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騙的模特兒
17

    漢米爾頓﹒伯格為上午準備了一個出人意料的證人。
    法庭剛一重新開庭,查明被告和陪審員確已到庭,他便要求:「傳小霍默﹒加文。」
    小加文走上前來,神情堅定地緊閉雙唇。
    他宣誓已畢,報上姓名、住址,表明自己是前一位證人霍默﹒加文的兒子。
    「好的,」漢米爾頓在證人面前伸出一個手指說道,「我請你仔細聽我的提問,你
只要回答這些問題,不用主動提供別的情況。你的父親購買了3支樣式、口徑和品牌相
同的手槍,這一點已經得到確認。為了論證時方便起見,我們已經將給你的那支稱為
『小槍』,將今年10月7日傍晚放在他槍套裡的那支稱為『皮套槍』,將他鎖在保險櫃
裡的那支稱為『保險櫃槍』。你明白這些稱呼嗎?」
    「是的,先生。」
    「現在似乎無人否認,10月7日晚上,你父親將我們所稱的『皮套槍』交給了被告
斯蒂芬妮﹒福克納,後來又從保險櫃中取出我們所稱的保險櫃槍放進槍套。看來這三支
槍中的一支就是殺人兇器,這支槍已被標為證物第30號。你聽明白了嗎?」
    「是的,先生。」
    「那好,我想問你那支你父親交給你的槍的情況,也就是我們所稱的『小槍』的情
況。我想問你是否於今年10月8日將那支槍交給了佩裡﹒梅森先生?」
    「我給了。」
    「當時梅森先生是把槍拿在手裡的嗎?」
    「他是拿在手裡的。是的,先生。」
    「梅森先生擺弄過那支槍嗎?」
    「是的。」
    「怎麼擺弄的?」
    「反對,這個問題不合適、不相干、不重要。」梅森說。
    「我建議把這聯繫起來。」漢米爾頓﹒伯格說。
    「我想我們應該不僅按地區檢察官的建議把這聯繫起來,」梅森說,「我還想詢問
證人一個只是和本案那個階段有關的問題。」
    「問吧。」德克法官說。
    梅森問道:「我們所稱的『小槍』是不是現在我向你出示並已被列為證物第30號的
手槍?」
    證人看了看槍,說:「絕對不是。那支槍樣式與這支槍一模一樣,但不是這支槍。」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本庭認為合適,」梅森說,「證人可能如何處理別的槍支,
當然與被告沒有聯繫,完全與本案有關事項無關。」
    「我認為這種意見正確,」德克法官說,「反對有效。」
    漢米爾頓﹒伯格憤憤地說,「那麼,我想換一種問話方式。你看到這支標為證物第
30號的槍了嗎?」
    「是的,先生。」
    「你從前見過那支槍嗎?」
    「是的,先生。」
    「什麼時候?」
    「佩裡﹒梅森把它交給我的時候。」
    「什麼時候?」
    「今年10月8日。」
    「你怎麼處理那支槍的?」
    「反對,這個提問不合適、不相干、不重要。」梅森說,「我不管做過什麼都與被
告沒有關係。」
    「本庭裁定反對無效,」德克法官說,「看來證人已經確有把握地辨認清楚了標為
證物第30號的槍支。」
    「你怎麼處理那支槍的?」
    「我把槍拿到了斯蒂芬妮﹒福克納的公寓。」
    「是本案被告嗎?」
    「是的,先生。」
    「然後你怎麼辦?」
    「我沒做什麼。我像木頭似的一動不動地站著,梅森先生拉拉雜雜地說了一大堆話,
大意是被告遇上了某種危險,我把槍帶來是給她自衛的。」
    「你是說梅森先生把這支槍交給了你?」漢米爾頓﹒伯格問道。
    「是的,先生。」
    「什麼時候?」
    「今年10月8日晚上。」
    「在什麼地方?」
    「在我辦公的地方。」
    「是在你把一支槍交給梅森先生之前嗎?」
    「是的,先生。」
    「那是什麼槍?」
    「就是我們所稱的『小槍』。那支槍與我現在手中拿的槍外觀一模一樣,我手中拿
的槍是殺人兇器,已被標作證物第30號。」
    「你把我們所稱的『小槍』交給了梅森先生嗎?」
    「是的,先生。」
    「梅森先生是如何擺弄那支槍的?」
    「他擊發了一下。」
    「你是說他開了一槍嗎?」
    「是的,先生。子彈擦著我的桌子飛過。」
    「我向你出示這張照片,它表明在一張桌子上有一條長長的劃痕,我問你是否知道
這個畫面說明了什麼?」
    「那就是我辦公室的桌子現在大致的樣子,那是在佩裡﹒梅森開槍之後立即拍攝的
桌子的照片。」
    「然後發生了什麼事。」
    「然後在槍擊之後的混亂中。梅森先生換上了我手裡這支標為證物第30號的槍,掉
換了我交給他的我們所稱的『小槍』。他把殺人兇器遞還給我,讓我交給斯蒂芬妮﹒福
克納,在這種情況下,我會誤以為那就是『小槍』。」
    「這樣做明顯是為了解釋那支槍的彈膛裡為什麼有一枚空彈殼,同進也為了造成證
物第30號殺人兇器在謀殺發生時由你持有的假象,是這樣的嗎?」
    「反對,這是一個暗示性問題。」梅森說,「我認為提出這樣的問題是行為不端。」
    「接受反對,」德克法官說,「我提醒地區檢察官避免提出這樣的問題。這是一個
純粹的暗示性問題,是在讓證人對所發生事件做出一個結論。請陪審員忽視這個問題,
不要由此推出任何結論。現在繼續,地區檢察官先生,請提出相關的恰當的問題。」
    漢米爾頓﹒伯格因為法庭的指責而面紅耳赤,他轉身對佩裡﹒梅森說:「進行詢問
吧。」
    梅森說:「你已作證認定,我用你給我的『小槍』替換了證物第30號殺人兇器嗎?」
    「是的,先生。」
    「你確實看見我那樣做了嗎?」
    「當然沒有。你用小槍放了一槍,搞得大家心神不寧,然後做了手腳,當然不會有
人看見。」
    「如果你沒有看見我做,你怎麼會認定我做了?」
    「這事就跟二加二一樣簡單。」
    「也就是說,你心裡已經形成一個推論,認定了發生過什麼事嗎?」
    「是的,先生。」
    「那麼你並不是在就你所了解的事實作證,而只是就從某些事實中推出的結論作證
嗎?」
    「是某些無可置疑的事實。」加文說。
    「但是你有關掉換槍的證詞是推論吧?」
    「一個建立在無可置疑的事實基礎上的推論。」
    梅森對眉頭緊皺的法官微笑著說:「閣下,我請求將證人有關換槍的說法從證詞中
刪除,因為那是一個推論。」
    「批准請求。」德克法官厲聲說道:「事情非常明顯,地區檢察官對證人的證詞相
當熟悉,而且清楚證人的證詞是建立在推論基礎上的。」
    「等等,如果本庭認為合適,」漢米爾頓﹒伯格說,「我認為本庭在這個問題上對
控方過於苛刻。如果本庭允許,我想再次詢問證人,確認證人所說的無可爭議的事實。
這些事實將引出一個毋庸置疑的結論。」
    「還是讓陪審員做結論吧。」德克法官說。「不要讓那些把自己的推論當做絕對事
實的人作證。」漢米爾頓紅著臉扭頭對證人說:「你說過你曾經交給梅森先生一支槍
吧?」
    「是的,先生。」
    「你說過那槍不是這支標作證物第30號的殺人兇器,而是我們所稱的『小槍』吧?」
    「是的,先生。」
    「你怎麼知道你給他的是『小槍』而不是殺人兇器證物第30號?」
    「因為證據表明今年10月7日晚上我手裡這支槍被用來殺死了喬治﹒卡塞爾曼,我
交給梅森的『小槍』是絕對不可能用來殺人的。」
    「為什麼不可能?」
    「反對,」梅森說,「這是控方試圖對自己的證人進行反詢問。我請求刪掉這段話,
說什麼他給我的槍不可能是殺人兇器,因為這是證人的推測,而不是對問題的回答。」
    「批准請求。」德克法官厲聲下令。
    「但是閣下,」漢米爾頓﹒伯格抗議道:「我有權利指出……」
    「你當然有權利指出事實,也只能指出事實。」
    「好吧。」漢米爾頓﹒伯格說,「你給了梅森先生一支槍嗎?」
    「是的,先生。我給了他我們所稱的『小槍』。」
    「你從什麼地方拿來的槍?」
    「從我桌子的一個抽屜裡。」
    「你在此之前是從哪裡得到槍的?」
    「從我父親那裡,是他給我的槍。」
    「什麼時候?」
    「去年聖誕節前後,我想那是個聖誕禮物。」
    「10月7日那支槍在什麼地方?」
    「在我手裡。」
    「10月7日那一整天都在嗎?」
    「是的,先生。」
    「你是怎麼處理那支槍的?」
    「我把槍交給了佩裡﹒梅森。」
    「佩裡﹒梅森是怎麼處理槍的?」
    「他放了一槍。」
    「然後發生了什麼事?」
    「他又遞給我一支槍,建議我交給斯蒂芬妮﹒福克納。」
    「那支槍和你遞給梅森先生的槍是同一支槍嗎?」
    「不是。」
    「現在停一下。」德克法官說,「你已經推出結論,認為那不是同一支槍,是嗎?」
    「是的,先生。」
    「你的回答將被刪除。控方應善意地避免引導證人將觀點或推論作為證據,現在只
許陳述事實。」
    「好的,我持有這支槍,我把它交給了梅森先生,梅森先生用它放了一槍,然後把
一支槍遞還給我,讓我把那槍給斯蒂芬妮﹒福克納送去,我那樣做了。」
    「她是如何處理那支槍的?」
    「她把槍放在了公寓起居室的桌上。」
    「然後你干了什麼?」
    「然後梅森先生和我離開了公寓。」
    「後來發生了什麼事?」
    「我們從門廳經過時,看見兩位警官走進了公寓樓。」
    「你認識那些警官嗎?」
    「我現在認識,當時不認識。」
    「他們叫什麼?」
    「赫洛克姆警官和特拉格探長。」
    「你說你交給梅森先生的槍今年10月7日一整天都在你手裡嗎?」
    「是的,先生。」
    「請你詢問。」漢米爾頓﹒伯格得意洋洋地對佩裡﹒梅森說。
    梅森站起來面對證人:「你說你給我的槍10月7日一整天都在你手裡嗎?」
    「是的,先生。」
    「你出去吃過午飯嗎?」
    「是的,先生。」
    「那你帶著槍嗎?」
    「沒有,先生。」
    「槍在哪裡?」
    「在我桌子抽屜裡。」
    「桌子上鎖了嗎?」
    「沒有,先生。」
    「你還認為槍在你手裡嗎?」
    「是的,先生。」
    「10月7日晚上你在什麼地方?」
    「我去見一個顧客談一筆汽車生意。」
    「你帶著槍嗎?」
    「槍在我抽屜裡。」
    「你是什麼時候把槍從桌子裡取出來的?」
    「是在會談結束後。我回到辦公室,從保險櫃裡取出一些現金,把槍塞進了口袋。」
    「然後帶回了家嗎?」
    「是的。」
    「是什麼時候帶回家的?」
    「我想大約是9點30分或者10點。」
    「你剛結婚嗎?」
    「是的。」
    「回家後你還把槍放在口袋裡嗎?」
    「沒有,先生。我把槍拿上樓,放進了梳妝台。」
    「當晚你是什麼時候上床的?」
    「大約是在回家半小時後。」
    「你是怎麼處理槍的?」
    「我把它放在了梳妝台裡。」
    「10月7日晚上你的辦公室上鎖了嗎?」
    「是的。」
    「誰有辦公室鑰匙?」
    「我有一把鑰匙,我父親有一把,我秘書有一把,看門人也有一把。」
    「你妻子有鑰匙嗎?」
    證人略一遲疑,隨即用肯定的聲音說:「是的,我妻子有鑰匙。」
    「第二天早晨你起床後干了什麼?」
    「我穿上衣服,吃早飯,刮臉刷牙。」證人差一點氣得大叫起來。
    「然後又干了什麼?」
    「然後去了辦公室。」
    「你帶了槍嗎?」
    證人欲言又止,想了一會兒說:「我——事實上,我沒帶。」
    「那你是怎麼處理我們所稱的『小槍』的?」
    「我把它放在了家裡的梳妝台裡。」
    「然後呢?」梅森又問。
    「然後我妻子打來電話,我讓她把槍給我送去。」
    「那麼,」梅森說,「你假定你把10月7日夜裡帶回家的那支槍交給了我,是嗎?」
    「反正只有一支槍,是我妻子從梳妝台裡取出來的。」
    「你怎麼知道她是從梳妝台裡取出來的?」
    「嗯,為什麼……當然,我不在那裡。」
    「確實,」梅森說。「所以根據你所了解的情況,你可能把殺人兇器交給了我,而
它是你妻子交給你的。」證人在證人席上驚愕得跳了起來。
    「你胡說!我討厭你胡說八道!」
    「坐下。」德克法官說,「證人坐下,保持秩序。」
    漢米爾頓﹒伯格說:「如果本庭認為合適,最後這個問題屬於暗示性問題,這不是
恰當的詢問,它包藏著卑怯的暗示,它……」
    「就該證人所了解的情況。」德克法官說,「這是實情。證人可以對此忿恨不已,
但梅森先生是在一樁謀殺案中為被告做代理人。反對無效。」
    「那麼,如果本庭認為合適。」梅森說:「我再次請求,刪除本案中就有關被告交
給我的那支槍的特徵所作的證詞。很顯然,這些證詞都是建立在傳聞證據之上的。」
    「我要把那聯繫起來!我要把那聯繫起來。」漢米爾頓﹒伯格大喊大叫。
    「你如何把那聯繫起來?」德克法官問道。
    「讓證人的妻子出庭作證。」
    德克法官搖了搖頭:「陪審員可以考慮證人就自己的行為所作的證詞,但涉及證人
交給梅森先生的那支槍的特徵,所有相關證詞顯然都是建立在傳聞證據之上,不應作為
證據。」德克扭頭面對困窘不堪的地區檢察官。「公訴人先生,」他說:「本庭也許應
做一建議,有一枚彈頭似乎確實從梅森先生手持的某支槍裡被射了出來,當然不會消失
得無影無蹤。你在此有一位彈道專家作證,鑒定了從證物第30號那支槍裡射出來的子彈。
本庭認為,要檢驗當時梅森先生無意或故意擊發的那支槍是否是證物第30號,應當不會
有什麼太大的困難。」
    「我們無法證實,閣下。」漢米爾頓﹒伯格說。
    「為什麼不行?」德克法官問道。
    「因為有人把那枚彈頭拿走了。」
    「難道警察沒有找到彈頭嗎?」德克法官嚴厲地問道。
    「沒有,閣下。」漢米爾頓﹒伯格說。
    「那麼,」德克法官厲聲說道,「由於警察失職,你就不能對本案被告實行刑事處
罰。本庭裁定將持續有效。」
    「我沒有問題要問這個證人了。」梅森和藹地說。
    「你可以離開證人席了,」德克法官說,「到此為止,加文先生。」
    加文臉色鐵青,他離開法庭時從佩裡﹒梅森身旁經過。「我要宰了你。」他邊走邊
壓低聲音對律師說。
    「等等,閣下。」梅森說,「我確實還有一個問題要問這位證人。加文先生,請你
回到證人席好嗎?」
    加文猶豫了。
    「回到證人席。」德克法官下令。
    加文又原路返回了證人席。
    「剛才你準備從我身邊走過離開法庭時,」梅森說道,「你對我說了些話。你到底
說了什麼?」
    「哦,閣下,」漢米爾頓﹒伯格說,「我反對。這與本案無關。無論證人對佩裡﹒
梅森懷有什麼樣的個人感情,都不能影響指控。我得承認對他這套轉移注意力的把戲,
我一直是並且現在還是十分生氣。」
    「你的情緒與此無關。」德克法官說,「作證的不是你,辯方有權證明證人心懷偏
見。」
    「你究竟說了什麼?」梅森質問。
    加文大叫起來:「我說我要宰了你,老天,我要宰了你!」
    「那是恐嚇嗎?」梅森問道。
    「那是承諾。」加文怒吼道:「我要……」
    「由於蔑視法庭,你將在監獄裡呆上24小時。」德克法官厲聲說,「法庭之上容不
得你發出那樣的恐嚇。證人已經一再受到警告。我能夠理解證人情緒緊張,但是由於蔑
視本庭,證人將在監獄裡呆上24小時。法警先生,請你拘留證人。」
    法警走上前來,抓住加文的手臂。
    加文挺直身體,那一瞬間似乎就要徹底失去自我控制了,然後他還是不情願地隨著
法警離開了法庭。
    「傳伊娃﹒埃勒厄特。」漢米爾頓﹒伯格說。伊娃﹒埃勒厄特顯然做好準備充分利
用這個戲劇性的時刻。當她邁著緩慢,故作優雅的步子走向證人席時,她的外表讓人一
看就知道是在美容院泡了好幾個小時。
    「你的職業是什麼?」漢米爾頓﹒伯格問道。
    「我是一個模特兼演員。」
    「今年10月7日你在從事什麼職業?」
    「我受雇於老霍默﹒加文擔任秘書。」
    「你當時已受雇了多長時間?」
    「將近一年。」
    「提起10月7日,我想問你那天在你的辦公室裡發生了什麼不同尋常的事嗎?」
    「是的,先生。」
    「什麼事?」
    「等等。」德克法官說,「辯方律師好像沒有反對意見,但問題應與本案有一定聯
系。10月7日那天凡本案被告不在場時發生的事情均與本案無關,除非有證據表明被告
表示過同意、默許或以某種方式從中受益,或者發生的事情是確切事實的一部分。」
    漢米爾頓﹒伯格說:「我們想明確指出加文先生當日的所作所為。我們想表明他了
解一些情況,並且有可能向被告通報了這些情況。」
    德克法官扭頭朝向佩裡﹒梅森:「辯方有反對意見嗎?」
    「沒有反對意見。」梅森微笑著說。
    「好的,繼續回答問題。」德克法官說道,但他的雙眼深含苛責之意,緊緊注視著
梅森無動於衷的樣子。
    「嗯,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漢米爾頓﹒伯格問。
    「加文先生從拉斯維加斯給我打電話,讓我在辦公室一直等到他回來。」
    「他是什麼時候回到辦公室的?」
    「8點45分左右,比他預計的時間幾乎早了一個小時。他神情非常忐忑不安,直到
鑽進沐浴間沖完澡出來才肯跟我說話。」
    「等等。」德克法官說,「加文先生是控方傳喚的證人。公訴人先生,你現在是想
對自己的證人提出置疑嗎?」
    「他是一位敵意證人。」漢米爾頓﹒伯格說,「據他的證詞揭示,他與被告確實交
往甚厚。」
    「但他畢竟是控方傳喚的證人。」
    「辯方沒有反對意見。」梅森說。
    「不,應該有。」德克法官厲聲說道。
    梅森只是低頭對法官表示尊重,仍然坐在那兒一言不發。
    「那麼,」德克法官說道,他明顯費了番功夫才控制住自己,「在沒有反對意見的
情況下,證人可以回答問題。」
    「你對時間因素可以肯定嗎?」漢米爾頓﹒伯格問。
    「絕對肯定,」她說,「我可不願讓人當奴隸使喚。我覺得加文先生如果有話對我
說,應該先說了再去——」
    「等等。」德克法官打斷了她的話,「你的想法對本案無關緊要。現在只是在問你
是否能夠確定時間。」
    「我能夠確定時間。」
    「那麼加文先生談起過卡塞爾曼先生嗎?」漢米爾頓﹒伯格問。
    「是的。」
    「誰當時在場?」
    「就加文先生和我。」
    「他說了什麼?」
    「他說:『我剛和那個人談過,我敢肯定是他殺了斯蒂芬妮﹒福克納的父親。我約
好今天晚上8點去見他。』」
    「然後他做了什麼,如果做過的話?」
    「他脫下外衣,我注意到腋下槍套裡的左輪手槍。他取下腋下槍套放在桌上,然後
走進淋浴間沖澡。」
    「你能辯認出當時放在腋下槍套裡的那支槍嗎?」漢米爾頓﹒伯格問。
    「不行,先生。我辯認不出來。我一向害怕槍支,當時沒敢走近。不過看上去就像
是標為證物第30號的那支槍。」
    「你可以提問了。」漢米爾頓扭頭對佩裡﹒梅森說。
    「那當時是什麼時候?」梅森問道。
    「他回到辦公室時大約是差一刻鐘9點。」
    「他告訴你他已經見過卡塞爾曼了嗎?」
    「他當時是這麼說的:『我和那個人剛談過,我敢肯定是他殺了斯蒂芬妮﹒福克納
的父親。我約好今晚8點去見他。』」
    「你記清楚了他當時是這麼說的嗎?」
    「是的。」
    「但是沒有提過卡塞爾曼的名字吧?」
    「他就是指卡塞爾曼。他說……」
    「我沒問他是指誰,我是在問他是否提過卡塞爾曼的名字。」
    「他沒有提過卡塞爾曼的名字。」
    梅森說:「我沒有更多的問題了。」
    伯格說:「我要傳小加文夫人出庭作證。」
    只見長腿紅髮的加文夫人儀態萬方地走上證人席,她對陪審員們微微一笑,雙膝交
叉,只是得體地露出尼龍長襪的一部分,然後扭頭彬彬有禮、滿含期待地望著地區檢察
官。
    漢米爾頓﹒伯格說:「你是剛才出庭作證的證人小霍默﹒加文的妻子。我向你出示
這支標為證物第30號的槍,我想問你從前見過這支槍嗎?」
    「我不能說見過。」她微笑著回答說,「我倒是見過一支看上去與比十分相似的槍,
但我不是武器專家。」
    「你是在什麼地方見到那支槍的?」
    「我丈夫把那支槍放在了梳妝台上。」
    「什麼時候?」
    「10月7日夜裡。」
    「什麼時間?」
    「大約10點30分。」
    「10月8日你見過那支槍嗎?」
    「見過。是的,先生。」
    「你因此采取過什麼行動嗎?」
    「我給在辦公室的丈夫打了電話,告訴他把一支槍忘在了梳妝台上。」
    「你是什麼時候給他打電話的?」
    「我起床後在那兒看見了那支槍。」
    「也就是在你丈夫去了辦公室後。」
    她微笑著說:「我剛結婚,伯格先生。我正在訓練我的丈夫,我讓他自己做早飯,
我睡到了大約8點30分。」
    旁聽者們哄堂大笑,德克法官微微一笑,連陪審員也忍俊不禁。證人可愛的性情與
沉著冷靜給人印象極佳。
    「你因此采取了什麼行動?」
    「我按丈夫的要求,把槍送到辦公室交給了他。」
    「什麼時候?」
    「今年10月8日上午大約10點30分。」
    「你知道那支槍是我們所說的『小槍』還是證物第30號?」
    「不,先生。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把梳妝台上的槍交給了我丈夫。我甚至無法肯
定當時那支槍裡沒有空彈殼。我確實知道,10月7日夜裡10點30分左右,我丈夫在脫衣
服時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支槍。我確實知道上午10點梳妝台有一支極其相似的槍。我非常
肯定我們就寢後沒人進過我們的臥室。我確實知道10月8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我把梳妝
台上的槍送到辦公室交給了丈夫。除此之外我一無所知。」
    「請你詢問。」漢米爾頓﹒伯格說。
    梅森說:「加文夫人,10月7日整個晚上你都在家嗎?」
    「是的。」
    「你知道你丈夫兩次打電話都沒人接嗎?」
    「他跟我這麼說過。」
    「你想讓陪審團認為你當時在家卻沒有接電話嗎?」
    「我睡了約半個小時,梅森先生。」
    「你把這告訴過你丈夫嗎?」
    「沒有。」
    「為什麼?」
    「當時我們正在度蜜月,我丈夫忙著出去做筆生意,沒回家吃飯。我想讓他明白我
不喜歡他這樣做,我得讓他知道我受到了傷害,有點生氣。如果他知道我等他回家時睡
著了,他會不那麼在意的。我就想讓他在意,所以沒有告訴他我睡著了。我想我當時是
使他確信自己撥錯了電話號碼。」
    「兩次都錯了嗎?」
    「兩次都錯了。」
    「你這麼說服他沒費多少事吧?」
    「是的。新娘所處的地位決定了,她這時說服丈夫要比婚後的其它時候更容易一
些。」
    「你對他說謊了嗎?」
    「老天,沒有!我提示他可能撥錯了號碼,他沒有問我是否睡著了,所以我沒有告
訴他。」
    梅森說:「再來談槍的問題。加文夫人,就你所知,當你把槍送到你丈夫的辦公室
時,那支槍裡可能會有一枚空彈殼吧?」
    她甜甜地一笑,說:「那麼,當你朝我丈夫的桌子放了一槍之後,槍裡就會有兩個
空彈殼,梅森先生。」
    「假如,」梅森說,「你丈夫交給我的槍就是那支你送到他辦公室的槍。」
    「新娘就得理所當然地認為她的丈夫是坦誠的,梅森先生。」
    「我問到這裡。」梅森說。
    伯格的下一位證人是洛裡恩娜﹒凱特爾,一位56歲的身體瘦削的寡婦。她證實自己
住在安布羅斯公寓樓的底層,10月7日晚上大約8點45分,她看見一個女人沿通往喬治﹒
卡塞爾曼公寓後門的員工樓梯下樓。
    她說自己當時以為那個女人可能是個竊賊,所以她由後面的入口走出自家公寓,隔
著她所說的「一段謹慎的距離」跟蹤那個女人。
    「你離她足夠近,可以認出她嗎?」
    「是的。」
    「她是誰。」
    「就是坐在那邊的那個女人,被告斯蒂芬妮﹒福克納。」
    「她當時在干什麼?」
    「她走上了人行道,然後一個男人停下車叫她。她上了車,車便開走了。」
    「你是否認識那個男人是誰?」
    「就是坐在那邊的律師佩裡﹒梅森先生。」
    「請詢問吧。」伯格正顏厲色說道。
    「你怎麼會正好盯著卡塞爾曼公寓後面的樓梯?」梅森問。
    「我從前見過年輕女人們從那兒進去。這次我決定提出抗議。」
    「你是說你從前見過這位被告進去?」
    「我不能肯定就是她。」
    「你是說在10月7日之前嗎?」
    「是的。」
    「你也看見過有些女人由後門出來嗎?」
    「我不能肯定自己看到過多於一個的女人。」
    「你跟蹤過10月7日離開公寓的這個女人嗎?」
    「我跟蹤過被告,是的。」
    「為什麼你跟蹤她?」
    「我想看看她是誰。」
    「那是唯一的原因嗎?」
    「是的。」
    「你想靠她足夠近以便看清楚她一眼嗎?」
    「是的。」
    「然後你就會轉身回去?」
    「是的。」
    「她上車時你還在跟著她嗎?」
    「是的。」
    「那麼根據你自己的證詞,到那時你都還沒有看清她一眼,是這樣的嗎?」
    「我看見了她。」
    「但是你說過你只要看清楚她一眼就會轉身回去,而那時你還沒有轉身。」
    「嗯……我還想再湊近點看一眼,但我心裡已經十分肯定。」
    「十分肯定嗎?」
    「是的。」
    「如果她沒有上車的話,你還會跟下去嗎?」
    「是的,我想會的。」
    「我問完了。」梅森微笑著說。
    「這就是我們對本案的陳述,閣下。」漢米爾頓﹒伯格說。
    德克法官皺起眉頭。
    「辯方請求本庭建議陪審團做無罪判決。」梅森說,「迄今為止的證據只顯示了一
個推論,一個懷疑。」
    德克法官說:「本庭不想對證據發表評論,現在只宣佈請求被駁回。待辯方陳述案
情後,證明的問題將移交陪審團。至於現在這個請求,本庭必須接受所有就控方而言最
有可能性的證據。本庭對證據不做評論,只宣佈請求被駁回。
    「本庭注意到已近中午休庭時間,本庭將休庭至下午2點,屆時辯方可陳述案情。
在此期間,陪審員應記住本庭的提醒,不得討論案情,也不得允許他人當面討論案情,
在案情被最終陳述前不得形成意見。休庭。」
    梅森扭頭面對斯蒂芬妮﹒福克納。「斯蒂芬妮,」他說:「你得上證人席作證,你
得否認殺了喬治﹒卡塞爾曼。」
    她搖了搖頭:「我不願上證人席作證。」
    「你一定得上。」梅森說,「如果你不上,他們會判你犯有謀殺罪。由於作證時我
們成功地提及你父親的死亡,陪審員不會提出死刑判處,但他們會判你有罪。事實是你
的鞋上沾有血跡,地上有一個類似於你的鞋掌留下的印痕——」
    「對不起,梅森,我不想上證人席作證。」
    「為什麼?」梅森問道。「是你有什麼往事不堪回首嗎?是你有前科被判過重罪
嗎?」
    她搖了搖頭。
    「有嗎?」梅森又問道。
    「我不想對你說什麼,梅森先生,除了我不願上證人席作證這一點。他們想怎麼辦
就怎麼辦吧,可他們沒法讓我上證人席作證。」
    梅森說:「斯蒂芬妮,你不能這麼做,我將傳喚你上證人席作證。」
    「如果你這麼做,」她說:「我只要不從座位上起身就成。」
    「好吧。」梅森告訴她,「那總比什麼也不做要好,至少可以讓我有些可供爭辯的
東西。」
    「你該走了,福克納小姐。」法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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