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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控性騷擾
人生中不如意和如意事, 不過是一個錢幣的兩面, 忍一時,會過去的。 台灣的社會現象流行之快速,和流行性感冒傳播的速度差不多。幾年前一流行殺夫, 傳播媒體一報道,緊接著就有一連串的殺夫案件,一年多前則是「學生自殺事件」連續 上演,最近流行的則是「性騷擾」。 仗著流行,大家都來趕熱鬧。好像只要前有開路先鋒打頭陣,大家都敢大聲說話了。 性騷擾也許是這些年來才開始上台面的名詞,但卻是古今中外老早就有的現象(被 騷擾者通常是女性)。終於可以為自己爭一口氣,但到底什麼是性騷擾呢? 這個答案,專家學者們討論紛紛,到底未曾有定論,答案仍是:一個人認定而有所 不同。 於是,性騷擾的範圍就變得無比廣泛。有人認為異性在他面前說黃色笑話就是性騷 擾,異性長官或同事因對他有好感請他吃飯也是性騷擾;有人覺得碰到他的肩膀握到他 的手是性騷擾,穿低胸洋裝而被別人有意探視也是性騷擾。 從我聽過的一些談論「性騷擾」的現場節目中,我發現大部分「在地人士」搞不清 楚什麼是「性騷擾」,什麼是「性邀約」或「性暗示」,而有些人也未免太小題大作。 有關性的種種言語行為,如果當事人覺得welcom,當然不是我們所必須斤斤計較的 性騷擾。 如果是unwelcome(不受你歡迎)的,還可以為它下個定義,也就是,它未有性行 為發生但含有「性侵犯」的意味,達到讓你不悅的地步,且經過你的明白警告,他還有 一而再、再而三犯行。 很多女人(或男人)忽略了被騷擾後,自我表態的重要。以至於騷擾者食知味;也 有人為了某些自我利益而屈從於騷擾者,成為一種「利益交換」的行為,事後才覺得很 噁心,使得騷擾者以為自己是受歡迎的,雙方主觀認定因而大相徑庭。 如果你被控性騷擾,也可分兩種狀況來談:第一種是,你確實知道自己有所犯 「行」,有錢的就像賣可,傑克森,用錢打發沒錢的只好否認到底;若你根本清白無辜, 那一定得理直氣壯,因為風波與話題一下子就會過去…… 無論如何,千萬別學古人「一死以示清白」。以現代人的觀點來看,一死絕不能示 清白,只會讓親者痛仇者快,更引得旁人議論紛紛。 在自殺率日益高漲的今天,我們或許該想想,人生中不如意事和如意事,不過是一 個錢幣的兩面,忍一時,會過去。在人生中還有什麼挑戰比死亡更絕對?而我們竟因逃 避一些情緒問題而自動向它繳械?  
誰為誰自殺
「為他自殺」是個模稜的用語, 千萬別把它形容成為愛犧牲的高尚情操。 常常只是, 在愛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 過氣的明星為情自殺,喧奪一時,總算落幕,眼角膜移愛人間,有了好收場。 「為」情自殺,有人歎她的癡,有人惜她的愚,有人批評她做了十多年的第三者, 有人質疑她為何只愛愛情卻不愛她的愛情結晶——孩子。為情自殺,人們的評價負面當 然多於正面。 但什麼是「為」情自殺?讓我們來討論一下。我們通常把單方面的殉情定義為:他 為了愛人而死。然後,這個被他「為」的人,常常成為箭靶,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對不起 那個人,他總是承受很大的壓力,因為大家總是同情弱者的。死了的人當然理所當然贏 得同情,被「為」的人成為代罪羔羊。 撇開楓這例子不提,我們也無需討論她的同居人有無對不起她。 「為」情自殺或「為」誰自殺。是一個言過其實的用字。如果你「為」誰好,你得 讓他受益或得到點恩惠才行,如果你「為」他自殺,那是害了他,他這一生無論如何都 會承受罪惡感和歉疚感,他得到什麼好處呢? 所以,「為他自殺」是個模稜的用語,它背後真正的意思可能是,為了讓他有罪惡 感而自殺。 這種行為一點都不可歌可泣。千萬別把他形容成為愛犧牲的高尚情操。常常只是, 在愛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愛人的愛情「服侍」不周的話,就尋死尋活,說穿了,只 是人類嬰期以哭鬧獲得注意的惡性衍生而已。愛人們睜開眼睛,小心這個「為」字。有 些口口聲聲說,「為」他犧牲這麼久,他為什麼都沒有感覺?因為有時候的「為」,那 人並沒有得到利益,只因被死纏亂打而厭煩不已。 從前有一首流行情歌的歌詞叫:為「你」我受冷風吹——什麼的?我實在覺得這個 「為」字很奇怪,人家又沒叫你受冷風吹,你受冷風吹、你感冒,他也未必有比較過, 誰「為」誰?  
誰都有傷心的權利
誰都有傷心的權利, 可是,大部分的人, 在發瀉自己的傷感時, 往往沒有想到, 別人也有傷心的權利。 一位朋友兩年前失去了父親,喪父之痛固然是大的逮擊,但是那種悲傷會隨著時間 而淡去。這兩年來最折磨她的並不是父親的逝世,而是「未亡人」,她的母所帶給她的 壓力。 雖然父親在世時也不是個多體貼母親的好丈夫,兩人吵吵鬧鬧,住在同一屋簷下, 也等於是形同陌路,但父親在因中風去世後,母親對父親的愛忽然像魔術海綿一樣擴張 了。她在這兩年來,動不動就把自己鎖在房中哭泣,比從前更不愛出門。有時她已婚的 哥哥姐姐妹妹回家團圓。祖孫三代和樂融融之際,母親會突然悲從中來,在餐桌上嚶嚶 哭泣了起來,使大家不知所措。每次大團圓變成追悼大會,讓所有的人在屢次安慰無效 下,漸漸會找借口不再參加,以免尷尬。 因而又導致母親大罵兒女不孝,「你爸死了,你們就不理我?」要她出門參加活動, 她一律以「不知道人家會怎麼看我」為由拒絕,在家長噓短歎。買了一件漂亮衣服弁她, 她會說:「他人都不在了,穿這樣會給人笑。」朋友的姐妹都已出嫁,哥哥老早另組小 家庭,只有她一人與母親同住,這兩年來,被整得歇斯底裡,有時對母親會怒目相向, 母親就暗地向其他兒女投訴她的不孝,殊不知她因為要照顧母親的情緒,使她連星期假 日都不敢出去約會,精神已近乎崩潰。 和母親同哭,只會把每一天摘得愁雲慘霧;裝酷,母親說她沒良心。父親生前,母 親成日和父親吵架,要兒女「做公親」,死後,父親反而如同母親一片天。這可說是相 當習見的傳統婦女的感情表達方式。 「誰都有傷心的權利,」她說,「她少了一個感情不睦的丈夫,但我也少了一個和 藹可親的父親,為什麼只有她有傷心的權利?」 誰都有傷心的權利,只是,我們該希望的是,不要再讓傷心成為家族的壓力。可是, 大部分的人,特別是感情纖弱的女性,在發洩自己的傷感時,往往沒有想到,別人也有 傷心的權利。 另一位好友數年前面臨喪弟之痛,最令她無法面對的並不是生離死別的事實,而是 她母親在大家快樂相聚時總會忽然哭泣的樣子。白髮人送黑髮人固然殘酷,事實上,她 的弟弟在得憂育症自殺前,她曾建議母親給他請心理醫生,母親的回答是:「有這樣會 給人家笑。不准!」並且在生活中多番給她的弟弟壓力和打擊,到他變成自我傷害性很 強的精神病患,已經來不及了。 「誰最該傷心?」她說,「每一個親戚都不斷的告訴我說,叫我善盡責任照顧我媽 的情緒,可是這件事,逝者已矣,受傷害最大的是我!她現在來『錦上添花』做什麼?」 她逢年過節根本不敢回老家,因為在精神上不斷自虐並虐待全家人的母親,在大家 團圓桌吃飯時,總要故意空一個位子,多擺一份碗筷,氣氛變得很奇怪,非搞到大家吃 到一半觸景傷情哭了起來。 生離死別誰能免?時間會慢慢沖淡一切,但自我療傷仍是必要的,受了情感上傷害 的人,沒有權利再把自己的傷口挖深,否則,傷害仍會與日俱增。大至生死相離,小至 失戀都一樣,總要把自己往上拉,而不是往下推。往下推,會失去的比本來失去的更多。 有一次朋友去超市買東西,算帳的女孩把她的東西亂摔,一副不甘不顧的樣子。她火起 來,要找經理,另一位女孩替她求情,說:「她正在失戀,所以脾氣壞!」這位朋友雖 然想想算了,但仍把失戀的女孩訓了一頓:「可是你現在是在工作,不是在談戀愛!」 誰都有傷心的權利,但誰也都有讓身邊的人不受負面影響的權利。  
當救世主遇到毆妻漢
在面對兩性問題時, 我們還是此對承認, 男人如果在婚姻中使用盡力, 大部分的女人是無法抵抗 「他看來有點娃娃臉,像是一個溫文爾雅的人,我實在不相信他會毆妻。」朋友看 了最近的影劇「傳」聞後說,「男人,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看人本來就不能只看外表啊,男人女人都一樣……」我隨口想發表評論時,忽而, 有什麼哽住了我的喉嚨。不,這件事不太一樣,毆夫的女人絕對不會比毆妻的男人多。 在面對兩性問題時,我們還是必須承認,由於男女的生理差異及社會壓力之不同,一個 失敗的婚姻對女性的負面作用確實比男人大。選錯對象,女人可能付出的實質代價也比 男人要大。因為,男人如果在婚姻中使用暴力,大部分的女人是無法抵抗的。 毆妻,一直是這個文明社會沒有消失過的話題。而傳說中毆妻的人,其職位及教育 程度也並非我們所想像的低。心理學家們一直在探究暴力狂的成因,發現,如果一個男 人有個會毆打妻子的父親,他們長大之後,毆妻的比例也比在正常家庭的小孩多好幾倍。 他們雖然會為母親的遭遇感到不平,但那未必有助於他們對自我暴力傾向的約束。他們 會在毆打妻子後,送給她們玫瑰花,不過,在他們向妻子跪地求饒之後,「絕不再犯」 的發誓常會被一再破戒。根據蒂娜透納真人實事改編的「與愛何干」(WHA TD DO  WTTH LOVE)就是一個好例子。當然,毆妻者未必皆有家庭的「精神遺傳」,也有人是 好竹出的歹筍,不過,想要有一而沒有二,真難! 最近看到一些驚人的數據指出,台灣百份之十一的婦女遭受過「毆打式」的婚姻暴 力。這個數據太可怕了,如果女人都對這個數據認真,那麼誰還敢結婚呢?但我們不能 因為太想結婚,就忽然略了這個數據。 也許你會想:每一個被毆的妻子,先前應該不知道,她許下終身的「良人」,可能 是個暴力狂吧!不然,誰會冒這麼大的險呢? 其實不然。我就知道幾個實例,婚前即打得你死我活,還是興高采烈結了婚,女人 常會有「他會因結婚而改變」或「當了爸爸他就會改變了吧」的愚忠。有個律師朋友還 告訴我最近的一個法院判例,一個被毆的妻子提出不堪同居之虐待的控訴,法官以她 「被毆打時間過長」(從第一次被打到現在長達十多年),駁回她的離婚請求。法官大 概認為,她既然能認這麼久,認到死應該沒問題吧! 還有婦女忍耐的理由是為了孩子——按照上述心理學家的觀察,如果不想讓兒子打 他將來的老婆的話,你還是趁早作選擇吧!能跑得掉是運氣好,社會新聞上,還有不少 「追殺逃妻」的例子。 愛誰都可以,別愛暴力分子,萬一他有毆妻行為,別再做救世主,是我唯一能給受 虐婦女的建議。雖然你很容易發揮同情心,但你最好記住,毆妻者在發洩完之後都會變 得楚楚可憐和愧疚萬分,那不意味悲劇永不再發生。  
還要她們再忍多久?
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以愛包容。 有此事已經侵犯了「包容」的底線, 不該繼續被縱容。 「婚姻暴力」這種夙昔在台灣社會被視為「家務事」的暴力行為,最近因為廣告及 宣傳曝光在大家面前,大多數的我們才恍然發現,原來有這麼多婦女,長期生活在「求 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暴虐之下。事實上,沒有身受其害的人,還是沒辦法揣度受虐者 的慘狀。 在我看了一本書《我痛!》(張老師文化)之後,我發現我之前對婚姻暴力的想像 還過於天真。書中的六個案主,都受過長期的虐待,有的甚至是「被殺」。「後來我先 生還拿刀殺我……因為到後來一直吵,我說要離婚……趁我睡覺時,他就拿刀坐在床邊 開始砍我,我這個大骨頭被他砍斷、手臂被刺穿、頭上也受傷……我說不要登報,爸媽 都會沒面子……他好像也嚇到了,有後悔一段時間。但是一年後,他又覺得為了殺我這 件事,出門被人家指指點點,他很不滿,竟然還叫我到他祖先牌位前去下跪,要我認 錯……」 你覺得匪夷所思吧?這根本是謀殺,而受虐婦女竟然可以忍下去。為什麼沒有人起 訴謀殺犯?「面子」比性命重要嗎?是否與旁觀者的勸合不勸離有關?是否社會或親友 對離婚婦女隱隱的歧視讓她們抬不起頭來?她們有人會說,為了孩子忍辱負重。但據統 計,會打老婆的人有相當高的比例會對孩子施與肉體虐待!(即使沒有,也是精神虐 待),你為什麼忍下去? 不能一味地指責這些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婦女缺乏勇氣,看看我們的社會做 了什麼。社會價值觀在婦女還沒被虐殺之前,還是會勸大家「床頭吵、床尾和」,我們 的法律沒有歐美的「保護令」,來庇護身心受殘的婦女免於再遭到暴徒傷害,縱容那些 大聲說「你跟我離婚,我就殺你全家」的男人;我們的警察沒法像抓現行犯一樣,破門 而人管「家務事」,只能在門外聽見哀嚎。 當然,一個女人的勇氣也是必需的,女人也常縱容男人的犯罪行為,只是癡心等著, 天打下一個雷他就會改變。這些案主有的在新婚之夜就開始遭到毒打,卻接連生下一堆 孩子一起受累;等她仟悔「他第一次這樣做,就不該原諒他」時,她已經年近五十了。 大半人生,在哀嚎中度過,「愛」改變了什麼?書中還提及,有一位十二歲男孩的母親, 親眼看見兒子被丈夫活活打死卻無力挽救,因為如果她去救,自己就會被打死。為什麼 你要忍到這個時候,忍到此時,儘管你「不作為」,也是幫兇。 受虐婦女脫離暴力,需要勇氣、社會鼓勵,也需要「法」力。愛只能感化君子,施 虐者絕對需要制裁。 有時你很難理解法官的腦袋在想什麼?有個被長期施虐的女人在基金會協助下訴請 離婚,丈夫的傷害罪成立,離婚卻被駁回——這種判法,與「共犯」何別? 我認為,對於婚姻暴力,我們的社會在現階段所采取的方式,叫作「縱容」。我們 的社會沒有法律幫忙對抗家庭施暴者,我們的傳統繼續滋養施暴者,我們的受虐婦女也 常以各種「無可奈何」的理由縱容施暴者。 縱容並不等於包容。 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以愛包容。有些事已經侵犯了「包容」的底線,不該繼續被縱 容。 據台北市社會局的統計,北區婦女服務中心每年接到的五千個電話中,有三千個是 來投訴婚姻暴力的。某婦女基金進行全國性的問卷調查,高達三成五的女人表示被虐待, 一成一說她們被毆打;而台大社會系教授馮燕則顯示,三成五的婦女曾經歷婚姻暴力。 施虐男人會覺得「她不聽話,我就應該教訓她」,以「比力道」來展現他的「大丈 夫」威風,是父權社會遺毒,基本上是「強凌弱」的行為。我一直覺得,對女人施虐的 男人和對孩子施虐的父母,無疑地都具有「欺善伯惡」的劣根性,如果他們的施虐對象, 比他們高大而孔武有力,他們必定不敢揮下那一拳。據一些研究報告表示,他們在情緒 上、心理上、人際關係上都缺乏自信,有百份之百在幼年曾遭暴力虐待——受虐者在身 體「長大」之後,轉而成為施虐者,不過是一種惡性循環。一遇到生活壓力無法消除, 他們就變成了一只咆哮的禽獸。據另一項研究指出,高學歷者,並不能保證他們沒有虐 妻行為。 婚姻暴力已經不是能用「夫妻溝通」、好好講就能消弭的行為,請名人上電視諄諄 教誨說「暴力不能解除問題」這是對症下錯藥,真正有力的方式是法律,真正能防微杜 漸的則是社會傳統觀念的改變。你別再重男輕女,別再相信床頭吵床尾和了吧! 我們的教育更該教女孩子,如何選擇一個身心健全的對象;如何多加觀察了解他, 再決定是否要與他步入禮堂,而不是只是在口頭上問「你愛不愛我?」我們也該教女孩 子,什麼可以忍,什麼不能忍,不要催眠式的要她們認命,「愛你的敵人」;我們也該 教所有男男女女,如何處理自己的情緒、如何面對困境;教男人如何尊重女人……,除 了教科書,我們要學的太多了。 有些原則值得一再省思。美國心理學家Sokol等人就曾提出一個暴力傾向測試,讓 女孩來檢驗男友: 1他有沒有酗酒或嗜藥的積習? 2他幾乎沒有朋友? 3他在工作上是不是一直問題很大? 4他需要你,是因為需要你的拯救? 5他的占有欲簡直不可理喻? 6他是否在短短的交往之後,就催促你給他承諾? 7他會無緣無故猜忌? 8他試圖孤立你,期待你親友全無? 9他的自我評價混淆不清? 10他是否脾氣暴躁,不耐任何挫敗? 如果一個男人在與你交往時已經侵犯了這些「底線」,除了趕快溜之大吉之外,你 無法讓暴力遠離。 ------------------   一鳴掃描,雪兒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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