發虞風波,冬春水涸虞淺阻,須上下別鑿漕渠,建閘節水。」從之。總河
尚書劉東星董其事,以地多沙石,工艱未就。工科給事中張問達以為言。御史張養志復
陳開泇河之說有四:
    一曰開黃泥灣以通入泇之徑。邳州沂河口,入泇河門戶也。進口六七里,有湖名連
二汪,其水淺而闊,下多淤泥。欲挑浚則無岸可修,欲為壩埽則無基可築。湖外有黃泥
灣,離湖不遠,地頗低。自沂口至湖北崖約二十餘里,於此開一河以接泇口,引湖水灌
之,運舟可直達泇口矣。
    一曰鑿萬家莊以接泇口之源。萬家莊,泇口迤北地也。與台家莊、侯家灣、良城諸
處,皆山岡高阜,多砂礓石塊,極難為工。東星力鑿成河。但河身尚淺,水止二三尺,
宜更鑿四五尺,俾韓莊之水下接泇口,則運舟無論大小,皆沛然可達矣。
    一曰浚支河以避微口之險。微山湖在韓莊西,上下三十餘里,水深丈餘。必探深淺,
立標為向導,風正帆懸,頃刻可過,突遇狂飆,未免敗沒。今已傍湖開支河四十五裡,
上通西柳莊,下接韓莊,牽挽有路。當再疏浚,庶無漂溺之患。
    其一則以萬莊一帶勢高,北水南下,至此必速。請即其地建閘數座,以時蓄洩。詔
速勘行。而東星病卒。御史高舉獻河漕三策,復及泇河。工部尚書楊一魁覆言:「泇河
經良城、彭河、葛墟嶺,石礓難鑿,故口僅丈六尺,淺亦如之,當大加疏鑿。其韓莊渠
上接微山、呂孟,宜多方疏導,俾無淤淺。順流入馬家橋、夏鎮,以為運道接濟之資。」
帝以泇河既有成績,命河臣更挑浚。
    三十年,工部尚書姚繼可言泇河之役宜罷,乃止不治。未幾,總河侍郎李化龍復議
開泇河,屬之直河,以避河險。工科給事中侯慶遠力主其說,而以估費太少,責期太遠,
請專任而責成之。三十二年正月,工部覆化龍疏,言:「開泇有六善,其不疑有二。泇
河開而運不借河,河水有無聽之,善一。以二百主十裡之泇河,避三百三十裡之黃河,
善二。運不借河,則我為政得以熟察機宜而治之,善三。估費二十萬金,開河二百六十
裡,視硃衡新河事半功倍,善四。開河必行召募,春荒役興,麥熟人散,富民不擾,窮
民得以養,善五。糧船過洪,必約春盡,實畏河漲,運入泇河,朝暮無妨,善六。為陵
捍患,為民御災,無疑者一。徐州向苦洪水,泇河既開,則徐民之為魚者亦少,無疑者
二。」帝深善之,令速鳩工為久遠之計。八月,化龍報分水河成,糧艘由泇者三之二。
會化龍丁艱去,總河侍郎曹時聘代,上言頌化龍功。然是時,導河、浚泇,兩工並興,
役未能竟。而黃河數溢,壞漕渠。給事中宋一韓遂詆化龍開泇之誤,化龍憤,上章自辯。
時聘亦力言泇可賴,因畫善後六事以聞。部覆皆從其議。且言:「泇開於梗漕之日,固
不可因泇而廢黃;漕利於泇成之後,亦不可因黃而廢泇。兩利俱存,庶幾緩急可賴。」
因請築郗山堤,削頓莊嘴,平大泛口湍溜,浚貓兒窩等處之淺,建鉅梁吳沖閘,增三市
徐塘壩,以終泇河未就之功。詔如議。越數年,泇工未竟,督漕者復捨泇由黃。舟有覆
者,遷徙黃、泇間,運期久逾限。
    三十八年,御史蘇惟霖疏陳黃、泇利害,請專力於泇,略言:「黃河自清河經桃源,
北達直河口,長二百四十裡。此在泇下流,水平身廣,運舟日行僅十裡。然無他道,故
必用之。自直河口而上,歷邳、徐達鎮口,長二百八十餘里,是謂黃河。又百二十裡,
方抵夏鎮。其東自貓窩、泇溝達夏鎮,止二百六十餘里,是謂泇河。東西相對,捨此則
彼。黃河三四月間淺與泇同。五月初,其流洶湧,自天而下,一步難行。由其水挾沙而
來,河口日高。至七月初,則淺涸十倍。統而計之,無一時可由者。溺人損舟,其害甚
劇。泇河計日可達,終鮮風波,但得實心任事之臣,不三五年缺略悉補,數百年之利
也。」工科給事中何士晉亦言:「運道最險無如黃河。先年水出昭陽湖,夏鎮以南運道
沖阻,開水加之議始決。避淺澀急溜二洪之險,聚諸泉水,以時啟閉,通行無滯者六年。
乃今忽欲捨泇由黃,致倉皇損壞糧艘。或改由大浮橋,河道淤塞,復還由泇。以故運抵
灣遲,汲汲有守凍之慮,由黃之害略可見矣。顧泇工未竟,闊狹深淺不齊。宜拓廣浚深,
與會通河相等。重運空回,往來不相礙,回旋不相避,水常充盛,舟無留行。歲捐水衡
數萬金,督以廉能之吏,三年可竣工。然後循駱馬湖北岸,東達宿遷,大興畚鍤,盡避
黃河之險,則泇河之事訖矣。或謂泉脈細微,太闊太深,水不能有。不知泇源遠自蒙、
沂,近挾徐塘、許池、文武諸泉河,大率視濟寧泉河略相等。呂公堂口既塞,則山東諸
水總合全收,加以閘壩堤防,何憂不足?或謂直抵宿遷,此功迂而難竟,是在任用得人,
綜理有法耳。」疏入,不報。
    明年,部覆總河都御史劉士忠《泇黃便宜疏》,言:「泇渠春夏間,沂、武、京河
山水沖發,沙淤潰決,歲終當如南旺例修治。顧別無置水之地,勢不得不塞泇河壩,令
水復歸黃流。故每年三月初,則開泇河壩,令糧艘及官民船由直河進。至九月內,則開
召公壩,入黃河,以便空回及官民船往來。至次年二月中塞之。半年由泇,半年由黃,
此兩利之道也。因請增驛設官。又覆惟霖疏,言:「直隸貓窩淺,為沂下流,河廣沙淤,
不可以閘,最為泇患。宜西開一月河,以通沂口。凡水挾沙來,沙性直走,有月河以分
之,則聚於洄伏之處,撈刷較易,而泇患少減矣。」俱報可,其後,無河遂為永利,但
需補葺而已。然水加勢狹窄,冬春糧艘回空仍由黃河焉。
    四十八年,巡漕御史毛一鷺言:「無河屬夏鎮者有閘九座,屬中河者止藉草壩。分
司官議於直口等處建閘,請舉行之。」詔從其議。崇禎四年,總漕尚書楊一鵬浚泇河。
九年,總河侍郎周鼎奏重浚泇河成。久之,鼎坐決河防遠戍。給事中沈胤培訟其修泇利
運之功,得減論。
    衛河,源出河南輝縣蘇門山百門泉。經新鄉、汲縣而東,至畿南浚縣境,淇水入焉,
謂之白溝,亦曰宿胥瀆。宋、元時名曰御河。由內黃東出,至山東館陶西,漳水合焉。
東北至臨清,與會通河合。北歷德、滄諸州,至青縣南,合滹沱河。北達天津,會白河
入海。所謂衛漕也。其河流濁勢盛,運道得之,始無淺澀虞。然自德州下漸與海近,卑
窄易沖潰。
    初,永樂元年,瀋陽軍士唐順言:「衛河抵直沽入海,南距黃河陸路才五十裡。若
開衛河,而距黃河百步置倉廒,受南運糧餉,至衛河交運,公私兩便。」乃命廷臣議,
未行。其冬,命都督僉事陳俊運淮安、儀真倉糧百五十萬餘石赴陽武,由衛河轉輸北京。
五年,自臨清抵渡口驛決堤七處,發卒塞之。後宋禮開會通河,衛河與之合。時方數決
堤岸,遂命禮並治之。禮言:「衛輝至直沽,河岸多低薄,若不究源析流,但務堤築,
恐復潰決,勞費益甚。會通河抵魏家灣,與土河連,其處可穿二小渠以洩於土河。雖遇
水漲,下流衛河,自無橫溢患。德州城西北亦可穿一小渠。蓋自衛河岸東北至舊黃河十
有二里,而中間五裡故有溝渠,宜開道七里,洩水入舊黃河,至海豐大沽河入海。」詔
從之。
    英宗初,永平縣丞李祐請閉漳河以防患,疏衛河以通舟。從之。正統四年築青縣衛
河堤岸。十三年從御史林廷舉請,引漳入衛。十四年,黃河決臨清四閘,御史錢清請浚
其南撞圈灣河以達衛。從之。
    景泰四年,運艘阻張秋之決。河南參議豐慶請自衛輝、胙城洎於沙門,陸挽三十裡
入衛,舟運抵京師。命漕運都督徐恭覆報,如其策。山東僉事江良材嘗言:「通河於衛
有三便。古黃河自孟津至懷慶東北入海。今衛河自汲縣至臨清、天津入海,則猶古黃河
道也,便一。三代前,黃河東北入海,宇宙全氣所鐘。河南徙,氣遂遷轉。今於河陰、
原武、懷、孟間導河入衛,以達天津,不獨徐、沛患息,而京師形勝百倍,便二。元漕
舟至封丘,陸運抵淇門入衛。今導河注衛,冬春水平,漕舟至河陰,順流達衛。夏秋水
迅,仍從徐、沛達臨清,以北抵京師。且修其溝洫,擇良有司任之,可以備旱澇,捍戎
馬,益起直隸、河南富強之勢,便三。」詹事霍韜大然其畫,具奏以聞。不行。
    萬歷十六年,總督河漕楊一魁議引沁水入衛,命給事中常居敬勘酌可否。居敬言:
「衛小沁大,衛清沁濁,恐利少害多。」乃止。泰昌元年十二月,總河侍郎王佐言:
「衛河流塞,惟挽漳、引沁、辟丹三策。挽漳難,而引沁多患。丹水則雖勢與沁同,而
丹口既辟,自修武而下皆成安流,建閘築堰,可垂永利。制可,亦未能行也。
    崇禎十三年,總河侍郎張國維言:「衛河合漳、沁、淇、洹諸水,北流抵臨清,會
閘河以濟運。自漳河他徙,衛流遂弱,挽漳引沁之議,建而未行。宜導輝縣泉源,且酌
引漳、沁,辟丹水,疏通滏、洹、淇三水之利害得失,命河南撫、按勘議以聞。」不果
行。
    漳河,出山西長子曰濁漳,樂平曰清漳,俱東經河南臨漳縣,由畿南真定、河間趨
天津入海。其分流至山東館陶西南五十裡,與衛河合。洪武十七年,河決臨漳,敕守臣
防護。復諭工部,凡堤塘堰壩可御水患者,皆預修治。有司以黃、沁、漳、衛、沙五河
所決堤岸丈尺,具圖計工以聞。詔以軍民兼築之。永樂七年,決固安縣賀家口。九年,
決西南張固村河口,與滏陽河合流,下田不可耕。臨漳主簿趙永中乞令災戶於漳河旁墾
高阜荒地。從之。是年築沁州及大名等府決堤。十三年,漳、滏並溢,漂沒磁州田稼。
二十二年,溢廣宗。洪熙元年,漳、滏並溢,決臨漳三□塚村等堤岸二十四處,發軍民
修築。宣德八年復築三□塚村堤口。
    正統元年,漳、滏並溢,壞臨漳杜村西南堤。三年,漳決廣平、順德。四年,又決
彰德。皆命修築。十三年,御史林廷舉言:「漳河自沁州發源,七十餘溝會而為一,至
肥鄉,堤巖逼隘,水勢激湍,故為民患。元時分支流入衛河,以殺其勢。永樂間堙塞,
舊跡尚存,去廣平大留村十八里。宜發丁夫鑿通,置閘,遏水轉入之,而疏廣肥鄉水道。
則漳河水減,免居民患,而衛河水增,便漕。」從之。漳水遂通於衛。
    正德元年浚滏陽河。河舊在任縣新店村東北,源出磁州。經永年、曲周、平鄉,至
穆家口,會百泉等河北流。永樂間,漳河決而與合,二水每並為患。至景泰間,又合漳,
沖曲周諸縣,沿河之地皆築堤備之。成化間,舊河淤,沖新店西南為新河,合沙、洺等
河入穆家口,亦築堤備之。英宗時,漳已通衛。弘治初,益徙入御河,遂棄滏堤不理。
其後,漳水復入新河,兩岸地皆沒。任縣民高暘等以為言,下巡撫官勘奏,言:「穆家
口乃眾河之委,當從此先,而並浚新舊河,令分流。漳、滏缺堤,以漸而築。」從之。
自此漳、滏匯流,而入衛之道漸堙矣。
    萬歷二十八年,給事中王德完言:「漳河決小屯,東經魏縣、元城,抵館陶入衛,
為一變,其害小。決高家口,析二流於臨漳之南北,俱至成安東呂彪河合流,經廣平、
肥鄉、永年,至曲周入滏水,同流至青縣口方入漕河,為再變,其害大。滏水不勝漳,
而今納漳,則狹小不能束巨浪,病溢而患在民。衛水昔仰漳,而今捨漳,則細緩不能卷
沙泥,病涸而患在運。塞高家河口,導入小屯河,費少利多,為上策。仍回龍鎮至小灘
入衛,費鉅害少,為中策。築呂彪河口,固堤漳水,運道不資利,地方不罹害,為下
策。」命河漕督臣集議行之。直隸巡按佴祺亦請引漳河。並下督臣,急引漳會衛,以圖
永濟。不果行。
    沁河,出山西沁源縣綿山東谷。穿太行山,東南流三十裡入河南境。饒河內縣東北,
又東南至武陟縣,與黃河會而東注,達徐州以濟漕。其支流自武陟紅荊口,經衛輝入衛
河。元郭守敬言:「沁餘水引至武陟,北流合御河灌田。」此沁入衛之故跡也。
    明初,黃河自滎澤趨陳、穎,逕入於淮,不與沁合。乃鑿渠引之,令河仍入沁。久
之,沁水盡入黃河,而入衛之故道堙矣。武陟者,沁、黃交會處也。永樂間,再決再築。
宣德九年,沁水決馬曲灣,經獲嘉至新鄉,水深成河,城北又匯為澤。築堤以防,猶不
能遏。新鄉知縣許宣請堅築決口,俾由故道。遣官相度,從之。沁水稍定,而其支流復
入於衛。正統三、四年間,武陟沁堤復再決再築。十三年,黃河決滎澤,背沁而去。乃
從武陟東寶家灣開渠三十裡,引河入沁,以達淮。自後,沁、河益大合,而沁之入衛者
漸淤。
    景泰三年,僉事劉清言:「自沁決馬曲灣入衛,沁、黃、衛三水相通,轉輸頗利。
今決口已塞,衛河膠淺。運舟悉從黃河,嘗遇險阻。宜遣官浚沁資衛,軍民運船視遠近
之便而轉輸之。」詔下巡撫集議。
    明年,清復言:「東南漕舟,水淺弗能進。請自滎澤入沁河,浚岡頭百二十裡以通
衛河。且張秋之決,由沁合黃,勢遂奔急。若引沁入衛,則張秋無患。」行人王晏亦言:
「開岡頭置閘,分沁水,使南入黃,北達衛。遇漲則閉閘,漕可永無患。」並下督漕都
御史王竑等核實以聞。明年,給事中何升言:「沁河有漏港已成河。臨清屯聚膠淺之舟,
宜使從此入黃,度二旬可達淮。」詔竑及都御史徐有貞閱之。既而罷引沁河議。初,王
晏請漕沁,有司多言弗利。晏固爭。吏部尚書王直請遣官行河,命侍郎趙榮同晏往。榮
亦言不利,議乃寢。天順八年,都察院都事金景輝復請浚陳橋集古河,分引沁水,北通
長垣、曹州、鉅野,以達漕河。詔按實以聞,未能行也。
    弘治二年夏,黃河決埽頭五處,入沁河。其冬,又決祥符翟家口,合沁河,出丁家
道口。十一年,員外郎謝緝以黃河南決,恐牽沁水南流,徐、呂二洪必涸。請遏黃河,
堤沁水,使俱入徐州。方下所司勘議,明年漕運總兵官郭鋐上副使張鼐《引沁河議》,
請於武陟木欒店鑿渠抵荊隆口,分沁水入賈魯河,由丁家道口以下徐、淮。倘河或南徙,
即引沁水入渠,以濟二洪之運。帝即令鼐理之。而曹縣知縣鄒魯又駁鼐議,謂引沁必塞
沁入河之口,沁水無歸,必漫田廬。若俟下流既通而始塞之,水勢搗虛,千里不折,其
患更大,甚於黃陵。且起木欒店至飛雲橋,地以千里計,用夫百萬,積功十年,未能必
其成也。兗州知府龔弘主其說,因上言:「鼐見河勢南行,故建此議。但今秋水逆流東
北,亟宜浚築。」乃從河臣撫臣議,修丁家口上下堤岸,而鼐議卒罷。
    至萬歷十五年,沁水決武陟東岸蓮花池、金屹□當,新鄉、獲嘉盡淹沒。廷議築堤
障之。都御史楊一魁言:「黃河從沁入衛,此故道也。自河徙,而沁與俱南,衛水每涸。
宜引沁入衛,不使助河為虐。」部覆言:「沁入黃,衛入漕,其來已久。頃沁水決木欒
蓮花口而東,一魁因建此議。而科臣常居敬往勘,言:『衛輝府治卑於河,恐有沖激。
且沁水多沙,入漕反為患,不如堅築決口,廣辟河身』。」乃罷其議。
    三十三年,茶陵知州范守己復言:「嘉靖六年,河決豐、沛。胡世寧言:『沁水自
紅荊口分流入衛,近年始塞。宜擇武陟、陽武地開一河,北達衛水,以備徐、沛之塞。』
會盛應期主開新渠,議遂不行。近者十年前,河沙淤塞沁口,沁水不得入河,自木欒店
東決岸,奔流入衛,則世寧紅荊口之說信矣。彼時守土諸臣塞其決口,築以堅堤,仍導
沁水入河。而堤外河形直抵衛滸,至今存也。請建石閘於堤,分引一支,由所決河道東
流入衛。漕舟自邳溯河而上,因沁入衛,東達臨清,則會通河可廢。」帝命總河及撫、
按勘議,不行。
    滹沱河,出山西繁峙泰戲山。循太行,掠晉、冀,逶迤而東,至武邑合漳。東北至
青縣岔河口入衛,下直沽。或雲九河中所稱徒駭是也。
    明初,故道由蒿城、晉州抵寧晉入衛,其後遷徙不一。河身不甚深,而水勢洪大。
左右旁近地大率平漫,夏秋雨潦,挾眾流而潰,往往成巨浸。水落,則因其淺淤以為功。
修堤浚流,隨時補救,不能大治也。洪武間一浚。建文、永樂間,修武強、真定決岸者
三。至洪熙元年夏,霪雨,河水大漲,晉、定、深三州,蒿城、無極、饒陽、新樂、寧
晉五縣,低田盡沒,而滹沱遂久淤矣。宣德六年,山水復暴泛,沖壞堤岸,發軍民浚之。
正統元年溢獻縣,決大郭黿窩口堤。四年溢饒陽,決醜女堤及獻縣郭家口堤,淹深州田
百餘里,皆命有司修築。十一年復疏晉州故道。
    成化七年,巡撫都御史楊璇言:「霸州、固安、東安、大城、香河、寶坻、新安、
任丘、河間、肅寧、饒陽諸州縣屢被水患,由地勢平衍,水易瀦積。而唐、滹沱、白溝
三河上源堤岸率皆低薄,遇雨輒潰。官吏東西決放,以鄰為壑。宜求故跡,隨宜浚之。」
帝即命璇董其事,水患稍寧。至十八年,衛、漳、滹沱並溢,潰漕河岸,自清平抵天津
決口八十六。因循者久之。
    弘治二年修真定縣白馬口及近城堤三千九百餘丈。五年又築護城堤二道。後復比年
大水,真定城內外俱浸。改挑新河,水患始息。
    嘉靖元年築束鹿城西決口,修晉州紫城口堤。未幾,復連歲被水。十年冬,巡按御
史傅漢臣言:「滹沱流經大名,故所築二堤沖敗,宜修復如舊。」乃命撫、按官會議。
其明年,敕太僕卿何棟往治之,棟言:「河發渾源州,會諸山之水,東趨真定,由晉州
紫城口之南入寧晉泊,會衛河入海,此故道也。晉州西高南下,因沖紫城東溢,而束鹿、
深州諸處遂為巨浸。今宜起蒿城張村至晉州故堤,築十八里,高三丈,廣十之,植椿榆
諸樹。乃浚河身三十餘里,導之南行,使歸故道,則順天、真、保諸郡水患俱平矣。」
又用郎中徐元祉言,於真定浚滹沱河以保城池,又導束鹿、武強、河間、獻縣諸水,循
滹沱以出。皆從之。自後數十年,水頗戢,無大害。
    萬歷九年,給事中顧問言:「臣令任丘,見滹沱水漲,漂沒民田不可勝紀。請自饒
陽、河間以下水占之地,悉捐為河,而募夫深浚河身,堅築堤岸,以圖永久。」命下撫、
按官勘議。增築雄縣橫堤八里,任丘東堤二十裡。
    桑乾河,盧溝上源也。發源太原之天池,伏流至朔州馬邑雷山之陽,有金龍池者渾
泉溢出,是為桑乾。東下大同古定橋,抵宣府保安州,雁門、應州、雲中諸水皆會。穿
西山,入宛平界。東南至看舟口,分為二。其一東由通州高麗莊入白河。其一南流霸州,
合易水,南至天津丁字灃入漕河,曰盧溝河,亦曰渾河。河初過懷來,束兩山間,不得
肆。至都城西四十裡石景山之東,地平土疏,沖激震盪,遷徙弗常。《元史》名盧溝曰
小黃河,以其流濁也。上流在西山後者,盈涸無定,不為害。
    嘉靖三十三年,御史宋儀望嘗請疏鑿,以漕宣、大糧。三十九年,都御史李文進以
大同缺邊儲,亦請「開桑乾河以通運道。自古定橋至盧溝橋務裡村水運五節,七百餘里,
陸運二節,八十八里。春秋二運,可得米二萬五千餘石。且造淺船由盧溝達天津,而建
倉務裡村、青白口八處,以備撥運。」皆不能行。下流在西山前者,泛溢害稼,畿封病
之,堤防急焉。
    洪武十六年浚桑乾河,自固安至高家莊八十裡,霸州西支河二十裡,南支河三十五
裡。永樂七年,決固安賀家口。十年,壞盧溝橋及堤岸,沒官田民廬,溺死人畜。洪熙
元年,決東狼窩口。宣德三年,潰盧溝堤。皆發卒治之。六年,順天府尹李庸言:「永
樂中,運河決新城,高從周口遂致淤塞。霸州桑圓裡上下,每年水漲無所洩,漫湧倒流,
北灌海子凹、牛欄佃,請亟修築。」從之。七年,侍郎王佐言:「通州至河西務河道淺
狹,張家灣西舊有渾河,請疏浚。」帝以役重止之。九年,決東狼窩口,命都督鄭銘往
築。正統元年覆命侍郎李庸修築,並及盧溝橋小屯廠潰岸,明年工竣。越三年,白溝、
運河二水俱溢,決保定縣安州堤五十餘處。覆命庸治之,築龍王廟南石堤。七年築渾河
口。八年築固安決口。
    成化七年,霸州知州蔣愷言:「城北草橋界河,上接渾河,下至小直沽注於海。永
樂間,渾河改流,西南經固安、新城、雄縣抵州,屢決為害。近決孫家口,東流入河,
又東抵三角澱。小直沽乃其故道,請因其自然之勢,修築堤岸。」詔順天府官相度行之。
十九年命侍郎杜謙督理盧溝河堤岸。弘治二年,決楊木廠堤,命新寧伯譚祐、侍郎陳政、
內官李興等督官軍二萬人築之。正德元年築狼窩決口。久之,下流支渠盡淤。
    嘉靖十年從郎中陸時雍言,發卒浚導。三十四年修柳林至草橋大河。四十一年命尚
書雷禮修盧溝河岸。禮言:「盧溝東南有大河,從麗莊園入直沽下海,沙澱十餘里。稍
東岔河,從固安抵直沽,勢高。今當先浚大河,令水歸故道,然後築長堤以固之。決口
地下水急,人力難驟施。西岸故堤綿亙八百丈,遺址可按,宜並築。」詔從其請。明年
旋工,東西岸石堤凡九百六十丈。
    萬歷十五年九月,神宗幸石景山,臨觀渾河。召輔臣申時行至幄次,諭曰:「朕每
聞黃河沖決,為患不常,欲觀渾河以知水勢。今見河流洶湧如此,知黃河經理倍難。宜
飭所司加慎,勿以勞民傷財為故事。至選用務得人,吏、工二部宜明喻朕意。」
    膠萊河,在山東平度州東南,膠州東北。源出高密縣,分南北流。南流自膠州麻灣
口入海,北流經平度州至掖縣海倉口入海。議海運者所必講也。元至元十七年,萊人姚
演獻議開新河,鑿地三百餘里,起膠西縣東陳村海口,西北達膠河,出海倉口,謂之膠
萊新河。尋以勞費難成而罷。
    明正統六年,昌邑民王坦上言:「漕河水淺,軍卒窮年不休。往者江南常海運,自
太倉抵膠州。州有河故道接掖縣,宜浚通之。由掖浮海抵直沽,可避東北海險數千里,
較漕河為近。。部覆寢其議。
    嘉靖十一年,御史方遠宜等復議開新河。以馬家墩數裡皆石岡,議復寢。十七年,
山東巡撫胡纘宗言:「元時新河石座舊跡猶在,惟馬壕未通。已募夫鑿治,請復浚淤道
三十餘里。」命從其議。
    至十九年,副使王獻言:「勞山之西有薛島、陳島,石砑林立,橫伏海中,最險。
元人避之,故放洋走成山正東,逾登抵萊,然後出直沽。考膠萊地圖,薛島西有山曰小
竺,兩峰夾峙。中有石岡曰馬壕,其麓南北皆接海崖,而北即麻灣,又稍北即新河,又
西北即萊州海倉。由麻灣抵海倉才三百三十裡,由淮安逾馬壕抵直沽,才一千五百裡,
可免鐃海之險。元人嘗鑿此道,遇石而止。今鑿馬壕以趨麻灣,浚新河以出海倉,誠
便。」獻乃於舊所鑿地迤西七丈許鑿之。其初土石相半,下則皆石,又下石頑如鐵。焚
以烈火,用水沃之,石爛化為燼。海波流匯,麻灣以通,長十有四裡,廣六丈有奇,深
半之。由是江、淮之舟達於膠萊。逾年,復浚新河,水泉旁溢,其勢深闊,設九閘,置
浮梁,建官署以守。而中間分水嶺難通者三十餘里。時總河王以旂議復海運,請先開平
度新河。帝謂妄議生擾,而獻亦適遷去,於是工未變而罷。
    三十一年,給事中李用敬言:「膠萊新河在海運舊道西,王獻鑿馬家壕,導張魯、
白、現諸河水益之。今淮舟直抵麻灣,即新河南口也,從海倉直抵天津,即新河北口也。
南北三百餘里,潮水深入。中有九穴湖、大沽河,皆可引濟。其當疏浚者百餘里耳,宜
急開通。」給事中賀涇、御史何廷鈺亦以為請。詔廷鈺會山東撫、按官行視。既而以估
費浩繁,報罷。
    隆慶五年,給事中李貴和復請開浚,詔遣給事中胡檟會山東撫、按官議。檟言:
「獻所鑿渠,流沙善崩,所引白河細流不足灌注。他若現河、小膠河、張魯河、九穴、
都泊皆潢污不深廣。膠河雖有微源,地勢東下,不能北引。諸水皆不足資。上源則水泉
枯涸,無可仰給;下流則浮沙易潰,不能持久。擾費無益。」巡撫梁夢龍亦言:「獻誤
執元人廢渠為海運故道,不知渠身太長,春夏泉涸無所引注,秋冬暴漲無可蓄洩。南北
海沙易塞,舟行滯而不通。」乃復報罷。
    萬歷三年,南京工部尚書劉應節、侍郎徐栻復議海運,言:「難海運者以放洋之險,
覆溺之患。今欲去此二患,惟自膠州以北,楊家圈以南,浚地百裡,無高山長板之隔,
楊家圈北悉通海潮矣。綜而計之,開創者什五,通浚者什三,量浚者什二。以錐探之,
上下皆無石,可開無疑。」乃命栻任其事。應節議主通海。而栻往相度,則膠州旁地高
峻,不能通潮。惟引泉源可成河,然其道二百五十餘里,鑿山引水,築堤建閘,估費百
萬。詔切責栻,謂其以難詞沮成事。會給事中光懋疏論之,且請令應節往勘。應節至,
謂南北海口水俱深闊,舟可乘潮,條悉其便以聞。
    山東巡撫李世達上言:「南海麻灣以北,應節謂沙積難除,徙古路溝十三裡以避之。
又慮南接鴨綠港,東連龍家屯,沙積甚高,渠口一開,沙隨潮入,故復有建閘障沙之議。
臣以為閘閉則潮安從入?閘啟則沙又安從障也?北海倉口以南至新河閘,大率沙淤潮淺。
應節挑東岸二里,僅去沙二尺,大潮一來,沙壅如故,故復有築堤約水障沙之議。臣以
為障兩岸之沙則可耳,若潮自中流沖激,安能障也?分水嶺高峻,一工止二十丈,而費
千五百金。下多□岡□句石,掣水甚難。故復有改挑王家丘之議。臣以為吳家口至亭口
高峻者共五十裡,大概多□岡□句石,費當若何?而捨此則又無河可行也。夫潮信有常,
大潮稍遠,亦止及陳村閘、楊家圈,不能更進。況日止二潮乎?此潮水之難恃也。河道
紆曲二百裡,張魯、白、膠三水微細,都泊行潦,業已干涸。設遇亢旱,何泉可引?引
泉亦難恃也。元人開浚此河,史臣謂其勞費不貲,終無成功,足為前鑒。」巡按御史商
為正亦言:「挑分水嶺下,方廣十丈,用夫千名。才下數尺為□岡□句石,又下皆沙,
又下盡黑沙,又下水泉湧出,甫挑即淤,止深丈二尺。必欲通海行舟,更須挑深一丈。
雖二百餘萬,未足了此。」給事中王道成亦論其失。工部尚書郭朝賓覆請停罷。遂召應
節、栻還說,罷其役。嗣是中書程守訓,御史高舉、顏思忠,尚書楊一魁相繼議及之,
皆不果行。
    崇禎十四年,山東巡撫曾櫻、戶部主事邢國璽復申王獻、劉應節之說。給內帑十萬
金,工未舉,櫻去官。十六年夏,尚書倪元璐請截漬糧由膠萊河轉餉,自膠河口用小船
抵分水嶺,車盤嶺脊四十裡達於萊河,復用小船出海,可無島礁漂損之患。山東副總兵
黃廕恩獻議略同。皆未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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