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四 禮十二(兇禮一)

    ○山陵
    次五曰兇禮。凡山陵、寢廟與喪葬、服紀及士庶喪制,皆以類編次。其謁陵、忌辰
之禮,亦附載焉。
    ○山陵
    太祖即位,追上四世帝號。皇祖考熙祖,墓在鳳陽府泗州蠙城北,薦號曰祖陵。設
祠祭署,置奉祀一員,陵戶二百九十三。皇考仁祖,墓在鳳陽府太平鄉。太祖至濠,嘗
議改葬,不果。因增土以培其封,令陵旁故人汪文、劉英等二十家守視。洪武二年薦號
曰英陵,後改稱皇陵。設皇陵衛並祠祭署,奉祀一員、祀丞三員,俱勳舊世襲。陵戶三
千三百四十二,直宿灑掃。禮生二十四人。四年,建祖陵廟。仿唐、宋同堂異室之制,
前殿寢殿俱十五楹,東西旁各二,為夾室,如晉王肅所議。中三楹通為一室,奉德祖神
位,以備袷祭。東一楹奉懿祖,西一楹奉熙祖。十九年,命皇太子往泗州修繕祖陵,葬
三祖帝后冠服。
    三十一年,太祖崩。禮部定議,京官聞喪次日,素服、烏紗帽、黑角帶,赴內府聽
遺詔。於本署齋宿,朝晡詣幾筵哭。越三日成服,朝晡哭臨,至葬乃止。自成服日始,
二十七日除。命婦孝服,去首飾,由西華門入哭臨。諸王、世子、王妃、郡主、內使、
宮人俱斬衰三年,二十七月除。凡臨朝視事,素服、烏紗帽、黑角帶,退朝衰服。群臣
麻布員領衫麻布冠、麻絰、麻鞋。命婦麻布大袖長衫,麻布蓋頭。明器如鹵簿。神主用
栗,制度依家禮。行人頒遺詔於天下。在外百官,詔書到日,素服、烏紗帽、黑角帶,
四拜。聽宣讀訖,舉哀,再四拜。三日成服,每旦設香案哭臨,三日除。各遣官赴京致
祭,祭物禮部備。孝陵設神宮監並孝陵衛及祠祭署。建文帝詔行三年喪,事在《本紀》。
以遭革除,喪葬之制皆不傳。
    文帝崩於榆木川,遺詔一遵太祖遺制。京師聞訃,皇太子以下皆易服。宮中設幾筵,
朝夕哭奠。百官素服,朝夕哭臨思善門外。禮部定喪禮,宮中自皇太子以下及諸王、公
主,成服日為始,斬衰三年,二十七月除。服內停音樂、嫁娶、祭禮,止停百日。文武
官聞喪之明日,詣思善門外哭,五拜三叩頭,宿本署,不飲酒食肉。四日衰服,朝夕哭
臨三日,又朝臨十日。衰服二十七日。凡入朝及視事,白布裹紗帽、垂帶、素服、腰絰、
麻鞋。退朝衰服,二十七日外,素服、烏紗帽、黑角帶,二十七月而除。聽選辦事等官
衰服,監生吏典僧道素服,赴順天府,朝夕哭臨三日,又朝臨十日。命婦第四日由西華
門入,哭臨三日,俱素服,二十七日除。凡音樂祭祀,並輟百日。婚嫁,官停百日,軍
民停一月。軍民素服,婦人素服不妝飾,俱二十七日。在外以聞喪日為始,越三日成服,
就本署哭臨,余如京官。命婦素服舉哀三日,二十七日除。軍民男女皆素服十三日,余
俱如京師。凡京官服,給麻布一匹自制。四夷使臣,工部造與。諸王公主遣官及內外文
武官詣幾筵祭祀者,光祿寺備物,翰林院撰文,禮部引赴思善門外行禮。京城聞喪日為
始,寺觀各鳴鐘三萬杵,禁屠宰四十九日。喪將至,文武官衰服,軍民素服赴居庸關哭
迎。皇太子、親王及群臣皆衰服哭迎於郊。至大內,奉安於仁智殿,加斂,奉納梓宮。
遣中官奉大行皇帝遺衣冠。作書賜漢王、趙王。禮臣言:「喪服已逾二十七日,請如遺
命,以日易月。」帝以梓宮在殯,不忍易,素冠、麻衣、麻絰視朝,退仍衰服,群臣聽
其便。
    十二月,禮部進葬祭儀:發引前三日,百官齋戒。遣官以葬期告天地宗社,皇帝衰
服告幾筵,皇太子以下皆衰服隨班行禮。百官衰服朝一臨,至發引止。前一日,遣官祭
金水橋、午門、端門、承天門、大明門、德勝門並所過河橋、京都應祀神祇及經過應祀
神祠,儀用酒果餚饌。是夕,設辭奠,帝后太子以下皆衰服,以序致祭。司禮監、禮部、
錦衣衛命執事者設大昇轝、陳葬儀於午門外並大明門外。將發,設啟奠。皇帝暨皇太子
以下衰服四拜。奠帛、獻酒、讀祝,四拜。舉哀,興,哀止,望瘞。執事者升,徹帷幙,
拂拭梓宮,進龍輴於幾筵殿下。設神亭、神帛輿、謚冊寶輿於丹陛上,設祖奠如啟奠儀。
皇帝詣梓宮前,西向立。皇太子、親王以次侍立。內侍於梓宮前奏,請靈駕進發,捧冊
寶、神帛置輿中;次銘旌出;執事官升梓宮,內執事持翣左右蔽。降殿,內侍官請梓宮
升龍輴,執事官以彩帷幕梓宮,內侍持傘扇侍衛如儀。舊御儀仗居前,冊寶、神帛、神
亭、銘旌以次行。皇帝由殿左門出,後妃、皇太子、親王及宮妃後隨。至午門內,設遣
奠,如祖奠儀。內侍請靈駕進發,皇帝以下哭盡哀,俱還宮。梓宮至午門外,禮官請梓
宮升大升轝。執事官奉升轝訖,禮官請靈駕進發。皇太子、親王以下哭送出端門外,行
辭祖禮。執事官設褥位於太廟帛香案前。皇太子易常服,捧神帛,由左門入,至褥位跪,
置神帛於褥,興,正立於神後跪。禮官跪於左,奏太宗體天弘道高明廣運聖武神功純仁
至孝文皇帝謁辭。皇太子俯伏,興。贊五拜三叩頭畢,皇太子捧神帛興,以授禮官。禮
官安輿中,請靈駕進發。皇太子仍喪服,親王以下隨行。梓宮由大明中門出,皇太子以
下由左門出,步送至德勝門外,乘馬至陵,在途朝夕哭奠臨。諸王以下及百官、軍民耆
老、四品以上命婦,以序沿途設祭。文武官不系山陵執事者悉還。至陵,執事官先陳龍
輴於獻殿門外,俟大升轝至。禮官請靈駕降轝,升龍輴詣獻殿。執事官奉梓宮入,皇太
子、親王由左門入,安奉訖,行安神禮。皇太子四拜,興,奠酒,讀祝。俯伏,興,四
拜,舉哀。親王以下陪拜,如常儀。遣官祀告後土並天壽山,設遷奠禮,如上儀。將掩
玄宮,皇太子以下詣梓宮前跪。內侍請靈駕赴玄宮,執事官奉梓宮入皇堂。內侍捧冊寶
置於前,陳明器,行贈禮。皇太子四拜興,奠酒,進贈。執事官捧玉帛進於右,皇太子
受獻,以授內執事,捧入皇堂安置。俯伏,興,四拜,舉哀,遂掩玄宮。行饗禮,如遷
奠儀。遣官祀謝後土及天壽山。設香案玄宮門外,設題主案於前,西向。設皇太子拜位
於前,北向。內侍盥手奉主置案上,題主官盥手西向題畢,內侍奉主安於神座,藏帛箱
中。內侍奏請太宗文皇帝神靈上神主。贊四拜,興,獻酒,讀祝。俯伏,興,四拜,舉
哀。內侍啟櫝受主訖,請神主降座升輿。至獻殿,奏請神主降輿升座,行初虞禮。皇太
子四拜,初獻,奠帛酒,讀祝,俯伏,興。亞獻、終獻,四拜,舉哀,望瘞。內官捧神
帛箱埋於殿前,焚兇器於野。葬日初虞,柔日再虞,剛日三虞,後間日一虞,至九虞止。
在途,皇太子行禮。還京,皇帝行禮。
    神主將還,內侍請神主降座升輿,儀仗侍衛如儀。皇太子隨,仍朝夕奠。至京,先
於城外置幄次,列儀衛,鼓吹備而不作。百官衰服候城外,主入幄次,百官序列,五拜
三叩首。神主行,百官從。至午門外,皇帝衰服迎於午門內,舉哀,步導主升幾筵殿。
皇帝立殿上,內侍請神主降輿升座,行安神禮。皇帝四拜,興,奠酒,讀祝。俯伏,興,
四拜,舉哀。皇太子以下陪拜。百官於思善門外行禮如儀。明日,百官行奉慰禮。
    卒哭用虞祭後剛日,禮同虞祭,自是罷朝夕奠。祔饗用卒哭之明日,太常寺設醴饌
於太廟,如時饗儀,樂設而不作。設儀衛傘扇於午門外,內侍進御輦於幾筵殿前,皇帝
衰服四拜,舉哀。興,哀止,立於拜位之東,西向。內侍請神主降座升輦,詣太廟祔饗。
至思善門外,皇帝易祭服,升輅,隨至午門外,詣御輦前跪。太常卿奏請神主降輦,皇
帝俯伏,興,捧主由左門入,至丹陛上。典儀唱「太宗文皇帝謁廟」。至廟前,內侍捧
主至褥位,皇帝於後行八拜禮。每廟俱同。內侍捧主北向,太常卿立壇東,西向。唱
「賜坐」,皇帝搢圭,奉神主安於座,詣拜位行祭禮,如時饗儀。太常卿奏請神主還幾
筵,皇帝捧主由廟左門出,安奉於御輦。皇帝升輅隨,至思善門降輅,易衰服,隨至幾
筵殿前。內侍請神主降輦,升座。皇帝由殿左門入,行安神禮畢,釋服還宮。明日,百
官素服行奉慰禮。
    大祥,奉安神主於太廟,禮詳廟制。皇帝祭告幾筵殿,皇太后、皇後以下各祭一壇,
王府遣官共祭一壇,在京文武官祭一壇。自神主出幾筵殿,內侍即撤幾筵、帷幄,焚於
思善門外。禫祭,遣親王詣陵行禮。
    洪熙元年,仁宗崩。皇太子還自南京,至良鄉,宮中始發喪,宣遺詔。文武官常服
於午門外四拜。宣畢,舉哀,復四拜。易素服,迎皇太子於盧溝橋,橋南設幕次香案。
皇太子至,常服,詣次四拜。聽宣遺詔,復四拜,哭盡哀。易素服至長安右門下馬,步
哭至宮門外,釋冠服,披髮詣梓宮前,五拜三叩首,哭盡哀。宮中自皇後以下皆披髮哭。
皇太子就喪次東,見母后。親王以次見皇太子畢,各居喪次,行祭告禮。喪儀俱如舊。
惟改在京朝夕哭臨三日,後又朝臨止七日,在外止朝夕哭臨三日,無朝臨禮。文武官一
品至四品命婦入哭臨。服除,禮臣請帝服淺淡色衣、烏紗翼善冠、黑角帶,於奉天門視
事。百官皆淺淡色衣、烏紗帽、黑角帶,朝參如常儀。退朝,仍終太宗服制。帝曰:
「朕心何能忍,雖加一日愈於已。」仍素服坐西角門,不鳴鐘鼓,令百日後再議。已百
日,禮臣復請御奉天門。帝命候山陵事畢。
    先是,詔營獻陵,帝召尚書蹇義、夏原吉諭曰:「國家以四海之富葬親,豈惜勞費。
然古聖帝明王皆從儉制。孝子思保其親體魄於永久,亦不欲厚葬。況皇考遺詔,天下所
共知,宜遵先志。」於是建寢殿五楹,左右廡神廚各五楹,門樓三楹。其制較長陵遠殺,
皆帝所規畫也。吏部尚書蹇義等請祔廟後,素服御西角門視事。至孟冬歲暮,行時饗禮。
鳴鐘鼓,黃袍御奉天門視朝。禫祭後,始釋素服。從之。
    宣宗崩,喪葬如獻陵故事。惟改命婦哭臨,自三品以上。英宗崩,遺命東宮過百日
成婚,不得以宮妃殉葬。憲宗即位,百日御奉天門視朝,禮儀悉用吉典。憲宗崩,孝宗
既除服,仍素翼善冠、麻衣、腰絰視朝,不鳴鐘鼓,百官素服朝參,百日後如常。弘治
元年正旦,時未及小祥,帝黃袍御殿受朝。次日,仍黑翼善冠,淺淡服、犀帶。及大祥,
神主奉安太廟及奉先殿。至禫祭,免朝。擇日遣官詣陵致祭。
    孝宗崩,工部言:「大行遺詔,惓惓以節用愛民為本。乞敕內府諸司,凡葬儀冥器
並山陵殿宇,務從減省。」禮部言:「百日例應變服,但梓宮未入山陵,請仍素翼善冠、
麻布袍服、腰絰,御西角門視事,不鳴鐘鼓,百官仍素服朝參。」從之。自辭靈至虞祔,
榮王俱在陪列。既而王以疾奏免。禮部請以駙馬等官捧帛朝祖,帝曰:「朝祖捧帛,朕
自行。」發引,親王止送至大明門外。其在途及至陵臨奠,俱護喪官行禮。後遂為例。
    世宗崩,令旨免命婦哭臨。隆慶元年正月,未及二十七日,帝衰服御宣治門,百官
素服、腰絰奉慰。發引,帝行遣奠禮。至朝祖,則遣官捧帛行禮。梓宮至順天府,皇親
命婦及三品以上命婦祭,余如舊制。光宗即位,禮部言:「喪服列代皆有制度,而斷自
孝宗。蓋孝宗篤於親,喪禮詳且備,故武、世、穆三廟皆宗之。今遵舊制,以衰服御文
華門視事,百官素服朝參,候梓宮發引除。」從之。
    明自仁宗獻陵以後,規制儉約。世宗葬永陵,其制始侈。及神宗葬定陵,給事中惠
世揚、御史薛貞巡視陵工,費至八百余萬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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