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證券機構概覽


  證券機構包括證券管理機構、證券經營機構、證券交易機構以及證券服務機構。

  1.證券管理機構

  我國已建立了專門的證券管理機構和全國統一的、跨部門的、自律性的證券行業組織相結合的證券市場管理體制。1992年10月,我國正式成立了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證監委)和中國證券管理監督委員會(中國證監會)。其中證監委是我國證券管理的權利機關,主任委員由國務院副總理兼任,委員由國家體改委、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的領導擔任。證監委對全國證券市場進行統一的宏觀管理,證監會是證監委的辦事機構,根據證監委的授權,依法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除上述政府機構外,我國還設立了自律性的證券管理組織──中國證券業協會,它是1990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並在民政部註冊登記後成立的社團法人,是由證券經營機構主體會員自願組成的全國證券行業自律組織。

  2.證券經營機構

  也稱證券商或證券經紀人,是證券市場的中介人,是專門經營證券業務並從中獲利的企業法人。它的作用有兩點:(1)在發行市場上充當證券籌資者與證券投資者的中介人;(2)在流通市場上充當證券買賣的中介人。我國的主要證券經營機構主要有以下兩種:一是證券公司。證券公司是我國直接從事證券發行與交易業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其業務主要範圍有:代理證券發行、證券自營、代理證券交易、代理證券還本付息和支付紅利、接受客戶委託代收證券本息和紅利、代辦過戶等。二是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並以委託人身份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它除了辦理信託投資業務外,還可設立證券部辦理證券業務,其業務範圍主要有:證券的代銷及包銷、證券的代理買賣及自營、證券的咨詢、保管、及代理還本付息等。

  3.證券交易機構

  主要包括證券交易所及證券交易中心。我們將在下一節詳細介紹證券交易所。

  4.證券服務機構

  是為證券經營和證券交易服務的機構。我國證券服務主要有:
  (1)證券登記公司。證券登記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性質的證券服務機構,其主要業務是: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的證券登記、上市及未上市的記名證券的轉讓登記、代理有價證券的保管、代理有價證券的還本付息和分紅派息、從事與證券有關的咨詢業務及主管機關批准的其他業務。
  (2)證券評級公司。證券評級公司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評級業務的企業法人,一般都是獨立的、非官方的,主要業務為對有價證券的發行公司進行客觀、准確、真實、可靠的評級,並負責提供評級結果及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