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我國的證券交易所


  目前,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有兩個,分別在上海與深圳。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我國目前最大的證券交易中心,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註冊人民幣1000萬元。深圳證券交易所是我國第二家證券交易所,籌建於1989年,於1991年7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正式營業。這兩個交易所開業以來,不斷改進市場運作,逐步實現了交易的電腦化、網絡化及股票的無紙化操作。目前,這兩個交易所上市的證券品種有(A股、B股)、國債、企業債券、權證、基金等。截止1997年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有422只(包括A股及B股),市價總值為9218.07億元。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有399只(包括A股及B股),市價總值為8311.17億元。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按照國際通行的會員制方式組成,是非盈利性的事業單位。其業務範圍包括:1.組織並管理上市證券;2.提供證券集中交易的場所;3.辦理上市證券的清算與交割;4.提供上市證券市場信息;5.辦理中國人民銀行許可或委託的其他業務。其業務宗旨是:完善證券交易制度,加強證券市場權利,促進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與繁榮,維護國家、企業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由會員、理事會、總經理和監事會四個部分組成。會員是經審核批准且具備一定條件的法人,他們都享有平等的權利,有權參加會員大會,對交易所的理事和監事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交易所的事務有提議權和表決權。會員大會是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關,每年召開一次。理事會為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的日常事務決策機構,向會員大會負責。總經理為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會提名通過報主管機關批准。總經理的職責是組織實施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並向其報告工作;主持本所日常業務和行政工作;聘任本所部門負責人;代表本所對外處理有關事務。證券交易所還設監事會,負責本所財務、業務工作的監督,並向會員大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